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1便利店规章制度【711便利店规章制度2004091659】

  711 便利店规章制度 【篇一:便利店员工规章制度】

 便利店员工规章制度

 一、每天早上提前十分钟正常开门营业。

  二、(衣服整洁、严禁披头散发、留海须齐眉毛,严禁穿高跟鞋、拖鞋、短裤、裙子 ),(违反规定给以经济处罚 10 元),必须提前做好营

 业时的准备,到岗位后应认真、迅速的上货、擦货,拉架,保证商

 品货架的整齐、干净卫生和货架的丰满, (违反规定给以经济处罚

 5—50 元)。

 三、上班时间必须站立规范,严禁坐、手插口袋、抱肩、靠货架,

 (违反规定给以经济处罚 10 元),严禁在营业场内吃东西,嚼口香糖、哼歌、吸烟、聚堆聊天、嘻笑打闹、看书看报, (违反规定给以经济 处罚 5—50 元)。

 四、文明用语、热情为顾客服务,不准与顾客顶嘴、吵架、不得以

 貌取人, (违反规定给以经济处罚 5—50 元)。如遇顾客来店退换货、

 质量问题或其它税费部门来店,热情告之对方稍等,立即通知副店

 长,若副店长不在,可电话联系,不允许不报告副店长擅自处理来

 店顾客退换货或质量问题等事情, (违反规定给以经济处罚 50 元/

 次)。

 五、严禁私自倒班,若确需要倒班者应提前给副店长说明原因,以

 便及时安排、调整。请事假者,应提前一天递交假条,店长批准后,

 方可休假。

 六、各街区员工要及时在各管辖区内巡视,及时拉架并

 为顾客导购,同时应提防盗窃行为,保证商品安全。

 七、凡遇仓库送货,必须先核实数量,方可上架,按规定标价,如

 若不按规定标价,谁标错价由谁补齐标错差价。过期商品及被损商

 品要及时下架,如不及时下架而给门店造成损失者,由店长、副店

 长承担一切责任。

 八、上班时间员工不得购物,早班员工须在下班时间购物,晚班员

 工必须在下班前五分钟购物,若未吃 (用)完者,必须于当日下班时间

 带离超市。带离超市必须让副店长查看实物和电脑小票才可下班离

 开超市, (违反规定给以经济处罚 10 元/次)。

 九、上班期间,不得干与工作无关事情.不准携带手机,携带手机

 必须静音 (违反规定给以经济处罚 5-50 元)。

 十、每天上班前 10 分钟要签到,迟到五分钟处罚 5 元,迟到半小时

 扣除当天工资并参加当日工作,如不参加工作者视为旷工计算。

 十一、全体员工偷、吃、用行为一经发现,给以此商品十倍经济处

 罚,情节严重者,追究其法律责任.上班期间卖错商品价钱,谁出

 错由谁补齐卖错差价,少收卖出商品钱数,谁出错由谁补齐少收钱

 数,可按店内规定最低价补齐。

 十二、损坏任何设施、任何商品照价赔偿。

 十三、各早班营业员每天上班必须各自负责区域货架地面及门外玻

 璃、门外地面清扫一遍,各营业员下班后必须把

 各自负责区域商品整理整齐,门内外清扫干净并进行卫生签到才可

 签到下班, (违反规定给以经济处罚 10 元/次)

 十四、在工作方面全体员工必须无条件服从副店长的一切安排管理;

 在纪律方面严格遵守规章制度 (初次进行提醒,严重批评警告,屡教

 不改报之副店长签单处罚 )。

 【篇二:便利店员工手册及门店日常工作制度】

 门店日常工作制度

 为了保证给顾客提供干净、整洁、便利的购物环境,给顾客提供令

 人愉悦的购物感觉,更好的体现幸福之源商贸有限公司的管理水平

 和企业形象,特制订本制度。

 一、考勤管理

 1.上下班时间

 夏季:

 冬季:

 2.签到签退:

 各店店长负责上下班按实际时间签到签退,各店长每月向综合办公

 室文员领取《考勤表》《考勤汇总表》

 3.迟到管理:

 ①超过 5 分钟为迟到;

 ②超过 5 分钟 —1 小时以内按旷工半天论处;

 ③超过 1 小时按旷工 1 天论处;

 4.早退

 ①提前 10 分钟以内的下班者为早退;

 ②超过 10 分钟提前下班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5.处罚

 迟到——20 元罚款;

 旷工半天扣除全天工资;

 旷工一天扣除 3 天工资;

 旷工 2 天扣除 6 天工资;

