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用车承诺书

承诺书

区财政局:

我单位填报的《泰安市公务用车自查自纠工作情况统计表》符合实际情况,无违反规定、超标准、超编制配备公务用车现象。下一步,将严格按照公务用车管理规定,规范公务用车使用,不出现违规违纪现象。

特此承诺

大汶口工业园2014年2月26日

公务用车承诺书范文

公务用车承诺书范文

公务用车承诺书范文为切实加强单位车辆管理,确保行车安全,保障国家财产和自身人身安全,本人郑重承诺:

一、认真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认真遵守党中央、中央纪委和总行、省分行党委关于安全保卫规章制度规定和公务车辆管理要求,严格执行不驾驶公务用车的规定,以身作则、廉洁自律。

二、提高认识,严格单位公务用车管理,切实加强车辆安全管理,加强专职驾驶员和驾驶私家车员工交通安全教育,做到防患于未然。

三、不以任何理由擅自驾驶公车,坚决杜绝公车私用、将公车转借他人或将车辆交由非专职驾驶人员使用等行为,不以权谋私。

四、在乘坐公务用车时,自觉督促以下事宜:

(一)行车前督促驾驶员查看汽油、水、电、仪表工作情况,严格检查车辆的技术状况;

(二)向驾驶员交待行车路线、任务及大约行驶里程,提醒驾驶员遵守交通规则,礼貌行车,不开“霸王车”、疲劳车、带病车。

(三)为避免驾驶员疲劳驾驶,提醒驾驶员连续驾车超过4小时途中至少停车休息20分钟以上。

(四)提醒驾驶员在驾驶中不得有吸烟、吃零食、接打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五)制止驾驶员超速行驶、挂假号牌、遮挡号牌、酒后开车等行为。

五、如发生安全事故,坚决避免以下行为发生:
(一)伪造和破坏安全事故现场;

(二)阻碍干涉车辆、交通事故的调查;

(三)隐瞒有关情况和拒绝提供资料

六、如有违反,本人自愿按照《关于印发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违规问责办法(试行) 的通知》、《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违反安全保卫规章制度行为处理办法》和《云南省分行非专职驾驶员驾驶公务用车处罚试行办法》等文件规定接受处罚。

七、本人亦郑重承诺,在驾驶和乘坐私家车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开“霸王车”、疲劳车、带病车,避免超速行驶、挂假号牌、遮挡号牌、酒后驾车等行为,确保安全。以上承诺,请组织和广大员工予以监督。承诺人:平陆县教育局公务用车安全承诺书为了加强安全管理,坚持“安全 2、车辆按规定参加年检,并配齐车辆营运时必要的设施设备。

3、保证车辆状况良好,坚持出车前、行车中 “三检”和定期保养、维修,保证车容、车况完好,不开带病车上路,严禁行车途中吸烟,严禁行车途中接打手机,严禁非驾驶员驾车,严禁私自外出。

4、服从办公室统一调派,为员工服务好。要按照工作需要,按时发车,不脱岗、不溜班,按规定线路行车。

5、要防止车辆自燃及火灾的发生,若出现此类情况,要采取果断措施,确保乘车人员安全撤离,减少损失。

6、没有公务时,公务用车要按规定停放在教育局大院,若不按规定停放,出现失盗、损坏等事件,责任自负。以上承诺,若有违反,我愿承担一切后果。

二0一三年二月二十六日三江县妇幼保健院公务用车承诺书为认真执行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和自治区、市、县委关于开展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加强和规范我院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切实解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我院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的规范化、制度化管理,特作如下公务用车承诺:

1、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市、县委的决策部署,做到顾全大局、令行禁止。

2、严格按照文件有关规定,不超编制、不超标准配备使用公务用车及不用公-款擅自购买公务用车。

3、不向企业调换、借用车辆或摊派资金购买车辆。

4、严格执行公车定点停放、刷卡加油、定点维修“三定”管理,健全完善专人负责、领导审批、统一派车等制度。

5、严格执行车辆派遣、驾驶、检查等规定,坚决杜绝公车私用参与旅游、婚丧嫁娶、接送学生和学开车等与公务无关事宜。

6、认真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决不允许酒后开车,不准违章驾驶,不带故障行车,不准以车谋私。

