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结核病疫情处置流程

学校结核病疫情处置流程 在发生学校结核病疫情时,各相关单位和机构应当在强化各项常规预防控制 措施的同时,采取以病例管理和密切接触者筛查为主的防控措施,做好科学处置, 减少结核病在校园内的传播蔓延。

一、定义 (一)学校结核病散发疫情 指学校内发现结核病病例,但尚未构成结核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二)学校结核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指一所学校在同一学期内发生 10 例及以上有流行病学关联的结核病病例, 或出现结核病死亡病例,学校所在地的县(区)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当根据现 场调查和公共卫生风险评估结果,判断是否构成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县(区)级 以上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也可根据防控工作实际,按照规定工作程序直接确定事 件。

本定义中的“流行病学关联”指最终获得结核病诊断的病例间有确切的密切 接触史(密切接触者定义详见第六章)、或有实验室证据显示其结核菌株具有同 一基因型。“结核病死亡病例”指患者死于结核病或死亡原因与结核病直接相关。

二、病例核实与调查 (一)病例核实 县(区)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发现辖区学校内出现肺结核病例时,应派专业 技术人员对该病例进行核实。如该病例已离开当地,应通报病例所在地疾病预防 控制机构协助开展调查。

同一学校在同一学期内出现 3 例及以上肺结核病例时,县(区)级疾病预防 控制机构应及时与诊断单位联系,进一步核实病例诊断情况,尤其注意其耐药情 况的核实。

(二)病例个案调查 对所有的活动性肺结核病例开展详细的流行病学个案调查,调查内容包括病 例的基本信息以及发病、就诊、诊断和治疗管理过程,发病后的活动情况和密切 接触者线索,目前的治疗管理情况等。通过调查患者出现症状后的学习、生活经

历,确定与其发生密切接触的人员范围及人员名单。填写《学校肺结核患者个案 调查表》(附件 12)和《肺结核患者个案调查一览表》(附件 21)。

(三)现场流行病学调查 县(区)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发现某学校出现 3 例及以上结核病病例后,应 当在 3 个工作日内组织完成现场流行病学调查。

1 .现场调查前的准备 (1)人员准备 县(区)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组建由流行病学、临床诊疗、影像学检查、 实验室检测等专业人员组成的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小组,明确人员分工,必要时可 以请求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提供技术援助。同时,要求发生疫情的学校做好各项准 备工作,配合现场调查和应对处置。

(2)材料准备 准备好现场调查处置所需的记录本、现场调查表(现场基本情况调查表、患 者个案调查表和密切接触者筛查表等)、感染检测试剂和用品、采样器材、消杀 药品和器械、宣传材料等。

(3)制定调查方案 根据前期了解的情况,制定现场调查方案,包括调查目的、调查对象、调查 内容和方法,采集标本的种类、检测项目与方法,拟采取的控制措施及其效果评 价方法,以及人、财、物方面的准备情况等。

2 .现场调查前的卫生宣教 现场调查前,县(区)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与学校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师 生的卫生宣传工作。

(1)目的 宣传结核病防治的核心信息,向学校师生提供结核病防治相关知识、疫情发 生和控制的信息,使师生主动配合接受相关调查和检查,消除师生的恐慌心理, 维持学校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

(2)形式 结核病知识专题讲座、展板和发放卫生宣传材料等。

(3)内容 结核病的病原、传播途径、临床表现、检查方法、患者治疗管理、接触者筛 查、预防措施以及国家结核病有关政策等信息。

3 .现场流行病学调查 (1)现场基本情况调查 通过问询获得学校的基本情况,包括年级(班级)组成及人数,在校学生数、 教职员工数、学生来源,教室和宿舍容量、分布,学校校医的配置、常规开展的 结核病防控工作等;
并通过现场走访,实地考察结核病患者所在班级、宿舍、食 堂、图书馆、计算机房等公共场所的环境卫生情况。

