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危机识别与干预制度

 县东七彩阳光幼儿园心理危机干预制度

 为切实加强我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及早预防、及时疏导、快速干预、有效控制幼儿中可能出现的心理危机事件, 减少师生因心理危机带来的生命损失,促进师生健康成长,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机构

 幼儿园成立心理事件预警和危机干预领导小组 (以下简称 “领导小组” ),由园长担任组长,由副园长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幼儿园心理健康指导老师、全体班长、等全体成员组成。

 二、组织职责

 领导小组的职责是:

 (一)预防和监控幼儿园可能诱发幼儿心理危机的各种生活事件;

 (二)收集并上报幼儿园有心理和行为异常幼儿的信息;

 (三)对幼儿园幼儿心理危机事件及时进行预警和初步干预;

 (四)及时向幼儿园保健室咨询寻求帮助并向幼儿园领导通报情况。

 二、相关制度保障

 (一)培训制度。幼儿园心理健康教育负责人应该有计划地对班长、进行心理危机干预培训,提高他们心理危机干预的能力。

 (二)报告制度。班长一旦发现同学出现心理危机事件, 应立即向幼儿园报告,幼儿园应在第一时间向幼儿园保健室和园方报告。

 (三)备案制度。对所有存在潜在危险的幼儿进行备案,包括:接待咨询过程中发现的严重心理问题幼儿、因心理障碍需退学、休学、转学、复学等幼儿、受到重大违纪处分或违法等处理的幼儿、有过自杀经历的幼儿(含未遂)等;各专业应对这些同学进行重点监控。

 (四)保密制度。为了维护幼儿的合法权益,凡参与危机干预工作的人员都应

 做好保密工作,不得随意透露幼儿的相关信息。心理对备案资料要保密,未经幼儿园“领导小组”同意,他人不得随意借阅;

 (五)保障制度。幼儿园“领导小组”在处理心理危机事件中应对心理危机干预工作提供人员支持、 必要的物质保障和经费投入, 保障危机干预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预警机制

 心理危机干预重在对幼儿的心理危机早发现,早报告,早评估,早治疗。心理危机预警是实施危机干预的首要环节,应敏锐觉察幼儿的异常心理与行为,分辨并发现危机对象,及时发出预警信息,由幼儿园心理咨询室根据预警

 指标评估预警信息, 明确干预对象,对可能发生的危险尽早预测, 防患于未然。

 对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幼儿应予以特别关注:

 1、近两周来情绪低落抑郁者,或有强烈的罪恶感、不安全感者;

 2、近期遭遇重大生活事件打击,出现心理、生理或行为异常的幼儿,如亲人

 突然死亡或罹患绝症、个人身体受到意外伤害或身患重病等;

 3、性格有明显缺陷者,如孤僻内向与周围的人缺乏正常的感情交流,尤其是

 不能很好地处理与家庭和朋友的关系者 ;

 4、长期睡眠障碍者,或身体健康欠佳者;

 5、人格、行为或生活方式突然发生改变者;

 6、曾经有过自杀的企图或行为者,或有过离家出走的行为者;

 7、家庭成长环境严重不良者,如家庭破裂,家庭暴力,家庭成员有自杀史或

 患精神疾病史;

 8、存在明显的攻击性行为或暴力倾向,而且易受外界刺激对他人或社会造成

 危害者;

 9、在心理健康普查中筛查出来有心理障碍或自杀倾向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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