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教育系统预防与控制甲型H1N1流感工作预案

盐城市教育系统预防与控制甲型H1N1流感工作预案

为科学、规范、有序地开展甲型H1N1流感预防控制工作,确保甲型H1N1流感在校园“不发生、不传播、不蔓延”,切实维护全市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政府领导,部门配合;依法防控,科学应对;群防群控,分级负责;及时上报,责任到人。
二、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卫生部应对流感大流行准备计划与应急预案(试行)》、《教育系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盐城市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各级各类学校(托幼机构)开展的甲型H1N1流感防控应对准备及应急处置工作。
四、预防控制
(一)加强健康教育。学校要利用板报、校报、校园网、广播电视等媒介,对师生进行甲型H1N1流感以及其他传染病的预防教育,引导师生员工养成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增强师生员工的防病意识,增强自我保护能力。利用家长会、家长学校、告家长书等形式,宣传传染病预防知识,取得家长的配合与支持。
(二)完善学校卫生机构,提高人员素质。乡镇中心初中、中心小学以上的学校必须建立健全校卫生室并配备专职校医,有住宿生的学校可适当增配。强化对学校专职或兼职医务人员、校保健教师及相关人员从事甲型H1N1流感以及其他传染性疾病的晨检、消毒、隔离等工作业务素质的培训。
(三)积极开展体育活动。各级各类学校应采取积极措施,确保学生每天有一小时体育锻炼的时间,组织学生参与多种形式的户外运动,督促学生课间到室外活动,呼吸新鲜空气,增强体质,提高防病能力。
(四)落实学校卫生制度。各级各类学校要严格执行甲型H1N1流感与其他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学生晨检(午检)和洗手制度、学生定期体检制度、重要场所定期消毒制度、门卫管理制度、个人卫生清洁制度、食品卫生安全制度、体育活动卫生安全制度、学生健康管理制度。各地各学校要建立甲型H1N1流感以及其他传染病疫情管理台帐制度。
(五)落实“四早”(早发现、早隔离、早报告、早治疗)措施,确保疫情预防控制无漏洞、无死角。各级各类学校、托幼机构加强校园管理,对教室、宿舍、活动场所等保持通风换气,搞好环境卫生。落实晨检制度,对体温异常(体温达到或超过37.5摄氏度)并有传染病可疑症状的人员,及时送医疗机构诊治。
(六)改善学校基础卫生条件。教学用房、宿舍、餐厅要通风良好;食堂建筑、设备及环境要求符合《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对学生宿舍、食堂、教室、图书馆、实验室、厕所等人群聚集的场所要定期进行消毒。
五、应急准备
(一)保持思想警惕。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各级领导要保持高度警惕,做好防大疫、防长疫、防猛疫的思想准备,全力以赴,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不得有任何侥幸、麻痹、松懈的思想。
(二)健全组织机构。市教育局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甲型H1N1流感应急防控领导小组。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包括幼儿园)要成立预防与控制甲型H1N1流感的组织机构,落实“一把手”负责制度。建立完善全市教育系统疫情监测报告系统。
(三)完善各项制度。完善“零报告”制度和日报告制度。一旦我市发生甲型H1N1流感疫情,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都必须设立24小时值班及疫情监测联系电话,指定专门人员负责每日定时向条、块双向报告疫情。严格考勤制度。当有“疫情”预警时,各校要对缺勤的师生员工要逐一进行登记,并立即与其取得联系,查明缺勤的原因。对学校及托幼机构师生员工每日进行体温监测,发现发热、咳嗽患者,劝其及时就医或在家医学观察(每天测量体温,询问有关症状),暂停上学或上班。
(四)加强人员管理。一旦有疫情发生,应根据甲型H1N1流感疫情等级,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严格控制组织师生参加各类大型集体活动。学生的教育实习、社会实践、社区服务等活动应进行相应调整。学校也不要安排教师外出参加大型教学教研活动。加强对学校人员出入的管理,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外出实习学生和出差的教职工,特别是曾到过甲型H1N1流感疫区的人员回校后,须逐一登记,立即就近体检,并由学校统一安排专门场所或在家接受医学观察两周,两周内不得上课、上班,不得外出。
(五)调整教学方式。中小学若发现1例甲型H1N1流感疑似病人,所在班暂停集中上课,并与学生家长配合,做好学生在家医学观察工作及文化课补学。学生在家进行医学观察2周后,如无新发甲型H1N1流感病人或疑似病人,可再行复课。发现1例临床诊断病例或2例以上疑似病例,学校报请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对该班级及相关班级实行停课;若学校发现多个班有学生感染,学校可报请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并经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后,实行全校停课,并及时报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停课放假期间,学校领导和教师要坚守岗位,注意加强与学生及家长的联系,要求学生尽量少到公共场所活动。对于家庭确有困难不能离校的学生,学校要给予关心并做出妥善安排。
大中专在校师生中发现1例疑似病例,根据其活动范围,相应调整教学方式,暂时避免集中上课。发现1例临床诊断病例,对其所住公寓的楼层采取隔离控制措施。同一公寓楼内发现2例以上临床诊断病例,对整个公寓实行隔离控制。校内发现可疑病例后,学校医院(医务室)要做好留观工作,并同时报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采取停课措施的班级或学校,应合理调整教学计划、课程安排和教学形式,做到教师辅导不停、学生自学不停、师生不离校园,实行封闭式的校园管理,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出校园,师生减少外出。一所中专校发现3个以上病例、且有流行趋势的,由市教育局报市政府批准,实行全校停课。
(六)及时隔离观察。一旦发现有发烧、咳嗽、咽痛等疑似甲型H1N1流感症状的病人,要在第一时间内利用学校临时隔离观察室进行隔离观察(一人一室),并及时联系有关医疗部门使用专用车辆送指定医疗机构诊治与隔离。对甲型H1N1流感病人或疑似病人同宿舍人员及其密切接触者必须进行隔离观察2周,观察期间不能参与集体活动。隔离场所要选在相对独立、通风良好的房间或区域。
