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实习学生手册 (200
届)
学
院:
专
业:
班
级:
实 习 生:
学号:
实习岗位:
指导老师:
实习地点:
实习单位:
单位电话:
实习时间:
月
日 至
月
日
浙 江 师 范 大 学 制
2
目 目
录
1.浙江师范大学专业实习实习生须知 2.浙江师范大学专业实习规程(2007 年修订版)
3.浙江师范大学专业实习成绩考核基本标准(试行)
4.实习工作日志 5.实习周记 6.浙江师范大学专业实习报告 7.浙江师范大学专业实习成绩鉴定表 8.浙江师范大学专业实习答辩工作程序及相关表格 9.关于专业实习材料汇总装订格式的说明
3 浙江师范大学专业实习 实习生须知
专业实习是高校人才培养的重要环节,是学生理论联系实际,巩固和拓展所学专业知识,培养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的有效途径。实习生通过接触社会,关注社会变化以适应市场需求,提高综合竞争力。每位实习生都必须充分重视,全力以赴地完成专业实习的各项具体任务。为确保专业实习的正常进行,提高实习质量,要求每位实习生做到:
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真学习并遵守学校的《专业实习规程》等有关规章制度,以及实习单位的考勤制度等有关规章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不缺勤,不搞特殊化。实习期间一般不得请假,若有特殊情况请假,须有正当、充分理由和书面申请,三天(含)以内由实习带队老师或实习单位指导老师批准,三天以上须报学院审批、备案。
二、服从学校和实习单位的领导和安排,尊重学校指导教师和实习单位的领导、指导老师、其他职(员)工,虚心学习,努力提高业务水平,做好各项工作。
三、每位实习生须参加学院组织的实习前期教育活动,主动了解实习单位基本情况,明确实习目的、任务和要求,为圆满完成实习任务打好基础。
四、认真填写实习手册、实习报告、实习日记,鼓励实习生在实践基础上,结合学科知识开展专业性调研,并撰写调研报告。实习阶段中后期,应当及时进行实习总结,并形成书面材料。填写实习材料须实事求是,若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学校将作严肃处理。
五、注意工作安全,严格遵守实习单位的操作规程和安全制度。注意交通安全,遵守交通规则,防止交通意外发生。不得到江、河、湖、海中游泳。未经批准,学生一律不准离队单独活动,不准离队外宿。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遗失和损坏保密文档。
六、爱护公物,节约水电,培养勤俭节约的优良作风。遵守有关管理制度,不得擅自动用实习单位的仪器设备和实习用品。实习期间,若因工作需要,需动用实习单位的器物,应征得相应主管部门同意,并按期归还。若有损坏或丢失,须及时汇报,并照价赔偿。
七、团结友爱,文明礼貌,严禁酗酒闹事、打架斗殴以及其他不文明行为。
八、在实习单位,应处理好各方面的关系;
注意搞好环境卫生,积极主动参加一些力所能及的劳动;
实习结束时,及时交还房间钥匙,并做好告别工作。
凡因违反上述规定造成个人人身安全事故和损失的,由学生本人负责;
造成国家或他人财产或人身伤害的,视情节轻重,按国家有关法纪、法规,由学生本人及其家长(或监护人)承担经济或法律责任。
注意:实习生须认真填写专业实习有关表格,撰写《专业实习报告》,并注意妥善保管。这些材料作为重要教学档案,将按照规定格式装订、归档,并作为实习成绩评定的重要依据。
以上规定每位实习生均须严格遵守。如有违反,指导人员应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对拒不听从教育,态度恶劣者,指导教师有权停止该生的实习,由校院作出相应处理。情节恶劣者,给予必要的行政处分。
4 浙江师范大学专业实习规程
(2007 年 5 月修订稿)
第一章
总
则
专业实习是高等教育教学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才培养链的重要环节,是对大学生所学专业知识的全面检查和检验。通过专业实习,使学生巩固和拓宽所学的专业知识,培养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创新能力,提高专业知识应用能力、实践动手能力和创业能力;
使学生了解社会,了解经济建设、科技发展和改革开放的实际,提高专业思想认识,增强事业心和责任感;
同时,通过接触社会,关注市场变化,适应市场需求,提高竞争力。为加强对我校专业实习环节的管理,规范专业实习,确保专业实习质量,现根据我校专业实习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程。