7、在车辆维修方面,履行节约,采取有效措施,努力降低消耗,节省车辆费用开支。

8、不违反中央和自治区、市、县委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以上承诺,自觉遵照执行。诚恳接受县直公车治理办公室的监督。如有违犯,本单位自愿接受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承诺单位:三江县妇幼保健院二○一一年五月三十日

附送:

公务用车管理使用承诺书

公务用车管理使用承诺书

公务用车管理使用承诺书近日,斗古乡为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从多个方面加强了公务用车使用管理,有效堵塞了公务车辆使用管理漏洞,防止了公车私用现象的发生。

一、明确公务车辆使用责任。近日,斗古乡利用政治学习时间学习了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禁止公车私用规定》的通知并制定《斗古乡公务用车管理规定》.会后,全乡科级领导与各站所负责人、驾驶员签订了《斗古乡公务用车管理使用承诺书》共15份,承诺严格遵守车辆使用管理制度,做到不公车私用、不违规用车、不

私车公养、严格执行公务用车标识张贴规定、文明驾车、安全行车等。

二、严格出车登记制度。全乡公务用车统一由党政办统筹调度,并制定了《斗古乡公务用车使用登记表》,明确使用人、驾驶员、出车事由、目的地、随行人员、出车时间起始时间以及出、归车辆检查情况等,并由党政办主任、使用人签字才能出车,从源头防止了公车私用、乱用的现象。

三、严肃节日公务用车纪律。逢节日则召开“三会”(全乡干部职工会议、党政班子会议和驾驶员会议)重申中央“八项规定”和公务用车管理使用相关规定,并严格执行公务用车使用报备制度。

四、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在节假日期间,乡纪委抽调检查组对全乡公务车进行明察暗访,一经发现公车私用或未严格遵守公务用车报备制度,将对使用人进行全乡通报批评,使用期间所产生的费用和一切责任全部由使用人承担,不定期对全乡粘贴公务用车标识的车辆进行检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故意遮盖标识和擅自撕毁标识的情况。另外,乡纪委对大额车辆维修、保养、用油等费用进行核查,严禁在车辆维修等费用中虚列名目或者夹带其他费用或为公务用车增加高档配置或者豪华内饰。中秋、国庆、砽扎扎节期间全乡公务用车督查中,未发现违规违纪使用公车的现象。公车管理使用承诺书为有效遏制公车私用等不正之风,进一步推进全镇反腐倡廉建设,树立机关廉洁、务实、高效、阳光的良好社会形象,我郑重承诺:

一、不擅自动用公车,不以任何理由擅自驾驶公车,不以任何理由外借公车;

二、不动用公车参与公务以外的婚丧嫁娶、接送子女、探亲访友、祭祀扫墓、观光旅游及个人迎来送往等活动,管好家属和下属;

三、休息日及班外时间,所有公务车辆统一存放至镇政府机关大院内,清明节期间车辆一律实行集中封存管理;

四、休息日、节假日及班外时间如有特殊工作或突发事件确需用车的,严格执行报批制度,经批准后再使用;

五、不按规定使用公车,造成事故或恶劣社会影响的,自愿接受党纪法规处理,并承担相应经济责任。承诺人姓名及职务: 201X 201X年X月X日

公务用车 承诺书

公务用车 承诺书

公务用车 承诺书为有效遏制公车私用等不正之风,进一步推进全镇反腐倡廉建设,树立机关廉洁、务实、高效、阳光的良好社会形象,我郑重承诺:

一、不擅自动用公车,不以任何理由擅自驾驶公车,不以任何理由外借公车;

二、不动用公车参与公务以外的婚丧嫁娶、接送子女、探亲访友、祭祀扫墓、观光旅游及个人迎来送往等活动,管好家属和下属;

