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扶贫扶志工作质量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实施方案

提升扶贫扶志工作质量巩固脱贫 攻坚成果实施方案 为全面巩固提升扶贫扶志成果,持续激发脱贫群众的内生动力,确保贫困群众实现持续稳定脱贫,有效推动乡村振兴,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强化教育引导,增强精神力量 (一)丰富教育内容。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及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扫黑除恶、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行为、健康卫生习惯等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加强政策法制宣传教育和普及。同时,认真组织开展“明理、感恩、诚信、自强”教育实践活动,注重群众思想观念和文明习惯的引导。

(二)拓宽教育维度。开展以“专家讲理论、干部讲政策、群众讲故事”为主要内容的宣讲活动,及时组建专家宣讲团和群众宣讲团,面对面解答群众关于扶贫政策的疑问,让群众最大化、最深入的了解各方面政策知识。大力推广“理论宣讲+文艺下乡+百姓故事+现场互动”有效做法,广泛深入开展“我们的新民风”“我的脱贫故事”宣讲村村行活动,切实把党的好声音及时送到农民心坎里。

(三)夯实教育平台。充分发挥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长、帮扶干部的作用,以镇村“扶贫讲堂”和“访民情、暖民心、塑民风”大走访活动为抓手,打造脱贫攻坚的思想阵地、宣传堡垒、政策讲堂和农民讲台。同时,充分发挥文化馆、文艺社团、乡村文艺骨干的作用,大力实施文化扶贫“一村(社区)一年一场演出”工程,深入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让群众在主题鲜明、形式多样的文化活动中获得精神滋养、增强精神力量。

二、加强奖励激励,激发奋进斗志 (一)强化先进典型引领。深入开展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校园、文明家庭、文明景区创建活动,全县各镇今年要全部创建为文明镇,60%以上的村创建成为文明村。广泛开展新民风示范户、道德模范、身边好人、最美人物、脱贫标兵、致富带头人、“好媳妇、好公婆、好儿女、好邻居、

好妯娌”等评选表彰活动,积极培树自强标兵、脱贫攻坚奋斗奖、贡献奖等先进典型,加大宣传力度,讲好脱贫攻坚故事和典型人物故事,积极教育和培育贫困群众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

(二)不断健全奖扶制度。要充分发挥《XX 县礼遇帮扶道德模范实施意见》和“XX 好人基金”的作用,探索建立县镇村三级礼遇帮扶先进典型制度,认真落实节日慰问、庆典活动、参观游览、医疗保健、子女就学、医疗救助、创业就业等 14 项帮扶先进典型措施,规范“好人基金”的管理,常态化开展表彰奖励,更好地发挥先进典型的榜样作用,不断弘扬向上向善的新风正气。

(三)深化“爱心超市”建设。建立健全“爱心超市”运转管理的长效机制,探索建立政府注资、集体提留、部门帮扶和社会捐助“四位一体”的建设方式,扩大“爱心超市”的奖励质量和范围。要规范“爱心超市”的评议方式、积分办法、监管模式等制度和机制,真正发挥“爱心超市”在引导民风、倡导新风、抵制歪风的作用,让贫困群众在得实惠的同时增添认同感、荣誉感和获得感。

三、深化评议评选,发挥主体作用

(一)认真组织道德评议。充分发挥村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禁毒禁赌会等群众组织作用,强化村规民约的遵守和落实。紧扣“四有两降两提升”评价体系,每季度深入开展“说论亮”道德评议,褒扬善行义举,贬斥失德失范,唱响主旋律,汇聚正能量,破解基层治理难题,巩固提升新民风建设成果。今年要重点围绕各搬迁安置点开展好道德评议活动,规范评议程序,完善评议内容,增强评议实效,引导搬迁群众移风易俗、爱护环境、和睦邻里,树立良好的文明习惯和道德新风。

(二)深入开展“五星”竞评。要深入开展“五星村”竞赛活动,把“乡风文明之星”和“新民风示范户”评选作为扶志扶智的有效载体,要不断完善评选标准、科学制定评价方法,到 2020 年底累计获得“乡风文明之星”的村达到60%,评选“新民风示范户”达到 1000 户。同时,加强评选工作的督导考核,对长期不重视、不推进且考评排名靠后的村进行镇村两级责任人通报约谈,对工作成效明显且考评排名靠前的村通报表彰。

(三)始终坚持精准帮评。在充分开展道德评议的基础上,对于发现的内生动力不足群众,不能一“评”了之、一“晒”了之。要始终坚持精准识别、精准研判、精准施策的程序和“一把钥匙开一把锁”的方法,针对好逸恶劳、酗酒

赌博、病残体弱、无配偶、无生产技能等原因导致内生动力不足的 5 类人进行再识别、再研判,通过“教育引导、爱心帮扶、法制宣传、情缘关怀、技能培训”等方法精准施策、综合施策,打开内生动力不足群众的心锁,点燃他们对生活的热情、增强他们发展的信心。

四、注重罚处约束,弘扬新风正气 (一)加大公开力度。充分发挥“红黑榜”惩戒警示作用,广泛宣传好人好事,曝光少数负面典型和不良行为,引导村民树立新风正气、祛除歪风邪气。特别是对有劳动能力不劳动,不发展产业、不赡养老人、不履行子女监护责任等行为且屡教不改的后进典型,除教育、医疗、住房等基本生活保障政策外,暂停其他帮扶措施,并指定帮教人员,制定具体帮教措施,引导督促直至其转化为止。

(二)深化诚信建设。开展“诚信为本”教育活动,强化社会责任意识、规则意识、集体意识教育。把扶贫领域诚信纳入信用监管体系,对不履行赡养义务、虚报冒领扶贫资金、严重违反公序良俗等行为人列入失信人员名单并在一定范围进行曝光。

(三)加强依法治理。把新民风依法治理与社会治理创新成果有机结合起来,大力推广“三力联调”等经验做法,

引导村民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确保乡村社会充满活力、和谐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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