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称调研报告

关于职称改革工作的调研报告

2012年2月27日,接到市职改办转发的唐山市职改办《关于开展职称改革工作调研的通知》( 职改办字[2012]61号)后,教育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职改调研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存在问题

截至2011年6月,教育系统共有专业技术人员6909人。其中,中学高级教师及高级讲师837人,待聘41人;
中学一级教师及讲师1614人,待聘96人;
小学高级教师1967人,待聘435人。待聘的小学高级教师绝大部分是2005年底——2008年底间取得的资格。

在上级职改部门的正确指导下,教育系统职改工作得以顺利进行,对我市教育事业健康、稳步、持续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自2008年职称工作政策大幅度调整后,职称工作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愈发凸显,主要体现存在:

1、“按岗评聘”政策对县(市)区一级教研机构极其不利。教研机构肩负着全市教育教学及教科研活动的指导、组织等工作,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因条件所限,人员编制太少,每一学科只配备一名教研员,甚至有的教研员一身兼多职。这些人员是从具有丰富教学经验的业务精英中选拔出来的,也使得教研机构成为高级人才聚集地。然而,现行的职称评、聘工作严格遵循“按岗评聘”的原则,致使相当一部分肩负着全市教育教学指导作用的教研员不能如期评、聘。

2、现行中小学教师中、高级教师资格申报评审条件不适合职业中学教师的职称晋升。为提高劳动力素质和水平,为适应加快社会经济转型的需要,国家提出大力发展职业教育。从教学内容、教学形式、教学性质、教学宗旨等方面看,职业教育与普通中小学有较大区别。普通中小学以书本知识传授为主,以培养和提高学生书面知识素养和升学深造为主要目的,绝大多数教师从事课堂教学。职业教育以培养和提高劳动力基本劳动技能技巧为主要目的,同时还需要为培养的新型劳动者提供就业机会,开拓就业市场。文化知识教育只是职业学校教学工作的一小方面,也不是主要内容。这是职业教育与普教最大的区别。而在现实的职称晋升中,却要套用适合普通中小学教师职称晋升的条件,给从事职业教育工作的教师职称晋升工作带来诸多矛盾和问题。如教学课时量问题,尤其是未从事文化课教学工作的劳动技能教师、生产实习教师及推广就业教师,很难满足职称晋升条件要求。为了晋升职称,在填写评审表等相关材料时难免要“弄虚作假”。

另,从事成人教育的教师职称晋升问题也存在着类似情况。

3、现行中小学教师中、高级教师资格申报评审条件未能解决学校教辅人员职称晋升问题。学校是一个有机的整体,教育教学工作是学校工作的主体和中心,但不是全部。学校工作的正常运转离不开教辅人员的辛勤劳动。教辅人员身份也是教师,大都是多年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老教师,只是工作岗位和性质不同于一线教学人员而已。这些教师也应同教学人员一样,有权利参加教师职称的晋升。但现行中小学教师中、高级教师资格申报评审条件中没有将教辅人员纳入进去,为基层单位的职称评聘工作带来了很大麻烦。基层单位为了这些教师的职称评聘,只能遮遮掩掩,甚至“弄虚作假”。

4、中小学同级别职称名称不统一,给工作和教师带来很多麻烦。现行职称政策,同为中级职称资格的中学、小学资格名称不一致,分别为中学一级教师和小学高级教师,聘为相同岗位等级的工资待遇却一样,这给职称管理工作带来很多不便。同时也给教师本人带来很多麻烦。如,因工作需要,调整工作岗位后,岗职不符的需要平套到相应的岗位职称,在经济上和精力上给教师增加了许多负担。另外,更重要的一点是,现行政策人为地制造了“不公平”,削减甚至“剥夺”了小学教师晋升副高级职称的权利。小学教师一般晋升到中级职称的小学高级教师就到头了,而中学教师则可晋升到副高级的中学高级教师。现行政策虽规定小学教师也可以晋升副高级的中学高级教师,但与中学教师晋升副高级职称,条件异常苛刻,非省部级以上荣誉奖励和省部级以上刊物发表3篇专业论文不可。试想,平凡的小学教育工作者能有多少机会获得省部级以上荣誉奖励?广大小学教育工作者对此非常不理解。