第一条
专业实习的目的
1.学生将所学的基础理论、基础知识和专业技能综合运用于工作实践,促进学生自主的实践知识与能力体系的建立,培养其独立工作能力。
2.加强我校与社会各界的联系,通过实习,使实习师生进一步了解社会、经济、科技、文化发展,及时获得反馈信息,不断推进教学改革,提高教育质量。
3.培养学生融入社会、适应社会的能力。
第二条
专业实习的任务
根据教学计划,按照专业培养目标要求,通过专业实习,理论联系实际,运用科学方法解决社会生产实践中的问题,掌握、培养从事本专业工作应具备的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和专业技巧,树立专业意识,为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奠定基础。
第三条
专业实习的组织
根据各专业的特点和实际情况,可采取集中组队实习、学生自行联系实习单位及其它形式。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鼓励对专业实习组织形式进行改革探索。
第四条
专业实习的时间
根据学校学分制教学计划规定的时间执行。
第二章
专业实习的组织领导
第五条
校专业实习委员会
在主管教学工作的校长领导下,由校办、教务处、学生处、后勤处等部门负责人和各学院分管副院长组成。
校专业实习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1.制订专业实习工作计划和指导性文件。
2.全面负责专业实习工作的协调和管理,审查和审批全校专业实习计划或方案以及经费预算。
3.实习期间,到实习点检查工作,听取汇报,看望师生,与实习单位领导研究和处理专
5 业实习中出现的情况和问题。
4.指导专业实习成绩评定工作,审核实习成绩。
5.开展专业实习的总结和评估工作。
6.指导专业实习基地建设,组织建立一支外聘实习导师队伍。
第六条
学院专业实习领导小组
在主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领导下,由指导专业实习的院领导、系主任、专业课骨干教师及教务办有关人员组成,全面负责本学院的专业实习工作。
学院专业实习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
1.全面负责各专业实习工作,联系专业实习的工矿企事业单位,选派专业实习带队(指导)教师。
2.制定学院专业实习计划及经费的预算,于实习前一个月上报教务处实践科审核。
3.进行专业实习动员,执行实习工作具体计划、分发实习经费并监督其使用。
4.加强与实习点的联系,收集并汇总信息,及时反馈给相关专业教师以改进本专业的教学工作。
5.组织学院各专业优秀实习成绩的答辩工作。
6.综合评定专业实习学生的实习成绩,给出评语。
7.配合校专业实习委员会做好全校的专业实习总结和评比工作。
8.完成校专业实习委员会下达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
专业实习的形式、内容和要求
第七条
专业实习形式包括:
1.理工科的生产实习、毕业实习等。
2.文科的毕业实习、社会调查、采风等。
第八条
专业实习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集中组队实习、分散实习或其他实习组织方式。
第九条
专业实习内容由各专业根据培养目标及要求制定,并编制合适的实习计划。内容包括:1.实习生名单;
2.实习的目的与要求;
3.实习内容及时间安排;
4.实习方法与指导;
5.实习报告的撰写要求;
6.实习作业要求和有关参考题、参考书;
7.实习纪律和有关注意事项;
8.成绩考核标准及办法;
9.总结、表彰工作。
第四章
专业实习带队教师
第十条
各学院要认真做好专业实习带队(指导)教师的选派工作。专业实习带队(指导)教师应由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有实践经验、责任心强、身体健康的教师担任。
第十一条
带队(指导)教师职责:
1.在学院专业实习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落实实习单位,并与有关人员根据实习大纲的要求制定实习方案,并组织实施。
2.关心实习生的思想、工作、生活等各个方面,帮助实习生解决实习中遇到的困难。
3.定期访问实习点,了解实习生的实习情况,为实习生提供及时、有效的指导。
6 4.与实习单位的指导教师共同做好实习生的成绩评定工作。
第十二条
将专业实习带队(指导)教师的工作情况纳入教学工作考核范围。专业实习带队(指导)教师的考核和工作量计算参照同类形式的教育实习指导教师的考核办法和工作量计算办法。
