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党建工作总结四议两公开

哈拉玉宫乡“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工作小结

哈拉玉宫乡在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实践中,乡村两级党组织结合实际,大胆探索,不断创新,深抓学习宣传,重抓创新提高,善抓典型引路,常抓督促检查等措施,强力推行,规范运作,取得较好效果。

二、主要做法

一是加强领导,精心部署。成立了由乡党委统一领导,党委书记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民政、农经、财政、计生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讨论研究,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认真研究和解决 “四议两公开一评定”运行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把推行 “四议两公开一评定”工作法作为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内容。

二是组织学习,营造社会氛围。乡党委及时将“四议两公开一评定”工作法纳入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采取形式多样的学习方法组织各级干部进行系统学习,召开了动员会、座谈会,统一干部的思想。各村也召开了动员会,对“四议两公开”工作法进行了宣传动员。利用板报、宣传单等形式多渠道宣传,力求全民动员,全民参与,为推行“四议两公开一评定”工作法营造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是建立制度,规范工作运行。为适应推行“四议两公开一评定”工作法需要,配套建立健全了党员联系群众制度、村民代表推选制度、村民代表联系户制度、民主监督制度、责任追究制度、村民代表补选制度和档案管理制度等九项制度,由乡党委具体督导工作实施,促进“四议两公开一评定”工作法的规范运行。同时,将“四议两公开一评定”工作法列为2015年各村党建工作重要内容,通过工作

督考、专项检查等方式,发现问题,完善措施,总结经验,提升水平,使之真正成为增强村级党组织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的重要举措、改进基层党员干部作风的重要抓手、推进农村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途径。

二、取得成效

一是促进了社会发展。通过“四议两公开一评定”工作法,解决了、修建新村委会、修路、偿还旧债务等一系列问题。各村党支部都严格按照“四议两公开一评定”的操作程序,在多方面征求意见,进行调查论证的基础上,召开支部会议讨论通过后报乡党委审批、备案。

二是推动治乱维稳。通过推行“四议两公开一评定”工作法,规范了村干部民主议事程序,使党员群众能够及时了解情况,提高了村级事务处理过程中的公平性、公正性、公开性,也提高了村民对村级重大事项的参与权和明白度。使村内议事环境大为好转,部分不稳定的因素得到控制。

目前,“四议两公开一评定”工作法已在我乡全面扎实的推行,在各村处理日常事务中发挥着积极地作用,并以其良好的工作实效得到广大干部群众的充分认可,不仅提升了工作效率和效果,更有效改善了党群干群关系,成为推进农村民主政权建设的有效推手。

今后我乡将继续加强领导、宣传和整改等力度,继续积极有序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加强和稳定农村基层干部队伍,推动农村社会经济的快速平稳发展。

谢村镇“四议两公开”工作法 工作总结及2012年工作打算

一、主要做法

一是以学、用结合,促“工作法”科学化。我镇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以开展大规模教育培训为手段,以规范教学组织管理为保障,以服务全镇农村民主管理和经济社会发展为目标,每季度组织各乡、镇(场)书记、组织委员和部分村支部书记,到先进村现场进行观摩学习,听取经验介绍,汲取好的做法,提高对“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实际操作能力。并利用基层党校阵地,对村“两委”班子成员、党员代表、村民代表、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成员、民主理财小组成员进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知识专题培训,之后要求各基层组织结合本村实际,针对与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村级发展规划制定、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村级大额资金的使用等,从群众最关心的事情着手,进行重点关注、重点联系、重点指导,并帮助各村健全建强班子、理顺发展思路,尽快提高水平。

二是以细化管、评,促“工作法”规范化。通过加强督导管理、完善考评机制、深化创先争优典型引路,根据已经制定下发的《全区县级领导干部、区直单位包乡包村制度》,要求县级领导和区直单位加强对所分包的乡镇、村帮助指导工作,做到每周至少一次。并要求各乡、镇对本单位“四议两公开”工作法落实情况、好的经验做法及时向区推广办公室实行月报告制度。同时将“工作法”纳入农村基层党建“三级联创”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并派出专项督导组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督导,对推进不积极、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村将进行责任追究,形成了区、乡、村三级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三是以建服务目标,促“工作法”实效化。“四议两公开”工作法推广运用的落脚点是为了激发广大群众参与村级民主管理的热情,满足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监督权,让群众真正成为村里的主人,拉近干部与村民的距离,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推动农村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我镇积极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创先争优活动,要求各乡、镇及各村党组织建立“选服务目标,定责任承诺”的目标落实责任机制,突出实效化。同时把大学生村干部在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中的表现情况纳入个人年度考核内容,激发他们推行、运用“工作法”的积极性、主动性,并开通咨询电话,完善乡镇领导联系大学生村干部制度,及时指导解决推进工作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促使大学生村干部在推广工作过程中更好地发挥作用。切实从群众的意愿出发,从解决群众最关心的问题着手,正确处理农村改革发展稳定中的重大关系,有效推动了我区农村科学发展、和谐发展,民生得到改善、矛盾得以化解,全区社会大局更加和谐稳定。从去年下半年以来,通过运用“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全区累计解决农村和城市社区热点难点问题580余件,农村信访量同比下降了40%左右,集体访、越级访下降50%以上,农村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显著减少。

