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文明办〔2015〕36号
关于印发《瑞安市精神文明建设信息积分
稿酬制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功能区党委、管委会,各镇党委、人民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市直属各单位:
《瑞安市精神文明建设信息积分稿酬制实施办法(试行)》已经市文明办室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瑞安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15
瑞安市精神文明建设信息积分稿酬制
实施办法(试行)
为调动信息员队伍工作积极性,进一步提升精神文明建设信息服务水平,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对精神文明建设信息报送实行积分稿酬制,特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计分范围
(一)刊物类
1.中央文明办《精神文明建设》、《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简报》、《精神文明导刊》采用的信息;
2.省文明办《文明办信息》采用的信息;
3.温州市文明办《文明办信息》、《温州文明》采用的信息;
4.瑞安市文明办《瑞安文明信息专报》、《走向文明》专刊采用的信息。
(二)网络类
《中国文明网》、《浙江文明网》、《中国文明网温州站》、《中国文明网瑞安站》、“文明瑞安”微信公众号等相关网络平台采用的信息。
具体计分分值见附件。
二、报送内容
1.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六城六市”联创、美丽乡村建设、环境卫生整治、“四边三化”行动、“五水共治”等工作动态、创新案例及经验总结;
2.文明村镇、幸福社区、文明单位、文明服务示范点、文明风景旅游区、“双百结对、共建文明”活动等基层文明创建;
3.文明出行、文明旅游、文明餐桌、志愿服务、新居民服务、“我们的节日”、“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道德讲堂建设、文化礼堂建设等公民思想道德建设;
4. “春泥计划”、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等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
5.食品、医疗、交通运输等行业诚信建设;
6.围绕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及当前创建热点撰写的原创性评论文章;
7.其他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的信息。
三、报送办法
信息以图片、文字等形式报送市文明办邮箱: rawmb@163.com,图片、文字要粘贴到邮件内容并同时上传附件(联系人:赵小玲、李洋洋,联系电话市府网短号:650526、520585)。
四、计分办法
(一)取最高分。同一篇信息被多级信息刊物采用的,取最高级别采用得分。即被不同刊物和网站(包括领导批示)分别采用的,按计分标准取最高分。
(二)加分制度。根据各单位信息报送情况、信息工作机制建立情况、信息约稿完成情况,对信息工作年度排名前三名的单位,在文明创建考核中予以加分。
(三)计分周期。当年1月份至12月份为一个计分周期。2015年的计分周期为10月份至12月份。
五、稿酬发放标准
信息员给予每分5元的稿酬,原则上每个季度兑现一次。
本办法由市文明办负责解释,自2015年10月1日起开始试行。
附件:信息录用计分标准
附件
信息录用计分标准
刊物(网站)类别
信息类别
计分(分)
备 注
中央级刊物信息
《精神文明建设》
《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简报》
《精神文明导刊》
一类稿
100
一类稿主要指具有调研性、经验性或理论思考性的信息;
二类稿主要指反映日常动态工作及活动开展情况的信息;
综合稿主要指在温州市级以上综合信息中被采用的各地动态信息或简讯。
二类稿
80
综合稿
50
浙江省级刊物信息
省《文明办信息》
一类稿
60
二类稿
50
综合稿
30
温州市级刊物信息
温州市《文明办信息》
《温州文明》
一类稿
50
二类稿
30
综合稿
20
瑞安市级刊物信息
《瑞安文明信息专报》
《走向文明》专刊
一类稿
40
二类稿
20
网
络
信
息
中国文明网
40
浙江文明网
30
中国文明网温州站
20
中国文明网瑞安站
10
“文明瑞安”微信公众号
10
抄送:温州市文明办
瑞安市文明办
2015年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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