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技术改造竣工验收管理规章制度规定整理版_班组考核管理制度

  规章制度控制表

 制度名称

 中电投宁夏能源铝业临河发电有限公司设备技术改造竣工验收管 理规定

 制度编号

 LHFD-SJ-008

 签发日期

 起草人

 部门审核

 分管领导

 是否 修订

 会签

 编制说明

 为了检查技术改造工作是否符合设计和工程质量要求, 促进工

 程项目及时投产,发挥投资效果,总结工程经验,保证技术改造达 到预期效果,特制订本规定。

 解释部门

 生技部

 实施及完善 执行人

 精选制度范本

 设备技术改造竣工验收管理规章制度规定

 第一章目的第一条检查技术改造工作是否符合设计和工程质量要求。

 第二条 促进工程项目及时投产,发挥投资效果。

 第三条总结工程经验,保证技术改造达到预期效果。

 第二章适用范围

 第四条 中电投宁夏能源铝业临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的技术改造项目竣工 验收管理工作。

 第三章规定和程序

 第一节竣工验收范围

 第五条 凡新建、改建、扩建的技术改造项目,按批准的设计文件所规定的内 容建成,符合验收标准的,必须及时组织验收,办理固定资产移交手续。

 第二节竣工验收依据

 第六条 以批准的设计任务书、初步设计或扩大初步设计、施工图、设备技术 说明书、现行施工技术验收规范以及中电投宁夏能源铝业公司主管部门有关审批、 修改、调整文件等为标准。

 第三节引进技术验收要求

 第七条 从国外引进新技术或成套设备的项目以及中外合资建设项目,还应按 照签订的合同和国外提供的设计文件等资料进行验收。

 第四节 竣工验收的要求

 第八条进行竣工验收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一) 生产性项目和辅助性公用设施,已按设计要求建完,能满足生产使用;

 (二) 主要工艺设备配套设施经带负荷试车合格,形成生产能力,能够生产出 设计文件所规定的产品;

 (三) 必要的生活设施,已按设计要求建成;

 (四) 生产准备工作能适应投产的需要;

 (五)环境保护、劳动安全卫生、消防设施已按设计要求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 使用。

 第九条 有的工程项目基本符合竣工验收标准,只是零星土建工程和少数非主

 要设备未按设计规定的内容全部建成,但不影响正常生产的,亦应办理竣工验收手

 续。对剩余工程,应按设计留足投资,限期完成。对投产初期一时不能达到设计能 力所规定的,不应因此拖延办理验收和移交固定资产手续。

 第十条 有些单项工程,已形成部分生产能力或实际上生产方面已经使用,近

 期不能按原设计规模续建的, 应从实际情况出发,可缩小规模,报主管部门批准后, 对已完成的工程和设备,尽快组织验收,移交固定资产。

 第十一条 国外引进设备项目,按合同规定完成负荷调试的, 设备考核合格后, 进行竣工验收。

 第十二条 已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项目,二个月内应办理验收投产和移交固定 资产手续,如二个月内办理竣工验收确有困难,经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适当延长期 限。

 第五节竣工验收程序

 第十三条 根据工程项目的规模大小和复杂程度,整个工程项目的验收可分为 初步验收和竣工验收两个阶段进行。

 (一) 规模较大、较复杂的工程项目,由生产技术部策划,成立验收小组,组 织施工、设计及使用等有关单位进行初验,然后进行全部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

 (二) 规模较小、较简单的工程项目,可以一次进行全部项目的竣工验收。

 第十三条 工程项目在竣工验收之前,由施工承包商按照规定,整理好文件、

 技术资料,向生产技术部提出交工报告。生产技术部接到报告后,应及时组织验收

 第十四条 工程项目全部完成,经过各单项工程验收,符合设计要求,并具备 竣工图表、竣工决算、工程总结等必要文件资料,由工程项目主管部门向负责验收 的单位提出竣工验收申请报告。

