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创建无传销社区工作总结

**所打击传销及创建无传销乡镇、社区

工作协作制度

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与**派出所之间的协作配合,依法有效打击传销违法犯罪活动,根据国务院《禁止传销条例》和《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及蕲春县打击传销创建无传销社区(村)工作实施意见,结合辖区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传销严重扰乱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损害人民群众利益,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工商局、公安局及成员单位,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加强协作配合,切实有效查处传销行为。

第三条 工商所依法查处以下行为:

(一)组织者或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传销行为;

(二)组织者或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传销行为;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传销行为;

(四)利用互联网等媒体发布含有本款前三项规定的传销信息的;

(五)为本款前三项规定的传销行为提供经营场所、培训场所、货源、保管、仓储等便利条件的;

(六)为本款前三项规定的传销行为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的。利通二分局查处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行为时,需要公安分局配合的,公安分局应当予以积极配合。

第四条 工商所查处传销案件时,对有证据证明涉嫌犯罪的行为人可能逃匿或者销毁证据的,应立即通报公安机关。

第五条 在查处传销案件时,对以暴力、威胁等方法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公安局应当依法及时查处。

第六条 工商局、公安局应当建立并完善查处传销工作联系会议制度,及时互通工作情况,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研究传销案件规律、特点及预防、打击的对策。

**工商所

二0一*年八月六日

打击传销和创建无传销城市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市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直相关部门的关心支持下,全面贯彻落实省、市打击传销工作和创建无传销城市有关文件及会议精神,坚持把打击传销工作列入全局工作的重要日程,初步形成了政府牵头、社会参与、群防群治、共同抵制传销的良好社会氛围,有效遏制了传销活动滋生蔓延,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市场环境。我们只要抓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打击传销工作,成立了以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综治、公安、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各成员单位也相应成立了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健全了市、镇、村三级监管网络,明确了各镇办、各部门“一把手”为打击传销工作第一责任人。制定下发了《打击传销工作实施方案》和《打击传销工作考核办法》,与各成员单位签订了《打击传销目标责任书》,强化了责任意识,落实了监管责任,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是广泛宣传教育。抓住重点环节、重点区域、重点人群,通过悬挂横幅标语、发放宣传材料、手机短信、新闻媒体等途径,多角度、多层次、全方位宣传《禁止传销条例》和《直销管理条例》等一系列法律法规,深刻揭露传销行为的危害性。充分利用节假日组织开展“抵制传销违法活动”等宣传活动,增强群众自我防范意识,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抵制传销、打击传销的良好氛围。全年共悬挂宣传横幅82条,张贴宣传标语86处,组织开展现场咨询活动2次,发放宣传册(页)15000份。

三是强化日常监管。将打击传销作为辖区所日常巡查的重要内容,与公安部门配合建立了流动人口信息档案库,及时掌握传销人员信息,加大对外来人口聚集地、城乡结合部、校园周边等区域的排查力度,对辖区内所有出租屋和外来人口进行分类登记和管理,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四是实施严打整治。深入开展打击传销“进一步加强打击传销工作”、“打击网络传销工作”、“开展以招聘、介绍工作等名义从事传销活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打击传销维护社会稳定专项行动”等一系列专项行动,始终保持对传销活动的高压态势,按照打早、打小、露头就打的原则,对重点区域排查监控,严防以“拉人头”、“收取入门费”、或打着“资本运作”的幌子从事传销活动的违法行为。全年共开展专项行动4次,出动执法人员80人次,走访直销企业2户。

五是开展创建活动。坚持把无传销创建活动作为打击传销工作的重要载体,制定了《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实施方案》和《创建“无传销市(区)”活动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完善了长效机制,实现了社区(村)禁止传销知识普及化,打击传销工作日常化。目前,全市已创建“无传销社区(村)”260个,申报率为92%,打击传销工作水平持续提升。

