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助资金自查报告

  补助资金自查报告

 补助资金自查报告(一):发放津贴补贴情况自查报告

  徐家堂小学

  关于发放津贴补贴情况自查报告

  根据微纪发〔2014〕14号文件精神,按照县教育体育局的统一部署,我校高度重视,结合单位实际情况,认真开展津贴补贴发放情况自查工作,在自查工作中,没有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情况,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周密安排

  为确保此次自查自纠工作顺利开展,我校对规范津贴补贴工作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全校教职工认真学习文件精神,将教职工的思想认识统一到党中央和国家要求的高度上,同时从各年级抽调业务骨干组成专项自查小组,对我校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发放各种补贴、奖金的行为进行清理和自查,明确了责任要求,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二、依法依规,严格执行

  根据文件精神,我校认真对照《规定》的总体要求,对我校津贴补贴发放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在自检自查工作中,没有违反《规定》各项规定。具体执行情况如下:

  1、我校自执行绩效工资制度,严格按校教育体育局的相关规定正常发放津贴补贴,无自行新设津贴补贴项目,无自行提高其他津贴补贴标准和扩大实施范围情况,无自行扩大有关经费开支范围和提高开支标准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发放有价证券、实物或报销相关费用等。

  2、我单位无 “小金库”、非税收入现象;无利用“小金库”和非税收入发放津贴补贴情况。

  3、我单位人员津贴补贴严格按照批复的相应职级津贴补贴标准执行。

  4、对已发放的属于国家统一规定的津贴补贴,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文件规定的项目、标准和实施范围执行,无违规情况。

  三、提高认识,确保长效

  我校在规范津贴补贴工作上,始终认真贯彻落实我县规范津贴补贴的各项政策,杜绝了利用公用经费、“小金库”资金发放津贴、补贴、奖金、福利等现象,取消了以各种名目滥发奖励性补贴、通讯补贴和节日补贴。

  通过此次规范津贴补贴自检自查工作,我校在今后的工作中会不断严肃财经纪律,巩固现有规范津贴补贴工作成果,确保津贴补贴规范长效有序,并将我校津贴补贴工作机制同党风廉政建设和校务公开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保证财务支出公开上墙,接受我校教职工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为规范津贴补贴工作创造条件,确保规范工作继续顺利向前。

  徐家堂小学

  2014年5月7日

  补助资金自查报告(二):国家专项补贴资金使用管理自查报告

  国家专项补贴资金使用管理自查报告

  沅江市财政局

  2009年9月3日

  根据《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国家专项补贴资金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益政办电【2009】55号)精神,我局对我市2008年度的拨付、使用、管理及绩效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的自查,现将基本情况汇报如下:

  一、补贴资金拨付使用情况

  2008年,我市争取的国家专项补贴资金主要有粮食直补资金、农资综合补贴、水稻良种补贴、油菜良种补贴资金、能繁母猪养殖补助资金、标准化规模养殖场扶持资金、农机具购置补贴、农村公路建设补贴、农村沼气建设财政补助、库区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补助资金、农村新型合作医疗补贴、农村低保补助、移民无房户补助、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困难住宿生生活费补助资金、森林生态效益补贴和小型水库移民困难补贴。各项补贴资金的拨付使用情况如下:

  1、粮食直补资金。去年收到益阳市财政局粮食直补资金1020.5万元后,按照农户的原计税面积,按13.5元/亩的补贴标准将补贴资金通过乡财网“一卡通”发放到农户手中,全市共发放补贴面积75.5万亩,发放补贴资金1019.9万元,受益农户12.5万户,资金结余0.6万元。【补助资金自查报告】

  2、农资综合补贴。2008年,收到农资综合补贴资金6092.6万元后,按照80.6元/亩的补贴标准,通过乡财网“一卡通”发放补贴资金6089.2万元,资金结余3.4万元。

  3、水稻良种补贴。全市分两个批次发放2008年水稻良种补贴资金1310.2万元(2008年4月,发放第一批资金485万元,2009年3月发放第二批资金825.2万元)。其中,按照10元/亩的标准,发放早稻补贴资金482万元;按照15元/亩的标准,发放中稻补贴资金29.7万元,晚稻补贴资金798.5万元。

  4、油菜良种补贴资金。2009年7月,按照10元/亩的标准,根据《沅江市2008-2009年油菜良种补贴资金分配表》,通过“一卡通”发放2008年油菜良种补贴资金381.2万元。

  5、能繁母猪养殖补助资金。2009年2月,根据《沅江市2008年能繁母猪补贴发放统计表》,按照100元/头的标准,通过“一卡通”的形式,将能繁母猪补贴资金222.4万元发放到养殖户手中。

  6、标准化规模养殖场扶持资金。2008年,我市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总投资275万元,其中,国家投资220万元,企业自筹55万元,分别由琼湖养殖场、新农山庄养殖场、文明养殖场、又红养殖场、石竹养殖场、三眼塘养殖场、净下湖养殖场、正屈养殖场等八个养殖场进行。

  7、农机具购置补贴。去年,我市共完成购机补贴计划142台,补贴金额120万元。其中,购置大中型拖拉机41台,

  补贴65.1万元;旋耕机45台,补贴3.8万元;收割机55台,补贴50.3万元;插秧机1台,补贴0.8万元。

  8、农村公路建设补贴。2008年,我市完成农村公路建设299.3公里,通畅106个行政村,建设资金达4368.35万元,其中,中央和省农村公路建设补贴资金1765万元,市级财政配套786.7万元,乡镇村自筹1816.65万元。

  9、农村沼气建设财政补助。我市2008年争取国家农村沼气国债项目资金1832万元,其中,上级财政拨入部分1307.54万元,其它为配套物资527.54万元。自去年7月启动该项目以来,已在全市14个乡镇231个村推广沼气池5266个,受惠农户5266户。

  10、库区移民后期扶持资金。2008年,收到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扶资金2465.22万元,当年实际拨付2571.17万元,其中,拨付沅江市移民局专户1931.85万元,四季红移民后扶直补资金625.45万元,四季红项目资金13.87万元。【补助资金自查报告】

  11、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补助资金。去年,收到上级拨付的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补助资金282万元后,拨付沅江市房产局269.28万元,通过“一卡通”补贴专户12.72万元。

  12、农村新型合作医疗补贴。2008年,我市参合人数485293人,中央补助资金1920.53万元,省级补助873.53万元,益阳市补助291.08万元,本级配套291.18万元,全年共筹集资金3861.61万元(含个人缴费10元/人),支出3843万元,每月由合管办申报,财政审核后拨付资金。

  13、农村低保补贴。去年,上级财政拨入620万元,全年支出596.21万元。

  14、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困难住宿生生活费补助资金。2008年,上级拨付我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金131万元,其中,中央拨付77万元,省级转移支付资金46万元,市级配套资金8万元。该项资金已全部于去年12月拨付到位。

  15、其它补助。2008年,上级拨付我市特困移民无房户补助资金34万元、森林生态效益补贴资金19万元,已全部发放。但小型水库移民困难补贴0.39万元因资金过少,下发后易引发纠纷,暂时未发放。

