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非法行医自查报告

打击非法行医,净化医疗秩序,确保人民身体健康

(莲花卫生院赵泽舟)

2015年4月22 日, 接群众举报,位于莲花镇莲花街水进口巷,有人租用门面正在进行非法行医,给群众造成一定伤害。我们积极配合县卫生监督所进行查处,并联合公安收缴一批非法行医器材,有效遏制非法行医的苗头,维护了人民群众利益,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2015年4月30日

附件14 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卫生监督检查记录表

单位名称(或检查地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地址:
联系电话:

检查单位:广南县卫生局卫生监督局卫生监督员、执法证号:YN、YN ,向 出示执法证件后,在其进行现场检查,并了解相关情况。

检查中发现:(注:有√ 无×)

1、未取得有效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 □1.1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1.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超过有效期限。

□1.3实际执业地点与许可的执业地点不一致。

2、等人未取得《医师执业证书》从事诊疗活动。

3、等人未取得《护士执业证书》从事护理活动。

4、未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人工终止妊娠等母婴保健技术诊疗活动。

5、超出《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核准诊疗科目范围开展诊疗活动。

6、是否存在非法买卖血液或血浆现象。

7、是否存在在社区、农村以“义诊”名义,借以推销保健品和药品行为。

8、未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从事乡村医疗活动。 备注:存在其它问题的另附详细情况说明。

陪同检查人员签字:
卫生监督员签字:

检查日期 年 月 日 陪同下,对该单位(地点)是否存在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

2015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自查报告

川矿医院2015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自查报告

按照《市卫生局、市人口计生委、市公安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军区78511部队和武警**支队等六部门联合制定**市进一步整顿医疗秩序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雅市卫发〔2015〕33号)要求,在医院领导的指导下,对全院依法执业、依法行医进行了全面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我院是严格按照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核准的诊疗科目开展医疗服务,并在核准的执业地点执业,无超范围开展诊疗活动现象,严格执行严禁非法展开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

二、医院医、技、护工作人员均挂牌上岗,无执业助理医(技)师、未注册护士单独执业,未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无出租承包科室。

三、医院不定期对医、技、护人员进行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和学习并考核,使医务人员树立依法执业、依法行医的观念。

四、为了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医院为全体医务人员发放了相关卫生法规及规章书籍,如:《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等法、法规和规章,规范从业人员的执业行为,提高医疗服务水平。

川矿医院2013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自查报告

按照《市卫生局、市人口计生委、市公安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军区78511部队和武警**支队等六部门联合制定**市进一步整顿医疗秩序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雅市卫发〔2013〕33号)要求,在医院领导的指导下,对全院依法执业、依法行医进行了全面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我院是严格按照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核准的诊疗科目开展医疗服务,并在核准的执业地点执业,无超范围开展诊疗活动现象,严格执行严禁非法展开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

二、医院医、技、护工作人员均挂牌上岗,无执业助理医(技)师、未注册护士单独执业,未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无出租承包科室。

三、医院不定期对医、技、护人员进行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和学习并考核,使医务人员树立依法执业、依法行医的观念。

四、为了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医院为全体医务人员发放了相关卫生法规及规章书籍,如:《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等法、法规和规章,规范从业人员的执业行为,提高医疗服务水平。

苗寨乡打击非法行医的自查报告

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我乡的医疗服务市场秩序,根据《执业医师法》和我县关于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活动的实施方案,结合我乡实际,就一下方面进行了排查,就其排查结果汇报如下:

一、无证行医情况

经排查,我乡个别村存在未取得执业许可证而开展诊疗活动诊断,如马野庄、安占、苗寨集牙科诊所。

乡卫生院存在两名在聘用有毕业证但还未考取医师资格证的人员(正在考取)。

未发现无任何资格的游医和假医。

不存在超出医疗机构核准登记的科室。

二、出租、承包科室等行为

我院不存在科室出租或承包给非卫生技术人员的行为,不存在开展医疗美容、性病诊治行为;
未有非法发布医疗广告行为;
未发现进行B超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进行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

三、医疗废弃物处理方面

1、制度不够健全;

2、对医疗废弃物管理培训不到位;

3、存在焚烧不及时和不彻底的情况;

4、医疗废物包装袋和专用桶不达标;

5、医疗废物和生活垃圾未严分开和处理;

6、消毒及医疗废物处理记录不全面;

根据存在的以上问题,我们要召开院领导班子专题会,无证人员或转岗或考取医师资格证后再上岗,对刚毕业学生由医师指导上岗;
在污物处理方面要召开全体职工会,建立组织、责任到人、坚持改正以上所存在的问题。

长垣县苗寨乡卫生院

2011-5-26

宝山区卫生监督所

打击非法行医工作总结

按照全国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和非法采供血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宝山区卫生监督所将继续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作为关心群众健康、优化医疗执业环境、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大事来抓,继续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加大对医疗服务市场和监管力度,严格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确定了工作目标、工作重点、职责分工和工作要求,采取各种积极有效措施,真抓实干,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执业医师法》等法律、法规,加大清理整顿医疗市场工作力度,通过专项行动,打击非法行医违法犯罪活动,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的规范化管理,使我区医疗服务市场秩序得到明显的好转。保障了全区广大群众就医用药安全有效。

一、疏堵结合、标本兼治,开展非法行医专项执法检查

(一)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利用板报、设立咨询台、宣传单等形式,深入宣传《执业医师法》、《母婴保健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增强自觉守法意识,形成社会监督氛围。

(二)严厉打击无证行医行为,重点打击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治疗活动的“黑诊所”,打击无任何行医资格的游医、假医,以及借助虚假宣传,招摇撞骗,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非法行医活动,在实际工作中共出动6人次,共打击非法行医2家,没 收 药 械 折合人 民 币 300 元,出动车辆2台次。同时定期对辖区个体诊所进行检查,规范他们诊疗行为,保障辖区广大人民群众就医用药安全有效。同时对广大居民群众进行广泛宣传《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使他们提高对非法开业的医疗机构危害性的认识,对非法开业诊所进行地毯式排查和打击,发现一家打击一家,没收药品及器械并处以重罚。使他们如过街老鼠一样人人喊打,使他们没有生存市场。净化医疗秩序,保障辖区广大群众的身体健康。规范了辖区的医疗秩序,净化了医疗市场。

(三)严厉查处医疗机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的违法行为2人。

(四)严肃查处医疗机构出租、承包科室的行为。重点查处医疗机构将科室或房屋出租,承包给非医疗机构人员或其他机构,打着医疗机构的幌子,利用欺诈手段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

(五) 为了更好的接受社会监督,对外公开举报电话,区卫生监

督所:18945197066随时接报,及时打击。

宝山区卫生监督所

2012年8月1日

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自查报告

XXX区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方案

打击非法行医实施方案(共11篇)

打击非法行医医院表态发言稿(共8篇)

三年级作文叙事“坚决打击非法行医!”_25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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