5、“按岗评聘”弊端多。2008年职称政策调整的中心是变“评聘分开”为“按岗评聘”。这一政策调整,给基层单位的职称评聘工作增添了许多困难。首先,2006——2008年三年间只评不聘,导致2009年首聘时697人不能按已取得的职务资格进行聘用,至2011年6月,仍有572人未能按已取得的职务资格进行聘用。甚至有部分教师退休时也未能聘上相应的岗位等级,将来将有更多的教师不能聘上相应的岗位等级,在经济上给这些教师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这个因政策调整而带来的损失却由教师来承担,老师们对此非常不理解。其次,按岗位等级指数择优聘用,政策的初衷和目的非常好。实际操作起来,困难重重。基层单位在聘用工作中,既要照顾老教师退休后经济利益不受损,又要考虑学校工作的正常、健康发展。但岗位指数固定有限,鱼和熊掌如何能兼得?往往顾此失彼,甚至影响到教师的团结和教师队伍的稳定。再有,实行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制,目的在于通过择优聘用,将用人权下放给基层单位,充分调整教师工作的积极性,促进学校工作的健康持续发展。但是,上级职改政策对各岗位等级的聘用作了较详细的规定,如五、六、七级的岗位聘用,被聘人员需满足政策规定的任职年限及相关奖励等条件。这一规定,在政策上虽明确化了,却又束缚了基层单位“择优聘用”的手脚,不能把年轻有为的教学骨干和精英聘到高岗位等级上,难免又落了论资排辈的窠臼。第四,实行“按岗申报”政策后,封闭了年轻教师职称晋升之路。现行的教师进人与招聘机制,公办教师队伍只出人不进人,决定了公办教师队伍在自然减员速度不断加快的情况下只会萎缩,最终消失。而按一定结构比例确定的岗位等级指数也将随公办教师基数的减小而减少,导致了许多基层单位满岗和超岗情况的出现。因满岗和超岗,年轻教师职称晋升之路在“按岗申报”政策面前被堵死。年轻教师职称晋升无望,工作热情和积极性被严重挫伤了。

6、教师退休后的相关政策措施不健全、不配套。按目前退休政策,教师退休后基本工资由其在岗时所聘岗位等级决定。正因为如此,基层单位在进行岗位聘用时,不得不考虑从精力和能力各方面都不及年轻教师的老教师们的岗位等级的高聘问题,毕竟老教师们在岗前的最后一聘决定其终老一生的工资待遇,任何单位任何人都不会也不敢忽略这个事实。这就给基层单位的聘用工作增添了很大的困难,也暴露出职称聘用政策与现行退休策之间的不协调、不匹配。

二、建议与措施

基于上述问题,为便于职改工作的深入开展,为促进教育事业健康、持续发展,教育局建议:

1、从工作实际出发,放开县(市)区一级教研机构职称评聘的结构比例限制。

2、修改现行职称评审条件,明确职业中学、成人教育、学校教辅人员的职称评审条件。

3、按《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要求,尽早实现中小学同一级别职称资格名称的统一。 4、修改现行职称评审条件,统一中、小学教师评审副高级职称的评审条件。

5、修改现行职称评审政策,变“按岗申报”为“评聘分开”。即,具备晋升高一级职务资格即可申报评审,为年轻教师评审高一级职称资格提供政策保障和支持。

6、修改现行职称聘用政策,不在高等级岗位聘用上规定条条框框,配合绩效工资政策的实施,完全下放用人和聘用自主权。同时下放聘期自主权。配合学校工作学期制与学年制的特点,将聘期起始时间与学年统一起来,变年度聘期制为教育学年聘期制。即,聘期自当年9月1日—次年8月31日。

7、完善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教师的聘用及工资等相关待遇政策。在现行退休政策修改前,职称政策应明确规定,教师退休后,不论在岗聘任与否,不论在岗聘用等级高低,均按所取得的职称资格按统一的岗位等级计算退休后基本工资数额并享受同样的相关待遇。以此解决未聘教师退休后的后顾之忧,并给基层单位的聘用工作以更大的空间。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八日

