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店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标识标牌采购项目

 

 施店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标识标牌采购项目

 政府采购询价文件

 (资格后审)

 

 采购单位:南通市港闸区幸福街道施店村经济合作社

 代理机构:江苏唯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日 期:二〇一八年九月十一日

 目 录

  TOC \o "1-1" 第一章 询价公告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 项目需求

 第四章 合同签订与验收付款

 第五章 质疑提出和处理

 第六章 询价响应文件格式

 第一章 询价公告

 江苏唯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 南通市港闸区幸福街道施店村经济合作社 (以下简称采购单位)的委托,对 施店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标识标牌采购项目 拟用询价方式组织采购。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施店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标识标牌采购项目

 二、项目预算:人民币4.2元

 三、项目需求:详见询价文件第三章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为独立的企业法人或合法的个体工商户,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须具有本次采购项目的生产或经营范围,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及所要求的服务。

 2、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中同时参加询价,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

 4、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的两人身份证的复印件。

 5、投标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及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者是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涵盖本项目采购范围)。

 6、投标供应商须提供本地化售后服务(投标时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7、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参与本次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格式参见第六章)。

 8、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格式参见第六章)

 9、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具体资格要求材料详见本询价文件第二章中“资格审查文件”。

 五、询价响应文件接收截止及询价评审开始时间: 2018年9月 17日10时20分

 六、询价响应文件提交地址:南通市港闸区幸福街道施店村经济合作社 (三楼中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七、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南通市港闸区幸福街道施店村经济合作社;

 采购单位联系人:朱工 联系电话:0513代理机构:江苏唯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崇川区中江国际广场4幢A座9层

 联系人:杜园园 联系电话:0513邮箱: HYPERLINK "mailto:2246459925@" 2246459925@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一、采购单位委托代理机构组织开标

 1、成立评标小组,由采购单位代表和有关专家依法组成。

 2、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须持身份证准时参加投标会。

 二、询价报价

 1、本项目不接受任何有选择的报价。

 2、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为报价的币种。

 3、报价表必须加盖公章且必须经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报价表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若有差异,将执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59条的规定。

 4、投标总报价(以人民币计价))应包含所有的设备费、材料费、运输到指定地点的装运费用(含装卸力资)、安装及调试费、相关辅助材料费、检验费、税费、售后服务、为完成本项目所必须的其他辅助工作的相关费用等所有费用,即项目履行到项目执行结束的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及询价文件要求的所有费用。

 5、一次报定的报价为成交价。成交供应商的固定综合单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

 6、询价响应人应详细阅读询价文件的全部内容,根据采购项目需求,准确制定相关工作方案等,必须对本采购项目全部进行报价,如有漏项,视同对本项目的优惠。不按询价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导致报价无效,按无效投标处理。

 7、询价响应人应详细阅读询价文件的全部内容,根据采购项目需求,准确制定相关工作方案等,必须对本采购项目全部进行报价,如有漏项,视同对本项目的优惠。不按询价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导致报价无效,按无效投标处理。

 三、投标费用

 无论询价过程和结果如何,参加询价的响应人自行承担与本次项目询价有关的全部费用。

 四、询价响应文件的编写及装订

 (一)询价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A、资格审查文件:

 投标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及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者是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本次采购项目的生产或经营范围);

 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的两人身份证的复印件。

 投标供应商须提供本地化售后服务(投标时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参与本次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格式参见第六章)。

 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格式参见第六章)。

 以上材料如为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特别提醒:“资格审查文件”所须提供的材料(须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按询价文件要求装订,密封,递交。

 B、商务报价响应文件(格式参见第六章)

 商务报价应包括询价文件所确定的全部范围及相应说明的全部内容,包括本次项目实施中的所有费用。

 1、询价响应报价表

 2、询价响应报价明细表

 (二)询价响应文件的编制及装订

 1、询价响应文件由:①资格审查文件、②商务报价响应文件共两部分组成(以下由文件序号代称)。

 2、供应商按询价文件要求编写响应文件,并牢固装订成册。询价响应文件均需采用A4纸(图纸等除外),不允许使用活页夹、拉杆夹、文件夹、塑料方便式书脊(插入式或穿孔式)装订。询价响应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增删,如修改错漏处,须经询价响应文件签署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3、询价响应文件的 “资格审查文件”、 “商务报价响应文件”各自装订成册。特别提示:“商务报价响应文件”必须单独装订和封装,不得出现在“资格审查文件”之中。

