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规范办学行为会议上的讲话

市教育局局长杨生柱同志在全市
第二次规范办学行为会议上的讲话

(2009年6月15日)

同志们:
在时隔九个月后,我们又召开第二次规范办学行为会议,今天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学习贯彻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的指导意见》,认真对我市中小学、幼儿园规范办学行为进行反思和总结,分析当前基础教育面临的形势与任务,动员全市各级各类学校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明确重点,强化措施,规范管理,推动全市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回顾过去,提高认识
近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支持下,经过广大教育工作者的艰辛努力,我市基础教育快速发展,各级各类学校加强管理,注重内涵发展、多样化发展,积极探索实施素质教育的途径和方法,创新教育模式,促进了全市教育工作的健康发展。2000年完成“两基”达标以来,坚持“夯实中间,发展两头”的工作策略,发扬“敢于争先、勇于负重、善于创新”的教育精神,闯出一条经济欠发达地区教育较快发展的路子。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得到有效落实,教育资源进一步优化,办学条件逐步改善,校长和教师队伍不断加强,课程改革全面推进,学前教育和幼儿教育得到快速发展,办学效益和教学质量不断提高。到2008年,全市7个旗县区有6个通过自治区“两基”巩固提高验收,学前三年幼儿入园入班率达到83.21%。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保持平稳发展,人民群众接受高中教育需求的瓶颈制约得到有效缓解。2008年全市初中毕业生22546人,升学率达90.09%;普通高中毕业生合格率达到84.4%,高考万人上线人数为94.53,其中本科升学人数为44.77,均超过自治区平均水平。这些成绩的取得,为我市基础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也为我们打造教育品牌,建设教育强市,办人民满意的教育增强了信心。
按照党和国家关于基础教育的政策法规及广大人民群众对基础教育的基本要求,针对教育出现的新情况、新矛盾和新问题,市政府、教育局结合我市实际,相继出台了《巴彦淖尔市教育乱收费党纪政纪处分暂时规定》、《关于对中小学擅自延长在校时间、教师乱办班乱补课乱收费进行专项治理的通知》和《关于禁止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通知》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各地各校进行了积极有益的探索和实践,使中小学管理和办学行为规范得到了进一步加强。特别是2008年11月1日《巴彦淖尔市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出台后,各旗县区、各学校积极响应,迅速行动,对自身的各种办学行为进行了深入的分析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办学行为进行了积极的改正,使全市中小学管理和规范办学行为工作迈出了实质性的步子,如临河地区各初中学校于2008年12月8日统一停止了周六、日集体补课行为,得到学生、教师、家长和社会的普遍欢迎,为全市带了个好头。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人民物质文化水平的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但是,一些地方的中小学在教育教学管理中还存在升学考试竞争过度、正常教学秩序遭到扭曲、学生课业负担过重等违背教育规律的种种不规范办学行为。引起了人民群众的强烈不满,更不能很好地适应基础教育发展的新形势和新要求,制约着基础教育可持续健康发展。对此,教育部于2009年4月16日至17日,在山东济南召开了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现场经验交流会,4月22日出台了《关于当前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的指导意见》,要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快推进素质教育,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社会反响强烈的教育热点、难点问题,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负担,保障学生全面发展。可以说,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是在认真分析基础教育面临的新形势,根据当前推进素质教育的新要求提出的一项十分紧迫的任务,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措施,是依法治教的必然要求,抓好这项工作势在必行,意义重大。我们一定要认清形势,正视问题,抓住机遇,知难而进,以高度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以更大的决心和信心,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和求真务实的作风,把教育工作的重心切实转移到规范办学行为上来,努力开创素质教育的新局面。
二、抓住重点,解决突出问题
素质教育是以面向全体学生、提高学生全面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目的的教育,是教育工作的本质和主题。素质教育的主流已经进入了整体推进,重点突破,全面展开的新阶段。但由于受诸多因素的影响,目前我市各学校、幼儿园在办学过程中还存在许多不规范行为。在部分学校甚至教育局,把《巴彦淖尔市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视为一纸空文,不学习、不宣传、不执行,置《基本规范》于不顾,继续我行我素,明里暗里维持和恢复与时代极不合拍的、落后的办学行为。主要表现为:
