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心得体会: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要“真、准、整”

 〈〈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心 得体会: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要

 “真、准、整”

 近日,中办、国办印发《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

 定》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 (以

 下简称“两项法规”)。对此,中组部有关负责人就上述两项 党内法规回答记者提问时透露,新规对报告对象的范围作适 当调整,央企领导班子成员及中层管理人员,都要如实上报“家事、家产”。

 两项法规的出台是贯彻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 坚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部署要求的重要举措,是完善中国特 色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的内在要求,是把党的十 八大以来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实践成果上升为制度规范 的现实需要。两项法规的颁布实施,对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 和组织纪律,从严管理监督干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地区各部门应把贯彻执行两项法规作为履行全面从 严治党主体责任的一项重要任务,列入议事日程,切实加强 组织领导,认真抓好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要引导领导干部 准确把握两项法规的主要精神和具体要求,切实增强纪律意 识、规矩意识和组织观念,严格按照要求如实报告个人有关 事项,做到真实、准确、完整,自觉接受组织监督。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要真实。就是要本着对组织

 忠诚老实的态度,如实、客观、坦诚向组织报告每一个事项 的真实情况。

 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要准确。就是要认真查阅相 关证件、合同、账户、执照等材料上记载的信息,逐项— 对照填写。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要完整。就是要与配偶、子 女及其配偶等相关人员进行沟通核实,确保应报尽报、无遗 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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