  (备注:3、4、5、7项的资金全部是上级财政拨款,资金已全部下发,未结余。)【补助资金自查报告】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一是财政专项资金补助面比较分散,单个项目补助资金少,不利于提高资金的整体效益。二是部分项目实施单位在观念上相对落后,在项目的管理上比较粗放,加之缺乏一定的责任心,一些项目单位重申报、轻管理的问题较为突出。三是由于财政资金分口、分部门来源渠道较多,资金管理分散,拼盘项目由多个部门共同实施,每个部门各自为战,缺乏整体规划,部分项目存在前期准备不足,规划、设计深度不够,概算编制粗糙,项目建设难以达到预期的整体效益。

  三、下一步整改的主要措施

  1、加大项目资金争取力度。结合沅江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产业、重点项目,按照国家、省专项资金项目指南的要求,科学规划,合理安排,规划一批具有竞争能力的项目进行申报。紧紧围绕“工业强市”战略,牢固树立项目强市的意识,把抓发展真正体现在抓项目建设上。

  2、加大支农资金整合力度。在符合国家政策的前提下,对财政支农资金进行统一规划、统筹安排。通过民办公助、以奖代补、以物抵资、先建后补、财政贴息等政策工具,引导农民“互动”,形成在财政投入的带动下,主要依靠农民群众自己投工投资改善生产生活条件的机制。吸引和调动信贷资金、金融资金及社会各方面资金增加对生态小康新村建设的投入,创新资金整合方式,坚持以项目带动、以产业带动、以区域带动等方式实施支农资金整合。

  3、完善项目资金监管机制。一方面按照《财政部门内部监督检查制度》规定,围绕预算分配权、资金拨付权、行政审批权等关键环节和岗位加强内部监管工作,确保财政资金分配和财政审批程序合法、办法科学、结果公正;另一方面切实强化外部监管,当前特别是高度重视并认真解决截留挪用财政专项资金的违法违规问题,搞好项目资金的专项检查,做到事前评估、事中监督、事后检查验收、跟踪问效,杜绝挤占、挪用,随意调整项目资金,确保资金不折不扣地落实到项目上。逐步实现项目资金的安排与监督职能分离、责任明确和相互制约的新机制,使项目的申报、审批、实施、

  补助资金自查报告(三):2015专项资金自查报告

  第1篇:财政专项资金自查报告

  为进一步巩固专项资金综合治理工作成果,落实各级加强反腐倡廉工作的部署,认真查纠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中的问题,建立健全专项资金长效监管机制,确保专项资金使用的有效性、规范性和安全性,根据省、市、区专项资金综合治理工作文件精神,我镇制定了《xx年专项资金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并由镇财政所组织业务人员对xx至xx年的专项资金的来源、性质、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清理、自查,现将我镇的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严格管理专款专用

  我镇在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上严格按照区民政局、财政局专项资金使用规定,切实做到专户储存、专人负责、专项管理、专款专用、确保专项经费的使用效益和安全,做到”俩个坚持”:

  (一)坚持专款专用、重点使用原则

  在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上,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使用范围,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以任何借口和任何手法挤占和挪用。一是救灾救济资金分配。以保障灾民基本生活为依据,根据灾害大小、损失程度、自救能力,突出重点,不搞特殊化,不搞平均主义,无挪用、坐支、截留等违纪行为。在发放过程中坚持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公开发放的程序,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二是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意见》中的有关规定,坚持专帐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严格审核,手续完备,程序合规,无弄虚作假、优亲厚友、挤占、挪用、虚报等情况,坚持客观、公平、合理,实行动态管理。坚持按季度发放制度,实行银行打卡发放,无擅自扣留低保金现象,确保贫困家庭保障金的足额发放,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三是农村医疗救助金按照农村医疗救助政策严格审批程序,做到对象明确、资料齐全、手续完备、救助科学,定期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二)坚持情况反馈、加强监督检查

  加强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跟踪监督和经常性的检查,确保专项资金真正落实到人民群众身上。一是坚持层层公开制度。结合村务公开工作,将各项民政事业专项资金的分配和使用纳入公开内容,从村、小组层层公开,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二是坚持逐级反馈制度。资金的分配情况,逐级反馈上报,切实加强监督。三是定期进行检查。每年镇财政所都要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深入到各村入户核对检查看是否落实到户到人,是否使用得当,是否存在优亲厚友等现象和问题,对发现的问题,采取措施,及时纠正,认真处理,强化管理,有效杜绝了专项资金在分配使用过程中的违纪现象的发生,保证了专项资金的使用安全。

  二、专项资金拨付使用情况

  (一)家电下乡补。xx年6月至xx年12月,区财政下拨家电下乡津贴58900元,实付65900.90元。xx年区财政下拨14597.75元,实付6596.85元。xx年至xx年区财政共计下拨72497.75元,我镇实付72497.75元。我镇家电下乡资金全数实时地按要求经由”一卡通”形式,对全镇村民进行了补贴。

  (二)粮食补。xx年共下拨粮食补638494.80元。

  (三)退耕还林补。xx年共下拨343760元、xx年共下拨343760元、xx年共下拨343760元。3年共计1331280元。

  (四)汽车下乡补。xx年6月至xx年5月区财政下拨汽车下乡补助426402.25元,我镇共下发418440.40元,余额7961.85元。

  (五)水库移民补。xx年至xx年3月,我镇共计对水库移民补助5130元。

  (六)教育补贴助学资金。xx年区财政拨款727200元,实际发放727200元。xx年区财政拨款666350元,实际发放666350元。两年共计发放1493550元。

  (七)新农合医疗资金。

  xx年门诊补偿涉及2371人,上级拨款70147.45元,我镇实际发放70147.45元;住院补偿涉及526人,上级拨款719884.72元,我镇实际发放719884.72元;二次补偿涉及400人,上级拨款201512.86元,我镇实际发放201512.86元。xx年门诊补偿涉及8853人,上级拨款141847.55元,我镇实际发放141847.55元;住院补偿涉及617人,上级拨款1442591.12元,我镇实际发放1442591.12元;二次补偿涉及581人,上级拨款212641.14元,我镇实际发放212641.14元。两年来上级共计拨款2477614.84元,我镇共计发放2477614.84元。

  (八)农村最低生活保证金。xx年上级拨款1554000元,我镇按照规定以70元/月/人发放,共计补助1850人次,实际发放金额1554000元。xx年上级拨款1464160元,我镇按照规定以70元/月/人发放,共计补助1624人次,实际发放金额1464160元。

  (九)五保供养资金。xx年上级拨款213900元,我镇按规定以1850元/年/人的形式进行发放,共计补助144人次,实际发放金额213900元。xx年上级拨款213900元,我镇按规定以1850元/年/人的形式进行发放,共计补助144人次,实际发放金额213900元。

  三、自查情况

  三年来,我镇严格执行专项资金的发放,无截留、挪用、擅自扩大或缩小资金使用范围、改变补助标准的行为,各专项资金按规定报帐制,严格管理,会计核算真实规范。

  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强化法制意识,提高管理水平,坚持专款专用,重点使用原则,监督、管理好专项资金。加大督促检查工作力度,及时向上级部门反馈各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提高工作效率和科学化管理水平,保证专项资金安全有效的使用,促进我镇事业全面发展。