二、取得成效

我区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地运用“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各村在“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推行运用下或带领群众致富、或解决实际难题、或兴建基础设施,不但做到了“干部清白、群众明白”,促进了干群关系的进一步和谐,而且做到了干群更加同心,集体经济更加壮大。

我镇通过“四议两公开”工作法为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保平安,促和谐,全体机关干部和派出所干警配备治安巡防车,分班到各村巡防。建立了巡防排查台账和巡防督察通报制度,进行每月考评通报,极大调动起了责任人和巡防队伍的积极性,极大提升了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运用“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先后完成了班村的新农村试点村建设,落实责任制,明确责任。解决了群众出行难、街道卫生差的问题。

党委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和凝聚力,运用“四议两公开”工作法,不断加强基层阵地建设,有力地促进了创先争优活动全面展开。一是加强硬件设施建设。通过完善已建阵地功能,设立便民服务站,为群众提供“一站式”高效服务;
成立居务监督委员会,实行民主决策,充分尊重群众意见。二是加强环境卫生管理,确保阵地“美化”。组织党员参与志愿者,加大社区环境卫生宣传力度,协助、配合社区发现并及时反映居民楼内的违规违章现象;
定期组织党员群众参与社区开展的各种集中整治活动,对卫生死角等逐步清理整治。三是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确保阵地管理“规范化”。明确党支部书记为阵地管理的直接责任人,支部成员分工详细,实行挂牌上岗;
公布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各项业务办理流程上墙公示。

三、2011年工作打算

目前,我镇全部推广和运用了“四议两公开”工作法,但仍有部分村存在推广质量不高,运用不规范等问题,有的是基础差、发展慢,有的是村级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强,部分村干部素质不高、能力不强,工作推进难度大,这是我镇推广“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重点和难点。我镇虽然在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方面进行了一定探索,取得了一些成效,与市委要求、与基层群众愿望相比,还有不小的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的创新思维,完善制度,要进一步强化工作责任力度,切实履行好直接责任的职责。通过明确目标责任、量化目标任务、强化督促检查、严格奖惩兑现等工作措施,做到目标到村、责任到人、任务到岗、奖惩到位。要充分探索建立长效机制,加快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步伐,为促进我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卡党发„2010‟132号

中共卡坝乡委员会

关于上报卡坝乡“四议两公开一监督”工作法

实施工作总结

县委组织部: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全面推进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基层组织推进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根据县委组织部的要求,卡坝乡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统筹兼顾,全面部署,扎实将“四议两公开一监督”工作法与我乡主要工作结合起来,选准切入点,形成了保持农村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的合力,有力地推动新时期我乡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

一、基本情况:

卡坝乡位于县城以东32公里处,白龙江北岸,东邻尼傲乡,南接达拉乡,西北与电尕乡接壤,平均海拔为220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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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面积为560平方公里,辖4个村委会、19个村民小组、21个自然村,全乡共有378户、2254人。设有7个党支部(1个机关支部、1个学校党支部、4个农牧村党支部和1个非公企业党支部),现有中共党员145人,其中农牧村党员114人,乡直机关党员31人。

二、工作开展情况:

我乡积极按照县委和县委组织部的要求,组织村“两委”积极召开会议,要求对村组重大事项中通过“四议两公开一监督”工作法进行决策,并组织农牧村党员、村民小组长和村民代表集中学习“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并明确了“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推行责任。选定责任人,抓好具体落实,完善党员联系制度、村民代表联系户制度、民主监督制度和责任追究等相关制度,以制度规范和督促“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在我乡的落实。村务公开监督小组负责监督本村重大事项是否按照“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程序决策实施,负责对村级重大事项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核把关,对公开内容的全面性、及时性、真实性进行监督评议。

同时我乡按照文件精神,凡是村级重大事务和与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事项,都要按照“四议两公开”的程序进行决策、实施。村内事务如:卡坝乡卡坝村委会吾一卡村民小组村前大面积塌陷修补工程、村级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村道硬化、村道维修、危房改造、“一特四化”及党内事务的如新党员发展、慰问困难老党员、老村干、老模范等牵涉老百姓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我乡都通 2

过“四议两公开一监督”工作法进行提议、商议、审议和决议。根据“四议两公开”的要求,完善了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制订了村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同时各村民小组建设规划、土地征用及补偿分配、宅基地的规划、报批,以及优抚对象、低保户、五保户的确定、村集体大额资金的使用、支出等都要在“四议两公开”制度下进行审议和决议,并及时在村务公开栏上公开。

三、主要做法

(一)结合实际,建全制度

根据“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具体操作流程,结合我乡实际,建立健全了各项制度。

一是建立健全了党员联系群众制度。以服务群众为中心,建立有利于村支部和党员更好地联系服务群众的网格体系,组织开展党员设岗定责、服务承诺、结对帮扶困难群众等活动,使每个党员都能够从自身条件出发,采取适当方式,有效地联系若干户群众,在帮助群众解决生产生活实际困难中发挥作用,在了解群众意愿需求、反映群众意见建议中发挥作用。