 (三)询价响应文件的份数、签署

 1、供应商应准备 叁 份完整的询价响应文件,其中正本 壹 份,副本 贰 份,并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2、询价响应文件分为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报价响应文件两部分。资格审查文件一式叁份,其中正本壹份,副本贰份;商务报价响应文件一式叁份,其中正本壹份,副本贰份。

 3、询价响应文件须按询价文件要求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印章。

 4. 询价响应文件正、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四)询价响应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投标供应商需将询价响应文件按照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报价响应文件分开密封,其中正副本统一密封,密封后应标明响应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边缝处加盖单位骑缝章或骑缝签字。

 五、本询价文件由采购单位解释。

 1、供应商下载询价文件后,应仔细检查询价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内容或页码残缺、资格要求和技术参数含有倾向性或排他性等表述的,请在询价文件发布后2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询问或疑问,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询问或疑问的,视同供应商理解并接受本询价文件所有内容,并由此引起的损失自负。供应商不得在响应结束后针对询价文件所有内容提出质疑事项。非书面形式的不作为日后质疑提出的依据。

 2、供应商应认真审阅询价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如果供应商没有按照询价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询价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响应将被拒绝,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询价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询价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以网上发布形式通知所有接收询价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个工作日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供应商由于对询价文件的任何推论和误解以及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对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所造成的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负。

 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可视情组织答疑会。

 六、评审原则及方法

 本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即指以价格为主要因素确定成交候选人的评标方法。原则即为: = 1 \* GB3 ①在全部满足询价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本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四十条第四款内“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注:1、本项目最高限价4.2元,超过此报价者,为无效报价) = 2 \* GB3 ②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

 七、合同的签订与付款

 1、成交供应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日内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合同一式肆份。

 2、交货期:双方签订合同并生效之日起 20 天内将所投产品运抵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完成安装调试。

 3、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货物运送到采购方指定地点,且安装、调试到位,并经验收合格后一周内一次付清。

 八、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作无效询价响应处理

 1、询价响应文件未按规定要求装订、密封、签署、盖章的;

 2、询价响应文件资格审查文件、技术响应文件部分出现商务报价的内容;

 3、不具备询价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4、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询价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5、询价响应报价超出项目预算的;

 6、询价评审小组可以认定为无效询价响应的其他情况。

 九、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作废标处理

 1、符合资格条件或者对询价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单位不足3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被取消的;

 4、供应商的报价均超出了采购预算,采购单位不能支付的;

 5、询价评审小组可以认定为废标的其他情况。

 十、供货量调整及结算方式

 如因采购单位实际需求,供货数量发生变化,成交供应商须无条件满足采购单位需求,确保供货质量并及时供货。成交供应商的固定综合单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

 第三章 项目需求

 一、项目采购清单如下:

 序号

 名称

 尺寸

 面积(㎡)

 备注

 1

 大厅文化墙

 2070mm*1080mm

 4180mm*1400mm

 1950mm*1100mm

 10.1

 20mmPVC板材粘贴油画布、20mmPVC板材

 2

 大厅墙面

 1450mm*660mm

 1460mm*790mm

 1380mm*750mm

 1350mm*560mm

 3.7

 3

 科室牌

 280mm*150mm

 14块

 +5mm亚克力UV、雕刻、喷漆

 4

 管理制度

 600mm*900mm

 5块

 5

 玻璃腰线

 29000mm*150mm

 0.43㎡

 6

 书橱

 1400mm*2300mm*

 2

 7

 异性书架

 1650mm*1680mm

 1

 20mmPVC板材底板、5mm亚克力UV

 8

 舞蹈房鞋柜

 5340mm*750mm

 1

 9

 硅胶垫

 4390mm*1760mm

 5800mm*11000mm

 74㎡

 10

 环氧地坪漆

 1

 11

 运输及各种辅料

 1

 二、基本要求

 1、供应商应保证所有商品符合询价文件规定的质量、规格要求。验收过程中发现超过5%的产品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将视作不合格产品,使用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2、供应商应保证提供的产品不得侵犯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和设计权、版权等。否则,供应商应负全部责任,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3、供应商应保证其货物在正常使用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

 4、供应商应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保证货物的运输及安装的安全,并承担货物的运输及安装过程中产生的风险。

 第四章 合同签订与验收付款

 合同书

 采购单位(或称甲方):

 成交供应商(或称乙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根据《政府采购法》、《合同法》及(项目名称)施店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标识标牌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 )的采购结果、采购文件及投标文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的标的物

 1.1甲方向乙方采购标的物,具体的品种、规格要求详见附件。

 1.2 乙方对提供的标的物应当拥有完整的物权,并且负有保证第三人不得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包括知识产权)的义务。