三、休息日及班外时间,所有公务车辆统一存放至镇政府机关大院内,清明节期间车辆一律实行集中封存管理;

四、休息日、节假日及班外时间如有特殊工作或突发事件确需用车的,严格执行报批制度,经批准后再使用;

五、不按规定使用公车,造成事故或恶劣社会影响的,自愿接受党纪法规处理,并承担相应经济责任。承诺人姓名及职务: 201X 201X年X月X日三江县妇幼保健院公务用车承诺书为认真执行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和自治区、市、县委关于开展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加强和规范我院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切实解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我院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的规范化、制度化管理,特作如下公务用车承诺:

1、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市、县委的决策部署,做到顾全大局、令行禁止。

2、严格按照文件有关规定,不超编制、不超标准配备使用公务用车及不用公-款擅自购买公务用车。

3、不向企业调换、借用车辆或摊派资金购买车辆。

4、严格执行公车定点停放、刷卡加油、定点维修“三定”管理,健全完善专人负责、领导审批、统一派车等制度。

5、严格执行车辆派遣、驾驶、检查等规定,坚决杜绝公车私用参与旅游、婚丧嫁娶、接送学生和学开车等与公务无关事宜。

6、认真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决不允许酒后开车,不准违章驾驶,不带故障行车,不准以车谋私。

7、在车辆维修方面,履行节约,采取有效措施,努力降低消耗,节省车辆费用开支。

8、不违反中央和自治区、市、县委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以上承诺,自觉遵照执行。诚恳接受县直公车治理办公室的监督。如有违犯,本单位自愿接受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承诺单位:三江县妇幼保健院二○一一年五月三十日平陆县教育局公务用车安全承诺书为了加强安全管理,坚持“安全 超车、不抢红灯、不开快车、不开超速车,不开逆行车、不开斗气车、不开机件失灵车、不空档滑行。做到你快我慢、你抢我站、你超我让、你挤我停、你斗气我沉住气、你开英雄车我开风格车,真正把安全落到实处。

2、车辆按规定参加年检,并配齐车辆营运时必要的设施设备。 3、保证车辆状况良好,坚持出车前、行车中 “三检”和定期保养、维修,保证车容、车况完好,不开带病车上路,严禁行车途中吸烟,严禁行车途中接打手机,严禁非驾驶员驾车,严禁私自外出。

4、服从办公室统一调派,为员工服务好。要按照工作需要,按时发车,不脱岗、不溜班,按规定线路行车。

5、要防止车辆自燃及火灾的发生,若出现此类情况,要采取果断措施,确保乘车人员安全撤离,减少损失。

6、没有公务时,公务用车要按规定停放在教育局大院,若不按规定停放,出现失盗、损坏等事件,责任自负。以上承诺,若有违反,我愿承担一切后果。

二0一三年二月二十六日领导干部不驾驶公务用车承诺书为切实加强单位车辆管理,确保行车安全,保障国家财产和自身人身安全,本人郑重承诺:

一、认真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认真遵守党中央、中央纪委和总行、省分行党委关于安全保卫规章制度规定和公务车辆管理要求,严格执行不驾驶公务用车的规定,以身作则、廉洁自律。

二、提高认识,严格单位公务用车管理,切实加强车辆安全管理,加强专职驾驶员和驾驶私家车员工交通安全教育,做到防患于未然。

三、不以任何理由擅自驾驶公车,坚决杜绝公车私用、将公车转借他人或将车辆交由非专职驾驶人员使用等行为,不以权谋私。

四、在乘坐公务用车时,自觉督促以下事宜:

(一)行车前督促驾驶员查看汽油、水、电、仪表工作情况,严格检查车辆的技术状况;

(二)向驾驶员交待行车路线、任务及大约行驶里程,提醒驾驶员遵守交通规则,礼貌行车,不开“霸王车”、疲劳车、带病车。

(三)为避免驾驶员疲劳驾驶, 提醒驾驶员连续驾车超过4小时途中至少停车休息20分钟以上。

(四)提醒驾驶员在驾驶中不得有吸烟、吃零食、接打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五)制止驾驶员超速行驶、挂假号牌、遮挡号牌、酒后开车等行为。

