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团申请书中对团认识|对团的认识100字

  入团申请书中的对团的认识

 篇一:高中入团志愿书对团的认识

 高中入团志愿书对团的认识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 群众组织,是广大青年在实践中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共 产主义的学校,是中国共产党的助于和后备军。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纲领,以马 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 要思想为行动指南,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解放思想, 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团结全国各族青年,为把我国建设成 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为最终实现共 产主义而奋斗。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发展壮大,始 终站在革命斗争的前列,有着光荣的历史。在建立新中国, 确立和巩固社会主义制度,发展社会主义的经济、政治、文 化的进程中发挥了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为党培养、输送了 大批新生力虽和工作骨干。党的^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共青 团根据党的工作重心的转移,紧密围绕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 开展工作,为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作出了重要贡 献,促进了青年一代的健康成长。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在现阶段的基本任务是:高举中国 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定不移地贯彻党在社会主义初级 阶段的基本路线,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坚持改革开放,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青年,在建设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中,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 文化、有纪律的接班人,不断巩固和扩大党执政的青年群众 基础,努力为党输送新鲜血液,为国家培养青年建设人才, 团结带领广大青年,自力更生,艰苦创业,积极推动社会主 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为全面建设 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贡献智慧和力虽。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坚持对青年的 教育和引导,组织青年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 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科学发展观,广 泛开展党的基本路线教育,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 思想教育,社会主义道德教育,近代史、现代史教育和国情 教育,民主和法制教育,增强青年的民族自尊、自信和自强 精神,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和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对团员还必须进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和共产主义 远大理想教育。努力帮助青年学习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吸收 和借鉴人类社会创造的一切文明成果,抵御资本主义和封建 主义腐朽思想的侵蚀,不断提高青年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 文化素质。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带领青年在经济建设中发挥生力 军和突击队作用,充分调动和发挥青年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组织青年参加改革开放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实 践,促进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的 实施,树立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观念,掌握和运用先进 的科学技术,学习和适应现代管理方式,诚实劳动,勇于创 新,为发展社会生产力,增强综合国力,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实现我国经济发展的战略目标建功立业。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充分发挥党联系青年的桥梁和纽 带作用,积极协助政府管理青年事务,在维护国家和人民利 益的同时代表和维护青年的具体利益,围绕党的中/L、任务, 开展适合青年特点的独立活动,关心青年的工作、学习和生 活,切实为青年服务,向党和政府反映青年的意见和要求, 开展社会监督,同各种危害青少年的现象作斗争,保护和促 进青少年的健康成长。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高举爱国主义旗帜,坚决维护和发 展全国各族青年之间的团结友爱,加强同香港特另U行政区青 年同胞、澳门特别行政区青年同胞、台湾青年同胞和海外青 年侨胞的团结,按照“一国两制”的方针,共同促进香港、 澳门长期繁荣稳定和祖国统一大业的完成。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在维护我国的独立和主权,坚持和 平友好、独立自主、相互学习、平等合作、共同发展的基础 上,积极发展同世界各国青年组织的交往和友好关系,反对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维护世界和平,促进人类进步。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要完成现阶段的基本任务,必须以 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团的建设。要发扬优良传统和作风, 生动活泼、富于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把共青团建设成为团结 教育青年的坚强核心。团的建设必须贯彻以下基本要求:(一) 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不动摇。全团要用邓小平理论、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基本路线统一思想和行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团的各项工作都必须服从和服务于 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必须把坚持改革开放和坚持四项基本原 则统一起来,使党的基本路线在团的工作中得到全面贯彻。(二) 坚持党建带团建。把党的要求贯彻落实到团的建设 之中,使团的建设纳入党的建设总体规划。(三) 坚持先进性与群众性的统一。教育、引导青年坚定

