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廉洁从政行为规范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组织部、XX省委组织部关于做好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专项整治工作要求,从严监督管理干部,切实解决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党员领导干部对党忠诚将政治,清正廉洁知敬畏,全面提升我单位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根据省委组织部《关于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有关要求,结合我单位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专项整治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两项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为依据,坚持从严管理、从严监督、从严要求;坚持依规依纪、实事求是,准确把握政策界限,精准科学认定和处理问题,防止简单化;坚持积极稳妥、标本兼治,既严肃处理领导干部不如实报告问题和贯彻执行报告制度不力等问题,又着力完善相关制度机制,促进各级党组织和人事部门提高制度执行力,促进领导干部对党忠诚老实和廉洁从政。

  二、整治任务及整改措施

  专项整治工作主要检视和整改2019年以来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包括随机抽查、重点查核、查核验证、巡视巡察等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并与做好今年的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结合起来,重点针对以下五个方面突出问题集中开展整治。

  (一)整治党委(党组)贯彻执行两项法规不力,重视不够,把关不严,所在地方、部门或单位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情况与查核结果不一致的比例较高等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强化学习培训,提高政治站位。将两项法规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各基层党组织学习篇目,同时,结合疫情防控实际,采取集中学习和自行学习相结合方式,切实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填报工作;二是剖析典型案例,做到警示到位。及时通报中央和我省查处的违反“两项法规”典型案例,结合我单位近年来重点和随机抽查核实处理情况,深入分析归类,全面梳理汇总,通报典型案例,切实做到以案为鉴,以案说纪,以案明规;三是加强指导审核,保证填报质量。结合近年来我单位查核发现的漏报瞒报情况,梳理归纳高频易错易漏点,形成《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填报指南》,提醒领导干部精准填报。

  (二)整治领导干部填报个人有关事项不严肃、不认真,甚至故意漏报瞒报等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坚持凡填必学,打好填报基础。年度集中填报前,结合实际组织集体学习,将股票、投资型保险等易错点提醒到每名填报对象。重点针对首次填报的干部和多次出现填报不一致情形的干部,一对一讲清楚有关要求,避免出现因政策理解不到位出现的漏填漏报情况;二是做好攻略清单,确保如实填报。向填报对象逐一署名印送《填报提示》和报告表,提醒领导干部认真对待、如实填报,把政策和纪律讲清楚,特别是两项法规有关内容,以及出现故意漏报或瞒报的严重后果,做到有言在先;三是强化制度建设,严格审核把关。建立报告人自审、主要负责人再审、人事部门专审的“三审机制”,人事部门安排专人对报告表的完整性进行整体审核,对填报不规范、漏项、缺项的报告表一律退回补报或重报。

  (三)整治执行政策规定不认真不严格,对漏报瞒报相关情形的认定不准确、简单化,处理宽严不一、畸轻畸重等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业务学习,坚持依规依纪。人事部门定期对负责干部监督工作的干部进行业务培训,严格执行两项法规,人事部门负责人和分管干部工作领导充分审核把关,确保每个环节依规依纪、实事求是、精细精准;二是全面梳理问题,综合分析研判。重新梳理2019年以来我单位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查核处理情况,建立问题台帐,形成一人一档,确保处理到位一个销号一个;三是规范查核流程,强化结果运用。人事部门指定专人负责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工作,制定查核工作流程图,确保查核有方案、对比有结果、验证有依据、认定有尺度、处理有原则。定期分析研判查核结果,并及时形成专题报告上报省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处备案。