五、如发生安全事故,坚决避免以下行为发生:
(一)伪造和破坏安全事故现场;

(二)阻碍干涉车辆、交通事故的调查;

(三)隐瞒有关情况和拒绝提供资料。

六、如有违反,本人自愿按照《关于印发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违规问责办法(试行) 的通知》、《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违反安全保卫规章制度行为处理办法》和《云南省分行非专职驾驶员驾驶公务用车处罚试行办法》等文件规定接受处罚。

七、本人亦郑重承诺,在驾驶和乘坐私家车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开“霸王车”、疲劳车、带病车,避免超速行驶、挂假号

牌、遮挡号牌、酒后驾车等行为,确保安全。以上承诺,请组织和广大员工予以监督。承诺人:
201X年X月X日

附送:

公务用车安全承诺书

公务用车安全承诺书

公务用车安全承诺书为了加强安全管理,坚持“安全 5、要防止车辆自燃及火灾的发生,若出现此类情况,要采取果断措施,确保乘车人员安全撤离,减少损失。

6、没有公务时,公务用车要按规定停放在教育局大院,若不按规定停放,出现失盗、损坏等事件,责任自负。以上承诺,若有违反,我愿承担一切后果。

二0一三年二月二十六日三江县妇幼保健院公务用车承诺书为认真执行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和自治区、市、县委关于开展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加强和规范我院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切实解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我院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的规范化、制度化管理,特作如下公务用车承诺:

1、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市、县委的决策部署,做到顾全大局、令行禁止。

2、严格按照文件有关规定,不超编制、不超标准配备使用公务用车及不用公-款擅自购买公务用车。

3、不向企业调换、借用车辆或摊派资金购买车辆。

4、严格执行公车定点停放、刷卡加油、定点维修“三定”管理,健全完善专人负责、领导审批、统一派车等制度。

5、严格执行车辆派遣、驾驶、检查等规定,坚决杜绝公车私用参与旅游、婚丧嫁娶、接送学生和学开车等与公务无关事宜。

6、认真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决不允许酒后开车,不准违章驾驶,不带故障行车,不准以车谋私。

7、在车辆维修方面,履行节约,采取有效措施,努力降低消耗,节省车辆费用开支。

8、不违反中央和自治区、市、县委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以上承诺,自觉遵照执行。诚恳接受县直公车治理办公室的监督。如有违犯,本单位自愿接受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承诺单位:三江县妇幼保健院二○一一年五月三十日公务用车维修协议合同编号:甲方:
办公室乙方:为规范机动车辆维修工作,经量化考核确定乙方为中标人,现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订立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一、总则

1、甲乙双方在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范下,自觉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各修车单位的监督和检查,乙方必须服从 办公室对定点维修工作的管理和监督,支持和服从驻厂维修监察员的工作,确保定点维修工作的顺利进行。

2、甲乙双方应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和平等互利的原则,严格遵守本协议的各项规定,共同做好定点维修工作。

3、招标文件要求的内容及乙方的各项承诺作为乙方履行合同的内容。

二、定点维修的范围及内容

1、甲方车辆凭加盖车主单位公章的维修报修单,可在乙方进行维修和保养(首次维修保养应与车主单位负责人取得联系)。乙方应实行二十四小时维修接待及故障车辆路途施救工作。

2、乙方应根据送修车辆的《报修单》内容,对送修车辆进行认真细致的检查,并对《报修单》的内容予以确认:包括车属单位、车型、车牌号码、送修时间、维修内容明细及单位签字盖章等内容;
若需调整修理项目时,应经车主单位经办人员认可。

3、凡在乙方修理的车辆,原则上不得转厂修理。乙方要根据车辆的情况,随到随修,不得无故拖延修理周期,一般故障当即排除,二级保养一般不超过24小时,整车大修一般不超过10个工作日,若整车做漆可延迟至15个工作日完成。