(2)疫情发生情况调查 主动开展病例搜索,全面收集目标区域、特定人群以及相关医疗机构发现的 所有结核病患者的信息,逐例核实已发现病例的诊断。按照病例发生的时间顺序, 整理汇总结核病患者的详细个案信息,了解所有病例的发病、就诊、诊断和治疗 处理过程,分析患者的时间分布、班级及宿舍分布、患者特征分布及相互间的流 行病学关联,当地已采取的处理措施,下一步的工作安排等。

(3)传播链和传染源的初步调查 结合流行病学个案调查、密切接触者调查和筛查结果,详细分析所有病例在 时间、空间分布上的联系,对引起本次疫情发生的可能传染源和传播链做出初步 判断。

完成现场调查后,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填写《学校结核病散发疫情现场调查核 实反馈表》(附件 22),并通报给学校。

三、流行病学关联的判定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在进行病例个案调查、现场流行病学调查、了解事件经过 并进行了信息的汇总分析后,可通过以下两种方法确定患者之间的流行病学关 联。

(一)调查信息分析 在进行患者个案调查和现场调查时,详细了解所有患者之间可能的接触情 况。尤其是应详细调查指示病例出现症状后的学习和生活经历,收集其与其他病

例在教室、宿舍、以及校园其他区域内可能接触的信息,绘制所有病例的发病时 间轴、教室和班级分布图、宿舍分布图,分析病例在时间和空间上的联系。

如在发病时间上符合结核病的流行病学规律,在空间分布上存在着密切接触 (密切接触定义详见第六章)的可能,未发现患者有其他可能的感染来源,则可 从流行病学角度判断为具有关联。

(二)基因分型 对所有病例的标本进行培养,对阳性培养物进行菌种鉴定,如鉴定结果为结 核分枝杆菌,应进行基因分型工作。可采用分枝杆菌散在重复单位-可变数目串 联重复(MIRU-VNTR)方法,如条件允许可进行全基因组测序,以确定不同患者 分离菌株之间的同源性,为流行病学关联的判定、传播链和传染源的识别提供实 验室依据。

四、疫情报告 (一)报告的程序 1. 县(区)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发现学校内活动性肺结核患者时,应及时向患者所在学校反馈。

2. 县(区)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发现 3 例及以上有流行病学关联病例的散发疫情时,应向同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学校报告、反馈。在《散发疫情发生情况记录表》(见附件 23)中逐起填写,在次年的 1 月 31 日之前完成系统录入。

3. 县(区)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通过疫情监测或筛查处置,经初步现场调查核实,发现某学校结核病疫情达到结核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标准,应在 2 小时内向事件发生所在地的同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学 校进行报告及通报。

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会同教育行政部门及时组织开展调查与核实,并组织 相关专家进行评估。如确认构成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当按照《国家突发公共卫 生事件应急预案》等规定,确定事件级别。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当在事件确认后 小时内向上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同级政府报告,并告知同级教育行政部门。

(二)报告的撰写 根据学校结核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展过程以及调查处置的不同阶段,县(区)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分别撰写初始报告、进程报告和结案报告。

初始报告 经初步现场调查核实,发现学校结核病疫情达到结核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 标准后,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初次报告框架》(附件 24)的内容撰写书面 初次报告。主要内容包括:学校基本情况、疫情概况、流行病学特征、已采取的 处理措施、疫情发生原因初步分析、风险评估和下一步建议等。

进程报告 在疫情处置过程中,原则上每 2~3 天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程报告框架》 (附件 25)的内容撰写一次进程报告,如有进展信息则当天报告。主要内容包 括:上次报告后事件的发展过程、新增和累计病例情况、上次报告后处置工作进 展情况、势态评估和研判、下一步处置计划等。

3. 结案报告 在确认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终止后 2 周内,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结案报告 框架》(附件 26)的内容撰写结案报告并上报。主要内容包括:事件发生学校 的基本情况、事件接报和核实情况、事件发生经过、疾病的三间分布、现场调查 和处置过程、已采取的措施和开展的防控工作、事件发生原因和后续工作建议等。

