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煤集团网站建设办法‌

 晋煤集团网站信息提供、审核、发布制度

 为规范集团公司门户网站的信息发布,保证集团公司网上信息发布及时、准确,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结合《晋煤集团网站建设与管理实施办法》,特制定本制度。

 一、信息发布单位所发布信息应当确保发布的信息准确、真实,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二、晋煤集团主网站暂设11个一级栏目,栏目实行归口管理。

 “集团概况”由政研室提供信息;“新闻动态”由电视台提供信息;“专题专栏”由报社提供信息;“企业文化”由企业文化办公室提供信息;“安全生产”由安监局提供信息;“员工天地”由工会提供信息;“党建工作”由党办和团委提供信息;“科技创新”由科技中心提供信息;“社区生活”由社区管理委员会提供信息。产业构成栏目分五个二级栏目,“煤炭板块”由生产技术部牵头提供信息(通风技术部、机电技术部、设备租赁部、洗选加工部、总工办等与煤炭板块相关的部门要主动与生产技术部联系并提供信息);“煤层气板块”由煤层气产业发展局提供信息;“化工板块”由煤化工产业发展局提供信息;“电力板块”由金驹煤电化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信息;“其他产业”由宏圣公司、煤机制造分公司、铭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晨光物流有限责任公司等单位提供信息。服务指南栏目暂设12个二级栏目,其中“文件资料”由行政办提供信息;“法治建设”由法律事务部提供信息;“医疗卫生”由总医院提供信息。“招贤纳士”由人事处提供信息。对于已有自建网站的单位,网站名称必须与主网站栏目名称一致,栏目将直接链接到对应网站。

 三、各单位信息发布申请程序如下:

 1、集团公司下属单位发布本单位重要信息,应填写信息发布申请表,本单位负责人签字后,将申请表连同所发布信息的打印稿和电子文档提交企业网站运行部审核发布。

 集团公司下属单位发布本单位一般信息,应填写信息发布申请表,相关负责人签字后,将申请表连同所发布信息的打印稿和电子文档提交企业网站运行部审核发布。

 发布信息本着“谁发布,谁负责;谁承诺,谁办理”的原则。

  2、集团公司发布有关文件、公告等重要信息时,由行政办公室负责人签字并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提交企业网站运行部审核发布。

  3、有关单位或部门发布技术性信息时,由发布单位或部门负责人签字,将申请表连同所发布信息的打印稿和电子文档提交企业网站运行部审核发布。重要信息报分管领导批准后,交企业网站运行部审核发布。

 4、电视台、报社报送的消息、图片、视频经企业网站运行部编辑后发布。

 四、集团公司举办大型活动、召开重要会议或各子分公司、部门的重要信息,牵头部门要及时通知企业网站运行部,企业网站运行部要采集相关信息,确保信息在当天发布。如违反规定,要追究相关单位、部门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五、企业网站运行部对所发布信息内容进行编辑,经通信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及时发布。

 六、发布在晋煤集团外网上的信息要在内网上同步显示。

 七、企业网站运行部发布信息要严格遵守有关管理制度,做好信息处理、存档工作。

 八、企业网站运行部要配合网站安全监察科对所发布信息进行检查,保证所发布信息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九、企业网站运行部联系电话(0356)3664282,联系邮箱:jm211@126.com

 附1: 《晋煤集团门户网站信息发布申请表》

 附件1:

 晋煤集团门户网站信息发布申请表

 申请单位 撰写人 联系电话 发 布 内 容

  (内容过多可附页) 单位

 意见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注:1、文章电子稿发送至:jm211@126.com,格式为:xx单位通讯报道月日,例如:古书院矿通讯报道0108。联系电话:(0356)36642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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