4、乙方应保证送修车辆的安全,造成事故、偷盗等损失的要全额赔偿。

5、乙方要建立所修车辆的维修档案,认真做好各项纪录,保管好原始单据,做好跟踪服务工作。

三、维修质量标准

1、乙方所维修的车辆出厂,要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标准,没有国家有关标准的,要达到行业或部门标准,并对出厂车辆实行质量责任保障,即:一级维修车辆行驶2000公里或竣工出厂之日起十天内;
二级维修车辆行驶5000公里或竣工出厂之日起三十天内;
大修车辆行驶20000公里或竣工出厂之日起一百天内。在上述质保期内,凡因修理质量问题造成车辆故障或机件损坏,经宛城区农综办认定,乙方要及时无偿地进行修复,对造成车主单位车辆安全事故的直接损失,乙方要全部赔偿。(若乙方质保期高于上述标准的,可按乙方的质保期执行) 在取得送修单位和监察员同意并保证车辆能正常安全行驶的情况下方可使用,但车辆的关键部位如:转向系统、刹车系统、灯光系统等关键部位禁止使用副厂零配件。

四、维修费用结算

1、乙方开出的维修费用结算单经送修单位经办人员签字确认后,由甲方驻厂监察员进行审核并经甲方签章后才能办理结算,经市政府采购管理部门签章后的结算单是送修单位支付维修费用的依据。

2、乙方维修车辆的工时定额标准,在特种车辆和特殊情况下,可由甲方、乙方、送修单位协商解决,价格不能高于政府采购价格。甲方不能保证所有车辆在乙方维修。

3、《结算单》按规定程序审核后由乙方自行送车主单位办理转帐结算。

五、违约责任

1、乙方若无《报修单》(首次维修保养应与车主单位负责人联系)修车(属定点维修车辆);
或无故拖延维修周期。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②保修期内因维修质量问题拒绝返修的;

③维修费未经南阳市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审核签章擅自进行结算的;

④采用不正当手段竞争的;
⑤服务态度极差,造成恶劣影响的;
⑥使用假冒伪劣零部件;
⑦一年内被有效投诉三次以上的;
出现上述1-6项情形之一的,每一次扣履约保证金1000元;
被有效投诉2次以上(含2次)每次扣罚2000元。

六、其他

1、乙方在支付履约保证金壹万元之后,本协议经双方签章有效,有效期自200 年8月1日起至200 年7月31日止。合同履行完毕,甲方凭收据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不计利息)。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约定由南阳市宛城区仲裁委员会仲裁。 一、不擅自动用公车,不以任何理由擅自驾驶公车,不以任何理由外借公车;

二、不动用公车参与公务以外的婚丧嫁娶、接送子女、探亲访友、祭祀扫墓、观光旅游及个人迎来送往等活动,管好家属和下属;

三、休息日及班外时间,所有公务车辆统一存放至镇政府机关大院内,清明节期间车辆一律实行集中封存管理;

四、休息日、节假日及班外时间如有特殊工作或突发事件确需用车的,严格执行报批制度,经批准后再使用;

五、不按规定使用公车,造成事故或恶劣社会影响的,自愿接受党纪法规处理,并承担相应经济责任。承诺人姓名及职务: 201X 201X年X月X日

公务用车安全承诺书

公务用车安全承诺书

公务用车安全承诺书为了加强安全管理,坚持“安全 公务用车承诺书为认真执行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和自治区、市、县委关于开展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加强和规范我院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切实解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我院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的规范化、制度化管理,特作如下公务用车承诺:

1、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市、县委的决策部署,做到顾全大局、令行禁止。

2、严格按照文件有关规定,不超编制、不超标准配备使用公务用车及不用公-款擅自购买公务用车。

3、不向企业调换、借用车辆或摊派资金购买车辆。

4、严格执行公车定点停放、刷卡加油、定点维修“三定”管理,健全完善专人负责、领导审批、统一派车等制度。

5、严格执行车辆派遣、驾驶、检查等规定,坚决杜绝公车私用参与旅游、婚丧嫁娶、接送学生和学开车等与公务无关事宜。

6、认真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决不允许酒后开车,不准违章驾驶,不带故障行车,不准以车谋私。

