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谈话制度 领导干部谈心谈话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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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文勤

 浙江金华职业学院领导干部谈心谈话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了解、关心、爱护干部,切实加强对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促进干部努力学习、勤奋工作、正确履职、廉洁自律,密切党群关系,增强领导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特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本着管人、管事、管思想有机结合的工作原则,通过开展经常性的谈心谈话活动,达到沟通思想、交流感情、指导工作、增强合力的目的,有效促进我校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和作风建设,为提升我校管理水平和办学质量提供坚强的思想和组织保证。

 二、基本原则

 干部谈心谈话应坚持以下原则:

 1.实事求是、一分为二的原则;

 2.敞开思想、双向沟通的原则;

 3.真诚平等、互相信赖的原则;

 4.讲究方法,注重实效的原则。

 三、谈心谈话范围

 1.校级领导班子成员之间;

 2.校级领导与分管部门领导之间;

 3.校级领导干部与教职工之间;

 4.中层领导干部之间;

 5.中层领导干部与教职工之间。

 四、谈心谈话基本内容

 重点了解干部、群众的思想、工作、生活和个人重大事项等情况,听取工作汇报,听取干部、群众对各种问题和困难的反映,听取干部、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等,肯定取得的成绩,指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鼓励干部、群众奋发进取。遇到下列情况应及时进行谈心谈话:

 1.干部职务升降、轮岗交流、退出领导岗位时;

 2.干部在遵纪守法、廉政建设、思想作风建设方面出现问题或群众对干部在这些方面有反映时;

 3.教师在遵纪守法、师德规范、履职尽责等方面出现问题或家长、学生对教师在这些方面有反映时;

 4.干部在任职期即将到期或任职期述职考核后;

 5.受到表彰、奖励或批评、处分时;

 6.干部、群众在工作中遇到困难或挫折,工作状态不佳时;

 7.干部、群众家庭发生特殊情况时;

 8.有不团结的苗头或产生矛盾影响工作时;

 9.在实施重大活动或重要人事安排、岗位变动时;

 10.干部或群众主动要求谈心时。

 五、谈心谈话要求

 1.谈心谈话实行分级负责制。

 (1)学院主要领导与领导班子成员之间谈心谈话每年至少1次。

 (2)领导班子成员之间互相谈心谈话每年至少1次。

 (3)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工作分工与所分管的部门领导之间谈心谈话每年至少2次。

 (4)领导班子成员与教职工之间谈心谈话每年至少20人次以上。

 (5)中层干部与教职工之间谈心谈话每年至少10人次以上。

 2.谈心谈话前要认真做好准备工作,力求做到及时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3.谈心谈话要采取适当方式,一般情况下采取个别谈的方式,特殊情况下也可采取集体谈的方式。

 4.谈心谈话要做好记录,在谈心谈话结束后,填写学校领导干部谈心谈话情况登记表。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浙江金华职业学院领导干部谈心谈话情况登记表

 谈心谈话人

 被谈心谈话人

 谈心谈话时间

 谈心谈话地点

 谈心谈话主要内容

 存在的主要困难或问题

 解决思路或措施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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