  第2篇:县专项资金自查报告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商务专项资金管理,确保资金使用效益和资金安全。根据省商务厅《关于开展2015年度全省商务专项资金检查和绩效评估的通知》(湘商财201510号)和《郴州市商务局关于做好2015年度商务专项资金自查自纠和绩效评估有关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落实,并成立了由jú长郭远方任组长,副jú长郭益林任副组长,以及有关股室负责人参加的商务专项资金自查自纠和绩效评估领导小组。自3月25日至4月5日对我县商务专项资金进行了自查自纠和绩效评估工作,现将我县2015年度商务专项资金自查自纠情况和绩效评估工作汇报如下:

  一、专项资金到位及拨付情况

  1、专项资金到位情况

  2015年度,我县申报专项资金情况:1、2015年承接产业转移发展加工贸易企业引导资金(标准厂房建设资金)14.45万元;2、2015年承接产业转移发展加工贸易企业引导资金(技术改造项目资金)6.0万元;3、2015年承接产业转移发展加工贸易企业引导资金(示范区建设资金)17.5万元;4、2015年农贸市场标准化改造(示范清算资金)30万元;5、2015年农贸市场标准化改造资金25万元;6、2015年湘南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资金100万元。以上共到位商务专项资金192.95万元。

  2、专项资金拨付情况

  2015年度,我县商务专项资金县财政拨付情况:1、拨xx县东谷硅业有限公司(技术改造项目资金)6.0万元;2、拨县商务局(引进制造业大项目资金)10.0万元;3、xx县市场服务中心(湘桂大市场建设资金)30.0万元;4、大塘镇人民政府(大塘农贸市场建设资金)25万元;5、xx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示范区建设资金)100.0万元。以上共拨付商务专项资金171.00万元。

  3、专项资金未拨情况

  2015年度省财政厅共计下达我县商务专项资金192.95万元,以拨付相关企业和单位171.00万元,暂未拨付21.95万元。主要是项目是承接产业转移(标准厂房建设资金)21.95万元暂未到项目单位。

  二、审核及拨付的基本程序

  专项资金到位后,县商务局、财政局及时通知项目单位携带相关资料到县财政局企业股办理转账手续,及时足额的将扶持资金拨付项目单位,没有发生截留、挪用、侵占、骗取财政资金的行为。

  三、绩效评估情况

  1、对外贸易工作初见成效。我县现有经营外贸出口的企业有12家。其中化工企业2家,冶炼企业6家,纺织厂1家,服装厂2家,外贸公司1家。通过企业的自身努力和商务专项资金的支持,激励了企业勇于开拓国际市场的勇气和信心。曹氏服装厂年出口服装系列产品达到400万件套,销售收入达1.5亿元,实现利润1200万元。节光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的高氯酸钾和氯酸钾产品远销美国、加拿大等国。提升了我县中小企业产品的市场知名度和国际竞争力,对企业长远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2、标准化厂房建设稳步推进。以增口创业园和xx工业园为重点,帮助园区企业解决标准厂房建设中存在的资金、施工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协调相关部门对标准厂房建设实行特事特办,开辟绿色通道,2015年建设标准厂房8万平方米,为市下达任务的100%。

  3、农贸市场标准建设稳步发展。湘桂大市场提质改造项目的实施,形成了规范有序、设施齐全、功能完备的县城区综合市场,为市民创造了一个安全、有序、优美的购物环境。大塘镇农贸市场的整体搬迁项目的实施,市场面积达2700平方米,新增摊位数126个,容纳就业人数380人,年交易额1500万元。同时,彻底改变了该镇以路为市场的现状,是一项为民办实事的民生工程。

  四、自查发现的问题

  1、应拨未拨2015年专项资金21.95万元。自查发现县财政应拨未拨xx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标准厂房建设资金)21.95万元。

  2、后续管理有待加强。近几年来,我县实施民生工程项目比较多,绝大部分项目效果明显,运转正常,但也发现有个别项目后续管理工作不到位,没有后续资金注入,没有人维护,效益不好的情况。

  3、由于xx是”边、老、山”的国家级贫困县,按要求地方财政负担部分的配套资金暂时没有落实到位。

  五、自查评价

  通过对我县曹氏服装有限责任公司、东谷硅业有限公司、湘桂大市场、大塘农贸市场等重点企业申请项目申报材料、资金用途情况的检查,未发现企业有违规行为。资金到位后,各个项目单位资金做到资金专款专用,无调整和变更国家和省投资计划,无未经批准擅自变更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建设规模的问题;无挤占、挪用、套用专项资金行为。财务管理比较规范,基本符合《湖南省承接产业转移引导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所有专项资金全部用于企业的技术改造、新产品的开发、标准市场建设等方面,调动了企业的积极性,推动企业向国际市场开拓的自觉性;抓好了城乡农贸市场标准化建设,为营造安全卫生、便捷放心的消费环境,美化城市形象,提升城市品位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我局在办理商务专项资金申报过程中,坚持原则,严格审核,讲究方法,管理规范,廉洁自律,积极协调县财政局及时足额将资金拨付相关单位,确保了专项资金规范、安全、高效运行,发挥了资金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

  六、自纠情况和建议

  1、认真落实《湖南省承接产业转移引导资金管理办法》,督促项目建设单位按程序向财政部门办理应拨未拨专项资金申报手续。

  2、进一步落实”政府引导、上下联动、多方投入”的原则。督促项目建设单位要积极多渠道筹集资金,确保项目后续管理到位,后续资金到位,发挥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3、建议上级部门对国家级贫困县在资金上、政策上予以倾斜,在县级配套资金的比例上予以考虑,加大对贫困县的支持力度。

  第3篇:农业专项资金自查报告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市局《关于认真做好小农水重点县等农业专项资金省级审计检查迎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我县高度重视,与农口部门和有关乡镇密切配合,对县直涉农部门及项目实施单位在2015年以来涉及现代农业生产发展项目、小农水重点县建设、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等三项农业专项资金的拨付、管理及使用方面进行了全面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2015年以来,我县实施小农水重点县建设、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等项目3个,即陡山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2015年度工程、陡山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2015年度工程和2015年度小农水重点县建设项目,批复总投5900万元,其县以上财政资金3515万元,县级配套及自筹资金2385万元。

  1、陡山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2015年度工程。2015年,省水利厅以鲁水农字201547号文批复工程实施方案,工程总投资913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300万元,市县配套613万元。

  2015年6月,县财政拨付中央预算内资金300万元,2015年14月,建设单位完成了招标工作。目前,因资金缺口较大,占迁费用高,工程正在逐步实施中。

  2、陡山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2015年度工程。2015年14月,省发改委、水利厅以鲁水农字201556号文批复陡山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项目2015年度实施方案,核定工程总投资2996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1300万元,市县投资1500万元,其余投资按照省发改委、水利厅有关投资计划的文件执行。2015年4月,省发改委、水利厅以鲁发改投资2015381号文下达工程投资计划2500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1300万元,市县投资1500万元。省投资计划500万元尚未下达。2015年2月,已完成工程和监理的招标工作,资金已到位1300万元,目前,按照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建设程序要求,正在进行施工前的准备工作。

