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区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会议上讲话

  在全区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在全区动员部署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即“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切实防范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一城一极一区”建设提供强有力的安全保障。刚才,开平局长通报了今年以来全区安全生产形势,请相关部门、镇街和企业对照检查,进一步采取措施,做好事故防控工作;区城乡建委、李家沱街道、重庆春龙烟花爆竹有限责任公司作了交流发言;请大家学习借鉴、领会贯彻。下面,我就全区“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强调三点意见:

 一、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从刚才开平局长通报的今年以来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看,发生事故的主要原因大部分是或非法建设、或违法生产、或违章操作造成的。如3.11界石镇界南街126号建筑事故,就是一起非法建设的生产安全事故;4.1重庆春龙烟花爆竹有限责任公司兑装药爆炸事故,3.19昊华再生物资回收公司发生的17人铅中毒职业健康事故。上述事故都属于违规操作、违章作业造成。特别是3.19铅中毒职业健康事故在全市造成了不良影响。由此可以看得出,全区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行为十分突出,“打非治违”非常必要,势在必行,刻不容缓。

 为此,区政府专门成立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刚区长亲自担任“打非治违”领导小组组长,区委、区政府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这充分说明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反映了区委、区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关注,全区各级各部门要迅速行动,精心部署,全面组织实施,把思想统一到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把“打非治违”工作纳入今年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各级、各部门要主动与上级行业主管部门和区安委会衔接,认真组织开展“打非治违”工作。坚决防范和遏制较大以上事故的发生,促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

 二、突出重点,明确任务、步骤和方法

 从4月1日起至今年年底,集中深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主要目标有四个:一是全区事故防控成效明显。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期间,全区安全生产一般事故同比下降10%以上。二是生产安全秩序规范。坚决依法关闭取缔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生产安全秩序有序规范。三是重要节点安全稳定。一般隐患即查即治,重大隐患挂牌限期整改,重大危险源监控率达到100%。四是长效机制有效建立。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坚决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逐步建立长效机制,切实减少非法违法生产安全事故,坚决杜绝较大以上安全事故,确保党的十八大、市第四次党代会等重要时段及全年安全稳定。

 专项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即部署发动阶段:从4月1日到15日,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开展调查摸底工作,在底数清、情况明的基础上,尽快制定方案,及时动员部署;第二阶段即集中整治阶段:从4月16日到11月15日,要采取强力措施,依法严厉打击、重点整治,切实解决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等行业领域非法违法、违规违章事故多发的问题;第三阶段即建立长效机制和检查验收阶段:从11月15日到12月5日,要集中研究治本措施,建立长效机制,并条块结合,抓好检查验收总结,并将结果通报全区。

 “专项行动”要突出重点,切实增强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一是突出重点领域。以非煤矿山、道路交通、水上交通、建设施工、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冶金、消防、特种设备等9个重点行业领域为重点,其他行业领域要结合自身实际,开展这项工作。二是突出重点问题。各个重点行业都要集中打击无证、证照不全或证照过期,关闭取缔后又死灰复燃,停产整顿、整合技改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瞒报事故以及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限期整治,未经安全培训或无证上岗和抗拒安全执法等各类带有共性的非法违法行为。同时,各行业领域要结合各自特点,突出打击重点,增强工作针对性,如非煤矿山越层越界开采、道路交通“三超一疲劳”、建设施工违法分包转包等非法违法行为,要作为重点集中打击整治的对象。三是突出重点区域。各镇街、各行业监管部门,要在调查摸底分析的基础上,列出重点,把一些非法违法行为多发的地区、行业领域,城乡结合部作为重点区域。对重点区域要实施挂牌整治、重点督查、验收销号。

 三、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

 一是强化“打非治违”的组织领导。区政府已经成立成刚区长任组长、区政府有关分管副区长和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各镇街和区政府有关行业部门也要成立“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切实担负起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督查考核的职责,区及镇街安委会办公室要负责整个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查考核工作。二是强化打非治违的责任落实。各镇街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全面负责本地区的“打非治违”工作。实行严格的责任制和严肃的责任追究制。对“打非治违”不力,甚至包庇纵容非法违法行为,因非法违法导致事故连发或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责任。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担负起本行业领域专项行动开展的牵头和监管责任,做好统筹协调、组织推进工作。公、检、法、监察、工商等有关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依法依规履责。三是要强化依法依规惩治力度。对“打非治违”过程中发现的非法违法行为要切实按照“四个一律”的要求,依法严肃处理,即: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区纪检、监察、司法等职能部门要加强跟踪监督,对那些不认真强化领导和监管责任,“打非治违”工作不力、非法违法行为长期得不到惩处、安全生产秩序混乱甚至酿成较大以上群死群伤事故的地方和监管部门,要依法依规启动行政问责,严肃追究失职渎职责任。四是要强化“打非治违”的联合执法。要协同综治、检察、审判、司法等机关进一步健全完善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充分发挥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联席会议制度作用,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形成“打非治违”合力。对情节恶劣、屡禁不止、可能导致重特大事故的典型非法违法行为,重拳出击,公开严惩,形成强大的影响力、威慑力。要全面清理近几年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事故的查处情况,督促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非法违法行为突出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要加强协调配合,加大执法力度,加强动态监控,实施精确打击。对非法违法事故查处实行挂牌和跟踪督办,对相关单位和负责人依法从重处罚。五是要强化“打非治违”的社会监督。要通过互联网、报纸、电视、广播等媒体,加大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宣传力度,树立正面典型,引导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建立健全举报奖励制度,有举必查、查实必惩。要依法落实职工群众对安全生产的参与权和监督权,坚持和完善“黑名单”制度,对非法违法行为屡禁不止、后果严重的地区和企业,要通过媒体向社会曝光。六是要强化统筹推进。要把专项行动与加强“双基”建设、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整治相结合,互相促进;要坚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疏堵结合,做到打击一处、整治一处、巩固一处,切实解决各类突出问题;要提炼总结专项行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上升为规章、制度,着力构建“打非治违”长效机制。七是要强化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各镇街、区级有关部门要采取突击检查、重点抽查、跟踪检查等方式,加强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督促检查和工作指导,严格掌握标准,防止流于形式。区监察部门要强化行政效能监察,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非法违法屡禁不止、安全秩序混乱的单位和责任人,进行警示、通报和约谈,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公安部门要积极介入因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引起的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立案侦办;对非法违法突出、严重危害安全的单位和责任人要依法采取强制措施。要积极协调检察机关和人民法院,参与事故的调查处理,依法严厉打击支持、包庇、纵容非法违法行为的“保护伞”,严肃查处因失职渎职、玩忽职守,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相关责任人。区政府安委会要制定考核办法、统一考核标准、加强过程监督,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综合目标考核。

 同志们,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安危,事关党和政府形象,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容不得丝毫懈怠,容不得半点马虎,全区上下要居安思危,各级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将安全生产放在高于一切、先于一切、重于一切的突出位置,切实维护生产经营建设市场秩序、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一城一极一区”的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安全保障,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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