 二、合同价格与支付

 2.1 合同价格按此次成交价格执行,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 )元,投标总报价(以人民币计价)应包含所有产品的材料费(含一切必须的辅助材料费用)、运输到指定地点的装运费用(含装卸力资)、加工制作费、安装及调试费、相关辅助材料费、成品保护费、检验费、性能介绍、人员费用、税费、售后服务等所有费用,即招标物交付使用前的所有费用以及免保期内的服务费用等包含响应招标文件采购要求的所有费用。

 一次报定的报价为成交价。成交供应商的固定综合单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

 2.2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货物运送到采购方指定地点,且安装、调试到位,并经验收合格后一周内一次付清。

 款项由采购单位按相关财务支付规定办理支付手续,每次付款供货商均需提供正规发票。以上付款均不计利息。

 2.3 乙方按期交货后向甲方结算货款时须提供下列单据:甲方盖章签收后的运货回单和验收合格证明。

 2.4 根据现行税法对甲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甲方承担;根据现行税法对乙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承担。

 2.5 支付(结算)方式:由甲方通知乙方提交相关发票并至幸福街道施店村经济合作社办理支付手续,支付(结算)中心在各项手续、票据齐全的情况下完成对外支付。

 三、质量保证

 3.1供应商应保证货物符合招标文件及本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参数的要求。验收过程中发现超过5%的产品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将视作不合格产品,使用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3.2报价产品的技术标准按国家标准执行,无国家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无国家和行业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但在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要求的,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要求执行,并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

 3.3供应商应保证提供的产品不得侵犯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和设计权、版权等。否则,供应商应负全部责任,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3.4供应商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

 3.5供应商应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保证货物的运输及安装的安全,并承担货物的运输及安装过程中产生的风险。

 3.6供应商必须保证所提供的产品符合国家相应质量要求。

 四、标的物的交付

 4.1 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转移。

 4.2 乙方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和约定的地点交付标的物。

 4.3 乙方应当按照约定或者交易习惯向甲方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以外的有关单证和资料

 4.4产品交货、安装指导及调试服务

 4.4.1产品交付:

 ① 交货地点:产品送至采购单位指定的地点并负责安装指导、调试。

 ② 货物装卸、运输涉及到的保险,其费用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4.4.2产品交付及安装指导及调试服务日期:

 双方签订合同并生效之日起 天内完所有产品生产、供货及安装调试。

 4.4.3成交供应商发货到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前应先告知采购单位。

 4.4.4全部货物的外包装必须采用防漏、防潮、防震、防锈、防盗和考虑到可能会发生的野蛮装卸等长途运输及多次装卸之需要。如因供方包装不当以及其它原因造成损坏或丢失,应由供方负一切责任。

 4.5 交货及安装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五、伴随服务

 5.1 乙方除应履行按期按量交付合格标的物的义务外,还应当提供下列服务:

 5.1.1 标的物的现场安装指导、启动、调试、监督;

 5.1.2 提供标的物组装和一般维修所必需的工具;

 5.1.3 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对所提供的标的物实行运行监督、维修服务的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

 5.1.4 对甲方技术人员的技术指导或培训。

 5.2 除合同另有规定之外,伴随服务的费用均已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

 六、标的物的检验和验收

 使用方有权在产品制造过程中进行中期验收和交付后抽样检测,如验收不合格,使用方有权中止合同,验收合格,验收所发生的费用由使用方承担,验收不合格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承担,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扣完为止。

 七、售后服务

 7.1供应商应提供 年的免费维修承诺,供应商接到使用方通知后 小时内响应, 小时内进行维修。

 7.2供应商应进行一次简单维护、维修培训,确保使用者了解维护方法和进行简单的维修操作。

 7.3提供现场技术培训,保证采购人的使用人员正常操作产品的各种功能。

 7.4如现场不能维修解决的故障问题,须提供故障不能排除时的解决方案。

 7.5保修期满后,中标人须承诺提供终身维修服务,保证零配件供应,维修费用按照材料成本收取。

 7.6免费保修期满后,采购人亦有权自行选择维保单位。

 八、违约责任

 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8.1 甲方违约责任

 8.1.1在合同生效后,非乙方原因甲方要求退货的,应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款的 10 %,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补足。

 8.1.2 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的应按照逾期付款金额每天 5% 的数额,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8.1.3 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收乙方交付的合格标的物,应当承担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8.2 乙方违约责任

 8.2.1 乙方不能交货,或交货不合格从而影响甲方按期正常使用的,应向甲方偿付合同总价款 10 %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足。

 8.2.2 乙方逾期交货的 ,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协商,甲方仍需求的,乙方应立即发货,按照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每天5% 的数额,支付逾期交货违约金,同时承担甲方因此遭致的损失费用。

