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婚育龄妇女生殖健康检查实施方案

锡林郭勒盟农村牧区已婚育龄妇女生殖健康检查实施方案


根据<<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办公厅关于2009年行署为民办好的十件实事工作的通知>>(锡署办发[2009]26号)精神, 为办好十件实事之一即对全盟农村牧区已婚育龄妇女年内每人进行一次免费生殖健康检查,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以人的全面发展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完善计划生育经常性技术服务工作机制,进一步充实创建优质服务先进单位活动内容,通过为农村牧区已婚育龄妇女提供免费生殖健康检查服务,促进人口素质进一步提高,促进低生育水平进一步稳定,促进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进一步惠及民生,为全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贡献。 
二、基本原则
知情同意,自愿参与原则。通过宣传发动,正确引导服务对象在知情自愿的前提下自主选择检查项目。
因地制宜,方便群众原则。结合预约服务,因地制宜,采取灵活多样的组织形式和快捷方便的服务方式,保证服务对象就近接受安全可靠的服务。
统一标准,规范操作原则。按照临床技术操作规范,为服务对象提供检查服务。严格消毒灭菌,防止交叉感染;严格规范操作,防止各种事故差错的发生。
健康指导,随访服务原则。生殖健康检查与宣传指导和随访服务相结合,帮助服务对象树立定期检查、预防为主的健康理念,进而提高农村牧区已婚育龄妇女的生殖健康意识,建立随访服务和转诊制度。对查出患有疾病的已婚育龄妇女及时给予成本收费的初步治疗或提出转诊意见,并跟踪随访,实现早治疗早康复。
三、总体要求
1、综合实施。在各级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下,由人口计生部门牵头,宣传、卫生、财政、妇联等相关部门配合,周密组织,广泛宣传,营造浓厚氛围,在保障计划生育经常性技术服务工作的同时,实施并完成好这一惠及民生的实事。
2、保障经费。免费生殖健康检查服务经费, 要根据<<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办公厅关于2009年行署为民办好的十件实事工作的通知>>(锡署办发[2009]26号)要求,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并于6月底前拨付到位,不得用“四术费”和计划生育事业费顶替免费检查服务经费。
3、基本覆盖。努力使农村牧区已婚育龄妇女均能享受到一次免费生殖健康检查服务。
4、合力推进。要把免费生殖健康检查与岗位练兵、创优工作、服务机构“四优一满意”建设和经常性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共同推进,在高质量完成检查服务任务的同时,进一步提高技术服务水平,努力拓展与生殖健康相关的服务领域。
    四、具体安排
服务对象:锡林郭勒盟户籍的农村牧区已婚育龄妇女 。
检查时间:2009年3月下旬开始, 2009年9月底结束。
检查项目:妇科常规检查,阴道分泌物检查,子宫及附件B超检查,乳腺检查。
建立档案:为检查服务对象建立检查档案(样式附后)。检查档案在旗县市(区)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集中留存,并对信息进行综合分析,形成分析报告,于2009年10月10日前上报盟人口计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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