 正确的政治方向,发挥团员的模范作用 ;广泛团结青年,与

 青年保持密切的联系。

 (四) 坚持把竭诚服务青年作为团的一切工作的出发点 和落脚点,更好地吸引和凝聚青年。(五) 坚持民主集中制。民主集中制是共青团根本的组织 原则。要充分发扬民主,切实保障团员的民主权利。要实行 正确的集中,加强组织性和纪律性,保证团的决议得到有效 的贯彻执行。(六)坚持不懈地抓好基层建设。基层组织是团的一切工

 作的基础。团的领导机关要确立基层第一的观念, 发扬务实、

 求实的作风,深入基层,服务基层,不断增强基层活力。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央委员会受中国共产党中央委 员会领导,团的地方组织和基层组织受同级党的委员会领 导,同时受团的上级组织领导。第一章团员

 第_条 年龄在十四周岁以上,二十八周岁以下的中1国 青年,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 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 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年满二十八周岁,没有担任团内职务,应该办理离 团手续。

 团员加入共产党以后仍保留团籍,年满二十八周岁,没 有在团内担任职务,不再保留团籍。第二条团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一)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 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科学发展观,学习团的基 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不断提高为人 民服务的本领。(二)宣传、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积极参 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努力完成团组织交给的 任务,在学习、劳动、工作及其他社会活动中起模范作用。(三) 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团的纪律,执行团的决 议,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提倡共广 主义道德,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为保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的安全挺身而出,英勇斗争。

 (四) 接受国防教育,增强国防意识,积极履行保卫祖国 的义务。

 (五) 虚心向人民群众学习,热心帮助青年进步,及时反 映青年的意见和要求。(六) 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改正缺点和错误,自觉 维护团结。

 第三条 团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 参加团的有关会议和团组织开展的各类活动,接受 团组织的教育和培训。(二) 在团内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三) 在团的会议和团的报刊上,参加关于团的工作和青 年关心的问题的讨论,对团的工作提出建议,监督、批评团 的领导机关和团的工作人员。(四) 对团的决议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 可以保留,并且可以向团的上级组织提出。(五) 参加团组织讨论对自己处分的会议,并且可以申 辩,其他团员可以为其作证和辩护。(六)向团的任何一级组织直至中央委员会提出请求、申 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以负责的答复。团的任何一级组织或个人都无权剥夺团员的权利。

 第四条 接收团员必须严格履行下列手续:

 (一) 申请入团的青年应有两名团员作介绍人。

 (二) 介绍人应负责地向被介绍人说明团章,向团的组织 说明被介绍人的思想、表现和经历。(三) 要求入团的青年要向支部委员会提出申请,填写入 团志愿书,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和上级委员会批准,才能成 为团员。被批准入团的青年从支部大会通过之日起取得团 籍。第五条 新团员必须在团旗下进行入团宣誓。誓词如下: 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 导,遵守团的章程,执行团的决议,履行团员义务,严守团 的纪律,勤奋学习,积极工作,吃苦在前,享受在后,为共 产主义事业而奋斗。第六条 团员由一个基层组织转移到另一个基层组织, 必须及时办理组织关系转接手续。第七条 对于模范履行团员义务、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 设和保卫祖国的事业中有显著成绩的团员,团的组织应当给 以奖励。奖励分为:通报表扬,由团的中央、省、市 (地)、县级

 委员会和基层团委授予优秀共青团员称号。

 第八条 对于不执行团的决议、违反团章的团员,团的组织应当本着惩前掠后、 治病救人的精神,进行批评和帮助, 情节严重的,给以纪律处分。处分分为: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团内职务,留团察看, 开除团籍。

 留团察看的时间为六个月或一年。团员在留团察看期间 没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不得作青年入团的介绍人。