第五章
实习生
第十三条
凡是拥有正式学籍的我校非师范专业学生都必须按教学计划的要求参加各类专业实习,成绩合格方能登记学分。因故未能参加专业实习或专业实习成绩不及格者,只发给结业证书。获结业证书者,在参加工作一年之后,经所在单位对其工作能力和表现进行考核评定,评定合格者由本人提出申请,报教务处审核后方可换发毕业证书。
第十四条
实习期间要遵守实习生守则,遵守实习单位的工作纪律和规章制度。包括:
1.遵守国家政策法令、《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我校的有关规章制度。
2.认真学习专业实习的有关文件和各项规定,明确专业实习的目的和任务,切实做好专业实习的各项工作。
3.服从学院和实习单位的工作安排,虚心接受双方指导教师的指导。
4.注意工作安全和交通安全,严格遵守实习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实习期间,不迟到、不早退、不缺勤。因违反实习纪律和安全工作要求而造成自身伤害者、工余时间因非实习工作原因造成相关后果的,均 由学生本人负责;
造成国家或他人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由学生本人及家长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
5.积极参加各项业务实习活动,努力向指导教师学习,发扬勤奋好学、文明礼貌、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
6.认真记录实习日志、实习周记、撰写实习报告。鼓励学生在实践基础上结合学科知识开展专业性调研,并撰写调研报告。实习阶段中后期,应当及时进行实习总结,并形成书面材料。
7.尊敬师长、尊重同事,维护学校声誉,树立大学生的良好形象。
8.明确树立知识产权意识,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查阅、引用、动用实习单位所有的资源和资讯;
爱护实习单位公物,实习期间借用的物品必须按期归还,有丢失和损失的要照价赔偿。
9.倡导团队精神,团结协作,克服实习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共同提高。
第十五条
实习生在实习期间不得擅自离开实习工作岗位,一般不允许请事假。病假需持有正规医院医生的书面证明。确因特殊情况需要请假的,3 天内(含 3 天)须经实习单位同意并报带队(指导)教师批准;
3 天以上除经实习单位同意外,还须报学院实习领导小组批准。因病因事请假达到或超过实习时间的三分之一者,不得参加实习成绩评定,不得登记实习学分。擅自离岗者,不得参加实习成绩评定,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
第六章
专业实习评价及成绩的评定
第十六条
实习成绩评定是一项重要而严肃的工作,任何形式的专业实习都必须认真进行成绩考核与评定。实习成绩鉴定表须由指定人员填写,由实习单位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密封后寄回实习生所在学院,由实习生本人带回的表格无效。
7 第十七条
专业实习成绩评定分为初评和优秀等级答辩两部分。初评主要依据学生实习报告(50%)、实习日志(25%)以及实习单位成绩鉴定(25%)三部分进行,由专业主任和实习带队教师共同评定。初评成绩排名列本专业实习生前 50%的学生有资格参加优秀答辩。答辩专家组根据实习生的实习业绩、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在答辩中所体现出的综合素质,评定专业实习最终成绩,优秀实习成绩授予比例不超过本专业实习生总人数的 40%。
第十八条
专业实习成绩评定采用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与不及格五级记分制。其中优秀成绩的认定及授予须由符合前款条件的实习生个人提出申请,经学院审核推荐参加实习优秀等级答辩方能取得。
第十九条
各学院可根据不同专业实际情况,按照上述考核要求制定具体的评分标准。优秀等级答辩由各学院根据相关操作规程组织执行。
第二十条
专业实习成绩由各学院专业实习领导小组综合审定,专业实习成绩须经教务处审核同意后,方能登记专业实习学分。优秀等级专业实习成绩还需经校专业实习委员会审核认定。如未经教务处批准,擅自改变实习时间与实习单位者,不予评定专业实习成绩。
第七章
专业实习总结
第二十一条
