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 区
房 号
业 主
需整改内容:
杂物、车辆违章占用消防通道。
整改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违反的单位、个人,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责任承担:
《整改通知单》签订后,未整改者,造成物品丢失等一切后果由业主本人承担。
通知期限
监督人
签发公司
金 海 岸 物 业
签 收
整改情况:
备 注
整 改 通 知 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