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租房”限期整改通知书】

  “群租房 ”限期整改通知书

 _______(_____________栋_____单元_____户):

 根据《市政府批转市住建委等四部门关于开展 “群租房 ”整治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宁政发〔 2014〕78 号)文件精神,全市范围内开展 “群租房 ”集中整治

 行动,整治范围如下:

 (一)楼房成套住宅中一套住宅按间出租(转租)给 4 人以上(含 4 人)

 非亲属关系的成年人或出租给 2 个以上(含 2 个)家庭居住,且人均承租建筑

 面积低于 10 平方米的;非成套住宅人均承租建筑面积低于 5 平方米的;(二)

 将不分门进出的客厅或者厨房、卫生间改为卧室对外出租的;(三)擅自将购

 买或承租的房屋分割搭建成若干小间,按间或按床位出租的;(四)地下室、

 车库等对外出租的;

 (五)人均承租建筑面积在 10 平方米以上,但出租给 10 人以上(含 10

 人),未得到相邻权人同意的,并因卫生、噪音等问题影响邻居生活,引发

 12345 投诉和 110 处警的,也纳入 “群租房 ”治理。

 该处房屋在上述整治范围内,请房主尽快整改,消除隐患,并与 2014 年

 ____月_____日前整改到位。若逾期不改,我们将联合公安、住建、消防等部门

 联合执法,对当事人违反《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

 管理处罚法》、《江苏省暂住人口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行政

 处罚。

 赛虹桥街道综治办 2014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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