实习生个人总结 实习结束时,每个实习生都应认真地进行书面的自我分析和总结(含实习中的收获、体会和存在问题),并填入《专业实习成绩鉴定表》。某一方面表现比较突出的可作专题性总结,或撰写研究论文。
第二十二条
实习带队(指导)教师总结 我校实习带队(指导)教师应于实习结束后一周内完成实习指导工作总结,交学院实习领导小组。总结内容包括:
1.实习基本情况概述;
2.对实习质量的分析和评价;
3.个人对指导实习工作的收获和体会;
4.对今后教学改革、专业实习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第二十三条
院专业实习工作总结 在各带队指导教师汇报总结的基础上,由院专业实习领导小组负责完成。内容应包括:
1.本学院各专业实习工作的基本情况;
2.本学院各专业实习工作质量的分析和评估;
3.本学院各专业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4.对学校及本学院各专业教学工作的改革意见和今后组织专业实习工作的建议。
专业实习结束后,各学院应及时召开实习汇报会或经验交流会,汇报会应安排下一届学生参加。实习结束两周内,各学院将推荐的优秀实习组、优秀实习生名单报教务处,并选送实习生的优秀个案、实习工作经验、调查报告等材料,同时上交书面实习工作总结。
第二十四条
校专业实习工作总结 在各学院总结的基础上,由教务处对全校的实习工作进行总结,定期召开全校专业实习工作总结或研讨会,编辑本学年的《浙江师范大学优秀专业实习成果汇编》。
8 第八章
专业实习基地建设
第二十五条
学校和各学院专业实习领导小组都应充分重视专业实习基地建设,建立一批数量足够、规模及指导力量符合要求的专业实习基地,确保专业实习的顺利进行。实习基地建设要与学生就业指导相结合,努力实现实习与就业的良好互动关系。
第二十六条
由教务处与相关部门协作,从各协作专业实习基地的专家中挑选一批在各专业领域中具有较高理论素养和丰富的实际经验的权威人士组成一支兼职导师队伍,开展多种形式的专业实习活动,保证实习质量,提高实习效果。
第二 十七条
各专业应充分发掘科研、教学、实验设备、信息服务等方面的综合优势,积极主动地为实习基地提供各种服务,积极开展科研合作活动。
第二十八条
各学院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召开由专业实习基地(实习点)负责人、主管部门负责人和兼职导师参加的专业实习工作会议,交流经验,加深友谊,加强协作,共同研究和解决专业实习中的重大问题。
第九章
专业实习经费及管理
第二十九条
专业实习经费根据教学计划,每年列入学校实习经费预算。非师范专业的专业实习经费标准,参照师范专业的教育实习经费标准执行。
第三十条
专业实习经费在每年初由计划财务处下拨给各学院,各学院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各学院按学校教学经费使用办法的有关规定使用实习经费,教务处负责监督。
第三十一条
专业实习的指导费参照师范专业的教育实习标准执行。
第十章
专业实习档案管理
第三十二条
专业实习文件和资料必须根据学校档案工作有关条例的要求,认真做好专业实习文件和资料的管理归档工作。
第三十三条
专业实习文件和资料由学校教务处实践科和学院教务处办公室共同归口管理;
各学院必须指派一位责任心强、熟悉业务的同志负责本学院专业实习文件和资料的搜集、整理、归档等工作。教学档案的管理人员要求相对稳定,如有变动,应妥善交接。
第三十四条
各学院的主要任务是:做好学院内实习工作的原始资料和相关材料的搜集、整理、汇总和登记等管理工作(打“△“号的材料各学院须交教务处实践科备份)。
各学院汇总、上交及存档材料包括:
1.实习生个人 专业实习结束后,所有实习生将自己的实习材料汇总,按统一格式装订成册,并由学院存档。实习生需要汇总装订的材料如下:
① 实习报告;
② 实习日志;
③ 实习周记;
④ 实习总结;
⑤ 实习成绩鉴定表;
⑥ 实习答辩申请表;
9 ⑦ 实习答辩记录;
⑧ 答辩成绩评定表。
2.组织管理方面 学院研究和安排实习工作重要会议的记录,采取的措施、步骤,对专业实习工作的新构想以及有关实习工作的方案、制度。
3.基地建设方面 (1)基地建设情况:基地数量及概要△。
(2)各学院与实习单位签订的建立实习基地的协议书。(建立校级基地的相关手续由教务处实践科统一办理。)
4.专业实习过程及效果方面 (1)教学文件:实习计划△、实习经费预算△。
(2)实习状况:学生实际实习率、实习通讯△、简报、图片、实习单位反馈信息。
(3)指导力量:指导教师聘任汇总、指导教师登记表△、指导措施。
(4)考核与成绩:实习总结△、调查报告、实习成绩登记表△、实习成绩(优秀)答辩申请表、答辩申请汇总表△、答辩记录。
第三十五条
教务处实践科除做好各学院上交材料的归档管理工作外,还要负责搜集学校实习工作的组织与管理方面的重要材料,如:制定的规章制度、重要的会议记录、实习改革的重要措施以及重要的统计数据、情况汇报和经验总结等。