 九、不可抗力

 9.1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合同一方延迟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9.2 合同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十、索赔

 10.1 甲方有权根据当地产品质量检验机构或其他有权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索赔。

 10.2 在本合同规定的检验期限和质量保证期内,如果乙方对甲方提出的索赔或差异有责任,则乙方应按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0.2.1 乙方同意退货,并按合同规定的货币将货款退还给甲方,并且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标的物所需的其他必要费用。

 10.2.2 根据标的物的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甲方遭受损失的数额,经双方协商确定降低标的物的价格。

 10.2.3 用符合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标的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乙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且负担甲方所发生的一切直接费用。同时,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相应延长修补或被更换部件或标的物的质量保证期。

 10.3 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七天内,乙方未能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若乙方未在甲方提出索赔通知后七天内或甲方同意的更长时间内,按照合同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甲方将从未付款中扣回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对不足部分的补偿。

  十一、履约保证金

 11.1乙方按招标文件规定缴纳 / 万元的履约保证金。

 11.2乙方在按要求保质保量的完成该项目合同并通过验收后,甲方凭乙方提交的申请,一次性无息退还该合同项目的履约保证金。

 11.3由于乙方原因,在签订合同后出现不按合同履行的情况,甲方有权将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全额不予退还,同时甲方亦有权终止合同,乙方还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赔偿责任。

 十二、合同的解除和转让

 12.1 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12.2 有下列情形之一,合同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12.2.1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未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12.2.2 因合同一方违约导致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12.2.3 有权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在违约事实或不可抗力发生之后三十天内书面通知对方以主张解除合同,合同在书面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

 12.3 合同的部分和全部都不得转让。

 十三、合同的生效及备案

 本合同在乙方缴纳履约保证金、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同时本合同须到南通市港闸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备案。

 十四、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因合同发生争议,应在招标采购单位的主持下进行调解,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五、附则

 15.1 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 肆 份。

 15.2 本合同文件使用中文书写、解释和说明。

 15.3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纪要、协议以及成交通知书、采购响应文件和采购文件为本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5.4 未尽事宜

 本合同未尽事宜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相关配套法律法规之规定解释。

 采购单位(或甲方): 成交供应商(或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第五章 质疑提出和处理

 一、质疑的提出

 1、质疑人必须是直接参加本次询价活动的当事人。

 2、下载询价文件的供应商应根据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中第五条第1款的约定提出;响应文件接收截止后,供应商未进行询价登记的,不能就响应文件接收截止后的询价过程、成交结果提出质疑;在询价过程中,凡主持人或询价小组明确提出须由供应商确认的事项,供应商当场无异议的,事后不得提出质疑。

 3、提出质疑时,必须坚持“谁主张,谁举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能臆测。属于须由法定部门调查、侦查或先行作出相关认定的事项,质疑人应当依法申请具有法定职权的部门查清、认定,并将相关结果提供给采购单位。采购单位不具有法定调查、认定权限。

 4、对本次询价有质疑的,实行实名制,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质疑。质疑人应在质疑有效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函》(格式请下载),《质疑函》内容应包括质疑事项、主要内容、事实依据、适应法规条款、佐证材料等。同时,质疑人应保证其提出的质疑内容及相关佐证材料的真实性及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对不能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的、涉及商业秘密的、非书面形式的、非送达的、匿名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相关佐证材料要具备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无法查实的(如宣传册、媒体报道、猜测、推理等)不能作为佐证材料。

 采购单位不负责搜集相关佐证材料等工作。

 二、《质疑函》的受理和回复

 1、《质疑函》须由质疑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参加本次询价授权人送达采购单位。

 2、对符合提出质疑要求的,采购单位签收并出具《质疑受理通知书》。在处理过程中,发现需要质疑人进一步补充相关佐证材料的,请质疑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质疑回复时间相应顺延。质疑人不能按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的,视同放弃质疑。

 3、对不符合提出质疑要求的,出具《质疑退回通知书》并提出相关补充材料要求,质疑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补充佐证材料的,视同放弃质疑。

 4、采购单位负责将质疑人提出的质疑相关材料提供给相关专家或询价小组审核,并将审核意见回复质疑人。

 必要时,可向被质疑人转发《质疑函》及相关佐证材料。被质疑人应当在要求的时间日内,以书面形式作出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据。被质疑人在规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未提交相关证据的,视同放弃说明权利,认可被质疑事项。

 5、因质疑情况复杂,组织论证或审查时间较长的,采购单位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人,可适当延长质疑回复处理时间。