二是建立健全村民代表联系户制度。严格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和要求,选好村民代表。在此基础上,本着“就近居住、便于联系”的原则,每个村民代表分别联系5家农户,联系户覆盖面要达到100%。村民代表与联系户建立密切的沟通联系渠道,及时了解和反映村民的意愿和要求,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积极参与村级重大事项民主决 3

策,同时宣传、引导联系户自觉执行各项决议。村民代表不认真履行代表职责的,根据相关规定取消代表资格,重新推选。

三是建立健全民主监督制度。各村设立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和理财小组。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在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监督我乡重大事项是否按照“四议两公开一监督”工作法的程序决策实施,并对公开内容的全面性、及时性、真实性监督评议。理财小组成员从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成员中推选产生,负责对“四议两公开一监督”工作法通过的村级重大事项的财务收支情况审核把关,并及时向群众公开。建立信息反馈机制,畅通民意渠道,及时收集和受理群众在决策实施过程中反映的意见、建议以及合理诉求,不断完善决策,促进工作的科学运行。

四是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对“四议两公开”工作中的相关档案,实行集中统一专人管理。要将运用“四议两公开一监督”工作法决策事项的内容、时间、决策结果、执行情况、对执行中问题的处理情况等及时整理,分类归档,保存备查。

同时,应充分利用远程教育平台加强对党员和村民代表的培训、指导,帮助他们正确行使知情权、参与权、表决权和监督权,切实加强基层党组织的干部队伍建设,为“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规范、细致、深入推广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严格执行,突出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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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新农村建设、村道维护、安全人饮、农网改造、征地等基础事务组织决策。为了更好的改善我乡的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今年年初,我乡争取了各项资金,利用“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目前正在实施的有卡坝乡尼欠村道改扩建工程;
正在实施的全乡林权制度改革工作;
卡坝路寺、乡政府、学校及卡坝村的安全人饮工程;
卡坝村吾一卡村前大面积塌陷修补工程等。

2、扎实解决疑难问题,保一方稳定。农村五保、低保人员确定、种植优质紫花苜蓿地的补偿、辖区水电站征地补偿等遗留问题一直是我乡村民矛盾焦点和信访的根源。如今,我乡全面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进行审议和决策,从根本上杜绝了群众上访。同时对村级财务特别是餐费、接待费、办公费用等热点、焦点问题,我乡建立了财务会审会签制度,严格按照“四议两公开”工作法接受理财小组监督。与以往相比,在根本上消除了群众对村两委在村级资金使用上的疑惑,更加紧密了群众和村两委之间的沟通,提高了干群关系。

3、群策群力,谋村级发展格局。通过“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群策群力,科学论证村级发展规划思路和近期各项工作重点,拟定了各村“十二五发展规划”,按照我乡实际和新农村建设的需求,我乡将通过 “四议两公开”的要求,做好“卡坝乡珍珠马铃薯”村股份量化的前期工作。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加强学习,做到透彻了解“四议两公开一监督”工 5

作法。我乡继续把“四议两公开”工作法作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重要载体之一。通过进一步学习,深刻掌握其内涵和实质,摸清它的奥妙处、看清它的精华处、弄清它的关键处,对照我乡实际,加强党员干部、村民小组长和村民代表的交流,多层面开展学习和讨论,提升对“四议两公开一监督”工作方法的认识。

二是加强落实,做到凡事有“四议”,决议结果有“公开”,村民代表对整个过程进行监督。推行“四议两公开一监督”工作法,不仅要在我乡落地生根、开花结果,还要根深叶茂、锦上添花。凡涉及村里的经济社会发展规划、重大基础建设、重要民生问题办理情况、土地征用及补偿分配、计划生育指标分配、宅基地审批等村级事务,都要纳入我乡“四议两公开一监督”工作法决策的内容。同时扩大“四议两公开一监督”工作法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影响,切实让“四议两公开一监督”工作法作为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措施,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发挥实际作用。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十日

一、党内情况通报制度

(一)“四议两公开”工作法要决策的事项要首先向党员通报,切实做到重大事情党内先知道,重要文件党内先传达,重大决定党内先讨论,重大决策的实施党内先发动,增强党员的荣誉感和责任感。

(二)广大党员收集、整理的意见及建议要及时准确地向党组织反映。

(三)对事关全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党支部要认真迅速地处理。

二、党内情况反映制度

(一)加强对党员的责任意识教育,提高党员对推进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重要性的认识,引导党员正确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调动党员向党支部认真负责反映情况、参与决策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反映的内容主要包括党员个人向党支部汇报思想,党内思想倾向的反映,各项工作落实情况的反映,党内工作作风的情况反映,党外人士和群众对党员、干部、党支部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方面的情况反映,社情民意的反映以及“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决策事项的反映等。