7、在车辆维修方面,履行节约,采取有效措施,努力降低消耗,节省车辆费用开支。

8、不违反中央和自治区、市、县委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以上承诺,自觉遵照执行。诚恳接受县直公车治理办公室的监督。如有违犯,本单位自愿接受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承诺单位:三江县妇幼保健院二○一一年五月三十日公务用车维修协议合同编号:甲方:
办公室乙方:为规范机动车辆维修工作,经量化考核确定乙方

为中标人,现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订立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一、总则

1、甲乙双方在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范下,自觉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各修车单位的监督和检查,乙方必须服从 办公室对定点维修工作的管理和监督,支持和服从驻厂维修监察员的工作,确保定点维修工作的顺利进行。

2、甲乙双方应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和平等互利的原则,严格遵守本协议的各项规定,共同做好定点维修工作。

3、招标文件要求的内容及乙方的各项承诺作为乙方履行合同的内容。

二、定点维修的范围及内容

1、甲方车辆凭加盖车主单位公章的维修报修单,可在乙方进行维修和保养(首次维修保养应与车主单位负责人取得联系)。乙方应实行二十四小时维修接待及故障车辆路途施救工作。

2、乙方应根据送修车辆的《报修单》内容,对送修车辆进行认真细致的检查,并对《报修单》的内容予以确认:包括车属单位、车型、车牌号码、送修时间、维修内容明细及单位签字盖章等内容;
若需调整修理项目时,应经车主单位经办人员认可。

3、凡在乙方修理的车辆,原则上不得转厂修理。乙方要根据车辆的情况,随到随修,不得无故拖延修理周期,一般故障当即排除,二级保养一般不超过24小时,整车大修一般不超过10个工作日,若整车做漆可延迟至15个工作日完成。

4、乙方应保证送修车辆的安全,造成事故、偷盗等损失的要全额赔偿。

5、乙方要建立所修车辆的维修档案,认真做好各项纪录,保管好原始单据,做好跟踪服务工作。

三、维修质量标准

1、乙方所维修的车辆出厂,要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标准,没有国家有关标准的,要达到行业或部门标准,并对出厂车辆实行质量责任保障,即:一级维修车辆行驶2000公里或竣工出厂之日起十天内;
二级维修车辆行驶5000公里或竣工出厂之日起三十天内;
大修车辆行驶20000公里或竣工出厂之日起一百天内。在上述质保期内,凡因修理质量问题造成车辆故障或机件损坏,经宛城区农综办认定,乙方要及时无偿地进行修复,对造成车主单位车辆安全事故的直接损失,乙方要全部赔偿。(若乙方质保期高于上述标准的,可按乙方的质保期执行) 1、乙方开出的维修费用结算单经送修单位经办人员签字确认后,由甲方驻厂监察员进行审核并经甲方签章后才能办理结算,经市政府采购管理部门签章后的结算单是送修单位支付维修费用的依据。

2、乙方维修车辆的工时定额标准,在特种车辆和特殊情况下,可由甲方、乙方、送修单位协商解决,价格不能高于政府采购价格。甲方不能保证所有车辆在乙方维修。

3、《结算单》按规定程序审核后由乙方自行送车主单位办理转帐结算。

五、违约责任

1、乙方若无《报修单》(首次维修保养应与车主单位负责人联系)修车(属定点维修车辆);
或无故拖延维修周期。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④采用不正当手段竞争的;
⑤服务态度极差,造成恶劣影响的;
⑥使用假冒伪劣零部件;
⑦一年内被有效投诉三次以上的;
出现上述1-6项情形之一的,每一次扣履约保证金1000元;
被有效投诉2次以上(含2次)每次扣罚2000元。