第三十六条
全校专业实习工作的有关文件和资料,在每个学年结束前,按照专业以时间先后为序进行分类、编目、装订成册。
第三十七条
专业实习文件和资料的管理工作,接受校档案馆的业务指导,教务处实践科负责组织实施。
第三十八条
专业实习档案管理工作是专业实习工作评估的重要内容,作为各学院专业实习工作评优的条件之一。
第十一章
附
则
第三十九条
本规程由教务处负责解释。本规程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10 浙江师范大学专业实习成绩考核基本标准 (试行)
(实习单位指导教师评分参考)
实习态度
20%
18- -0 20 分
15- -7 17 分
13- -4 14 分
11- -2 12 分
0 0- -0 10 分
1.工作积极主动。
2.虚心服从领导,尊重指导人员,谦逊好学。
3.自觉遵守规章制度。
1.工作负责。
2.虚心服从领导,尊重指导人员,认真好学。
3.能够遵守规章制度。
1.工作努力。
2.服从领导,听从指导。
3.能够遵守规章制度。
1.勉强完成工作。
2.服从领导,听从指导。
3.能够遵守规章制度。
1.不能完成工作。
2.不服从领导,不听取指导。
3.违反规章制度。
工作能力
30%
25- -0 30 分
20- -4 24 分
17- -9 19 分
14- -6 16 分
0 0- -3 13 分
1.能按实习大纲的要求独立、出色地完成各项任务。2.能较好地理论联系实际,勇于改革并有一定成果。
1.能按实习大纲的要求基本独立地完成各项任务。
2.能够理论联系实际,提出合理化建设。
能在他人帮助下,运用所学知识,完成实习大纲要求和各项任务。
在他人的帮助下,能基本完成实习大纲要求和各项任务。
基本上不能完成实习大纲要求和各项任务。
实习效果
50%
45- -0 50 分
40- -4 44 分
36- -9 39 分
30- -5 35 分
0 0- -9 29 分
1.能出色完成计划指定的实习任务。
2.能在工作中创造性地运用所学知识与方法。
3.能很好地适应工作环境,与各方工作关系和谐,并在工作中充分体现合作精神。
4.能很好地结合学科知识开展专业性调研,调研报告质量高。
5.实习报告质量高。
1.能较好完成计划指定的实习任务。
2.能在工作中熟练地运用所学知识与方法。
3.能较好地适应工作环境,与各方工作关系和谐,并在工作中充分体现合作精神。
4.能较好结合学科知识开展专业性调研,调研报告质量较高。
5.实习报告质量较高。
1.能完成计划指定的实习任务。
2.能在工作中运用所学知识与方法。
3 能适应工作环境,并在工作中体现合作精神。
4.能开展工作调查,并形成调研报告。
5.实习报告质量尚可。
1.基本能完成计划指定的实习任务。
2.能在工作中尝试运用所学知识与方法。
3.基本能适应工作环境,在工作中具有合作精神。
4.基本能按时完成专业性调研。
5.基本能独立完成实习报告。
1.未能完成计划指定的实习任务。
2.不能在工作中运用所学知识与方法。
3.不能很好地适应工作环境,工作开展相对困难。
4.没有开展专业性调研 5.不能独立完成实习报告。
说明:1.指导教师和带队教师根据考核标准给实习生的每项表现打出具体分数,各项得分相加即为总分。
2.根据以上标准评定实习成绩(五级制):A 优秀(90-100);
B 良好(80-89);
C 中等(70-79);
D 及格(60-69);
E 不合格(60 分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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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 实 习 工 作 日 志 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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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 日 期 常 常 规 工 作 记 录 备 备 注 月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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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实 实 习 周 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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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