  3、2015年度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批复总投资1991万元,其中中央省1600万元,市145万元,县251万元,自筹资金25万元。2015年2月(对上述资金,我们严格按照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实行了国库集中支付或县级报账制。目前3项工程已经全部招标完毕,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2015年度建设工程项目已经组织实施。截至目前,到位财政资金3266万元,我县已拨付财政资金1300万元。

  二、自查情况及存在的问题

  通过业务科室与有关单位自查,以上资金没有出现截留、挤占、挪用、违规支出等现象,会计帐务处理较为规范,报账资料齐全,符合各类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存在的问题:

  1、个别项目工程进展较慢,致使未能报账提款,造成资金不能及时到位。

  2、配套资金难以足额到位。灌区节水改造项目要求地方财政配套比例大,但由于我县财政困难,项目配套资金到位比例较低。

  三、整改措施

  一是对存在的问题已通知各有关项目单位及责任人,限期整改完善,杜绝类似问题的发生,使项目资金发挥应有的效益。二是积极深化财源项目建设,增加财政收入,及时足额安排项目配套

  资金,彻底解决配套资金到位不足的问题,同时对需要配套资金较多的项目,量力而行争取实施。

  第4篇:学校专项资金自查报告

  根据区教育局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认真规范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各项财务管理政策,切实履行会计监督职能职责、把学校资金监管工作落到实处,实现政策制度更加完善,资金使用管理更加阳光规范,促进学校教育事业的有序发展,现将学校教育专项资金自查报告如下:

  1、学校领导非常重视,成立了校长为组长,副校长为副组长,全体校务成员为组员的领导小组,分工明确,把自查工作落到实处。

  2、自查时间为2015年元月至2015年8月的资金落实情况。

  3、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学校在年初做好预算,上级按时拨付资金,用于学校公用经费开支,不存在挪用及发放补贴等违规使用现象。

  4、寄宿生贫困生补助专项资金。学校寄宿生贫困生建档成册,材料规范齐全,及时公示补助标准,及时发放资金,接受群众监督。

  经过自查,学校没有发现违规违纪现象,重大事项资金使用情况能够及时公布、公开,做到了透明、阳光。我校将一如既往贯彻履行上级精神,照章办事。

  第5篇:财政专项资金自查报告

  按照县局的安排,我镇进一步开展了对2015年至2015年上半年财政专项资金的清理、检查,通过召开相关人员动员,并收集了有关资料,成立了检查小组,重点检查了资金的管理、使用、发放情况,现将我镇的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对财政预算下达的专项资金的自查情况

  我镇在这段时间共收到财政预算下达的专项资金有20.55万元,其中2015年度共拨11.35万元,包括基础政权建设13万元,设点堵疫经费1万元,粮食直补宣传经费0.35万元。对基础政权建设资金主要用于我镇新建政务公开栏3个(2个是砖墙结构,1个是铝合金结构)和街道光亮工程的建设;设点堵疫经费1万元,当年实际支出0.65万元,当年结余0.35万元,主要用于在公路上设点堵住生猪口蹄疫病的劳务务工、电费、水费、公用费等支出,余下的0.35万元属已实开支、上面检查的生活费未结帐部分。2015年共收到拨款9.2万元,包括桑树冬管2万元、农业专项资金5万元、人饮困难补助资金1.40万元、救灾资金0.8万元,桑树冬管资金主要用于13村的桑树冬季管理,农业专项资金用于1村、6村、13村的新农村建设,资金已拨出,未结帐。人饮困难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干旱时期解决农村饮用水困难补助。救灾资金用于解决受灾群众生活困难等实际问题。

  二、对中央直补及退耕还林补助资金的自查情况

  我镇共收到退耕还林补助41.40万元,粮食直补36.28142万元,其中2015年17.8913万元,2015年18.38932万元;粮食综合直补13.493365万元。这些资金都是通过xx信用社打卡直接发放给农户手中,经自查没有发现有问题。

  三、民政专项资金

  财政共收到财政专项资金31.9682万元,其中2015年度20.496万元,2015年15.4722万元。这些资金都是通过邮政打卡发放给对象户,资金已全部打入了对象户的存款本中(后附明细表)。

  四、存在的问题及措施

  1、对专项资金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在这一期间我镇虽加强了对专项资金的管理,但对专款专用发放及时还存在小部分差距,导致了年终为保稳定挪用了专项资金1.55万元(属基础政权建设资金),对这部分资金我们会及时地归帐投入专项工程中。

  2、对部门、单位配合有待进一步加强,我镇民政专项资金全额到款后是全部划给邮政代发,但邮政在发放民政专项资金时偶尔出现有推卸责任,发放不及时的现象,导致了部分上访的现象。为避免再出现这一现象,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对部门、单位的协调配合。

  第6篇:技改专项资金自查报告范本

  xx局:

  为加强技改专项资金监督,促进专项资金规范管理,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贵州省经信委《黔经信法规20156号》通知的要求,我公司于2015年3月对2015年州财政局拨付技改专项资金的使用及管理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的前期工作情况

  公司于2015年专程邀请贵州省建筑材料科学研究设计院专家对本项目进行论证,并经过现场考察,结合产品(磷渣砌块)及原材料(磷渣)的相关检验检测报告数据分析后,确认本项目具有资源综合利用、保护耕地、保护环境等诸多优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循环经济发展战略思路,是国家大力推广发展的项目。

  本项目于2015年5月取得《可行性研究报告》,经过相关职能部门的现场实地考察、审核评估,于2015年5月获得项目备案书、项目选址意见书、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等相关文件并报相关部门备案。

  二、项目管理情况

  公司在项目申报之初就针对本项目建立相关管理制度,并派

  专人负责本项目的资料汇集、报送,专人负责项目的基建工程,并与项目相关负责人签订责任书。

  公司通过在网络了解,并经过多次实地考察,最后确定与西安东方福星机械有限公司于2015年2月28日签订设备采购合同。我公司派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设备安装、调试监督,确保设备安装、调试有效进行。

  三、项目的实施情况

  本项目自2015年2月核准备案以来,按时按质进行开工建设,严格按照设计院、设备厂家提供的图纸及土建工程图施工,未作任何变更。

  四、资金到位、管理和使用情况

  公司自筹资金、政府扶持80万元技改专项资金已全部到位;公司与瓮安县农场信用合作联社花竹联社正在就流动资金贷款事宜进行协商。

  在资金的管理上,公司建立健全财务机构,配备财务会计人员,建立财务管理制度和建立项目专户。严格按照国家项目资金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使用专项资金,不截留和挪用,不擅自撤消和改变项目,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五、项目实施效果

  项目总投资2928.79万元。其中:建设投资2828.79万元,占项目总投资96.58%。项目铺底流动资金估算为100.00万元,占项目总投资3.42%。项目实施投产后,正常年销售收入为2000.00万元,年利润为571万元,年缴纳税金为400万元。目前项目运行良好,产品供不应求。