(三)接受反映的党员要及时把群众反映的问题向党支部报告,不得截留和报喜不报忧。对事关大局、事关人民群众利益的重大问题要在第一时间及时上报。

(四)通过汇报、会议、信访、谈心、征求意见等形式,建立社情民意的搜集机制,保证情况反映渠道的畅通。

(五)规范党内情况反映程序,坚持逐级反映的原则,重大事项可以多级或越级反映。

三、党内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

(一)征求意见的内容包括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定的事项,事关本村全局性、政策性的问题,“四议两公开”工作法需要决策的事项,以及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等事项。

(二)在方法步骤上,实行预告制和决策内容通报制,把需要征求意见的决策进行预告,把需要决策的内容根据征求意见的范围提前告知给征求意见对象,给征求意见和参与决策的党员群众充分的思考时间。

(三)对没有特殊规定的事项,征求意见的对象不要局限于党内,要扩大征求意见的范围,解决征求意见面偏窄、人数偏少的问题,开拓新的渠道,采取多种形式,面向更多的对象征求意见。

(四)对和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要实行社会公示制度和社会听证制度,更加广泛地征求和倾听群众意见,使群众更好地了解和参与与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的决策。

四、党员联系户制度

(一)村支部每名党员都要按照居住地就近的原则,联系一定数量的农户作为党员联系户;村内所有农户都要有党员联系。

(二)村支部要根据本村实际采取党员自报与组织分配相结合的方式,合理确定党员联系的农户并对党员联系户进行登记造表。

(三)对党员联系户实行动态管理,可每年更换一次。

(四)党员要对联系户进行党的有关政策宣传,在联系户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五)党员要加强与联系户交流,充分掌握联系户的思想动态以及对村党支部、村级事务的意见、建议。

五、党员活动日制度

(一)每月10日为全镇农村党员活动日。

(二)活动日的主要内容为:一是根据村党组织的安排,对需要按照“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程序决定的事项,进行认真的审议。二是“五学、四议、三帮”。“五学”即学政治理论、学党的知识、学农村政策、学法律法规、学实用技术。“四议”即议党建、议村务、议发展、议致富。“三帮”即帮支部、帮党员、帮贫困户。

(三)活动形式可采取集体学习、研究讨论“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决策事项、外出学习参观和结合农时季节开展帮扶等活动。

(四)根据全镇工作安排,结合本村实际,确定活动的内容和形式。将活动地点和形式提前一天通知每名党员,村党组织要认真组织活动并填写《“四议两公开”工作法记录簿》。

(五)农村党员无特殊情况,必须按时参加活动。对长期在外,不能参加党员活动日的党员,党支部要加强同他们的联系,要求他们每半年向党支部汇报一次思想和工作情况。党员在年度内三次无故不参加党员活动日的,年终评议定格为不合格党员。

六、村民代表推选制度

(一)农户每户要确定一名户代表,5—15名户代表推选一名组代表。

(二)村民代表从组代表中产生,每村代表总数不能少于30名。

(三)村民代表的推选工作在村支部的指导下由村民选举委员会组织实施,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干涉。

(四)村民代表必须由群众选举产生,不经群众选举产生的,经调查审核,要取消村民代表资格,

由群众重新选举。

(五)选出的村民代表必须身体健康、热心村级事务、确实能代表部分群众利益。

(六)村民代表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三年后重新由村民选举产生。

(七)对不能胜任工作的村民代表可由群众提议罢免并补选。

七、外来人员权利保障制度

(一)在所辖行政村居住一年以上、年满18周岁、户口不在本村的外来人员,有参与村级事务决策的建议权;在涉及外来人员利益的公益事业建设事项的决策中享有表决权。

(二)外来流动党员,虽然户口不在本村,但组织关系已经转入的,享受本村党员同等权利,在“四议两公开”工作法运行中可参与党员大会审议。

(三)外来人员不享受本村对于村集体财产处理、宅基地分配等内部事务决策的表决权。

(四)通过“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决策的涉及公益事业方面的事项,外来人员要严格执行。

(五)外来人员要学习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了解“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内容、程序及原则,遵守村民自治章程及村规民约。

八、村民代表联系户制度

(一)村民代表要根据就近和具有代表性的原则联系所代表的农户。

(二)村民代表要加强与所联系户的沟通,并定期组织座谈、征集联系户对村级事务决策的意见、建议。

(三)要支持村“两委”工作,组织所联系群众积极响应参与村级事务。

(四)要向所联系户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带头学习,提高自身素质。

九、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监督小组推选制度

(一)监督小组由5-7人组成,应从村民代表中选举产生。

(二)监督小组由村民代表自愿申请报名或经支部、村委确定被选对象,经全体代表直接选举产生。

(三)监督小组成员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三年后由新当选的全体村民代表重新选举产生。

(四)村“两委”成员及其配偶、直系亲属不能参加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监督小组的选举。

十、民主理财小组推选制度

(一)理财小组由3-5人组成,应从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监督小组中选出。

(二)理财小组成员由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监督小组成员自愿申请报名或经支部、村委确定被选对象,经全体村民代表直接选举产生。

(三)理财小组成员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三年后由新当选的全体村民代表重新选举产生。

