XXXX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关于2018年度报告及摘要的书面确认意见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中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严格按照公司财务制度规范运作,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包含的信息公允、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
2、XX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XXXX【XXXX】XXXX号审计报告是客观、公正、真实的。
3、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书面确认意见之签字页)
董事:
XXX XXX XXX
XXX XXX
高级管理人员:
XXX XXX XXX
XXXX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X月X日
XXXX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对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有关要求,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公司的各项规定,未发现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所包含的信息存在不符合实际的情况,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全体监事(签字):
XXX XXX XXX
XXXX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