(三)网络报告 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工作进行监 督和管理,在按程序确认发生学校结核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后,县(区)级疾病 预防控制机构应在 2 小时内通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络初次 报告。在疫情处置过程中和确认结案后,应通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信息系统 进行进程报告和结案报告的网络报告。

五、处置措施 发现学校活动性肺结核患者后,应立即实施病例管理和密切接触者筛查等常 规疫情处置措施。在发生学校结核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后,在开展常规疫情处置 的基础上,还需启动应急响应。

(一)接触者筛查 发现肺结核病例后,县(区)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在学校协助下,根据学 校提供的相关人员名单和患者流行病学个案调查所收集的非学校内密切接触者 人员名单,将需进行筛查的所有接触者信息填写在《学校肺结核患者接触者筛查 一览表》(附件 16)中,组织接触者到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筛查。接触者 筛查应在完成指示病例个案调查后的 10 个工作日内完成。寒暑假期间发现的患 者,其接触者筛查也应立即启动,全部筛查工作应在开学后 10 个工作日内完成。

根据情况决定是否扩大筛查,筛查范围及方法详见第六章。

在知情同意的原则下开展 TST 检测强阳性/IGRA 阳性者的预防性治疗及随 访工作,详见第七章。

(二)患者治疗管理 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为患者提供规范的抗结核治疗。对休学/休课在家的患 者,居住地的县(区)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组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落实治疗期 间的规范管理;
对在校治疗的患者,学校所在地的县(区)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应与学校共同组织落实治疗期间的规范管理,校医或班主任协助医疗卫生机构督 促患者按时服药并定期复查。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指导学校做好疑似病例的隔离工作,定点医疗机构应采 取各种方法进一步明确诊断。疑似病例明确诊断后,学校应及时登记,掌握后续 治疗和转归情况,对不需休学的学生,应安排好其在校期间的生活及学习。

治疗和休复学/休复课管理等详见第五章。

(三)健康 教育和心理疏导 学校应在专业机构的指导和协助下,在整个疫情处置过程中强化全校师生及 学生家长的结核病防治知识健康教育和心理疏导工作,及时消除其恐慌心理,稳 定情绪,做好人文关怀,做好患者和感染者的隐私保护,维持学校正常的教学和 生活秩序。

(四)主动监测学生的健康状况 中小学校及托幼机构要加强每日晨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及登记工作;
高等 院校要健全宿舍、班、院(系)、学生处和校医院等学生健康状况信息的收集和

报送渠道,及时发现疑似肺结核患者或肺结核可疑症状者。尤其对发生疫情的班 级、年级、宿舍楼层以及感染率高的班级、宿舍应加强主动监测,保证可及时发 现出现肺结核可疑症状的学生并有效转诊。

(五)环境卫生和消毒 学校要加强环境卫生管理,并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做好相关场所的 消毒工作。对肺结核患者和疑似肺结核患者的痰液进行严格消毒,对患者学习、 居住、生活的环境进行消毒,同时加强教室、宿舍、图书馆和计算机房等人群密 集场所的开窗通风换气,保持空气流通。详见第八章。

(六)学校结核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 学校发生结核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后,应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严格按照《突 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及相关预案的要求,及时启动突发事件应急响应,按 照边调查、边控制、边完善的原则,积极开展应急处置工作,落实各项应急响应 措施,最大限度地减轻疫情的危害和影响。

1. 组织架构和职责 当地政府要成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成员包括卫生健康、教育、宣传、食药监、财政等部门相关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卫生健康委;
同时要成立疫情防控、医疗救治、维稳宣传、后勤保障等相关技术组。疫情防控组主要由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监督机构等专业人员组成,负责疫情调查和处置、监督防控措施的落实;
医疗救治组主要由医疗机构专业人员组成,负责结核病患者或疑似患者的诊断和治疗、休复学建议、感染者的预防性治疗工作;
维稳宣传组由宣传、教育、卫生健康等部门人员组成,负责学校师生健康教育、安抚和人文关怀、媒体沟通和舆论的正确引导;
后勤保障组由卫生健康、教育、财政部门人员组成,负责应急药品、试剂和物资的供应,以及防控、医疗救治的经费保障。

