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古汉语第二人称代词称数研究

上古汉语第二人称代词称数研究
胡伟1,张玉金2(华南师范大学文学院,广东广州510006)作者简介:1.胡伟,男,华南师范大学博士生,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讲师。
2.张玉金,男,华南师范大学文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摘要:“数”是语法学上的一个重要范畴。考察上古文献中第二人称代词的称数,比较它们的发展变化,我们就会发现:第二人称碟词在殷商时期的卜辞中极少出现,“汝”、“乃”表示单数,“尔”为复数。西周时期,“女(汝)”、“乃”、“尔”、“若”可表示单数和复数,“而”、“戎”为单数。春秋时期,“尔”、“女(汝)”可表示单数和复数,“乃”、“而”只表示单数。战国时期,“女(汝)”、“尔”、“若”可表示单数和复数,“而”、“乃”基本为单数。秦至汉初,“若”、“女(汝)”可表示单数和复数,“而”、“乃”、“尔”只指称单数。西汉中晚期,“汝(女)”、“尔”、“若”、“而”可表示单数和复数,“乃”为单数。
关键词:上古汉语;第二人称代词;称数
中图分类号:H109.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2007(2010)04-0045-06
人们对于汉语人称代词的研究比较多。在这里,我们主要讨论上古汉语第二人称代词的称数问题。“数”是语法学上的一个重要范畴。我们发现,由于上古时间跨度很大,第二人称代词的称数情况也不是静态的,它在不同时期展示出了不同的面貌。
一、殷商时期
卜辞中第二人称代词有“汝”、“乃”、“尔”三个。由于文献体裁的限制,第二人称代词在卜辞中出现的次数极少,“汝’仅出现4次,“乃”和“尔”各出现两次。在这样的情况下,难以对殷代第二人称代词系统的面貌进行全面细致的描绘。
“汝”在单复数上有没有限制?周生亚、李曦认为没有;赵诚把卜辞中的“汝”都译为“你”或“你的”,可能他认为“汝”表示单数。我们认为赵诚是对的。“汝”既为代词,那么“汝一人”应该跟“余一人”相对。“余”既然是单数第一人称代词,那么“汝”就该是单数第二人称代词,都可译为“你”或“你的”。但“汝”在殷代的用法到底怎样,还有待于(www.fwsir.com 范文先生网 )有关材料的再发现。
“乃”在数上的情形怎样?周生亚、李曦认为,“乃”可以表示单数,也可以表示复数,但赵诚把“乃”都译为“你的”。赵说似可从。如“乃史”意为你的史;“乃邑”意为你的邑。若果真如此,那么就可以说,“乃”是跟“朕”相对的一个代词。
甲骨文中有代词“尔”,以前的学者们并没有发现它,因而没有论及。代词“尔”的用例如下:“戊戌卜,壳贞:王日‘侯豹往,余不尔其合,以乃史归”’(《合》3297正),“癸酉卜,壳贞:令多奠(甸):‘依尔郭’”(《合》6943)。第二例中的“尔”作定语,且显然是表示复数的,指代“多奠”;第一例中的“尔”可能也是表示复数的,指代侯豹和他手下的人。若真是这样,那“尔”就应是跟“我”相对应的一个代词。
二、西周时期
(一)女(汝)
从现有的西周语料来看,“女(汝)”可表示单数,也可表示复数。表示单数的例子如:
(1)王日:颂,令女官司成周贮廿家,监司新造贮,用官御。(《颂鼎铭》,《集成》5·2829)
表示复数的“女(汝)”的例子如:
(2)王日:……兹予审训命汝。(《尚书·顾命》)
虽然“女(汝)”既可以表示单数,也可以表示复数,但这两种“女(汝)”出现的频率是不同的。下表是我们对此做的统计:

可见,在西周时代,“女(汝)”绝大多数都表示单数,这种用法占总次数(292)的93.8%;表示复数的次数仅占6. 2%。表示复数的用法,往往可视为活用。因此,可以说西周时代的“女(汝)”是一个表示单数的第二人称代词。
“女(汝)”跟第一人称代词“余(予)”在语音上有对应关系,“余(予)”的韵部是鱼[a],“女(汝)”的韵部也是鱼[a],两者为叠韵关系。“余(予)”跟“女(汝)”常配合使用。“余(予)”在西周汉语中百分之百是表示单数的,与它对应的“女(汝)”也基本上是表示单数的。
(二)乃(廼)
西周时代的“乃”既可表示单数,也可表示复数。表示单数的“乃”如:
(3)咎廼(乃)城。(西周甲骨H31:5)
表示复数的“乃”如:
(4)(王)乃令日:今我唯令女(汝)二人亢;罘矢,爽(尚)左右于乃僚,以乃友事。(《矢令方尊铭》,《集成》11·6016;又见《矢令方彝铭》,《集成》16·9901)
虽然“乃(廼)”单数、复数都可以表示,但两种“乃”出现的频率不同。下表是我们依据西周语料所作的统计:

可见西周时代的“乃(廼)”在绝大多数情况下都表示单数,这种“乃”的出现占总次数(180)的82. 8%;表示复数的“乃”出现的次数仅为17.2%。跟“女(汝)”一样,表示复数的“乃(廼)”往往可以视为活用。因此从本用来说,在西周时代“乃”是表示单数的。
(三)尔
在西周汉语的语料中,“尔”既可表示单数,也可表示复数。表示单数的例子如:
(5)我有好爵,吾与尔靡之。(《周易·中孚》)
表示复数的例子如:
(6)王诰宗小子于京室,日:昔在尔考公式克弼玟王,肆玟王受兹大命。(《何尊铭》,《集成》11·6014)
下面是两种“尔”的频率统计

可见在西周语料中,“尔”的称数有三种情况:一是只表示复数,如在西周金文、《尚书》(14篇)、<逸周书》(9篇)中;二是既表示单数也表示复数,如在《诗经》(雅、周颂)中,三是只表示单数,如在《周易》(卦爻辞)中。
那么,该如何概括“尔”在称数方面的规律呢?“尔”的称数问题具有地域性、时代性、语体性。在殷方言中,“尔”表示复数,而在宗周方言中既可表示复数,也可表示单数。在西周早中期的散文文献中,“尔”都表示复数,这是以殷方言为基础的共同语的反映。这时“尔”与“女”、“乃”在称数上有分工,“尔”表示复数,“女”、“乃”表示单数。“尔”与“我”有对立关系,“我”的韵部为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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