 第六节竣工验收的组织

 第十五条 工程费用100万元以下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项目,由生产技术部组 织验收,有关设计、施工、调试、运行、监理等单位人员参加。

 第十六条 工程费用100万元及以上的重大技改项目和技术复杂或安全风险较 高的项目,由生产技术部策划,邀请外部专家组成验收组,并上报中电投宁夏能源

 铝业公司,请中电投宁夏能源铝业公司派人参加验收工作。

 第十七条 验收组负责审查工程建设的各个环节,听取各有关单位的工作报告,

 审阅工程档案资料并实地察验建筑工程和设备安装情况, 并对工程设计、施工和设备

 质量等方面作出全面的评价。不合格的工程不予验收;对遗留问题提出具体解决意见, 限期落实完成。

 第七节竣工决算的编制

 第十八条 所有竣工验收的项目在办理验收手续之前,必须对所有财产和物资 进行清理,编好竣工决算,分析预(概)算执行情况,考核投资效果,报上级主管部 门(公司)审查。竣工项目(工程)经验收交接后,应及时办理固定资产移交手续,加 强固定资产的管理。

 第十九条 工程结算:在竣工验收后 45天内应编制完成竣工报告和竣工决算 书。在项目正式投入运行后,生产管理部门应协助财务部门按工程实际支出进行预 决算并转入固定资产,待正式决算做出后再进行调整。技改更换下来的旧设备应登 记造册,按有关管理授权手册及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进行处置。

 第八节 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前工作

 第二十条 有关单位应将所有技术文件材料、竣工图纸进行系统整理,在竣工 验收时,交生产技术部管理,生产技术部在竣工验收后分类立卷,交档案部门统一 保管,以适应生产、维修的需要。

 第九节工程整体试运行

 第二十一条 根据项目性质及技术要求,确定整体测试及带负荷试运行时间。

 按照技术改造项目移交有关管理规定办理交接手续,正式移交生产。

 第十节项目后评估

 第二十二条 生产技术部对技改项目的组织实施效果评价(与预期指标比较) 及投资回报分析,总结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向公司提交“后评价自评报告” 并报中电投宁夏能源铝业公司。

 第四章职责

 第二十二条制度负责人 中电投宁夏能源铝业临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生产技术部主任。

 第二十四条制度执行人

 中电投宁夏能源铝业临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生产技术部技改主管。

 第二十五条财务部

 (一) 负责审查验收项目资金管理规范性,分析在项目资金管理上存在的问题 并提出改进建议;

 (二) 协助完成最终验收报告。

 第二十六条计划经营部部

 (一) 协助生产技术部验收项目过程管理规范性;

 (二) 协助财务部验收项目资金管理规范性;

 (二)协助生产技术部完成最终验收报告。

 第二十七条政工部

 参与所有项目(包括重大以下技术改造项目)验收。

 第五章持续改善

 第二十八条记录:执行本制度产生如下记录

 (一) 《制度执行情况检查评价表》(附录2);

 (二) 《技术改造竣工验收报告》(附录3)。

 第二十九条检查与评价

 制度执行人每季度末填写《制度执行情况检查评价表》 (附录2)。

 第三十条反馈

 制度负责人应做到制度反馈闭环,及时收集制度执行过程中的反馈信息。根据 反馈的检查、评审情况,适时修订制度。

 (一) 公司管理新思路。

 (二) 根据本制度执行情况的反馈。

 (三) 根据后评价小组的合理化建议。

 (四) 根据技术改造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制度的改进建议。

 第六章定义和缩略语

 第三十一条 项目后评价:指是用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的方法对已完成并投入 生产使用的技术改造项目的审批决策、建设实施和生产使用全过程进行总结评价, 重点是对照项目立项决策提出的(安全、健康、环保、经济、技术)指标以及工期、 费用等要素,检查评价各项指标及要素预期目标的实现程度,从而总结经验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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