 旷工 3 天开除。

 6.上述处罚从本人当月工资中扣除;

 7.销售督导负责按照销售经理要求完成对各店的查岗,并及时留下

 查岗记录,依据查岗记录作出处罚建议,将处罚建议提交销售经理

 审批后执行。

 二、请假管理

 1.请公休假手续。

 ①提前 1 天申请,写出《请假条》,向店长提交《请假条》,批准

 后方可公休,但不得影响店内销售业务;

 ②上班第一时间内找店长报到;

 ③公休假不得超过 4 天,超过 4 天连公休天数在内按请假天数处理。

 2. 请事假手续

 ①请公休假己够两天,因有事还需请假,须提前 1 天申请,写出

 《请假条》,向店长提交《请假条》;

 ②上班第一时间内向店长报到;

 ③请假时间超过 3 天,报销售督导批准,方可请假;

 3. 店长公休手续

 ①提前 1 天申请,写出《请假条》,向销售主管提交《请假条》,

 批准

 后方可公休,但不得影响店内销售业务;

 ②上班第一时间内找销售督导报到;

 ③公休假不得超过 4 天,超过 4 天连公休天数在内按请假天数处理

 4. 店长请事假手续

 ①请公休假己够两天,因有事还需请假,须提前 1 天申请,写出

 《请假条》,向销售经理提交《请假条》;

 ②上班第一时间内向销售经理报到;

 ③请假时间超过 3 天,报销售销售经理批准,方可请假;

 5. 工资

 请假天数超过公休天数 4 天,请假期间不计薪资。

 6. 考勤管理

 ①每月最后一天店长审核汇总考勤,填写考勤汇总表并张贴公布;

 ②次月 2 号上午 12 点前将考勤汇总表交综合办公室文员。

 7. 附则

  ①春节本月的公休天数 5 天,中秋节本月的公休天数 5 天; ②婚假:婚假 3 天,3 天内不扣工资,超过 3 天办理请假手续; ③丧假:直 系亲属(指配偶、子女、父母或配偶之父母)去世者,可请假 3 天,

 3 天内不扣工资,超过 5 天需办理请假手续;

 三、卖场环境

 1. 卫生

 1)玻璃、货架、库房、商品、门帘干净,无尘土;(警告)

 2)店门前 3 米内不能有任何杂物、纸屑、零碎垃圾等;(警告)

 3)店内不准随地吐痰;(警告)

 4)pop 、海报、店内宣传品保持更新,不得出现打卷、污染等痕迹;

 (警告)

 5)对无标签新品及时补充,及时更换陈旧、破损、已变价的标签,

 对因此而造成的顾客投诉或间接损失由责任人承担;(警告)

 2.纪律

 1) 不准串岗聊天;(警告)

 2) 不准在卖场大声喧哗,不准与顾客争执,态度(警告)

 3) 不准伸懒腰、打瞌睡,咳嗽要背对顾客,背对商品;(警告)

 4) 不准在顾客面前喝水、化妆;(申诫)

 5) 不准在顾客背后私语、议论顾客;

 6) 不准接打手机,发短信,上网聊天,业务电话必须在店外接打,

 不得超过 3 分钟;(警告)

 7) 不准趴靠柜台,手支柜台;(警告)

 8) 不准交叉、环抱手臂、背手、叉腰,靠、坐货架、商品、工作台

 (警告)

 9) 不准在卖场吃零食、整理衣物;(申诫)

 10) 书包、个人物品不得带入卖场,按指定区域存放,不准乱放;

 (警告)

 11) 不准在卖场吸(申诫)

 13) 倒班吃饭需按要求时间归岗;(警告)

 14) 不得顶撞店长,严格服从店长的工作安排;(记小过)

 15) 下班时间穿工衣、佩带工牌在商场逗留、闲聊者扣 5 元;(警

 告)

  16) 工作时间内处理私人事务或以公务为由外出办私事者或擅离工作岗位者扣 10 元;(警告)

  17) 辱骂同事、挑拨离间、散播谣言、寻衅闹事、妨碍他人工作、影响安定团结者扣 100 元;

 (记小过)

 18) 不准代人签到签退。(警告)

 3.形象

 1)员工不准染发(除黑色)、染深色、怪色指甲油;女员工头发不

 宜过长,以不超 过肩部为适度;

 男员工的头发以发角不盖过耳部及后衣领为适度,不准留小胡子;

 (申诫)

 2)员工应勤修剪指甲,保持清洁;(警告)

 3)不准浓妆,不使用味浓的化妆品,不准戴首饰;(警告)