六、其他

1、乙方在支付履约保证金壹万元之后,本协议经双方签章有效,有效期自200 年8月1日起至200 年7月31日止。合同履行完毕,甲方凭收据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不计利息)。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约定由南阳市宛城区仲裁委员会仲裁。 三、休息日及班外时间,所有公务车辆统一存放至镇政府机关大院内,清明节期间车辆一律实行集中封存管理;

四、休息日、节假日及班外时间如有特殊工作或突发事件确需用车的,严格执行报批制度,经批准后再使用;

五、不按规定使用公车,造成事故或恶劣社会影响的,自愿接受党纪法规处理,并承担相应经济责任。承诺人姓名及职务: 201X 201X年X月X日 (一)行车前督促驾驶员查看汽油、水、电、仪表工作情况,严格检查车辆的技术状况;

(二)向驾驶员交待行车路线、任务及大约行驶里程,提醒驾驶员遵守交通规则,礼貌行车,不开“霸王车”、疲劳车、带病车。

(三)为避免驾驶员疲劳驾驶, 提醒驾驶员连续驾车超过4小时途中至少停车休息20分钟以上。

(四)提醒驾驶员在驾驶中不得有吸烟、吃零食、接打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五)制止驾驶员超速行驶、挂假号牌、遮挡号牌、酒后开车等行为。

五、如发生安全事故,坚决避免以下行为发生:
(一)伪造和破坏安全事故现场;

(二)阻碍干涉车辆、交通事故的调查;

(三)隐瞒有关情况和拒绝提供资料

六、如有违反,本人自愿按照《关于印发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违规问责办法的通知》、《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违反安全保卫规章制度行为处理办法》和《云南省分行非专职驾驶员驾驶公务用车处罚试行办法》等文件规定接受处罚。

七、本人亦郑重承诺,在驾驶和乘坐私家车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开“霸王车”、疲劳车、带病车,避免超速行驶、挂假号牌、遮挡号牌、酒后驾车等行为,确保安全。以上承诺,请组织和广大员工予以监督。承诺人:
201X年X月X日平陆县教育局公务用车安全承诺书为了加强安全管理,坚持“安全 理”的方针,明确责任,规范管理,确保车辆正常营运,确保员工人身安全、车辆安全,我郑重承诺:

1、认真学习道路交通法规和安全常识,提高交通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维护交通秩序,服从交-警指挥,文明行车、礼貌待人、安全礼让、中速行驶、不饮酒、不抢道行驶、不强行超车、不抢红灯、不开快车、不开超速车,不开逆行车、不开斗气车、不开机件失灵车、不空档滑行。做到你快我慢、你抢我站、你超我让、你挤我停、你斗气我沉住气、你开英雄车我开风格车,真正把安全落到实处。

2、车辆按规定参加年检,并配齐车辆营运时必要的设施设备。 3、保证车辆状况良好,坚持出车前、行车中 “三检”和定期保养、维修,保证车容、车况完好,不开带病车上路,严禁行车途中吸烟,严禁行车途中接打手机,严禁非驾驶员驾车,严禁私自外出。

4、服从办公室统一调派,为员工服务好。要按照工作需要,按时发车,不脱岗、不溜班,按规定线路行车。

5、要防止车辆自燃及火灾的发生,若出现此类情况,要采取果断措施,确保乘车人员安全撤离,减少损失。

6、没有公务时,公务用车要按规定停放在教育局大院,若不按规定停放,出现失盗、损坏等事件,责任自负。以上承诺,若有违反,我愿承担一切后果。

二0一三年二月二十六日三江县妇幼保健院公务用车承诺书为认真执行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和自治区、市、县委关于开展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加强和规范我院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切实解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

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我院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的规范化、制度化管理,特作如下公务用车承诺:

1、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市、县委的决策部署,做到顾全大局、令行禁止。

2、严格按照文件有关规定,不超编制、不超标准配备使用公务用车及不用公-款擅自购买公务用车。

3、不向企业调换、借用车辆或摊派资金购买车辆。

4、严格执行公车定点停放、刷卡加油、定点维修“三定”管理,健全完善专人负责、领导审批、统一派车等制度。

5、严格执行车辆派遣、驾驶、检查等规定,坚决杜绝公车私用参与旅游、婚丧嫁娶、接送学生和学开车等与公务无关事宜。

6、认真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决不允许酒后开车,不准违章驾驶,不带故障行车,不准以车谋私。