  本项目具有资源综合利用、保护耕地、保护环境等诸多优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循环经济发展战略思路,是国家大力推广发展的项目。确定的产品销售市场范围、辐射半径合理,市场容量大,交通运输条件便利。项目实施投产后,不仅能缓解该地区新型墙体材料市场的供需矛盾,而且为贵州省和瓮安县的墙体材料革新将起到示范作用,同时,吸纳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进厂工作,对当地村民脱贫致富,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本项目实行机械全自动化,从国家产业政策要求及墙体材料改革的需要出发,开展资源综合利用,发展循环经济,是我国一项重大的技术经济政策,也是国民经济的社会发展中一项长远的战略方针,对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提高经济效益、对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和可持续发展都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因为是机械全自动化,产品质量规格完全达到统一标准。

  补助资金自查报告(四):局三公经费自查报告

  篇一:地区安监局三公经费自查报告

  根据地区财政局《关于做好2014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阿地财预〔2014〕43号)有关规定,现将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4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阿克苏地区行政公署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新党办发〔2014〕44号),设立阿克苏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简称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为地区行政公署工作部门。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与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一个机构,两块牌子。

  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制定的安全生产各项法规,组织起草地区安全生产综合性规章、规范性文件,拟定地区安全生产工作规划和计划;负责地区安全生产伤亡事故统计工作,分析和预测安全生产形势,发布安全生产信息;指导协调地区安全生产工作,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二)承担地区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依法行使综

  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地区行署有关部门和各县(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监督并通报有关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执行情况,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三)承担地区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监察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

  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四)承担地区职责范围内的非煤矿矿山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企业,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非药品

  类易制毒生产、经营、使用企业安全生产准入管理责任,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经营、使用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和非药品类易制毒生产、经营、使用企业备案证明工作。负责非煤矿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五)承担地区工矿商贸企业作业场所(煤矿作业场所除外)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责任,负责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六)制定和发布地区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

  (七)负责组织地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依法组织地区较大事故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八)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地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综合管理地区生产安全伤亡事故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分析工作。

  (九)负责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

  (十)负责地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依法组织、指导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考核工作。组织指导并监督特种作业人员(煤矿特种作业人员除外)的安全培训、考核、发证工作和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煤矿矿长安全资格除外)考核、发证工作,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安全培训工作。

  (十一)指导协调地区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依法对地区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劳动防护用品和有关设备设施(特种设备除外)进行检测检验。承担安全生产社会中介机构、安全评价、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标志的监督管理工作。监督和指导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助理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和管理工作。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工作。

  (十二)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

  (十三)组织研究拟定地区安全生产规划、科技规划及其他专项规划,协调有关部门、单位实施安全生产规划工作。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科学技术推广工作。

  (十四)承担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的具体工作。承办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召开的会议和重要活动,督促检查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等情况。组织开展区内外安全生产方面的交流与合作。

  (十五)承办地区行署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情况

  纳入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4年部门预算报表编制范围的单位(含本级)共计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机关本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机关、地区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支队、地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与事故调查中心。

  二、2014年度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一)阿克苏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4年财政收入预算总计742.17万元(财政拨款742.17万元)。

  2014年财政支出预算总计742.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2.17万元,项目支出550万元。

  (二)预算支出主要内容

  基本支出预算192.17万元中,工资福利支出132.4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9.1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0.55万元。

  2014年阿克苏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三公经费”支出预算31.6万元,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未安排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10万元,主要用于各类公务接待。

  (三)公务车辆费用21.6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60万元。主要用于安全生产执法和编制内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路桥费、保险费等运行维护支出。

  2014年度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一)阿克苏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4年财政收入预算总计742.17万元(财政拨款742.17万元)。

  2014年财政支出预算总计742.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2.17万元,项目支出550万元。

  (二)预算支出主要内容

  基本支出预算192.17万元中,工资福利支出132.4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9.1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0.55万元。

  四、2014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2014年阿克苏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三公经费”支出预算31.6万元,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未安排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10万元,主要用于各类公务接待。

  (三)公务车辆费用21.6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60万元。主要用于安全生产执法和编制内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路桥费、保险费等运行维护支出。

  篇二:城管局三公经费自查报告

  据县纪委等五部门联合下发的吉纪发[2014]8号《关于加强”三公经费”管理及监督检查的实施方案》要求,我局对2014年1月以来的”三公经费”使用情况及2014年11月以来公务卡制度执行情况开展了自查,并将”三公经费”使用情况在局政务公开栏内进行了公布。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

  我局成立了以局长同志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和局属各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的”三公经费”管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同志任主任,负责”三公经费”管理及公务卡制度执行情况的日常事务。

  二、狠抓落实,严控各项经费支出

  1、公款出国(境)费

  今年上半年我局没有出国(境)事项发生,此项费用不存在。

  2、公务用车费

  我局对公车运行费用实行定点维修、定点加油、统一保险和统一报废更新制度,每季度对燃修费用进行公示,接受监督。如实登记上报公务车辆情况,节假日严格执行公务车辆统一停放在单位院内的规定。今年上半年,公务用车费为20981.37元,比去年同期下降了66%。

  3、公务接待费用

  我局的公务接待严格执行”三定”、”四不准”制度,不存在公款大吃大喝及高消费娱乐等情况,公务接待费为12222元,比去年同期下降了81%。

  4、公务卡使用情况符合相关规定

  公务卡使用按有关规定执行,费用开支用公务卡结算,只有少数临时性开支用现金结算。

  三、完善监管,防控共建长效机制

  根据自查结果,我局严格”三公”支出管理,提出了九项强化措施。

  一是提高工作效能。增强行政成本意识,努力提高执行力,超前谋划,按时保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是加强对会议经费的管理。控制会议时间、会议规模,尽量利用机关会议室,能够简化会议形式的一定要简化。

  三是加强对考察及差旅费的管理。控制出市参加会议、考察的人数,不安排没有实际意义的公务考察活动。

  四是加强对公务车辆的管理。规范和控制公务用车修理、用油等行为;最大限度提高单车使用效率。

  五是加强用电管理。对空调、照明等进行统一管理,提倡节约用电。

  六是全力推行无纸化办公,减少纸张使用。

  七是控制公务接待费用。严格执行”三定”、”四不准”制度,控制接待标准。

  八是规范大宗购置及办公用品管理。大宗商品购置一律按政府采购规定实施,办公用品采购实行定点采购。

  九是规范财务管理。公务费用支出实行计划管理,规范报批手续,实行”一支笔”审批和财务公开制度。

  篇三:交通运输局三公经费自查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交通运输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拟订全市公路、水路交通运输行业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全市公路、水路交通运输业发展规划,中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公路、水路交通运输业统计和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承担战备支前运输的有关工作。

  (三)指导交通运输业体制改革;培育和管理交通运输市场和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市场,维护公路、水路交通运输业的平等竞争秩序;调控和平衡全市交通运输运力;引导交通运输业优化结构和协调发展;指导交通运输业协会工作,发挥交通运输业协会的功能和作用。

