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执业前实习合同】

 医院执业前实习合同

 甲方:人民医院

 乙方:

 本着“双方自愿,双向选择”的原则,为明确甲乙双方 各自的责任、权利、义务,经协商,双方共同签订本合同。

 双方约定条款如下:1、 甲方聘用乙方在本院进行执业前的实习培训。如果 乙方在聘期内取得执业资格,经批准后可录用为事业编制职 工,并享受相应待遇。2、 乙方在取得执业资格前的实习培训阶段,甲方发给 与学历相应的基本工资,并享受相应绩效工资。只有取得从 业资格证后方可与医院签订正式劳动合同。3、 乙方在受聘培训期间,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 自觉服从甲方安排。

 4、 甲方聘用乙方执业前实习最长时间不超过两年,两 年内取得执业资格,录用为事业编制职工。两年内未取得执 业资格,则合同终止。5、 乙方在工作期间,根据甲方工作性质执行轮班制, 实行弹性排班不定时工作制,允许安排休法定假期。6、 乙方取得毕业证后到医院报到,先来的优先受聘。

 报到后统一参加考核,考核合格,即签订为期两年的聘用协 议。

 7、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本合同经甲 乙双方代表签字后生效。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签字:

推荐访问:执业 实习 合同 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