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中小学法制教育施“妙计”

不单独设课不改变大纲靠自然渗透        本报讯(记者谭南周)中小学教师在讲课时,要千方百计地结合所教内容渗透有关的法律知识。这是日前厦门市教育局与司法局主动探索和尝试的一种既不影响学校教学计划,又不增加在校生学业负担的法制教育模式——“主课堂法制渗透教育”。   他们首先在禾山中学、曾营小学等17所中小学进行这种新型教育方式的试点。这些学校在不改变学校教学计划或教学大纲的前提下,对各学科专业授课的内容预先进行巧妙设计,在所要讲授的内容中努力寻找法律知识的切入点或渗透点,在向学生进行一般知识教育的同时,将法律知识教育自然融入学科教学过程之中。   语文课教师在讲授《鲸》时,渗透了《野生动物保护法》的知识;在讲授《祝福》时,联系《婚姻法》、《妇女权益保护法》,对学生进行文明与人性的启示。自然课教师在讲授《火》时,向学生宣传《消防法》和《森林防火条例》中的相关法律条文,将防火安全法律意识植入学生们的心中。数学教师在讲授函数知识时,将征收个人所得税的税率计算方法设计成作业题,自然融入到所学的知识中,向学生们渗透了税法的教育。历史教师在讲授《共和国第一部宪法的颁布》时,告诉学生,《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人人必须遵守。至于政治课、地理课教学,相关法律的渗透点更多。禾山中学给记者提供了一份“主课堂渗透法制教育”的学科分布情况表,从初一到高一,政治、地理学科可渗透进行教育的,涉及国家法律近30部,知识点近百处。   “主课堂法制渗透教育”的试点与尝试取得了初步的成效。一是较好地解决了法制教育与一般教育在课时上的矛盾。渗透教育追求的是与主课内容的自然融合,并非教师在主课中设置专门时间来进行法制教育,且有助于丰富主课内容,拓展学生的知识面。二是较好地解决了法制教育与学校教学大纲或教学计划间的矛盾。法制渗透教育的内容是依主课内容确定的,无需改变教学计划或教学大纲,也无需重新编印专门的法制教材,只是通过授课教师的巧妙安排来实现法制教育。三是可以充分调动青少年学生学习法律知识的积极性与主动性。它是通过具体的课本内容来演绎法律条文,使抽象的条文形象化、实用化,更容易被学生接受和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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