  (四)负责全市公路、水路的运政和路政管理,统一管理城乡公路、水路客货运输;管理城市客运(城市公共交通和出租车);加强交通运输服务业的管理,指导公路、水路交通运输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对重点物资运输和紧急客货运输进行调控。

  (五)负责市属公路、水路交通基础设施的建设、维护、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对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市重点公路、水路交通工程建设及客货运输站场的管理。

  (六)负责全市汽车维修市场的行业管理。

  (七)负责全市水上港航监督、船舶检验、船员培训考核及交通安全管理和船舶维修市场管理。

  (八)开展全市交通行政执法监督、检查。

  (九)贯彻交通运输业科技发展规划和技术经济政策;监督实施交通运输技术标准和规范;组织对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的重大科技项目攻关和成果推广,指导重大技术引进和创新工作。

  (十)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2)、机构设置

  我局下设3科1室即业务科,法规科,技术安监科,办公室。

  (3)、人员情况及增减变动原因

  清镇市交通运输局属独立核算机构,年末行政在职人员12人,离休1人,退休8人,行政计21人;技术管理所在职人员6人;公路管理所在职人员8人,退休2人,计10人;遗属2人,共计39人。

  二、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4年收入预算2041.57万元,全部为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收入。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4年支出预算2041.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47万元,项目支出1294.57万元。

  2014年项目支出预算 1294.57万元,用于公路养护、对城市公交补贴、农村道路客运补贴、出租车补贴、农村道路建设、行政单位医疗、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

  三、部门预算中”三公”经费安排情况

  (一)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20万元。具体支出内容:执行公务和开展业务活动发生的公务接待费用,其他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

  (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15.7万元。具体支出内容:行政调研、执法监督、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因公出差、四帮四促等发生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和其他按规定开支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

  (三)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费由我市实行统筹管理、总额控制,2014年我单位无预算。

  篇四:财政局三公经费自查报告

  根据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转发自治州本级预算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博州政办发【2014】185号),现将博州财政局机关2014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㈠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税收的法规、制度;组织监督实施自治区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规,结合自治州实际拟订补充规定;加强财政税收政策研究。

  ㈡根据自治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拟订自治州财政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财政规划及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有关综合经济政策,提出经济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完善自治州财政管理体制,拟订和执行自治州与县市、口岸、财政与企业的分配政策,对自治州社会财力进行综合平衡。

  ㈢承担自治州各项财政收支管理责任;负责编制自治州本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自治州人民政府委托向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报告自治州本级和全州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自治州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组织实施专项资金绩效考核工作;组织拟订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财政预决算工作。

  ㈣负责政府非税收入和政府性基金管理;监管财政票据;严格执行彩票管理政策和有关办法,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㈤组织拟订自治州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按规定开展自治州国库现金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地方国库资金缴拨使用;拟订自治州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管理自治州财政统一发放工资工作。

  ㈥负责政府债务的管理,执行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按规定开展地方政府债券管理工作;管理国债资金,防范财政风险;负责管理政府外债,组织实施外国政府、国际金融组织贷(赠)款项目和审核、申报、转贷、签订贷(赠)款协定以及资金管理工作;开展中亚区域经济合作工作;管理审批自治州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非贸易非经营性用汇。

  ㈦参与拟订自治州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拟订自治州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负责政府性投资项目财政资金管理工作;承担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管理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及财务;管理各项财政扶贫资金。

  ㈧会同自治州有关部门管理自治州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资金;会同自治州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政策和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自治州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㈨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全州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拟订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收取自治州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

  ㈩管理和指导全州会计工作,规范会计行为;组织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拟订补充规定并贯彻执行;组织管理会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和会计人员从业资格。

  (十一)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加强财政管理的

 补助资金自查报告(五):2015扶贫项目以工代赈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自查报告

  岑松镇扶贫项目以工代赈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自查报告

  根据剑党办发〔2015〕72号《关于印发的通知》文件要求,我镇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明确专人负责,严格按照财政扶贫项目相关规定和要求,对全镇2015-2015年度以工代赈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的实施和资金使用情况

  2015-2015年我镇共获得以工代赈项目2个,总资金478.6万元,到位资金478.6万元,其中岑松-养坪公路维修建设项目总投资19万元,到位资金19万元,温泉村扶贫生态移民项目总投资459.6万元,到位资金459.6万元。各项目具体实施和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1、岑松-养坪公路维修建设

  该项目共获得财政扶贫资金19万元,到位资金19万元。投入公路维修资金19万元,采取一次性包工包料承包给老板实施,全程3公里,已实施完毕,并通过了县级验收,(2、温泉村扶贫生态移民项目

  该项目共获得财政扶贫资金459.6万元(其中中央财政扶贫发展资金268.1万元,州、县配套资金191.5万元),实际到位资金459.6万元。项目涉及100户农户共383人,生态移民建房投入资金268.1万元(户均2.681万元),安置点基础设施建设投入资金191.5万元。我镇按照建房进度对农户进行补助,完成主体工程并已经入住的兑现100%,完成主体(封顶盖瓦)但未入住的兑现80%,建成两层的兑现50%。目前项目仅完成65%的进度,已先后分5批兑现建房补助给55户农户,共计131.5万元。

  二、存在问题

  1、温泉村生态移民安置点建房标准按照县里统一的规划修建,每户房屋必须达3至4层,由于当前物价不断上涨,建房造价高,每户移民户要修一栋房子至少投入30万元以上,且部分搬迁对象年纪大,家里无青壮年劳动力,无法通过信贷渠道获得资金,因此大部分农户无资金一次性投入建设,建房进度十分缓慢,补助兑现也难以统一,形成我镇项目留存资金数额大的被动局面。

  2、目前温泉核心区多数项目还未启动,部分移民户处于观望中,担心投入资金建户后没经济效益。

  三、几点打算

  1、组织人员深入温泉实地查看,尽最大努力为温泉村搬迁农户排忧解难。

  2、加强项目资**帐审核和管理,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做到台帐资金与项目实施方案资金安排相符。

  3、未完成的项目,督促加快进度争取近期完工。

  岑松镇人民政府

  2015年9月13日

  补助资金自查报告(六):2015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自查报告

  第一师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自查报告

  尊敬的兵团残联检查考核组:

  首先我代表师市残工委成员部门向检查组领导一行来一师指导工作表示热烈的欢迎。

  根据兵团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工作要求。近年来,师市残联围绕”两个体系”建设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有一些工作与上级要求还有差距。最近收到《关于对落实兵团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工作进行考核检查的通知》(兵残联发〔2015〕50号)的通知后,师市残联高度重视,就落实”两个体系”建设工作进行了认真细致的自查,现将师市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工作自查情况做一简要汇报

  一、第一师**市概况:

  第一师**市位于南疆塔里木**头,总面积6930平方公里,下辖1镇、1乡、16个团场(农场)和多家企事业单位,总人口30万人,其中少数民族2.4万人。前身为土地革命时期的红六军团、抗日战争时期的八路军120师359旅、解放战争时期的一野一兵团步兵五师,1949年挺进**,1953年6月,整编为**军区农业建设第一师。2002年9月,国务院批复在一师塔里木垦区设立自治区直辖**市,实行”师市合一”管理体制。王震将军的”生在井冈山,长在南泥湾;转战千万里,屯垦在天山”,算是其发展历程的高度慨括。