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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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教师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实 实 习 周 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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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教师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
16 实 实 习 周 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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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教师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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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实 实 习 周 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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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 实 习 周 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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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 专 业 实 习 报 告 姓 姓
名
性 性
别
学 学
号
学 学
院
专 专
业
班 班
级
实 实
习 单 单
位
实 实
习 岗 岗
位
实 实
习 时 时
间
(一)实习主要内容及进程 (请按实习时间或实习内容顺序进行陈述。要求 2000 字(包括图表)以上,小 4 号宋体,行距 18~22 磅。下载使用时请删除此说明)
24 (二)主要收获与体会
(要求 2000 字(包括图表)以上,小 4 号宋体,行距 18~22 磅。下载使用时请删除此说明)
25 (三)对实习单位的建议
文
科——结合实习内容,从专业角度对实习单位的工作提出改进建议,要求 3000 字(包括图表)以上,小 4 号宋体,行距 18~22 磅。
理工科——结合实习内容,从专业角度对实习单位的某些方面,提出技术改进(改造或革新)方案,要求 3000 字(包括图表)以上,小 4 号宋体,行距 18~22 磅。
(下载使用时请删除此说明)
26 (四)实习单位对实习工作的建议
实习单位负责人签名:
(加盖公章)
200
年
月
日 (五)学院专业主任评语
专业主任签名:
200
年
月
日 (六)备注
:
说明:(1)如各栏目填写不下,可加页;
(2)属于实习成果的文章、调研报告等,请提供原件或复印件。
27
专业实习成绩鉴定表 (200
届)
学
院:
专
业:
班
级:
实 习 生:
学号:
实习岗位:
指导老师:
实习地点:
实习单位:
单位电话:
实习时间:
月
日 至
月
日
浙 江 师 范 大 学 制
28
浙江师范大学专业实习成绩鉴定表 姓
名
性
别
学
号
学
院
专
业
班
级
实
习 单
位
实
习 岗
位
实
习 时
间
(一)实习生自我小结(从实习中的收获、体会和存在的问题出发作出总结。)
实习生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00
年
月
日
29 (二)实习小组意见(请结合《实习规程》客观评价实习生所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