通过全市上下共同努力,我市打击传销和创建无传销城市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存在的困难和不足。一是随着打击力度不断加大,传销活动的形式也越来越多,欺骗性、隐蔽性更强;
二是传销活动流动性强,监管难度不断加大;
三是对农民工和大学生等流出人口宣传教育不够,流出人员陷入传销组织的风险依然存在。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强化领导,夯实责任,继续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各类传销活动,确保市场环境健康有序。一是巩固创建成果。按照省、市打传工作的部署要求,坚持打传与创建相结合,一手抓打传,一手抓创建,巩固“无传销社区(村)”创建成果,认真开展回头望,及时查缺补漏,推动打传工作上台阶。二是加大宣传教育。进一步扩大宣传教育的深度和广度,充分发挥优势,深入排查摸底,加强管理,努力将传销活动遏制在萌芽状态。三是完善长效机制。进一步夯实工作责任,完善各项制度,逐步建立科学合理、便于操作、实用性强的长效机制,力促打击传销工作上台阶、上水平。

我社区在党工委、办事处的正确领导下,在小围寨工商分局、派出所的支持、指导和大力协同下,通过狠抓“三个到位”, 有效打击传销人员,彻底清除传销毒瘤、深入开展“无传销社区”创建活动,取得了良好效果,实现了社区无传销的目标。

一、加强领导、强化认识,组织落实到位:

为正确认识传销的本质,切实维护广大居民的根本利益,维护社会稳定,严厉打击传销组织,使之在社区无立足之地,给居民一个安全和谐的生活环境,首先建立健全打击传销组织机构,由社区书记任组长,社区主任任副组长,社区巡防员任组员的领导小组,由社区公益岗位人员,辖区内保安员、党员、积极分子组成的自愿者,每天活跃在小区内,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

为了更好地发挥组织成员及自愿者的作用,明确工作性质和责任,我们集中时间组织他们认真学习《禁止传销条例》,办事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市工商局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及相关部门《关于印发都匀市“无传销社区”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理解精神和要求,明确目标和任务,把打击传销组织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二、制定创建“无传销社区”活动方案

有效遏制和减少传销违法犯罪活动,建立打击传销的长效机制,真正形成齐抓共管、打防结合、标本兼治的工作格局,社区从实际出发,制订了创建“无传销社区”活动实施方案,建立健全各项组织机构,各种网络为打传工作奠定了坚定的组织基础。到辖区内发放各种宣传单,印发《致居民一封公开信》,《致出租房主一封公开信》,张贴宣传画,悬挂横幅,利用板报等宣传工具,大张旗鼓地宣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揭露传销的危害伎俩,使群众真正了解传销的真实面目,要求大家远离传销,抵制传销,积极举报传销,使出租屋房主充分认识到将房屋租给传销组织和人员是违法的,增强抵制传销的自觉性,使传销人员无藏身之地。

我们还针对传销活动的组织封闭性,交易隐蔽性,人员分散性等特点,制订了社区打击传销联系卡,并通过广大志愿者人员发放给社区党员、骨干分子、房屋出租者和部分居民,让居民能够在第一时间快速反映,在日常生活中发现传销活动,以便迅速掌握辖区内的打传工作动态,把传销组织消灭在萌芽状态,努力形成举报及时、配合有力、打击有效的良性工作机制。

社区、工商、公安等部门共同参加的联席会议,向广大居民群众宣传法律法规,进行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提高法制观念,提高社会责任感,人人成为遵纪守法的人士,打

三、建立信息平台,准确掌握辖区内各种信息

我们对辖区内的家属区、散户、公众聚集场所的外来人口进行清查、准确掌握房屋出租租用情况、辖区内流动人口。通过半年来与工商局、公安局等部门的联合打击,辖区的传销组织在剑西社区销声匿迹,还老百姓一个安全和谐的生活工作环境。在打击传销工作中,我们始终依靠党工委、办事处的坚强领导,及社区党组织的直接领导,工商、公安等部门共同参与下。在社区党员干部的积极参与和共同努力下,社区打传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辖区内无一传销组织出现,真正实现了无传销组织、无传销网络、无传销人员的“三无社区”。百姓拍手称快,各级领导给予了高度评价。