十一、意见的收集、处理与反馈制度

(一)村支部、村委会形成的决策事项,村民有异议时可按照程序逐级反映。

(二)村支部、村委会要通过广大党员、村民代表广泛收集群众对决策事项以及决策实施过程中的意见、建议。

(三)村支部、村委会要对收集到的意见、建议进行定期归纳、整理、分析、存档,并及时向群众作出解释、答复。

(四)对解释、答复不满意或不能解决的问题,可向全体党员通报并提交村民代表大会讨论、表决,表决结果作为村级最终处理结果。

(五)对村级最终处理结果仍不满意的,可持村委会开具的介绍信向镇)有关部门反映,或持镇开具的介绍信向县直有关部门反映。

十二、档案管理制度

(一)各村必须建立“四议两公开”工作法档案,实行集中统一专人管理。要将运用“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决策事项的内容、时间、决策结果、执行情况、对执行中问题的处理情况等及时整理,分类归档,保存备查。县直单位在安排落实涉及村级工作的过程中,也要建立与“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相对接的有关档案。

(二)村级组织必须建立党支部提议形成过程情况档案,村支两委商议工作档案,党员会议、村民代表或村民大会召开及表决情况记录档案和公开内容记录档案,做到完整无缺,存放有序,方便查找。

(三)决策过程中的每一道会议都必须有详细的会议记录、与会人员发言记录。

(四)决策、决议的记录,必须有与会人员签字、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监督小组盖章后存档。

(五)档案要内容详实,字迹清晰,手续齐全,按时归档。

(六)村级“四议两公开”工作法有关文书的起草、档案的管理由专职人员具体负责。

“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具体内容是:

凡涉及村里的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都要按照以下民主决策程序进行。

一、四“议”程序

1、支部或村委主要负责人提议

凡是党(总)支部书记或村委主任认为需要开会讨论决定的事情,首先应在村两个主干之间相互提出来,两主干之间达成共识后,再向支村两委会上提议,其他两委班子成员认为自己分管范围内的某一项工作需要上会研究的,应直接向书记或村委主任提议,由两个主干碰头商定后再向支村两委会上提议,未经两主干碰头商定的事情,书记和村委主任任何一方不准单独向两委会上提议。

2、两委班子商议

组织支村两委班子成员商议事情的联席会议,由党(总)支部书记主持,并由会前提议上会讨论的班子成员向会议作出议题说明,然后安排足够的时间让与会人员对议题进行讨论。讨论时,实行“一把手”末尾表态法,即支部书记在听取其他领导班子成员的意见后再表明自己的态度,最后支部书记综合各方面情况,采用民主集中制的方式集体决定。

3、党支部会议审议

通过支村两委讨论决定的事情,属于重大事项的,首先要经过党支部会议进行审议。审议形式为:⑴支部书记向会议提出支村两委讨论的事项;⑵参会党员以党小组分开讨论;⑶以党小组汇报讨论结果;⑷全体参会人员进行表决。

4、村民代表决议

通过支部会议表决通过的事情,再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进行决议,决议的程序为:⑴支部或村委主要领导向村民代表汇报党支部所审议通过的事情;⑵村民代表充分发表各自的观点;⑶就支部审议通过的事情进行表决。

5、召开会议的要求

⑴召开支村两委会议、党员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实参会人员必须达到应参会人员的三分之二以上方可开会;

⑵讨论表决通过的事情必须经实到会人员半数以上人员通过方可有效;

⑶表决形式可选择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三种形式中的任何一种;

⑷讨论确定某个分管领导所提议的问题无特殊情况必须有其分管领导参会,否则,本次会议暂不确定。

二、两“公开”要求

1、决策过程公开:经过“四议”所决定的工作在实施过程中,要将实施的每一个环节进行公开,公开的内容包括:工作进展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存在哪些问题、下阶段如何开展,让广大群众对该项工作有充分了解。

2、实施结果公开:每项工作结束后,要将该项工作的完成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以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等情况全方位向公众公开。

3、公开的形式为会议、公开栏、广播、网络、报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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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履行义务,调动党员向党支部认真负责反映情况、参与决策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反映的内容主要包括党员个人向党支部汇报思想,党内思想倾向的反映,各项工作落实情况的反映,党内工作作风的情况反映,党外人士和群众对党员、干部、党支部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方面的情况反映,社情民意的反映以及“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决策事项的反映等。

(三)接受反映的党员要及时把群众反映的问题向党支部报告,不得截留和报喜不报忧。对事关大局、事关人民群众利益的重大问题要在第一时间及时上报。

(四)通过汇报、会议、信访、谈心、征求意见等形式,建立社情民意的搜集机制,保证情况反映渠道的畅通。

(五)规范党内情况反映程序,坚持逐级反映的原则,重大事项可以多级或越级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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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党内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

(一)征求意见的内容包括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定的事项,事关本村全局性、政策性的问题,“四议两公开”工作法需要决策的事项,以及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等事项。

(二)在方法步骤上,实行预告制和决策内容通报制,把需要征求意见的决策进行预告,把需要决策的内容根据征求意见的范围提前告知给征求意见对象,给征求意见和参与决策的党员群众充分的思考时间。