  60年来,几代军垦战士始终发扬以”特别能吃苦、特别能实干、特别能创业、特别能攻关、特别能奉献”为内涵的359旅精神,在南疆反分裂斗争第一线和生态建设第一线,忠实履行”稳疆兴疆、富民固边”的光荣使命,各项事业不断发展壮大。2015年师市实现国内生产总值161.4亿元,职均收入达40375元。

  二、在构建”两个体系”建设上真抓实

  二、在构建”两个体系”建设上真抓实干,务求实效。

  近年来,师市党委对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工作非常重视,把涉及全师市1.5万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工作纳入了师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大局之中,总体部署,统筹兼顾,分类实施,逐步推进,全面落实。师市先后出台了《一师**市党委一师**市贯彻落实〈兵团党委兵团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的实施意见》(师市党发〔2015〕11号),《关于印发农一师**市残疾人优惠政策暂行规定》(师市发〔2015〕46号)并在全兵团转发。

  在贯彻中央〔2015〕7号文件以及《转发关于加快残疾人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新兵办发〔2015〕172号)文件精神,一师残联认识到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涉及到社会的方方面面,要想做好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工作,必须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参与、残联协调”的工作思路。2015年师市残工委下发了《关于印发师市残疾人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职责分工的通知》(师市残工委发〔2015〕3号),明确了残工委职责,多年来,师市残工委密切合作,在履行各自职责中国共产党同搭建了师市残疾人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框架,在”两个体系”具体内涵中如:社会救助、社会保障补贴、社会福利、托养保障、康复服务、就业、扶贫、文化宣传住房保障等方面各司其职、规范操作、狠抓落实,使师市残疾人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帮助。在全面执行师市”十二五”发展纲要的同时,全面完成了2015-2015年兵团残联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

  (一)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初见成效

  ----社会救助功能凸显

  在基本生活保障方面,对符合低保条件的残疾人做到”应保尽保”,据民政、残联历年数据统计,师市2015-2015年度残疾人稳定吃低保人数1083人,占总低保人数的38.2%。根据分类施保政策,为574名一、二级重度残疾人每人每月额外增发15元生活补贴,并为每人发放医疗救助门诊费500元。

  突出把残疾人专项救助列为社会保障的重要内容,全师各企业对企业内”重度残疾”、”一户多残”、”老残一体”等特困家庭和低收入家庭开展临时救助,三年全师累计发放救助补助243万元,的基本生活得到稳定的保障。

  对师市残疾人实行”大病救助”,去年全师共有38名残疾人接受了大病医疗救助,共发放医疗救助资金45万元。突出完善和落实残疾人最低生活保障、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社会救助制度,扩大受益残疾人的覆盖面,保障了师市特困残疾人的基本生活。根据《关于印发农一师**市残疾人优惠政策暂行规定》,师市残联规定每三年对全师范围内的残疾人进行体检,师市残联于2015年对1655人残疾人进行了一次健康体检(2015-2015年度),每人300元的体检标准,体检总资金达496500元。2015年,师市残联对全师范围内的残疾人进行了第二次健康体检(2015-2015年度),体检标准提高到在团场医院体检每人330元标准,在师医院和**医院体检每人390元标准,全师残疾人体检总人数1721人,体检总资金58万余元。两次总费用118万余元。

  对”三无”残疾人员的医疗、康复等费用,除政策外资金,企业都全额负担。

  ----教育保障扎实推进

  为落实国务院残疾人教育条例相关规定,师出台2015年出台《关于印发农一师**市残疾人优惠政策暂行规定》,对进入高中、大学的残疾学生和残疾人家庭子女给予一次性助学补贴,除上级下拨的助学金外,师每年对考上大专的高考新生一次性补助2500元,对考上本科的高考新生一次性补助3500元,3年高考新生共计10人,师累计补助资金33000元。

  会同教育部门落实学龄前残疾儿童保缴费用全免。

  对义务教育阶段的残疾学生全面实行”两免一补”政策,确保师市残疾儿童有能力入学率达到100%。

  由于兵团目前没有特教学校,一师残联长期以来一直与**启明聋哑学校合作,目前对一师的13名聋哑儿童在其接受特殊教育的,在教育、住宿、生活等费用上实行全免。

  ----社会保障补贴趋于完善

  师市残疾职工都参加了基本养老、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残疾人个体户、个体就业残疾人参加了基本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重度、中度和轻度的困难残疾人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

  根据《**维吾尔自治区〈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5-2020年)实施办法〉》(新政办发〔2015〕1号)和《贯彻国务院残工委和发改委等十部门关于加快**和**残疾人事业发展指导意见的实施意见》(新政办发〔2015〕2号),为了让师市残疾人能够享受到”老有所养,病有所医”的生活,2015年师市征求了《关于第一师**市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试行)》,为提高残疾人缴费的积极性和退休后个人养老金账户的缴费基数,师市残联采用补助200元和300元两种标准的养老金,个人缴纳的金额不得低于200元。个人缴纳200元的,师市残联补助200元,个人缴纳300元以上的(含300元),师市残联补助300元。对于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残疾人,师市残联按照300元的标准补助。医疗保险补助实行全额覆盖补贴。资金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中支出。

  ----社会福利工作稳步推进

  师市残联和师市组织部联合下发了《关于贯彻〈中国共产党中央组织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农村基层党组织助残扶贫工程”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师市残联发〔2015〕5号),为了使此项扶贫工程落到实处,真正达到持续帮扶的效果,师市残联将任务时间扩大为”十二五”期间,任务数扩大到90名,任务数按照各单位残疾人比例进行了分配,具体帮扶措施和目标做了明确要求,对于有能力从事种植并且自愿种植的,团场按照每个残疾人5亩地的标准给予扶持,5年内免收承包费。通过采取”帮、包、带、扶”及项目带动等多种形式,90名贫困残疾人家庭已基本脱贫。

  启动0-6岁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工程,为低视力者配用助视器,开展盲人定向行走训练,对聋儿进行康复训练。精神病防治工作有了新突破,对于精神病患者的救助实行全覆盖,建立了一师**市贫困精神病患者免费吃药一卡通管理系统,使患者从被动领药转为主动选药,大大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率。2015年共为157名贫困精神病患者发放了免费吃药救助卡,为30名贫困精神病患者提供了每人每年4000元的住院补贴,总下拨资金达194200元。2015年对全师范围内0-17岁残疾儿童进行了全面筛查,把15名残疾儿童送兵团康复中心进行了免费救助。并为马如飞等10名残疾儿童免费发放了1-3件辅助器具。

  ----落实资金做好托养:

  对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居家托养给予补贴,2015-2015年度,全师共为980户次重度残疾人家庭,下拨补助资金共计153.8万元,其中上级拨款60.8万元,师市配套98万元,给广大重度残疾人家庭的减轻了负担。