 三、质疑处理

 1、质疑成立的处理。采购单位终止采购,并建议有关部门给相关当事人予以处理。

 2、质疑不成立的处理。

 1)质疑人书面《申请撤回质疑函》的,不作违约处理。

 2)质疑人在规定的时间内不配合进行质疑调查处理的,按自动撤回《质疑函》处理。

 3)质疑人不按《质疑函》格式就提出质疑的,作违约处理。同时,视情列入不良供应商名单。

 4)质疑人虽提供了相关佐证材料,但不能证明其质疑成立的,采购单位请质疑人补充相关佐证材料,仍不能证明其质疑成立的,作违约处理。并将其列入不良供应商名单。

 5)质疑人不能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的,采购单位已指出,质疑人仍然坚持提出质疑的,作违约处理。同时,列入不良供应商名单。

 6)对明显有违事实的、经相关专家或询价小组认定无依据的、经其他供应商举证无依据的质疑,作违约处理,列入不良供应商名单;同时,对其中每一项不成立的质疑给予质疑人1年内禁入本区域内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违约处理,依次类推;视情在港闸政府采购网、市、省、国家级相关媒体予以披露。

 7)质疑人承担使用虚假材料或恶意方式质疑的法律责任。

 四、无佐证材料的举报作违约处理。供应商不得进行不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含无法查实的如宣传册、媒体报道、猜测、推理等)向有关部门的举报,否则作违约处理。同时对其在1至3年内禁入由采购单位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违约处理。

 五、投诉不成立的作违约处理。供应商进行质疑后,采购单位回复质疑不成立,供应商仍进行投诉的,并最终投诉不成立的,作违约处理。采购单位有权对其在1至3年内禁入由采购单位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违约处理。

 六、《质疑函》、《质疑回复函》,质疑、举报、投诉不成立的等相关情况,视情在港闸政府采购网、市、省、国家级相关媒体予以披露。并建议相关政府采购机构对该供应商同步实施1至3年内禁入。

 七、质疑供应商对采购单位或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单位或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南通市港闸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第六章 询价响应文件格式

 一、资格审查文件相关的格式文件及表格

 (封面)

  项目

 资格审查文件

 (正本/副本)

 投标供应商(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此证明)

 南通市港闸区幸福街道施店村经济合作社 :

 我公司法定代表人

   参加贵单位组织的 项目询价活动,全权代表我公司处理该询价活动的有关事宜。

 附:法定代表人情况: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身份证号码:

 手机: 传真:

 单位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粘贴此处)

 注:参加询价活动时法定代表人将身份证原件带至开标现场备查。

 2、授权委托书

 (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此证明)

 南通市港闸区幸福街道施店村经济合作社 :

 兹授权 (被授权人的姓名)代表我公司参加 项目的询价活动,全权处理一切与该项目询价有关的事务。其在办理上述事宜过程中所签署的所有文件我公司均予以承认。

 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附:被授权人情况: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身份证号码:

 手机: 传真:

 单位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粘贴此处)

 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粘贴此处)

 注:参加询价活动时被授权人将身份证原件带至开标现场备查。

 3、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南通市港闸区幸福街道施店村经济合作社 :

  我单位 (投标供应商名称)郑重声明: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 (在下划线上如实填写:有或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说明: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供应商)公章:

 年 月 日

 4、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

 南通市港闸区幸福街道施店村经济合作社 :

 本公司愿就由贵单位组织实施的 (招标项目名称)招标活动进行投标。本公司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所有关于投标资格的文件、证明和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与真实情况不符,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供应商)公章:

 

  年 月 日

 二、商务标相关的格式文件及表格

 (封面)

  项目

 商务标

 (正本/副本)

 投标供应商(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1、询价响应报价表

 项目名称

 投标报价

 ¥ 元,人民币大写: 。

 投标供应商:(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注:1、本表式,不得自行改动。

 2、本表投标报价(以人民币计价)应包含所有的原材料费用、材料费、运输到指定地点的装运费用(含装卸力资)、安装及调试费、相关辅助材料费、检验费、税费、售后服务、为完成本项目所必须的其他辅助工作的相关费用等所有费用,即项目履行到项目执行结束的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及询价文件要求的所有费用。

 2、询价响应报价明细表

 项目名称:

 序号

 名称

 尺寸规格

 单位

 数量

 单价

 总价

 备注

 (元)

 (元)

 合计

 金额(大写)

 (小写)¥

 投标供应商:(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注:

 1、本表式,可根据实际报价的明细需要自行添加。

 2、如果不提供详细分项报价将视为未实质性响应询价文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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