7、在车辆维修方面,履行节约,采取有效措施,努力降低消耗,节省车辆费用开支。

8、不违反中央和自治区、市、县委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以上承诺,自觉遵照执行。诚恳接受县直公车治理办公室的监督。如有违犯,本单位自愿接受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承诺单位:三江县妇幼保健院二○一一年五月三十日公务用车承诺书区财政局:我单位填报的《泰安市公务用车自查自纠工作情况统计表》符合实际情况,无违反规定、超标准、超编制配备公务用车现象。下一步,将严格按照公务用车管理规定,规范公务用车使用,不出现违规违纪现象。特此承诺大汶口工业园 201X年2月26日公车管理使用承诺书为

有效遏制公车私用等不正之风,进一步推进全镇反腐倡廉建设,树立机关廉洁、务实、高效、阳光的良好社会形象,我郑重承诺:

一、不擅自动用公车,不以任何理由擅自驾驶公车,不以任何理由外借公车;

二、不动用公车参与公务以外的婚丧嫁娶、接送子女、探亲访友、祭祀扫墓、观光旅游及个人迎来送往等活动,管好家属和下属;

三、休息日及班外时间,所有公务车辆统一存放至镇政府机关大院内,清明节期间车辆一律实行集中封存管理;

四、休息日、节假日及班外时间如有特殊工作或突发事件确需用车的,严格执行报批制度,经批准后再使用;

五、不按规定使用公车,造成事故或恶劣社会影响的,自愿接受党纪法规处理,并承担相应经济责任。承诺人姓名及职务: 201X 201X年X月X日

领导干部不驾驶公务用车承诺书

为切实加强单位车辆管理,确保行车安全,保障国家财产和自身人身安全,本人郑重承诺:

一、认真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认真遵守党中央、中央纪委和总行、省分行党委关于安全保卫规章制度规定和公务车辆管理要求,严格执行不驾驶公务用车的规定,以身作则、廉洁自律。

二、提高认识,严格单位公务用车管理,切实加强车辆安全管理,加强专职驾驶员和驾驶私家车员工交通安全教育,做到防患于未然。

三、不以任何理由擅自驾驶公车,坚决杜绝公车私用、将公车转借他人或将车辆交由非专职驾驶人员使用等行为,不以权谋私。

四、在乘坐公务用车时,自觉督促以下事宜:

(一)行车前督促驾驶员查看汽油、水、电、仪表工作情况,严格检查车辆的技术状况;

(二)向驾驶员交待行车路线、任务及大约行驶里程,提醒驾驶员遵守交通规则,礼貌行车,不开“霸王车”、疲劳车、带病车。

(三)为避免驾驶员疲劳驾驶, 提醒驾驶员连续驾车超过4小时途中至少停车休息20分钟以上。

(四)提醒驾驶员在驾驶中不得有吸烟、吃零食、接打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五)制止驾驶员超速行驶、挂假号牌、遮挡号牌、酒后开车等行为。

五、如发生安全事故,坚决避免以下行为发生:

(一)伪造和破坏安全事故现场;

(二)阻碍干涉车辆、交通事故的调查;

(三)隐瞒有关情况和拒绝提供资料。

六、如有违反,本人自愿按照《关于印发的通知》、《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违反安全保卫规章制度行为处理办法》和《云南省分行非专职驾驶员驾驶公务用车处罚试行办法》等文件规定接受处罚。

七、本人亦郑重承诺,在驾驶和乘坐私家车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开“霸王车”、疲劳车、带病车,避免超速行驶、挂假号牌、遮挡号牌、酒后驾车等行为,确保安全。

以上承诺,请组织和广大员工予以监督。

承诺人:

年 月 日

车辆使用承诺书

办公用房承诺书

公务员服务承诺书

用工承诺书

信用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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