  2015年,师市残联积极与民政局协商,依托五团养老院、十团养老院、建立团场残疾人托养中心。

  根据企业现实管理需要和精神病患者家庭诉求,2015年依托**精神病院开展精神病患者全托服务,目前**精神病院全托一师精神患者30人,全部按照居家托养资金进行补助,总补助资金达48000元。

  (二)残疾人服务体逐步完善

  ----积极开展康复服务:

  建成第一师**市残疾人康复中心,总投资1450万元,其中国家资金860万,师市配套590万元。2015年中心建成后,师市残联又为康复中心配置了价值108.2万元的基本康复设备,中心于2015年11月已进入运行阶段。

  整合团场医院、社区卫生资源,结合兵团四化建设和小城镇规划建设,全师已建立社区残疾人康复服务站14个,完善残疾人康复需求档案和健康档案,配发团场残疾人康复站康复器材总金额达94.2万元。

  扎实落实残疾人康复人才建设”十二五”实施方案,2015-2015年共举办师级残联干部培训5次,其中康复培训30课时。参加兵团社区康复协调员培训3次,培训37人次。

  ----教育服务方面:

  以普通幼儿园为基础,落实残疾儿童普惠性学前教育,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残疾学生,”两免一补”直补到学校,对高中和高等级教育的残疾学生给予补贴。

  3年间,举办兵师两级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6期,共有375人次残疾人接受了十字绣、美甲、计算机等技能培训。

  ----就业服务工作方面:

  师市机关主动带头,目前师市机关现有在职残疾人5人。

  解决有就业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就业,是实现残疾人走向社会的根本途径,是残疾人实现自我全面发展的基础。师市残联始终把抓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扶贫帮困和社会保障工作有机的结合起来。以按比例就业为主,灵活就业为辅。积极鼓励和引导有就业劳动能力的残疾人自谋职业。师市残联积极与团场和企业领导、法人代表讲解法律政策,稳定和发展残疾人就业人数,通过政策宣传,残疾人就业人数逐年增加。与师市劳动局就业科联系,做好用工单位岗位需求登记,介绍有就业能力和需求的残疾人就业。

  2015-2015年对师市法人单位进行了就业保障金审核征缴。征收总额1472.9万元,其中师属单位367.5万元,**属单位1105.4万元。就业保障金的征收,加快并促进了社会各界对残疾人就业的重新认识和重视,改变了安置残疾人就业观念,为残疾人就业提供了平台。为师市残联各项目的开展提供了资金保障。保证了师市残疾人事业的蓬勃发展。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使用管理工作。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自征收以来,由师市残联组织协调,其举办单位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站(以下简称残服站)实施审核,残保金实行收支两条线预算管理,由师财务局设专户统一管理。征收时全额交师财务局,支出时由单位根据年初预算提出申请,师财务局审核拨付,根据项目内容由农一师财务局执行,支出严格按预算操作。一师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征收管理和使用全程由第一师财务局监管,接受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市属单位残保金,由师市残联组织,残服站审核,**市地税局代征,统一缴入国库,按相关文件要求解缴。

  同时加强就业网络建设,建立全师残疾人的失业登记和职业需求的电子录入和动态管理工作,共完成残残疾人就业和职业培训实名制补录774份,残疾人失业和职业需求270份,新增70份。力求使统计登记工作完整、准确,为残疾人求职提供第一手资料。

  ----狠抓了扶贫帮困:

  积极开展残疾人贴息贷款项目,2015-2015年度,共争取残疾人小额到户贷款430万元,争取贴息资金30.3万元。

  2015年,二团建立了残疾人扶贫基地,从事红枣加工,带动扶持残疾人33人就业。

  ----开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

  师市成立了法律援助中心,对残疾人法律援助的申请开通绿色通道,残疾人持残疾人证在不审查其家庭经济状况条件下给予法律援助。同时师司法局对辖区持证律师规定了义务服务任务指标,以此提高律师为残疾人提供法律援助的积极性。日常工作中,师市残联对残疾人的来访和咨询及时处理,信访上访渠道通畅,全年没有发生一起集体上访和积访事件。2015年为残疾人提供法律援助服务6件,没有发生一起残疾人重案要案。

  ----托养服务体系方面:

  托养机构的建设是提高残疾人托养服务水平一个主要方向,”十二五”后期,市政府及师市发改委计划依托团场社会资源,拟新建立2个团级残疾人托养机构和1个师级残疾人托养机构。

  师市政府招商引资相关政策规定,对民营资本落地**市的社会公益性项目,给予土地、政策、税收等方面的优惠。

  ----无障碍建设方面:

  一师**市的大型公共建筑以及小城镇规划建设,在建设过程当中,要求无障碍设施”三同步”,对残疾人入住的楼房,要求必须对卫浴环境进行辅助设备配套。

  ----宣传文化体育方面:

  一师残联每年在”爱耳日”,”全国助残日”,”残疾人文化周”,”肢残人日”,”特奥日”等活动期间,在机关门前张贴宣传横幅,在人流密集的地方组织师医院的专家开展义诊活动、并发放预防残疾宣传单。2015-2015年连续三年举办了残疾人趣味运动会,2015年在师市残疾人运动会中,邀请兵团体育老师来一师选拔体育运动员,筛选出5名体育运动员参加兵团的选拔。今年4月9日--15日在福建省**市举办的全国25岁以下残疾人田径锦标赛中,一师获女子肢体f40级铁饼、铅球两枚金牌。

  师市三五九旅纪念馆、团场图书馆等公共文化体育设施都免费为残疾人开放。

  2015-2015年度协调社会个体为残疾人放映公益电影50场次,近600人次残疾人前去观看。组织残疾人参观师市”三五九旅纪念馆”3次,并带领残疾人参观自强自立残疾成功人士典型3次,经师团两级积极推荐,八团残疾人自强自立代表韩志伟被评为感动师市十大人物之一。通过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各项活动,成功宣传了残疾人自强不息的励志精神,有效地带动基层开展工作

  三、存在的问题

  (一)残疾人扶贫长效机制还不完善。帮助残疾人实现脱贫是一项长期复杂的工程,因残返贫现象仍有发生。残疾人走向社会,融入社会的观念有待提高。

  (二)残疾人康复设施利用率低。团场社区残疾人康复站只有个别站点配有专职管理人员,造成大多数康复站点的开放没有固定时间,康复设施利用率偏低。

  (三)缺乏”量体裁衣”式的个性化服务。残疾人的残疾类别不同,即使类别相同,残疾程度也不尽相同,造成残疾人服务需求不同,很多服务需要一对一的个性化服务。由于各方面原因限制,造成很多工作千人一面,千##第1篇律。

  近年来,师市在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方面做了一些探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兵团残联的关心和支持,离不开师市机关各部门,社会各界的浓浓爱心与帮助。但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我们的工作与兵团残联的要求还做得不够,特别是与先进兄弟师局相比,仍有不小的差距。在今后工作中,我们要坚持以人为本,按照兵团残联的工作要求,切实加强和完善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扎实做好残疾人各项工作,使一师**市残疾人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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