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汇报】

 教育局“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 治工作汇报

 教育局“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汇报

 自全县部署启动“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 以来,县教育局将“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纳 入全县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并结合本 系统实际,创新工作思路,整治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坚持标本兼治,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具体 要求。一、 具体工作情况:

 (一) 加强领导,层层落实。局党组把“雁过拔毛” 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 其责,一级一抓,层层抓落实,列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 标管理,切实做到了统一研究部署、统一组织实施、统一检 查考核,明确了 “雁过拔毛”工作的目标和要求,落实具体 承办部门和责任人,做到任务虽化,责任到人。(二) 强化制度建设,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坚持廉 政诫勉谈话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及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

 度。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 坚持专人负责, 定期审核,杜绝违纪事件发生。坚持干部人事制度,严格按 照公开选拔程序进行。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班子领导和 成员积极履行各自职责,对分管股室严格要求,做到防微杜 渐、警钟长鸣。将“雁过拔毛”工作纳入系统内部年度目标, 并与年度考核挂钩,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领导责任。(三)具体工作成绩显著。深入开展“雁过拔毛”专项 活动,并对“发展教育事业中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进行了 专项整治,工作成效明显。一是进一步规范了教育收费行为。

 制定下发了〈〈 20xx年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实施方案》,并与 各基层单位签订《教育收费责任书》;联合纠风、物价、减 负办等部门单位对学校教育收费进行了专项检查,纠正了坪 阳庙中心小学、xx二中等不规范行为 3起;严肃查办教育收 费信访举报件,并责令上述学校和个人及时整改到位,并给 予相关责任人政纪以及纪律处分。二是进一步规范了学校建 设项目。对有关项目工程责任人进行了立案查处,给予相关 责任人组织处理。为杜绝各单位盲目变更、随意增加工程虽 等问题,建立了 “工程项目变更增虽由职能部门现场审核签 字确认”的长效机制。三是加强教师施教行为整治。县局重 点整治城区小学教师本人或以亲属名义举办托管托教以及 教师家教家养的问题,根据教师自查自纠主动交代、信访举 报涉及对象、学校人员相互检举等信息渠道, 县局确定了 24名教师为重点对象接受约谈,通过约谈,共发现 22名教师

 存在一定问题,县局也对他们进行了严肃处理。通过专项整

 治,城区小学教师在校园内的有偿辅导、到托管中心或民办 培训机构兼课兼职等行为明显得到遏制,部分教师向学生自 愿退回违纪所得。四是信访查办有力度。根据“雁过拔毛” 腐败问题整治的有关要求,局纪检组从注重纪检监察信访工 作入手,建立健全信访制度,切实抓好领导干部值日接访, 同时对群众反映强力的热点、焦点问题多的单位及时下访, 做到有件必访,有案必查,从信访中查找线索,严厉打击各 种违纪违规行为,形成拒腐防变高压态势,为全县教育事业 发展保驾护航。20xx年,局纪检组共受理办结各类信访举报 54件次,其中来访7批次、群众电话17件次、来信10件次、 上级交办20件次。在所有的信访举报件中局纪检组查办 27件次,交基层单位查办 27件次。通过对信访件的办理也发 现了一些线索,全年予以政纪立案 7件次,给予政纪处分 8

 人,其中警告6人,记过处分2人;对一名县直学校校长、 一名县直学校副校长和 2名中学校长、2名中学主管副校长、 8名基层单位中村干部、22名在岗教师进行了诫勉谈话;对 3个基层单位给予全县通报批评、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 同时在3基层单位召开案例教训会;20xx年共办理各类信访 举报件38件次,其中来信10次,上级交办8次,电话来访 16次,来访4次,通过对信访件的办理也发现了一些线索, 全年予以政纪立案 7件次,给予政纪处分 7人,其中警告4 人,记过处分1人,降级1人,开除1人。根据问题的调查结果督促单位根据问题健全了有关制度,规范相关管理。五 是严格按规定征订教辅资料。 严格按“学生自愿、一教一辅、

 无偿代购、市州选购”的原则,根据省市规定的〈〈推荐书目》 选购,严格按株洲市教育局出台的学生教辅资料选购办法实 施。

 二、建立整治长效机制。

 一是建立举报机制。把“雁过拔毛”专项整治活动实行 综合治理,建立健全举报机制,各校要在醒目位置设立举报 箱、公布局纪监室、阳光服务中心举报电话,并安排专人负 责受理查办。二是建立督查机制。县局成立“雁过拔毛”专 项督查组,主要以集中督查、分组督查等组织形式,结合整 治的重点、收集的线索,采取相机拍照抓现场、电话联系家 长收证据、重点时段对重点学校或重点人员调查等形式,进 行定期或不定期明查暗访。

 三是建立查处机制。按机关干部、 局管干部、教职员工三个层面建立《“雁过拔毛”整治基本 要求和实施管理细则》,定期对整治工作进行考核,考核结 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考核不合 格者年度考核应评定为不合格,并在本人和单位年度评先评 优、晋职晋级等环节实行一票否决。三、后阶段的打算

 (一) 继续推进“雁过拔毛”专项整治活动。后阶段要 切实明确专项整治落实到位,确保整治工作深入开展,确保 办人民满意教育这一目标实现。(二) 加强督查巩固成果。配合县县纪委以及相关职能 部门,着重对教育系统深入开展“雁过拔毛”突出问题专项 整治工作的开展进行各种形式督查,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 成果,并始终如一地开展下去。(三) 发挥办案惩戒职能。继续保持对“雁过拔毛”整 治工作的案件查办力度,发现一起处理一起,绝不姑息。

 (四) 严格执纪问责。各单位一把手要认真领会精神, 并要组织全体教职员工认真学习领会,从严要求。

 xx教育局 20xx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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