关于职称改革工作的调研报告

2012年2月27日,接到市职改办转发的唐山市职改办《关于开展职称改革工作调研的通知》( 职改办字[2012]61号)后,教育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职改调研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存在问题

截至2011年6月,教育系统共有专业技术人员6909人。其中,中学高级教师及高级讲师837人,待聘41人;
中学一级教师及讲师1614人,待聘96人;
小学高级教师1967人,待聘435人。待聘的小学高级教师绝大部分是2005年底——2008年底间取得的资格。

在上级职改部门的正确指导下,教育系统职改工作得以顺利进行,对我市教育事业健康、稳步、持续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自2008年职称工作政策大幅度调整后,职称工作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愈发凸显,主要体现存在:

1、“按岗评聘”政策对县(市)区一级教研机构极其不利。教研机构肩负着全市教育教学及教科研活动的指导、组织等工作,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因条件所限,人员编制太少,每一学科只配备一名教研员,甚至有的教研员一身兼多职。这些人员是从具有丰富教学经验的业务精英中选拔出来的,也使得教研机构成为高级人才聚集地。然而,现行的职称评、聘工作严格遵循“按岗 1

评聘”的原则,致使相当一部分肩负着全市教育教学指导作用的教研员不能如期评、聘。

2、现行中小学教师中、高级教师资格申报评审条件不适合职业中学教师的职称晋升。为提高劳动力素质和水平,为适应加快社会经济转型的需要,国家提出大力发展职业教育。从教学内容、教学形式、教学性质、教学宗旨等方面看,职业教育与普通中小学有较大区别。普通中小学以书本知识传授为主,以培养和提高学生书面知识素养和升学深造为主要目的,绝大多数教师从事课堂教学。职业教育以培养和提高劳动力基本劳动技能技巧为主要目的,同时还需要为培养的新型劳动者提供就业机会,开拓就业市场。文化知识教育只是职业学校教学工作的一小方面,也不是主要内容。这是职业教育与普教最大的区别。而在现实的职称晋升中,却要套用适合普通中小学教师职称晋升的条件,给从事职业教育工作的教师职称晋升工作带来诸多矛盾和问题。如教学课时量问题,尤其是未从事文化课教学工作的劳动技能教师、生产实习教师及推广就业教师,很难满足职称晋升条件要求。为了晋升职称,在填写评审表等相关材料时难免要“弄虚作假”。

另,从事成人教育的教师职称晋升问题也存在着类似情况。

3、现行中小学教师中、高级教师资格申报评审条件未能解决学校教辅人员职称晋升问题。学校是一个有机的整体,教育教学工作是学校工作的主体和中心,但不是全部。学校工作的正常运转离不开教辅人员的辛勤劳动。教辅人员身份也是教师,大都是

多年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老教师,只是工作岗位和性质不同于一线教学人员而已。这些教师也应同教学人员一样,有权利参加教师职称的晋升。但现行中小学教师中、高级教师资格申报评审条件中没有将教辅人员纳入进去,为基层单位的职称评聘工作带来了很大麻烦。基层单位为了这些教师的职称评聘,只能遮遮掩掩,甚至“弄虚作假”。

4、中小学同级别职称名称不统一,给工作和教师带来很多麻烦。现行职称政策,同为中级职称资格的中学、小学资格名称不一致,分别为中学一级教师和小学高级教师,聘为相同岗位等级的工资待遇却一样,这给职称管理工作带来很多不便。同时也给教师本人带来很多麻烦。如,因工作需要,调整工作岗位后,岗职不符的需要平套到相应的岗位职称,在经济上和精力上给教师增加了许多负担。另外,更重要的一点是,现行政策人为地制造了“不公平”,削减甚至“剥夺”了小学教师晋升副高级职称的权利。小学教师一般晋升到中级职称的小学高级教师就到头了,而中学教师则可晋升到副高级的中学高级教师。现行政策虽规定小学教师也可以晋升副高级的中学高级教师,但与中学教师晋升副高级职称,条件异常苛刻,非省部级以上荣誉奖励和省部级以上刊物发表3篇专业论文不可。试想,平凡的小学教育工作者能有多少机会获得省部级以上荣誉奖励?广大小学教育工作者对此非常不理解。