 4)工装保持平整、无污渍;(警告)

 5)店内不准陈列过期、变质、破损的商品;(申诫)

 6)货架不得有空白区域;(警告)

 7)商品补货时的空箱要压扁整齐归放在指定位置(警告)

 8)卫生洁具归放在指定位置;(警告)

 9)上班期间不准奇装异服、穿拖鞋;(申诫)

 【篇三:便利店员工规章制度】

 便利店员工规章制度

 一、每天早上提前二十五分钟正常开门营业。

 二、开门时,必须经理或主管、当值日人员至少二人以上在场方可

 开门。

  二、(衣服整洁、严禁披头散发、留海须齐眉毛,严禁穿高跟鞋、拖鞋、短裤、裙子 ),(违反规定给以经济处罚 10 元),必须提前做好营

 业时的准备,到岗位后应认真、迅速的上货、擦货,拉架,保证商

 品货架的整齐,干净卫生和货架的丰满, (违反规定给以经济处罚

 5—50 元)。

 三、上班时间必须站立规范,严禁坐、手插口袋、抱肩、靠货架,

 (违反规定给以经济处罚 10 元),严禁在营业场内吃东西,嚼口香糖、哼歌、吸烟、聚堆聊天、嘻笑打闹、看书看报, (违反规定给以经济

 处罚 5—50 元)。

 四、文明用语、热情为顾客服务,不准与顾客顶嘴、吵架、不得以

 貌取人, (违反规定给以经济处罚 5—50 元)。如遇顾客来店退换货、

 质量问题或其它税费部门来店,热情告之对方稍等,立即通知主管,

 若主管不在,可电话联系,不允许不报告主管或经理擅自处理来店

 顾客退换货或质量问题等事情。

 (违反规定给以经济处罚 50 元/次 )。

 五、严禁私自倒班,若确需要倒班者应提前给经理或主管说明原因,

 以便及时安排、调整.请事假者,应提前一天递交假条,主管批准

 后,方可休假。请假一天 (35 元/天 ),

 加班一天 (35 元/天加提成 ),旷工(50 元/天)。

 六、各街区员工要及时在各管辖区内巡视,及时拉架并为顾客导购,

 同时应提防盗窃行为,保证商品安全。

 七、凡遇供货商来货 (或进货 ),必须先核查售价、进价再订价,方可

 标价,再上架,如若不按规定标价谁标错价由谁补齐标错差价。过

 期商品及被损商品要及时下架,如不及时下架而给超市造成损失者,

 由区域负责理货员承担一切责任。

 八、服装、鞋柜组销售严禁。内部营业员收顾客钱单独到收银台为

 顾客交钱。必须带实物商品协助顾客到收银台交款。

 (营业员违反规

 定给以 10 元/次经济处罚,收银员违反规定给以 1 元/次经济处罚,

 严重不按规定,按当次收顾客实际钱数处罚 )

 九、上班时间员工不得购物,早班员工须在下班时间购物,晚班员

 工必须在下班前五分钟购物,若未吃 (用)完者,必须与当日下班时间

 带离超市。带离超市必须让主管查看实物和电脑小票才可下班离开

 超市,(违反规定给以经济处罚 10 元/次)。

 十、上班期间,不得干与工作无关事情.不准携带手机,携带手机

 必须关机 (违反规定给以经济处罚 5-50 元;如:接、打手机处以 50

 元/次;私会亲朋友处以 5 元/次;等等 )。

 十一、每天上班前 10 分钟要签到,迟到五分钟处罚 5

 元,迟到半小时扣除当天工资并参加当日工作,如不参加工作者视

 为旷工计算 (50 元/天)。

 十二、全体员工偷、吃、用行为一经发现,给以此商品十倍经济处

 罚,情节严重者,追究其法律责任.上班期间卖错商品价钱,谁出

 错由谁补齐卖错差价,少收卖出商品钱数,谁出错由谁补齐少收钱

 数,可按店内规定最低价补齐。

 十三、损坏任何设施 (打价枪、条码称、等等 )、任何商品照价赔偿。

 十四、各早班营业员每天上班必须各自负责区域货架地面及门外玻

 璃、门外地面清扫一遍,各营业员下班后必须把各自负责区域商品

 整理整齐,门内外清扫干净并进行卫生签到才可签到下班, (违反规

 定给以经济处罚 10 元/次)

 十五、在工作方面全体员工必须无条件服从主管的一切安排管理

 在纪律方面严格遵守规章制度 (初次进行提醒,严重批评警告,展教

 不改报之经理签单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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