一些学校办学思想不端正,重智育、轻德育,片面追求升学率倾向还未真正扭转;义务教育阶段“择校热”“入学难”问题还比较突出,一些学校设立“重点班”,分班不均衡,教师搭配不均匀;高中阶段违规招生行为还比较严重,乱承诺、乱拉生源、违规宣传现象时有发生;一些高中学校放任特长生不参加毕业考试;一些学校不严格执行课程计划,随意挤占音乐、体育、美术和综合活动等课时,一些学校不严格执行教学计划,存在赶超教学进度现象;各学校学生课业负担普遍过重,大部分小学的一、二年级仍留有家庭作业,其它年级的家庭作业量也严重超时;一些旗县或学校采用单双周隔周星期六上课的办法,变相延长初三学生的在校时间,一些学校在节假日为学生进行集体补课;相当一部分教师搞有偿家教,教师个人补课行为突出,存在乱收费现象;一些学校规模过大,班额严重超标;一些幼儿园乱订资料,随意加深课程难度,举办各种“实验班”,有明显“小学化”倾向;一些地方教育行政部门管理执行力不强,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现象依然存在。
可以说,本学期以来,在执行《巴彦淖尔市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方面,各旗县区不同程度都存在问题。去年9月,在五原县和乌拉特前旗召开了“全市基础教育学校管理工作现场会”,主要议题就是“规范办学行为”,而今年,在市教育局三令五申禁止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星期六集体补课或上新课的形势下,部分地区的初三年级学生目前仍在利用星期六集体上课,群众对不规范办学行为的举报也络绎不绝。这些问题和现象,严重违背了党的教育方针,也使学校培养人、教育人、发展人的神圣职责变了味,不仅严重损害了学校在老百姓中的形象,说严重一点,直接影响了教育的社会形象,影响了办学效益和教育教学质量。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提案的方式向我们提出了质疑,行风评议结果也反馈出来。因此,必须采取严厉措施,对不规范办学行为予以坚决纠正和制止,否则,办人民满意的教育将成为一句实实在在的空话。
为了切实规范中小学、幼儿园办学行为,各旗县区教育局和各学校、幼儿园要深刻学习领会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的指导意见》精神,落实《巴彦淖尔市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的规定,抓住重点,集中力量,认真解决这些违背教育规律、影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突出问题,力争在较短时间内取得明显成效。在今后一段时间内,要重点解决以下问题:
一是要科学安排作息时间,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中小学、幼儿园作息时间,教育部、自治区教育厅都已有明确规定,我市针对实际情况,明确规定走读生每天在校学习时间(包括自习)小学不超过6小时,中学不超过8小时。义务教育阶段走读生不得要求统一上晚自习。寄宿制学校学生晚自习结束时间,初中不晚于21:30,高中不晚于22:30;早上统一起床时间,初中不早于7:00,高中不早于6:30。义务教育阶段走读生早上到校时间不早于7:30,上课时间不早于8:00。高中走读生早上到校时间不早于7:00,上课时间不早于7:30。双休日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一律不允许学校集体补课或上新课,高一、高二年级每周至少休息一天。高一、高二年级寒暑假不少于20天,高三不少于15天。各旗县区教育局可根据夏季和冬季不同情况,统一制定属地内中小学的作息时间。
学生家庭书面作业实行总量控制。小学一、二年级不留书面家庭作业,三、四、五、六年级家庭作业每天在1小时以内;初中课外作业不超过1.5小时,高中课外作业不超过2小时。
在这里我强调的是,我市中小学生作息时间及家庭作业量的安排,是在充分考虑全市实际情况下作出的规定,已经比教育部的相关要求宽松一些,对这个规定,要认真落实,坚决执行,不能含糊。当然,在我们身边就有减负增效的典型,例如:市实验小学在多年前就取消了期中考试,对学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既减轻了学生负担,又保障了学生全面发展,在我市同类学校中,起到了引领、示范作用;巴市二中初三年级不仅周六不上课,在去年寒假期间也未组织补课,得到社会的广泛认可。
二是要严格执行课程计划,切实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要严格按照国家课程方案开齐课程、开足课时,任何学科课时安排不足或超课时都是错误行为。坚决纠正任何违背教育规律、随意加深课程难度、随意增减课程和课时、赶超教学进度和提前结束课程的现象。杜绝学校内使用两套课程表,严禁弄虚作假。高中指导学生选择文理科发展方向不早于第二学年。要落实义务教育阶段1-2年级每周4节体育课、3-9年级每周3节体育课,高中阶段每周2节体育课的课程要求。要开展大课间活动,坚持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深入实施“33211”工程,保障学校开展团队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时间。鼓励和表彰在规定教学时间内通过提高课堂教学效果提高教育质量的先进学校和优秀教师。要站在素质教育、新课程改革的高度,鼓励广大教师以高度的历史责任感和极大的热情投入到新课程改革的潮流中。要在认真总结义务教育课程改革成果的基础上,做好高一年级新课程改革的准备,要让教师从关注学生作业布置、考试、补课上转移到课堂中来,精心创设课堂教学情境,激发学生兴趣,形成师生互动、生生互动的良好课堂氛围,让学生主动学习。要改革教学方法,激活学生思维,培养学生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让学生学会学习。只要学生学习感兴趣了,思维被激活了,他们就会主动学习,学有所获、学有提高,也就用不着节假日补课和“题海战术”了,“减负”就会收到实效。
三是要严格规范考试科目与次数,逐步完善教育评价办法。坚决制止随意组织学生参加各种统考、联考或其他竞赛、考级等现象。学校考试命题要科学合理,考试内容要符合课程方案的基本要求,不得随意提升考试难度,增加考试次数。一些学校统一组织“月考”甚至“周考”,加重了老师和学生的负担。要积极探索以完成本学段国家规定的教育目标为基本标准、以学业水平测试和学生综合素质等为主要指标的综合评价体系。不以升学率对学校排队,不以考试成绩对学生排名。加强高考信息管理,制止对高考成绩的各种炒作,严禁把高考成绩作为考核指标。
考试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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