5、“按岗评聘”弊端多。2008年职称政策调整的中心是变“评

聘分开”为“按岗评聘”。这一政策调整,给基层单位的职称评聘工作增添了许多困难。首先,2006——2008年三年间只评不聘,导致2009年首聘时697人不能按已取得的职务资格进行聘用,至2011年6月,仍有572人未能按已取得的职务资格进行聘用。甚至有部分教师退休时也未能聘上相应的岗位等级,将来将有更多的教师不能聘上相应的岗位等级,在经济上给这些教师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这个因政策调整而带来的损失却由教师来承担,老师们对此非常不理解。其次,按岗位等级指数择优聘用,政策的初衷和目的非常好。实际操作起来,困难重重。基层单位在聘用工作中,既要照顾老教师退休后经济利益不受损,又要考虑学校工作的正常、健康发展。但岗位指数固定有限,鱼和熊掌如何能兼得?往往顾此失彼,甚至影响到教师的团结和教师队伍的稳定。再有,实行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制,目的在于通过择优聘用,将用人权下放给基层单位,充分调整教师工作的积极性,促进学校工作的健康持续发展。但是,上级职改政策对各岗位等级的聘用作了较详细的规定,如

五、

六、七级的岗位聘用,被聘人员需满足政策规定的任职年限及相关奖励等条件。这一规定,在政策上虽明确化了,却又束缚了基层单位“择优聘用”的手脚,不能把年轻有为的教学骨干和精英聘到高岗位等级上,难免又落了论资排辈的窠臼。第四,实行“按岗申报”政策后,封闭了年轻教师职称晋升之路。现行的教师进人与招聘机制,公办教师队伍只出人不进人,决定了公办教师队伍在自然减员速度不断加快的情况下

只会萎缩,最终消失。而按一定结构比例确定的岗位等级指数也将随公办教师基数的减小而减少,导致了许多基层单位满岗和超岗情况的出现。因满岗和超岗,年轻教师职称晋升之路在“按岗申报”政策面前被堵死。年轻教师职称晋升无望,工作热情和积极性被严重挫伤了。

6、教师退休后的相关政策措施不健全、不配套。按目前退休政策,教师退休后基本工资由其在岗时所聘岗位等级决定。正因为如此,基层单位在进行岗位聘用时,不得不考虑从精力和能力各方面都不及年轻教师的老教师们的岗位等级的高聘问题,毕竟老教师们在岗前的最后一聘决定其终老一生的工资待遇,任何单位任何人都不会也不敢忽略这个事实。这就给基层单位的聘用工作增添了很大的困难,也暴露出职称聘用政策与现行退休策之间的不协调、不匹配。

二、建议与措施

基于上述问题,为便于职改工作的深入开展,为促进教育事业健康、持续发展,教育局建议:

1、从工作实际出发,放开县(市)区一级教研机构职称评聘的结构比例限制。

2、修改现行职称评审条件,明确职业中学、成人教育、学校教辅人员的职称评审条件。

3、按《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要求,尽早实现中小学同一级别职称资格名称的统一。

4、修改现行职称评审条件,统一中、小学教师评审副高级职称的评审条件。

5、修改现行职称评审政策,变“按岗申报”为“评聘分开”。即,具备晋升高一级职务资格即可申报评审,为年轻教师评审高一级职称资格提供政策保障和支持。

6、修改现行职称聘用政策,不在高等级岗位聘用上规定条条框框,配合绩效工资政策的实施,完全下放用人和聘用自主权。同时下放聘期自主权。配合学校工作学期制与学年制的特点,将聘期起始时间与学年统一起来,变年度聘期制为教育学年聘期制。即,聘期自当年9月1日—次年8月31日。