  (四)整治领导干部违反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规定,未依规依纪处理到位等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及时掌握信息,事前加强管控。采取谈心谈话的方式,确保领导干部全面如实向党组织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开展干部监督过程中时刻掌握个人有关事项变动信息,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提醒,抓早抓小抓预防;二是突出三个严格,事中完善监控。严格要求每名领导干部高标准、严要求完成报告表填写,严格把关上报过程,对填写不完整、不准确的予以退回,对填写不规范的予以退回,对不符合录入要求的予以退回,严格抽查核实,根据要求做好年度随机抽查,坚持“凡提必核”做好重点查核,常态化做好查核验证;三是实现三个结合,事后处置到位。与干部日常管理相结合,在年度考核和处室评优中,将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工作纳入其中,在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德述廉工作中,作为一项重要内容进行陈述,扩大监督范围。与干部选拔任用相结合,根据重点查核结果结合年度个人有关事项信息资料,对干部进行综合考核和评价,推动监督关口前移,对隐瞒不报的一律不提拔任用、不列入后备干部名单,并给予相应组织处理。与干部处理问责相结合,实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零容忍”,对报告不规范或存在弄虚作假、避重就轻行为的干部,视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或诫勉,若涉嫌违纪违法的,上报纪检监察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五)整治组织人事部门对填报工作组织指导不力,执行重点查核和随机抽查规定不认真,监督检查缺位,不敢较真碰硬,敷衍塞责甚至徇私舞弊等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做好政策指导,强化监督问责。针对领导干部在填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人事部门及时公布政策咨询电话实时为填报对象释疑解惑,同时做好有关信息查询等服务工作。强化保密意识,执行各项查核工作时邀请1名纪检干部同时参与,全程做好监督检查。探索建立追责制度,对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中未履行有关职责,把关不严,监督不力,负有直接领导责任的,将追究有关领导责任,组织人事部门其他责任人员履职不力,敷衍塞责甚至徇私舞弊的,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承担相应责任。二是开展专项清理,排查风险隐患。针对领导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中经商办企业、兼职和因私出国(境)等重大事项开展专项清理,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梳理排查各项风险隐患,实时掌握各项信息,建立完善处级干部廉政档案,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三是完善信息维护,实行数字管理。不断完善“全覆盖、零遗漏”的信息维护管理机制,把“梳理名册、建档编号、专人验收、精准录入、汇总分析”作为基本要求,定期对信息管理系统进行更新维护,做好电子信息录入,实现数字化管理。

  三、实施步骤

  (一)安排部署。及时传达学习我省关于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专项整治工作动员部署会议精神,切实扛起我单位专项整治工作主体责任,成立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筹专项整治工作。

  (二)查找问题。6月底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2019年以来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重点查核和随机抽查发现的问题、巡视巡察指出的问题、查核验证发现的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对照整治重点,列出问题清单,分析问题原因,建立问题台帐,提出整治措施。

  (三)认定处理。对发现的填报不一致问题进行认真分析研判,区分客观原因、不认真填报或故意漏报瞒报等情节,实事求是认定。问题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责令作出检查、限期整改等处理。问题情节较重的,给予诫勉、组织处理或处分,8月中旬前,要对2019年以来我单位所有填报不一致的领导干部处理情况进行梳理汇总,要对今年报告情况进行查核验证,家庭财产明显超过正常收入的,要求本人说明来源,涉嫌违纪违法的,移交执纪执法机关调查处理,并督促落实到位。

  (四)检查指导。9月中旬,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将对我单位整治工作进行督促检查,重点检查整治走过场、处理不精准、问责不到位等问题。对查核验证工作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和问题较多的处室(单位)重点督查,对经认定需要依规依纪作出处理的领导干部,建立台帐,督促落实到位,迎接9月底省委组织部督查检查。

  (五)评估验收。10月底前,各相关处室(单位)要对专项整治工作成效、做法以及存在问题进行全面梳理总结,提出持续深化整治意见。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将对突出问题整治情况进行初步审核把关,对整治不到位的,责成重新整改。同时,做好迎接省委组织部审核验收各项准备工作。

  (六)总结完善。要总结专项整治工作中好的做法和经验,举一反三,进一步完善细化政策规定和工作制度,堵塞漏洞,健全工作机制。重点围绕压实主体责任、规范集中填报、严格执行查核规定和精准科学认定处理、统一查核验证政策标准和工作程序等,完善相关制度措施,使报告制度落实责任更加明确,工作程序更加规范,认定处理更加精准科学。11月中旬,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认真总结,11月底之前形成工作总结上报省委组织部。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把此次专项整治作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全面从严治党战略布局、加强领导干部管理监督的重要举措,进一步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切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要坚决扛起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对落实重点整治任务的领导、指导和督促,持续用力、一抓到底,以专项整治成效,不断增强领导干部如实规范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专项整治工作将在本单位党委(党组)领导下进行,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负责指导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组织人事部门,承担具体工作。

  (二)建立长效机制。要充分发挥制度建设在专项整治中的支撑作用,坚持把当下改与长久立结合起来,在推动整改五项突出问题的同时,同步查找工作推进、日常监管、制度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边整改、边总结、边建设,及时把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用制度规范起来、固化下来,形成长效机制,推动综合治理、源头治理。

  (三)强化监督执纪。人事和纪检部门要加强对专项整治情况的日常监督,依规依纪依法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从严强化责任担当意识,切实做好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的组织指导、审核把关、查核处理等工作,持续抓好专项整治,坚持涵养干部的纪律自觉,严格执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坚持抓早抓小抓预防,不断深化日常管理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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