(三)对没有特殊规定的事项,征求意见的对象不要局限于党内,要扩大征求意见的范围,解决征求意见面偏窄、人数偏少的问题,开拓新的渠道,采取多种形式,面向更多的对象征求意见。

(四)对和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要实行社会公示制度和社会听证制度,更加广泛地征求和倾听群众意见,使群众更好地了解和参与与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的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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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党员联系户制度

(一)村支部每名党员都要按照居住地就近的原则,联系一定数量的农户作为党员联系户;村内所有农户都要有党员联系。

(二)村支部要根据本村实际采取党员自报与组织分配相结合的方式,合理确定党员联系的农户并对党员联系户进行登记造表。

(三)对党员联系户实行动态管理,可每年更换一次。

(四)党员要对联系户进行党的有关政策宣传,在联系户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五)党员要加强与联系户交流,充分掌握联系户的思想动态以及对村党支部、村级事务的意见、建议。

五、党员活动日制度

(一)每月10日为全镇农村党员活动日。

(二)活动日的主要内容为:一是根据村党组织的安排,对需要按照“四议两公-

开”工作法程序决定的事项,进行认真的审议。二是“五学、四议、三帮”。“五学”即学政治理论、学党的知识、学农村政策、学法律法规、学实用技术。“四议”即议党建、议村务、议发展、议致富。“三帮”即帮支部、帮党员、帮贫困户。

(三)活动形式可采取集体学习、研究讨论“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决策事项、外出学习参观和结合农时季节开展帮扶等活动。

(四)根据全镇工作安排,结合本村实际,确定活动的内容和形式。将活动地点和形式提前一天通知每名党员,村党组织要认真组织活动并填写《“四议两公开”工作法记录簿》。

(五)农村党员无特殊情况,必须按时参加活动。对长期在外,不能参加党员活动日的党员,党支部要加强同他们的联系,要求他们每半年向党支部汇报一次思想和工作情况。党员在年度内三次无故不参加党员活动日的,年终评议定格为不合格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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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村民代表推选制度

(一)农户每户要确定一名户代表,5—15名户代表推选一名组代表。

(二)村民代表从组代表中产生,每村代表总数不能少于30名。

(三)村民代表的推选工作在村支部的指导下由村民选举委员会组织实施,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干涉。

(四)村民代表必须由群众选举产生,不经群众选举产生的,经调查审核,要取消村民代表资格,

由群众重新选举。

(五)选出的村民代表必须身体健康、热心村级事务、确实能代表部分群众利益。

(六)村民代表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三年后重新由村民选举产生。

(七)对不能胜任工作的村民代表可由群众提议罢免并补选。

七、外来人员权利保障制度

(一)在所辖行政村居住一年以上、年满18周岁、户口不在本村的外来人员,-

有参与村级事务决策的建议权;在涉及外来人员利益的公益事业建设事项的决策中享有表决权。

(二)外来流动党员,虽然户口不在本村,但组织关系已经转入的,享受本村党员同等权利,在“四议两公开”工作法运行中可参与党员大会审议。

(三)外来人员不享受本村对于村集体财产处理、宅基地分配等内部事务决策的表决权。

(四)通过“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决策的涉及公益事业方面的事项,外来人员要严格执行。

(五)外来人员要学习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了解“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内容、程序及原则,遵守村民自治章程及村规民约。

八、村民代表联系户制度

(一)村民代表要根据就近和具有代表性的原则联系所代表的农户。

(二)村民代表要加强与所联系户的沟通,并定期组织座谈、征集联系户对-

村级事务决策的意见、建议。

(三)要支持村“两委”工作,组织所联系群众积极响应参与村级事务。

(四)要向所联系户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带头学习,提高自身素质。

九、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监督小组推选制度

(一)监督小组由5-7人组成,应从村民代表中选举产生。

(二)监督小组由村民代表自愿申请报名或经支部、村委确定被选对象,经全体代表直接选举产生。

(三)监督小组成员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三年后由新当选的全体村民代表重新选举产生。

(四)村“两委”成员及其配偶、直系亲属不能参加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监督小组的选举。

十、民主理财小组推选制度

(一)理财小组由3-5人组成,应从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监督小组中选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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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理财小组成员由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监督小组成员自愿申请报名或经支部、村委确定被选对象,经全体村民代表直接选举产生。

(三)理财小组成员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三年后由新当选的全体村民代表重新选举产生。

十一、意见的收集、处理与反馈制度

(一)村支部、村委会形成的决策事项,村民有异议时可按照程序逐级反映。

(二)村支部、村委会要通过广大党员、村民代表广泛收集群众对决策事项以及决策实施过程中的意见、建议。

(三)村支部、村委会要对收集到的意见、建议进行定期归纳、整理、分析、存档,并及时向群众作出解释、答复。

(四)对解释、答复不满意或不能解决的问题,可向全体党员通报并提交村民代表大会讨论、表决,表决结果作为村级最终处理结果。

(五)对村级最终处理结果仍不满意-

的,可持村委会开具的介绍信向镇)有关部门反映,或持镇开具的介绍信向县直有关部门反映。

十二、档案管理制度

(一)各村必须建立“四议两公开”工作法档案,实行集中统一专人管理。要将运用“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决策事项的内容、时间、决策结果、执行情况、对执行中问题的处理情况等及时整理,分类归档,保存备查。县直单位在安排落实涉及村级工作的过程中,也要建立与“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相对接的有关档案。