7、完善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教师的聘用及工资等相关待遇政策。在现行退休政策修改前,职称政策应明确规定,教师退休后,不论在岗聘任与否,不论在岗聘用等级高低,均按所取得的职称资格按统一的岗位等级计算退休后基本工资数额并享受同样的相关待遇。以此解决未聘教师退休后的后顾之忧,并给基层单位的聘用工作以更大的空间。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八日

--- 人员个人能力的指标之一。但各种层次的各专业对外语、计算机需要掌握的程度也各有不同。

希望能根据不同级别医院、不同的专业技术岗位等情况,细化合格标准,适当的放宽免试范围。完善现行的外语、计算机相关政策,以适应不同的晋级人群。

3、经济、会计、审计、统计、中小学、技校教师专业应开设正高职称

在人类拥有的一切资源中,人力资源是第一宝贵的,是现代管理的核心。不断提高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的水平,不仅是当前发展经济、提高市场竞争力的需要,也是一个单位长期兴旺发达的重要保证,更是一个现代人充分

开发自身潜能、适应社会、改造社会的重要措施。会计、审计、统计、中小学、技校教师专业也都在社会建设中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以上专业应增设正高级职称,以促进该行业的长久发展。

2 ---

公示至今,没有一位同志提出异议。现将该教师职称评审有关材料上报评审。

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白马中学2016年9月2日

篇3:最新职称申报调研岗位专业技术工作总结

适合调研相关工作职称申报

调研工作岗位

专业技术工作总结

=个人原创,有效防止雷同,欢迎下载=

改成自己调研岗位所在的单位名称即可使用!

回眸过去,在×××(改成调研岗位所在的单位名称)调研工作岗位上,我始终秉承着“在岗一分钟,尽职六十秒”的态度努力做好调研岗位的工作,并时刻严格要求自己,摆正自己的工作位置和态度。在各级领导们的关心和同事们的支持帮助下,我在调研工作岗位上积极进取、勤奋学习,每年都认真圆满地完

4 ----

5

**职称改革工作调研报告

依据市人事局职称科印发《关于对职称改革工作有关事项进行调研的通知》(宛职改办[********]**号)精神,现把我县职称改革工作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县实有职称管理单位******个,纳入职称管理系统专业技术人员********人,其中正高级**人、副高级******人、中级********人、助理级********人、员级******人。

二、调研情况反馈

(一)农村大龄教师考核认定中小学一级教师政策,推广至其他系列农村(乡镇)专业技术人员

农村大龄教师考核认定中小学一级教师政策,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农村教师的关怀,鼓励了广大教师扎根农村做好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对稳定农村教师队伍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若农村大龄教师考核认定中级职称政策推广至其他系列农村(乡镇)专业技术人员,必将激励艰苦边远地区和乡镇基层一线专业技术人员的创新创造创业活力,更好服务于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

(二)中小学一级教师任职资格分片评审

依据省《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精神,鼓励探索职称评定组织模式,创新职称评价机制,提高职称评价的针对性和科学性。因此,实施中小学系列中级任职资格分片评审办法,一是建议“临近区域划片”。即遵照临近市、县就近划片原则,减少参评教师的交通路途和经济支出;
二是建议评审主办地轮流制。在市职改办划定的评审片区内,各市县轮流承办评审服务任务,对评审服务质量做好总结评价、评比奖惩;
三是分片评审的范围,建议涵盖至农村大龄教师考核认定中级职称,即农村大龄教师申报材料与正常申报材料一同上报、资格审查、评审、讲课答辩;
四是分片评审明确了评审地的问题,诸如材料呈报地、资格审查地的确定,评审工作组织和服务工作的培训指导等问题也应通盘考虑。

(三)固有优秀产业、新兴支柱产业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问题

建议在保持现有职称系列总体稳定的前提下,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新需求,探索固有优秀产业、新兴支柱产业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改革,以拓展专业技术人才的职业发展空间。

(四)除中小学系列外,其他****个中级评审委员会集中评审问题

除中小学系列外,其他系列职称申报牵涉单位多,但人员少,申报、评审组织工作较为复杂。因此,建议其他****个系列中级职称材料统一时间、地点组织申报、资格审查和集中评审,以提高申报评审工作实效。