2. 风险评估 风险评估是通过风险识别、风险分析和风险评价,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其 他突发事件的公共卫生风险进行评估、并提出风险管理建议的过程。在结核病防 治日常工作及结核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时,常需要实施专题风险评估。

结核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专题风险评估是对疫情进一步传播的可能性、疫情的严 重性和可控性、处置措施的有效性和安全性、工作制度和经费保障等进行综合评 价,找出短板并不断完善的过程。由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定点医疗机构和学校及 相关部门共同参与。具体参阅《突发事件公共卫生风险评估技术方案(试行)》。

(1)风险识别 在风险评估前需要重点整理和描述与事件有关的关键信息,包括:1)学校 的硬件条件、通风管理和健康管理状况等基本信息;
2)疫情的三间分布特征、 严重程度、发生发展和潜在后果;
3)疫情处置措施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4)疫情 处置的相关风险要素评价等。

(2)风险分析 1)分析疫情进一步传播的可能性。传播的可能性需要根据目前疫情情况、 患者和疑似患者的数量和波及范围、接触者感染水平及各项防控措施的落实情况 等综合分析和判断是否存在学校内进一步传播的可能。

2)分析疫情的严重性。结核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严重性需要从病例数量 及病原学阳性病例数、危重病例数、耐药性结核病例数、病例涉及范围、接触者 感染水平、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对社会稳定和政府公信力的影响、对公众的心理 压力等方面进行分析。

3)分析疫情处置措施的有效性。有效性评价主要是找出疫情处置措施的不 足和遗漏,提高疫情处置的效率。需要从接触者筛查范围确定合理性、筛查手段 规范性、患者的治疗和休复学/休复课管理执行情况、预防性治疗覆盖情况等方 面进行分析。

4)进行脆弱性分析。结核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脆弱性需要从卫生应急体 系建设、疫情处置能力、联防联控机制、保障措施以及公众心理承受能力等几个 方面进行分析。其中尤其需要注意,舆情监控及疫情发布管理是疫情处置过程中 需要重点关注的环节,非正常渠道散布不实疫情信息造成的舆情危机会影响疫情 处置进程;
面临中考和高考的学生中发生结核病疫情,各种诉求、矛盾和焦点集 中,处置风险和难度加大,需要谨慎处理;
另外,在疫情处置中用于患者诊疗、 筛查和预防性治疗等的经费是否充足也会对脆弱性产生影响。

(3)风险评价 在评估学校结核病突发事件公共卫生风险时,由于没有明确的风险准则,可 根据对疫情进一步传播的可能性、严重性、处置措施的有效性和脆弱性等分析的 结果,对事件的可控性和潜在扩散风险等进行综合研判。

(4)风险管理建议 分析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确定风险控制策略,依据有效性、可行性和经 济性等原则,从降低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和减轻风险危害等方面,提出预警、风险 沟通及控制措施的建议。相关部门和机构要明确风险管理的职责和分工并加强配 合,确保处置策略的完整性、科学性和有效性,高度重视健康教育和心理疏导工 作,统一疫情发布渠道,为疫情处置创造有利条件。对于存在一定风险的处置措 施应加强沟通,取得共识,必要时采用重点优先、逐步推进的原则,确保取得实 效。

(5)风险评估报告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成立结核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评估专家组,开 展风险评估后形成风险评估报告。风险评估报告内容主要包括评估事件及其背 景、目的、方法、结论、风险管理建议等几个部分。风险评估报告应上报属地卫 生健康行政部门及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公众风险沟通 学校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后,应主动与公众进行风险沟通,回应社会和媒 体关切,同时应注意网络舆情,收集舆论反应。通过媒体与公众进行风险沟通的 方式主要有六种:接受采访、媒体沟通会、新闻发布会、官方网站、官方微信微 博客户端、在线访谈以及主题宣传活动。