(二)村级组织必须建立党支部提议形成过程情况档案,村支两委商议工作档案,党员会议、村民代表或村民大会召开及表决情况记录档案和公开内容记录档案,做到完整无缺,存放有序,方便查找。

(三)决策过程中的每一道会议都必须有详细的会议记录、与会人员发言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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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决策、决议的记录,必须有与会人员签字、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监督小组盖章后存档。

(五)档案要内容详实,字迹清晰,手续齐全,按时归档。

(六)村级“四议两公开”工作法有关文书的起草、档案的管理由专职人员具体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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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议两公开”工作制度

凡涉及社区重大事务和与居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事项,按照“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决策、实施。

(一)决策事项主要内容:社区建设规划(3年或5年)、社区年度发展计划和居民公约的修订;
集体资源、资产、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以及楼栋长、单位长奖励金费的确定;
社区重大救灾、救济、求助事项和低保事项的实施,以及其他应当民主决策的事项。法律规定必须由居民会议讨论通过的事项,按有关法律规定执行。

(二)决策程序

“四议两公开”分六步实施,可以一事一议,也可以多项内容一次商议。

第一步,社区党支委会提议。对社区内重大事项的提议,由社区党支委会在充分征求党员、居民代表及广大居民意见的基础上,按照符合上级和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本社区发展实际、符合群众意愿的原则,集体研究提出初步意见。

第二步,社区“两委”会商议。根据社区党支部提出初步意见,组织召开社区“两委”联席会进行商议。在商议之前,社区党支部书记提前将支委会提议内容与居委会主任通报并充分沟通。同时,提前将议题口头或书面告知“两委”班子成员,然后召开会议,组织“两委”班子成员讨论、发表意见。对有分歧意见的事项,根据不同情况,可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等方式进行表决,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商议意见。

第三步,党员大会审议。将社区“两委”会商定的意见,提交党员大会讨论审议。召开党员大会审议前,把社区“两委”会商定的意见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全体党员进行传达,在党员中充分酝酿。党员大会审议时,到会党员人数要达到党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事项需到会党员半数以上同意方可提交居民代表会议或居民会议表决。党员大会审议后,要认真吸纳党员的意见和建议,对事项实施意见进行修订完善,并组织党员入户做好宣传工作。

第四步,居民代表会议或居民会议决议。对党员大会通过的事项意见,由居委会主持召集居民代表会议或居民会议讨论表决。居委会要采取适当方式,使居民代表或居民充分了解决策的动因、事项和预期目标效果。召开居民代表会议决议,参加会议人数必须达到居民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召开居民会议决议,应当有本社区18周岁以上的居民的过半数参加或者有本社区三分之二以上的住户的代表参加,讨论事项必须经到会人员半数以上同意方可通过。对表决未能通过的事项,要认真分析,如果决策确实错误要及时终止;
如果因条件不成熟或措施不完善而被否决的,要进一步完善实施意见,待条件成熟后再重新进入“四议两公开”决策程序。

第五步,决议公开。经居民代表会议或居民会议决议通过的事项,要在居务公开栏或人员流动性较大的场所张榜公告,公告时间不少于7天。公告期间,若发现决议中确实存在重大问题,或必须对决议进行全面修改的,要重新召开党员大会、居民代表会议或居民会议,说明情况,宣布决议无效,待修改完善后重新进入“四议两公开”决策程序。

第六步,实施结果公开。决议事项在社区党支部领导下由居委会组织实施,实施结果及时向党员、居民代表和居民公开,主动接受监督。

“两学一做”访民情惠民生聚民心专栏

“四议两公开”工作法流程图

主要内容:社区建设规划(3年或5年)、社区年度发展计划和居民公约的修订;
集体资源、资产、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以及楼栋长、单位长奖励金费的确定;
社区重大救灾、救济、求助事项和低保事项的实施,以及其他应当民主决策的事项。法律规定必须由居民会议讨论通过的事项,按有关法律规定执行。

一、社区党支委会提议。

提议前:1.广泛征求意见,确定议事事项;
2.科学论证,规范政策审核;
3.制定初步方案,报街道党组织批准、备案。

提议中:1.书记主持支委会并介绍情况;
2.委员充分讨论,修改完善方案;
3.支委表决提案,形成决议意见。

提议后:形成书面材料并存档。

二、社区两委会商议

1.商议前:1.书记、主任沟通提议内容;
2.发放书面议题,两委成员酝酿。

2.商议中:1.支部书记主持“两委”会,并通报提议意见;
2.“两委”充分讨论,可邀街道主管领导参加;
3.修改补充完善方案;
4.“两委”表决方案,形成商议案。