 留团察看期满,改正了错误的,应当及时恢复其团员的上述 权利;坚持错误不改的,应当开除团籍。第九条 对团员的纪律处分,必须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 报上级委员会批准。对团员给以开除团籍的处分,必须经县 级委员会或被县级以上团的委员会授权的团的基层委员会 批准。第十条 团的组织对团员作出处分决定,必须严肃慎重, 实事求是。支部大会在讨论决定对团员的处分时,除特殊情 况外,应当吸收本人参加,认真听取他的意见。决定后如果本人不服,可以提出申诉,有关团 组织必须负责处理或者迅速转递,不得扣压。第十一条团员有退团的自由。团员要求退团应向支部 委员会递交书面报告,由支部大会决定除名,并报上级委员 会备案。团员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团费、不过团的 组织生活,或连续六个月不做团组织分配的工作,均被认为 是自行脱团。团员自行脱团,应由支部大会决定除名,并报 上级委员会批准。第二章团的组织制度

 第十二条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是按照民主集中制组织 起来的统一整体。团的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是:(一) 团员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 上级组织。

 (二) 团的全国领导机关,是团的全国代表大会和它产生 的中央委员会。地方各级团的领导机关,是同级团的代表大 会和它产生的团的委员会,团的各级委员会向同级代表大会 负责并报告工作。(三) 团的各级领导机关,除它们派出的代表机关外,都 由选举产生。

 (四) 团的各级领导机关应当经常听取并认真处理下级 组织和团员的意见;团的下级组织既要向上级组织请示、报 告工作,乂要独立负责地解决自己职责范围内的问题。团的 各级组织要使团员对团内事务有更多的了解和参与。(五) 团的各级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 结合的制度。

 第十三条 团的各级委员会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设立适

 当的工作部门。团的县级以上各级委员会可以派出代表机 关。

 在团的各级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同级党的组织和上级团 的组织认为有必要时,经过共同研究,取得一致意见,可以 调动或指派团组织的负责人。第十四条 团的各级代表大会的代表和委员会的产生, 要体现选举人的意志。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候选人 的产生要广泛发扬民主,候选人名单要充分酝酿讨论。可以 直接采用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办法进行选举, 也可以采用差额选举办法进行预选,产生候选人名单,然后 进行等额正式选举。选举人有了解候选人情况、要求改变候 选人、不选任何一个候选人和另选他人的权利。任何组织和 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选举人选举或不选举某个人。团的中央和地方各级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中的专职团 干部调离团的岗位,其委员或候补委员的职务自行卸免。委 员缺额由候补委员按得票多少依次递补,卸免和递补须经全 会确认。第十五条 团的县级和县级以上委员会在必要时可以召 集代表会议,讨论和决定需要由代表大会解决的重大问题。

 代表会议可以增选委员会的部分成员。增选委员会委员和候 补委员的数额,不得超过该级代表大会选出的委员和候补委 员总数的三分之一。代表会议代表的名额和产生办法,由召 集代表会议的委员会决定。第十六条 有关全团性的工作,由团的中央委员会作出 决定,统一部署。各级团组织的报刊和其他宣传工具,必须 宣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宣传团的上级组织和本级组织 的决议与工作任务,反映青年的意见和要求。第三章团的中央组织

 第十七条 团的全国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由中央 委员会召集,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前或延期举行。全国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及产生办法,由中央委员会决 定。

 第十八条 团的全国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 审查和批准中央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二) 讨论和决定全团的工作方针、任务和有关重大事项

 (三) 修改团的章程;

 (四) 选举中央委员会。

 在全国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中央委员会执行全国代表大 会的决议,领导团的全部工作。第十九条 团的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常务委员若干 人,组成常务委员会;选举第一书记一人和书记若干人,组 成书记处。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由常务委员会召集,每年至 少举行一次。在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和常务委员会闭会期 间,书记处行使中央委员会的职权。第四章团的地方和军队的组织

 第二十条 团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省辖市、自治州 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团的县(市、旗)、自治县、市辖区代表大会每三年举行 一次。

 团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由同级团的委员会召集。在特殊 情况下,经同级党的委员会和团的上级委员会批准,可以提 前或延期举行。第二^一条 团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 审查和批准同级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二) 讨论和决定本地区团的工作任务和有关重要事项