(七)确保物资到位。一旦我市及周边地区发生甲型H1N1流感疫情,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抓紧做好防治甲型H1N1流感的防护用品、消毒用品和应急设施的储备工作,落实供应货源,落实急需资金,落实经办人员,确保防控工作万无一失。
(八)完善应急预案。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对疫情发生要有足够的思想准备,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一旦发生疫情,要24小时有人指挥,有人值班,有隔离、消毒、防护、救护等具体措施和物资保证,发现甲型H1N1流感可疑病人,必须在第一时间送定点医院诊断治疗,不得在学校内诊治。同时立即启动应急防控预案,应急人员要赶赴现场,实施隔离、消毒等必要的防控措施,确保在第一时间内控制疫情的发展。确保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六、应急响应
(一)突发事件的分级
根据国家和省对突发事件的分级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将突发事件分为一般突发事件、重大突发事件和特大突发事件。
一般突发事件:在局部地区发生,尚未引起大范围扩散或传播,还没达到重大突发事件标准,指在1个县(市、区)区域内发生输入性甲型H1N1流感疑似或临床确诊病例。
重大突发事件:在较大范围内发生,出现疫情扩散,尚未达到特大突发事件标准,指发生甲型H1N1流感继发病例,或疫情波及2个以上县(市、区)。
特大突发事件:影响大,波及范围广,涉及人数多,出现大量病人或多例死亡,危害严重,指甲型H1N1流感疫情波及全市多个县(市、区),县(市、区)出现难以追踪传染源的病例。
(二)突发事件的应急响应
1.一般突发事件的应急响应
(1)疫情发生地教育行政部门的应急响应
发生地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当地政府的统一部署,协同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赶赴现场,开展技术调查、取证,初步判定突发事件的类别、性质;根据需要采取紧急措施;启动应急工作预案,开展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落实各项防控应急措施。在突发事件对公众健康的影响消除后,及时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调查结果和处理方案。
(2)市教育局的应急响应
市教育局接到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的调查报告后,应立即向省教育厅报告并及时了解情况,掌握突发事件动态,确定事件类别、性质和严重程度,制定控制措施,派人指导督促当地开展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协助解决防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困难。同时,向本地区教育系统进行通报,对甲型H1N1流感疫情实行“零报告”制度。
2.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呼应
(1)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的应急响应
突发事件发生地的教育行政部门除及时实施一般突发事件应急响应措施外,应立即向市教育局报告并请求支援。未发生突发事件的地区的教育行政部门要服从市教育局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的调度,采取必要的预防控制措施,防止突发事件在本辖区内发生。
(2)市教育局的应急响应
接到突发事件地区的报告后,及时了解情况并向省教育厅报告。除做好一般事件的应急响应工作外,根据市政府统一部署,启动教育系统应急工作预案,对本地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进行部署,根据本地疫情,实施各项应急措施。
3.特大突发事件的应急响应
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在市卫生部门的协助下,组织实施学校内突发事件控制措施,做好在校学生、教职工的宣传教育和自我保护工作。必要时,向市委、市政府及省教育厅提出支援申请。
七、职责及管理监督
(一)工作职责
1.盐城市教育系统甲型H1N1流感应急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挥全市教育系统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其主要职责包括在盐城市甲型H1N1流感防治工作指挥机构统一领导下,指导和落实全市教育系统甲型H1N1流感防控的各项工作;及时收集全市教育系统甲型H1N1流感疫情信息和防控工作情况,分析、研究全市教育系统防控工作形势,提出市内各级各类学校防控甲型H1N1流感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加强甲型H1N1流感防控中的思想政治工作,确保校园秩序稳定;及时总结和推广各地、各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经验和做法;督导检查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对我市有关防控甲型H1N1流感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根据疫情等级对我市学校教学安排及其它相关工作做出及时调整。
按照“平战结合”原则,平常时期由市教育局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负责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业务指导。发生甲型H1N1流感预警时,立即启动市教育局甲型H1N1流感预防控制指挥系统。
2.各县(市、区)教育局应结合当地实际,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成立由“一把手”负责的教育系统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指挥与落实本辖区内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各地教育系统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包括:根据本地区教育系统的实际情况,研究制定符合本地区实际的甲型H1N1流感防控对策和措施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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