小组长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
200
年
月
日 (三)实习单位指导老师评语(请从实习生的思想品德、工作态度、钻研精神及合作能力等方面给予客观评价。)
实习单位指导老师签名:
200
年
月
日
30 (四)实习单位意见(请从实习生的工作能力、勤奋程度及工作绩效三个方面做出文字评价,并以五级制为实习生打分。本表如有涂改须加盖校对章。)
实习单位对实习学生评价细目表 工作能力 勤奋程度 工作绩效 业务能力 社会能力 出勤率 主动性 业务量 工作效果 5 4 3 2 1 5 4 3 2 1 5 4 3 2 1 5 4 3 2 1 5 4 3 2 1 5 4 3 2 1
实习单位评定成绩(五级制):__________________(加盖实习单位公章)
200
年
月
日 (五)学院实习领导小组审核意见 (本栏为学院终审意见,参加答辩同学成绩在答辩后综合评定。)
实习成绩(综合评定):
负责人签名(加盖院章):____________________
200
年
月
日 (六)备注
说明:1.实习成绩按 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级记分,请书写完整。
2.本表一式两份,学院办公室、学生档案各存一份。
3.个人实习可不填写“(二)实习小组意见”栏目。
31
浙 江 师 范 大 学 专业实习答辩工作程序
一、初评 1.审核实习单位评分(建议占初评分的 25%);
2.审阅、评分实习生实习日记(建议占初评分的 25%);
3.审阅、评分实习生实习报告(建议占初评分的 50%);
4.复核、汇总初评成绩;
5.初评成绩列本专业实习生总数前 50%的学生,提出实习成绩优秀等级评定答辩申请。
二、申请 1.申请资格:申请参加专业实习成绩优秀等级评定答辩者必须是经过初 评成绩列本专业实习生总数前 50%的学生;
2.申请材料:实习单位成绩鉴定表,实习日记,实习报告;
3.须由学生本人提出答辩申请。
三、审核 学院专业实习领导小组审核申请材料。
四、答辩 1.通过审核学生接受专家组答辩;
2.操作环节 环节一: 答辩实习生专业实习陈述 环节二: 答辩专家组提问,实习生针对提问作出回答 环节三: 答辩专家组根据实习生陈述和答辩情况进行评议 环节四:
评定实习成绩,优秀率不超过实习生总人数的 40%
说明:本工作程序供各学院参考,各专业可根据自身情况作出调整。
32
专业实习 答辩 申请表 表 姓 姓
名
性 性
别
学 学
号
学 学
院
专 专
业
班 班
级
实 实
习 单 单
位
实 实
习 岗 岗
位
实 实
习 时 时
间
申 申
请
理 理
由
申请人签名:
200
年
月
日 规 规 范 范 检 检 查 查 专业实习各项工作完成情况 完成
未完成
实习工作日志
实习周记
实习报告
实习单位的成绩鉴定
院实习领导小组意见 (说明 实习 及相关材料完成情况,是否 接受 答辩 申请 )
负责人签名:
200
年
月
日
33
专业实习答辩成绩评定表 姓 姓
名
性 性
别
学 学
号
学 学
院
专 专
业
班 班
级
实 实
习 单 单
位
实 实
习 岗 岗
位
实 实
习 时 时
间
答辩 专家组 组成员
组长
职称
成员
职称
成员
职称
成员
职称
成员
职称
答辩 时间
答辩记录人
( 一) 生 实习生 专业实习自我陈述 情况
34 ( 二) 家 专家 提问及 实习生 回答情况
( 三) 组 答辩专家组 意见
负责人签名:
200
年
月
日 ( 四) 习 专业实习 答辩 成绩评定结论
该生实习成绩为:
□ 优秀
□ 良好
院实习领导小组组长签名(加盖院章):
200
年
月
日
35
专业实习个人材料汇总封面及编排格式,可从教务处网页下载专区下载;
汇总完成后以班级为单位进行内容、排序及格式审核,然后以学院为单位交文印中心统一装订:
专业实习个人材料汇总 ( 200
届 )
学
院:
专
业:
班
级:
实 习 生:
学号:
实习地点:
实习单位:
实习岗位:
指导老师:
单位电话:
实习时间:
月
日 至
月
日
36
一至五项为必须汇总材料,六至八项参加答辩同学汇总:
汇总材料目录
一、实习报告…………………………………………………页码 二、实习日志…………………………………………………页码 三、实习周记…………………………………………………页码 四、实习总结…………………………………………………页码 五、实习成绩鉴定表…………………………………………页码 六、实习答辩申请表…………………………………………页码 七、实习答辩记录……………………………………………页码 八、答辩成绩评定表…………………………………………页码
面面俱到。
推荐访问: 宁波大学实习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