 (三) 选举同级委员会;

 (四) 选举出席上一级团的代表大会的代表。团的地方各 级委员会在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执行上级团组织的指示和同 级团的代表大会的决议,领导本地方团的工作,定期向上级 团的委员会报告工作。第二十二条团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各该级 委员会的常务委员会和书记、副书记。团的地方各级委员会 全体会议由常务委员会召集,每年至少举行一次。在委员会 全体会议闭会期间,由常务委员会行使委员会的职权。团的地方各级委员会的组成,必须经同级党的委员会和 上级团的委员会批准。第二十三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 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中团的工作,是军队和武警部队政治工作 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军队和武警部队中团的组织在党的委 员会和政治机关的领导下,根据团中央委员会和中国人民解 放军总政治部或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政治部的规定和指 示进行工作。第五章团的基层组织

 第二十四条 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 道社区、社会组织、人民解放军连队、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中 队和其他基层单位,凡是有团员三人以上的,都应当建立团 的基层组织。团的基层组织,根据工作需要和团员人数,经上级团的 委员会批准,分别设立团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 部委员会。在基层委员会、总支部下建立支部。如果工作需要,在 基层委员会下也可以建立总支部。在一个支部内可以分若干 个小组。支部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由团员大会选举产生,每届 任期两年或三年,其中大、中学校学生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 一年。基层委员会由团员大会或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 期三年至五年。第二十五条 团的基层组织设置应从实际出发,可以不 完全与党组织和行政

 篇二:初中入团志愿书(填写本人对团的认识等)

 敬爱的团组织:

 我志愿申请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

 我知道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先进 青年群众组织,是广大青年在实践中学习共产主义的学校, 是中国共产党的助于和后备军。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是青年积极分子的组织,青年群众 的核心,它联系广大青年群体使进步青年可以在组织中得到 进一步的教育,在社会取得更好的成绩。参加共产主义青年 团,可以使自己在思想上取得更进一步的升华,使自己不要 在一些事情上犯思想性的错误。我是一名普通的中学生,同 每一名青年人一样,有着理想和抱负,向往着美好的未来, 而这开始都需要有一个指路的标灯,团组织就是青年人前进 道路上的航标。共青团是党领导下的先进青年的群众性组织。具有 ”四

 有""五爱”品质的"大学校".正是如此,我应该争取加入共青 团。

 此致

 敬礼

 篇三:入团志愿书-对团的认识

 我认识到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先

 进青年的群众组织,是广大青年在实践中学习中国特色社会

 主义和共产主义学校,是中国共产党的助于和后备 军。我 要求加入中国共青团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纲领,是以马列 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行动指南。为把我国建设成富强、民主、文 明的社会主义现代

 化国家,为最终实现共产主义的社会制度而奋斗。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在现阶段的基本任务是:坚定不移 地贯彻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团结带领广大青 年,以经济建设为中心,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 自力更生,艰苦创业,促进生产力发展和社会进步,在建设 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中,造就有理想、有道德、 有文化、有纪律的接班人,努力为党输送新鲜血液,为国家 培养青年建设人才。我通过学习认识到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是在中同共产 党领导下发展壮大的,始终站在革命斗争的前列,有着光荣 的历史。在建设新中国,确立和巩固这会上义的制度,发展 社会主义的经济、政治、文化的进程中发挥了生力军和突击 队的作用,为党培养、输送了大批新生力虽和工作骨干。我在学校的学习成绩较好, 在学校表现良好,努力学习, 严格要求自己,刻苦钻研,不断提高学习成绩和政治思想觉 悟,提高自己的自制力,在课堂上遵守 纪律,认真听老师讲课,不开小差,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认真完成老师布置 的作业和老师布置的任务。在课余时间阅读一些有益身心的 书刊,培养自己高尚的情 操,做到德、智、体全面发展的 社会主义新一代的接班人。我一定要拥护中国共产党,履行 团员的义务,成为中国共产党的好助于和后备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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