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厅开展教师节慰问和教育扶贫等四项重点工作督查通知]

 教育厅开展教师节慰问和教育扶贫等四 项重点工作督查通知

 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各高等学校,厅机关各处室、 直属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营造尊师重教良好氛围,着力推进开学准备、 教育扶贫、中小学减负“十严十不准”和学校安全稳定等工 作落到实处,经研究,拟于 8月28日至9月10日期间组织 开展困难教师走访慰问并对教育扶贫等四项重点工作落实 情况进行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广泛开展XX年教师节走访慰问困难教师活动

 今年9月10日是我国第33个教师节。为做好教师节庆 祝活动,体现党和政府对教育的高度重视和对教师的亲切关 怀,进一步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各地各校要通过各种形式看望慰问教师,重点走访慰问 乡村一线教师、离退休老教师、贫困教师以及因公殉职教职 工家属,送去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教育厅工作组将深入 各市(州)部分中小学和高校走访慰问困难教师代表,每个 市(州)拟走访慰问 2—3个县的6名困难中小学教师,拟 选取部分高校(详见附件 1)各走访慰问2名困难教师。请 各市(州)和各有关高校积极配合,提前对接,甄选走访慰问对象,并将走访慰问名单、基本情况和联系人报各工作组 联络员。

 教育厅人事教师工作处联系人:许 xx,联系电话:xx<

 二、深入开展教育脱贫攻坚督查工作

 各地、各校要围绕中心校是否达标,生均教学及辅助用 房面积是否符合标准,电脑、图书配置是否符合要求,师生 比是否达到既定标准,教师学历是否符合要求;各类资助政 策是否全部落实到学生,学前教育是否落实减免保教费政策, 义务教育阶段是否实现三免一补,高中阶段是否发放助学金, 中职阶段是否发放 500元生活补助,普通高校 XX年起新入 学本专科生是否享受 4000元补助;教育扶贫救助基金是否 发挥作用,县(市、区)是否出台管理办法,基金使用是否 突破每户500 — 5000元的标准,是否补助非建档立卡贫困家 庭学生,是否突破省上规定救助范围;是否建立贫困家庭学 生名册,是否落实控辍保学责任,是否对不适宜在学校就读 的学生开展送教上门活动等问题全面开展自查工作。各工作 组在开展面上工作督查基础上,要重点掌握 XX年16个摘帽县扶贫工作落实情况,在督查中要重点了解干部履职情况、 政策落实情况、项目资金使用情况、重点项目推进情况和违 规违纪问题处理情况,注重发现问题、提出意见建议、明确 整改时限,促进教育扶贫年度目标如期实现。教育厅扶贫办联系人:廖 xx;联系电话:xx

 三、 全面开展学校安全稳定督查工作

 各地、各校要全面查摆学校安全教育、应急管理、硕件 保障、隐患排查、常规管理、事故处置、信息报送和安全责 任、制度建设以及贯彻上级部门对学校安全工作部署的落实 情况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教育厅各工作组要重点督查各地、 各校是否开齐开足义务教育阶段《生命 .生态.安全》课程,是否建立完善的应急工预案并经常性开展演练活动;是否做 好防溺水、防汛和地质灾害防控有关工作;是否建立“警校 共育”工作机制并在校园内设立警务室,实现上学和放学时 段“三见警”(见警察、见警车、见警灯),并对校园周边安 全隐患开展针对性监控监管措施;督查学校“三防”建设、 学校食品卫生、危化品管理和消防等工作情况是否存在安全 隐患。针对前期我省存在的学生自杀等突出问题,要重点督 查各地各校是否将关爱生命、热爱生活的生命安全教育落实 到每一名学生,是否建立了家校沟通、 家校共育的有效机制。教育厅学校安全管理处联系人:曾 xx;联系电话:xx

 四、 全面开展“十严十不准”中小学减负督查工作

 各地、各校要按照〈〈xx省教育厅关于印发中小学减负“十 严十不准”规定的通知》要求,全面自查“十严十不准”落 实情况。重点检查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学校是否形成工作机 制,组织广大干部和教师认真学习中小学减负 “十严十不准”规定,将减负工作落实到位;是否将中小学减负“十严十不 准”向社会公布,是否通过家访、召开家长会、举办家长学 校等方式向所有家长宣传减负目的和要求;是否设置专门举 报电话,并对举报问题逐一认真核查;是否对违反中小学减 负“十严十不准”的直接责任人进行严肃查处,是否对负有 领导管理责任的教育行政部门责任人进行追责。各工作组要 严格对照“十严十不准”各项规定,逐项对照检查,帮助各 地查找薄弱环节,及时纠正侵害师生利益的不正之风。教育厅基础教育处联系人:邱晓明;联系电话: XX。省 政府教育督导团办公室联系人:吴 XX;联系电话:XX o五、全面开展秋季开学督查工作

 XX年秋季开学在即,各地、各校要严格按照《国务院教

 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 XX年秋季开学专项督导检查

 工作的通知》(X教督办函〔XX X号)要求,认真组织开展 秋季开学准备情况自查工作,全面梳理排查各项开学准备工 作情况,重点对开学保障情况、规范办学行为情况、教育民 生工程和重大项目推进情况、教师合法权益保障等政策落实 情况、信访和矛盾纠纷安全隐患排查情况、县域内义务教育 均衡发展推进情况以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开展情况进行 自查。教育厅各工作组在开展面上工作检查的基础上,重点 结合《秋季开学督查清单》进行检查。六、工作要求

 (一)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各高等学校要高度重 视这次慰问和督查工作,要组织人员全面开展自查,并对辖 区县(市、区)开展督查工作,实现督查全覆盖。教育厅工 作组要根据督查情况形成督查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基本情况、做法经验、存在困难问题和工作意见建议等) ,于9月

 15日前将督查报告经带队领导审签后反馈办公室,联系人: 李胜利,联系电话:xx ,电子邮箱:xx(二) 教育厅各工作组出发前要及时与各市(州)教育 行政部门和高校衔接,对接困难教师慰问和重点工作督查事 宜。重点工作督查采取明查暗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以问题 为导向,直奔学校检查。实地检查结束后,应简要向被检查 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反馈检查出的问题,并提出整 改意见建议和工作要求,对涉嫌违法违纪的要及时移交有关 部门处理。(三) 各地各校及教育厅各工作组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

 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精神以及教育部 20条实施办

 法,不得层层陪同,不得安排宴请,不得干扰学校正常教育 教学秩序,不得给基层和学校增加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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