3.商议后:党支部主动做好未同意“两委”委员的工作,征得支持。

三、党员大会审议

1.审议前:社区“两委”传达议题,党员思考,并了解民意。

2.审议中:1.召开党员会,书记主持,社区主任通报意见、方案;
2.党员讨论,完善实施方案;
3.表决实施方案,形成审议意见。

3.审议后:1.“两委”修改完善方案;
2.党员深入居民宣传、动员、解释。

四、居民代表会议或居民会议决议

1.决议前:1.告知决议事项的内容;
2.召开预备会,告知决策动因、事项前景;
3.征求居务公开监督人员意见。

2.决议中:1.居委会主任主持会议通报决策事项和实施方案;
2.接受代表咨询,做好详细记录;
3.进行表决。

3.决议后:1.通过的事项做好宣传和对不同意见的解释工作;
2.未通过事项视情况或中止或暂缓或重新完善进入“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决策程序。

五、决议公开

在居务公开栏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并设征求意见箱,补存完善决议事项。若发现重大问题,宣布决议无效。修改完善后重新进入“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决策。

组织实施决议、

1.在社区党支部领导下,居委会严格按照最终决议结果有计划,有组织的进行实施。 2.接受监督,定期向党员、居民代表通报决策的执行进度、帐目、预算。

3.实施中出现问题,居委会能解释的立即解决。不能解释的提交党支部按“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程序解决。

4.遇突发问题需变更方案的,应及时向居民代表会议和党员大会通报。变化较大的应再次提交社区党支部按“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程序解决。

六、实施结果公开

1.居务公开监督人员审核审查实施结果;
2.公示内容要详实、准确、全面,并设意见箱;
3.对收集到的意见,居委会三日内给予解答;
4.对居委会解释答复不满意或居委会不能解决的问题,社区党支部组织党员大会审核,把审核结果提交居民代表大会讨论表决,表决结果作为社区级最终处理结果。

一、主要内容:“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主要内容是,所有村级重大事项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相关事项都要在村党组织领导下,按照“四议”、“两公开”的程序决策实施。“四议”即:村党支部会提议,村“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
“两公开”即: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

二、决策事项:凡是村级重大事务和与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事项,都要按照“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决策、实施。主要内容包括:新农村建设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村集体土地的承包、租赁;
公益事业经费筹集、组织实施与管理;
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及公益事业的建设承包;
集体资产购建与处理;
村组建设规划、土地征用及补偿分配、宅基地审报;
计划生育、农村低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政策和制度的落实;
重大救灾救济款物的发放,以及其他应当民主决策

的事项法律规定必须由村民会议讨论的事项,按有关法律规定执行。

三、决议程序:“四议两公开”工作方法分六个环节实施,要永决策过程中要做到提议准确,商议充分,审议广泛,决议民主公开准确及时,必须按照以下步骤

组织实施:

1、村党支部会提议。对村内重大事项,由村党支在充分征求党员村民代表及广大村民意见和认真调查认证的基础上,集体研究提出初步意见和方案,使提议符合中央和省、市、区的要求,符合本村发展实际,符合群众意愿的原则,集体研究提出初步意见和方案。

2、村“两委”会商议。根据村党总支的初步意见,组织“两委”会进行商议,在商议之前,村党组织书记提议前将提议内容与村委会主任通报并充分沟通。同时提前将提议议题口头或书面发至“两委”班子成员手中,待充分酝酿、调研、思考之后,再组织“两委”班子成员讨论,发表意见。对意见分歧比较大的事项,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商议意见。

3、党员议事会或党员大会审议。对村“两委”商定的意见,提交党员议事会或党员大会讨论审议。召开党员议事会或党员大会审议前,须把村“两委”商议方案发书面或口头形式,提前一周向党员议事会或党员大会进行通报,在党员中充分酝酿并征求村民意见,提前做好沟通工作;
党员议事会或党员大会审议时,到会党员人数须议事会成员数的4/5或党员总数的2/3以上,审议事项经应到会议事会成员人数的2/3或应到党员人数半数以上同意,方可提交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表决。党员大会审议后,村“两委”要认真吸纳党员的意见建议,对方案修订完善,同时宣传解释工作。

4、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党员议事会或党员大会通过的事项,在村党总支的领导下,由村委会主持,召集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讨论表决。村委会要提前召开预备会议,认真讨论审议,使村民代表充分了解决策原因、事项和前景。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时,到会人数须需有4/5以上村民体表或一半以上村民参加,所做决定应经全体村民代表的2/3以上或应到会村民的一半以上同意,方可决议通过。对决议通过事项中存在的不同意见,要有针对性地深入走访,弄清不同意见的原因,做好解释说明工作,确保顺利实施。对表决未能通过的事项,要深入剖析;
如因决策确实错误则应及时中止;
如因思路正确,但条件不成熟或措施不完善而被否定和事项,要进上步完善实施方案,待条件成熟后再重新进入“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决策程序。

5、决议公开。经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通过的事项,一律在村务公开栏及各村民小组内张榜公告,公告时间7-10天。

6、实施结果公开。决议事项在村党组织领导下由村委会组织实施,实施结果及时向全体村民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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