(1)接受采访 发生学校结核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后,各种媒体都会迅速做出反应,对事件 原因、涉及范围、相关责任机构等信息需求急剧增长。此时一定要注意及时建立 媒体采访接待和审批制度,指定对外的发言人,如涉及学校、教育和卫生健康行 政部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等多个发言人时,一定做好沟通,保持口径的一致性。

采访申请应归口管理,统一出口。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围绕媒体关注的问题约请

多家媒体联合采访。

(2)组织媒体沟通会 发生学校结核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后,当地政府部门应适时通报疫情处置进 展,满足媒体和公众的信息需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结合自己的职能职责,根 据需要举办媒体沟通会,向媒体记者介绍突发事件涉及的专业信息,如结核病诊 断标准、相关管理规定、患者的治疗及转归等。

(3)举办新闻发布会 新闻发布会是政府发布信息、解读政策的重要渠道。对涉及特别重大、重大 的学校结核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要快速反应、及时发声。在突发事件的处置过 程中,除接受媒体采访之外,针对突发事件的处理进展,要主动发布信息,及时 通报事件处理情况及进展。

(4)利用官方网站、微博和微信等信息平台发布信息 政府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官方网站是发布权威工作信息的重要平台,也为 媒体和公众主动搜集、获取健康知识提供了极大便利。一方面可以发布权威信息, 另一方面也可以利用官方微信、微博等渠道对发布的信息进行补充,例如结核病 的传播途径、症状等基本知识。

(5)在线访谈 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公众越来越多地通过网络获取疫情信息。相关机构可适 时举办在线访谈,充分调动系统内优质资源,与网民开展在线交流。

(6)举办主题宣传活动 发生学校结核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后,相关机构可以考虑邀请媒体记者,主 动设置议程,针对学校结核病科普知识开展各种主题宣传活动,以扩大健康传播 的效果。

4. 响应终止 通过规范实施综合防控措施,学校结核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得到有效控制, 在最后 1 例患者被发现后连续 3 个月,所在学校未再出现跟本次事件存在流行病 学关联的结核病病例。应急处置技术组经过综合判定并报同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和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评估批准,可决定本次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终止。

在确认事件终止后 2 周内,县(区)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形成结案报告,报 同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并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信 息系统中提交结案报告。

5. 事件评估 卫生健康和教育行政部门应及时了解医疗卫生机构和学校各项应急响应措 施的落实情况,对应急处置情况组织开展综合评估,可基于以下信息,对事件的 危害程度、发展趋势、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等进行评估。

(1)指示病例发现的及时性 主要根据指示病例出现肺结核可疑症状到诊断为肺结核之间的时间间隔来 评价,包括出现症状到首次就诊的时间间隔、首次就诊到诊断为结核病的时间间 隔、医疗机构传染病报告及时性、是否存在迟报和漏报等。

(2)处置过程的及时性 主要根据指示病例报告到启动现场调查处置之间的时间间隔来评价,包括是 否第一时间进行调查核实、是否及时开展和完成接触者筛查等。

(3)处置手段的适宜性 主要根据处置措施的规范性来评价,包括是否开展了流行病学调查、接触者 筛查是否遵循了“密切接触→一般接触→偶尔接触”的顺序、接受筛查率、是否按 15 岁以下和 15 岁及以上不同人群的要求进行 TST/IGRA 检测和胸部 X 光片检 查、预防性治疗的接受率和完成率、休复学/休复课管理的执行率等。

(4)处置的结果评价 主要根据处置后的后续病例出现情况和是否有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发生来 评价,包括现场应急处置结束后是否仍有病例发生以及病例数量、是否发生师生 和家长相关的不稳定事件、学校的教学和生活秩序是否受到不良影响、是否发生 舆情事件等。

(5)后续风险的可能性 主要根据相关处置手段和防控措施的落实情况、接触者感染及干预情况来研 判发生后续病例和舆情风险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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