我们今后的工作中在党工委、办事处的正确领导下,继续努力与工商、公安、各部门紧密配合,紧紧围绕创建“无传销社区”这一活动主题,扎实有效开展工作,巩固打传成果,积极探索打击传销活动的长效机制,给广大居民营造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为构建和谐社区、和谐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

小围寨办事处剑西社区

2015年11月5日

关于开展创建“无传销街道(镇)”活动

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全市创建“无传销社区(村)”工作总结表彰暨创建“无传销街道(镇)”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严厉打击和取缔传销活动,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根据东综治发【2010】19号《关于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镇)”活动的实施意见》要求,经县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在我县开展“无传销街道(镇)”创建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打防并举、露头就打、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在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党政领导、部门联动、密切协作优势,严厉打击传销行为,探索建立打击传销的长效工作机制,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治安稳定。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创建“无传销街道(镇)”活动,在全县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齐抓共管、基层政权监督有力、广大群

- 1抵制传销,远离传销,举报传销。要把《禁止传销条例》列入基层普法内容,派出所、工商所的执法人员要深入社区(村)和校园开展打击传销专题讲座,加强对外来人口和在校学生的教育引导,防止传销违法犯罪活动的侵害。

3、完善打击传销信息交流机制。街道办(镇)、公安派出所、工商所等有关部门建立以社区内出租房屋、外来暂住人员情况为主要内容的信息化管理平台,加大对出租房屋和暂住流动人口的管理力度,及时发现、打击传销活动,建立传销人员档案。

4、建立打击传销快速反应机制。组建由街道办(镇)、公安派出所、工商所和群防群治力量组成的联合查禁传销队伍,由街道办(镇)统一指挥,专门负责对传销活动实施打击,并配合上级部门开展清理清查行动。一旦发现线索或接到举报,迅速制定方案,组织力量,捣毁窝点,清理人员,抓获传销头目及骨干分子,将传销活动消灭在萌芽状态。同时,要广泛发动和吸收社区群众,特别是党员、公务员、离退休干部,按楼、逐户加强对传销活动的监控预警,壮大社区打击传销队伍。

5、建立打击传销责任机制。县政府和街道办之间,街道办(镇)和居委会(村)之间,公安局和派出所之间,工商局和工商所之间,要签订打击传销和创建无传销街道(镇)责任书,明确责任任务,落实工作措施,强化目标考核,确

- 3场所、培训场所、货源、保管、仓储等便利条件,提高易感人群的防范意识,努力减少传销活动滋生的土壤。

4、强化职能部门打击传销的力度。工商和公安机关作为打击传销执法机关和主力军,在查处、侦办传销大要案件的基础上,加强对社区打击传销工作的检查督导。对问题突出的重点社区,组织力量重点办公,在端窝点、清人员、抓头目上狠下功夫,保障社区治安秩序稳定和广大群众生活安定。

三、实施步骤

“无传销街道(镇)”创建活动分为三个阶段:

1、组织试点阶段(2010年7月——12月)。在社区管委会和 街道办事处进行试点,试点单位成立专门领导机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召开动员会议,层层签订创建活动责任书。试点街道要结合各自实际,按照创建标准要求,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得力措施,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县打击传销领导小组要加强督促、检查和指导,及时总结试点工作经验。

2、全面推广阶段(2011年1月——10月)。县打击传销领导小组召开联席会议,总结试点经验,做好全面推广工作。各街道(镇)全面开展“无传销街道(镇)”创建活动。

3、总结验收阶段(2011年11月——12月)。县打

- 5活动领导小组

社区创建无传销社区工作总结(共3篇)

县创建无传销社区工作总结(共5篇)

创建无传销社区村工作汇报(共8篇)

创建无传销城市工作汇报(共20篇)

乡镇供销社党建工作总结(共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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