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卫生保健器械配备基本标准
序号
名称
规格及内容
单位
配备数量
01
诊察桌、椅
套
1
02
药品器材柜
个
1— 2
03
保健资料柜
个
1
04
流动水设施
根据实际设置。
05
诊察卡
张
按幼儿人数 +30
06
电冰箱※
台
1
07
体重计
杠杆式或电子秤
台
1-2
08
儿童灯光对数视力箱
个
1
09
身高计
供 2 岁以上儿童
台
1
使用
10
高压消毒锅
个
1
11
紫外线灯
台
1台/班
12
移动式紫外线灯
台
1-2
13
常用消毒液
根据卫生部门有关
消毒规定配备
14
常用医疗器械
针、镊子、剪刀、
套
1— 2
弯盘等
15
带盖方盘
个
1— 2
16
敷料及敷料缸
个
根据需要配备
注射器(保健医生具有医
17
师资格证的幼儿园可选
1
配)
18
听诊器
个
1
19
血压计
个
1
20
体温计
支
根据需要配备
21
手电筒
个
根据需要配备
22
压舌板
个
根据需要配备
23
软皮尺
条
1
24
暖水袋
个
根据需要配备
25
氧气袋
个
1
根据需要配备(由
26
外用药
卫生和食品药品监
督管理部门审定的非处方药)
注:带※号的设备供有条件的全日制幼儿园选配,寄宿制幼儿园需全部配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