(五)卫生高级评审下放至省辖市

建议参照中小学系列高级评审模式,组织我市卫生高级评审工作。另外,我县卫生系统中高级专业技术人才欠缺,

- 2副高、中级职称晋升指标数,消除“零指标”;
三是建议提高校园长、编制在学校的教研员副高、中级职称晋升指标。实际情况是,我县共有普通公办学校******所,各乡镇中心学校实有借调教研员******余人。因此,按当地审核后教师申报总数的**%单独核定教育管理和教研员高、中级职数,与实际需求相比差距较大,建议适当提升校园长和借调教研员职称晋升指标数。

职称聘任问题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和焦点,以中小学系列为例,********、********年度,我县晋升中、高级职称教师均未按市人社局职称科下文聘任时间兑现工资待遇。因此,针对职称聘任问题,一是建议省、市出台职称聘任及工资待遇问题的相关规定,明确职称聘任和岗位聘任的政策解释,回应广大教师关切;
二是建议先按市人社局职称科下文聘任时间兑现工资待遇之后,再纳入岗位设置管理。

(七)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

自********年起,专业技术人员职称信息纳入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管理。一是建议重新录入单位信息和实有专业技术人员信息,以确保职称结构比例审核的准确性;
二是建议做好职称工作系统与岗位设置管理系统的信息衔接和功能整合,以利于职称聘任和岗位聘用工作的顺利推进。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年**月****日

海城教发[2011]74号

海城镇教委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

改革试点工作调研报告

为促进教育事业的科学发展,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在现有教师职称工作制度的基础上,推进职称制度改革,我教委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和教体局的工作要求,深入开展职称制度改革调研,全面了解教师职称工作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现就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机构设置基本情况

本辖区有学校12所,其中镇中心学校1所,村级完全小学10所,初小1所。

二、教师队伍现状

我教委编制数量128人,实际在职人员128人。专业技术 1

人员队伍中女教师占教师总数的45.3﹪,专科以上占79.7﹪,

本科占11.7﹪。

三、岗位设置管理及聘任工作情况

本教委专业技术岗位总量128个,高级1个,中级岗位53

个,初级岗位 74个。实际聘用情况,高级1个,中级岗位53

个,初级岗位 74个。

四、教师职称评审聘任工作情况

参加职称评审聘任的人员都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符合国家

相应教师职务的基本任职条件。同时应具备良好的师德修养,

教育思想端正,关心爱护学生、善于学习、敬业爱岗、团结协

作,严于律己,存在中级岗位比例偏低。

五、绩效工资工作实施情况

根据自治区、市、县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的相

关政策规定,制定了绩效工资分配实施方案,激励和调动了广

大教职工教书育人,勤奋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六、重点调研的问题

相对于镇中心学校的教师,偏远学校教师在职称评审中得

到了优先评审的照顾。

目前执行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规程中,年终考核优秀

奖励环节相对能体现和保证评审工作的公平、公正。

职称评审中应采用教师及学生调查问卷的方法对教师“师

德、能力、业绩、贡献”等方面进行评价。对“关爱学生、为

人师表、教书育人”等内容评价的主要依据有听取同事座谈,

教师问卷、学生、家长问卷调查等。

教师担任班主任、辅导员期间的工作业绩应从担任工作期

间的考勤、班级量化方面进行考核。一线教师的教育教学业绩

应从对学生的德育教育、教育教学质量等方面进行。

教师职称评审条件,除学历、论文以外,对教师所教学科

的专业知识评价还应要求从专业知识掌握程度和能力方面进行

考核。

教师职称破格评审,依据个人获得的优秀级别,如“县级

十佳青年教师”、市级骨干教师、自治区优秀教师等,在教研刊

物上发表的有高质量的教学论文,教育教学的质量优异的作为

破格条件最能体现破格晋升职称的导向和鼓励作用。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海原县海城镇教育工作委员会2011年11月22日印发

调研调查报告

研究生调研报告

调研报告药

调研报告d

微调研报告

推荐访问:职称 调研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