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车改革自查报告

改革后公车管理工作自查报告

篇1:公车使用情况自查

银海区人社局公车使用管理情况自查报告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切实提高公务用车的配备使用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根据《关于对全区公务用车使用和管理情况开展督查的通知》(北银办发〔2014〕54号)文件要求,我局对2014年1月以来现有的公车使用管理情况以及车辆经费开支使用情况进行了自查,现汇报如下: 一、公务用车配备情况

我局现配备公务用车1辆,车牌号为桂EE0636,型号为颐达DFL7160BB,购置时间为2009年4 月,购车价格121800元,无违规配备用车情况,属核定编制内购车。

二、公务用车使用管理情况

(一)强化公务用车使用责任意识。加强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规范领导干部的用车行为,不准越线搞变相公车私用,不许借公务之名行私事之实。

(二)规范有序使用管理公务用车。我局公务用车的日常运行维护由专人负责,车辆的使用、停放、维修保养规范有序。每个节假日之前都对车辆进行检查封存。如有紧急任务的,也必须先

向局主要领导请示批准,到局办公室领取车钥匙后方可使用。

(三)建立长效机制。我局结合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公

务用车使用管理机制,明确工作要求,强化日常监督,规范车辆使用手续。进一步加强对局公务用车的管理,规范用车行为,形成长效机制,营造良好氛围,切实推动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规范化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公车经费开支使用情况 2014年1月-2014年10月期间,该车油费及各类维护费用共计5590元,相较去年同期下降60.95%(2013年1月-10月车辆油费及各类维护费用合计14316元)。

经认真自查,我局无超标准配备、公车私用和违法违纪现象。

北海市银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11月7日 篇2:2015年车辆管理维护自查情况的报告 车辆管理自查情况报告

为了切实加强车辆管理,排除车辆的安全隐患,杜绝车辆事故的发生,中核机械公司总部办公室组织开展了车辆管理及维护使用情况自查活动。

现将自查报告情况如下: 一、公司总部高度重视车辆管理工作,严格遵守公司关于车辆管理和使用的各项规章制度。每月最少对所有专职驾驶员进行一次车辆管理规章制度、安全驾驶学习,找出车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落实责任到人。坚持日常用车由车辆管理人员统一调度

和管理车辆,强化日常监督,建立了规范公车的管控机制,严格执行公车定点停放、定点加油、定点维修“三定”管理,健全完善公司OA系统,专人负责、领导审批、统一派车等用车制度。车辆驾驶员严格执行车辆派遣、驾驶、检查等规定。认真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决不允许酒后开车、出私车、私自把车辆交给非专职或无证驾驶人员行驶、不准违规驾驶、不带故障行车、不准以车谋私。履行节约,采取有效措施,努力降低消耗,节省车辆费用开支。

二、加强车辆维护保养工作,每位专职驾驶员都能做到出车前、行车途中、收车后对使用车辆的检查。包括机油、水、轮胎、制动、发动机等是否正常。发现存在安全隐患及时与车辆管理人取得联系。坚持对车辆周期保养(5000公里

更换一次机油三滤,红旗车10000公里),保持车容整洁,车况良好。

三、严格遵守车辆管理维护、加油各项制度,确保高效安全运转。

1是坚持维修登记制度。车辆的维修必须在定点维修厂进行。维修前由驾驶员本人提出申请,经车辆管理人员与主管车辆领导同意,报公司总经理,经过批准后方可维修。维修时要确定更换零配件的品牌、型号、厂家等做出维修预算。

出差(或出车)途中需要急修更换配件的,及时打电话向车辆管理人员说明情况,得到认可后,才能更换维修。

维修时司机到场鉴修,对维修厂家更换的零配件品牌、型号、价格等逐一确认,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2是完善加油登记制度。为统一公司总部加油制度,由车辆管理人员月初提出加油计划,车辆管理人员统一请款充值做到一车一卡单车核算,做好加油登记表,每月将加油情况单车百公里耗油情况及时向主管车辆领导汇报。

3是坚持落实公司OA系统派车制度,提高公务用车办事效率,减少用车次数。除公务活动外,驾驶员不准私自开公司车辆外出,车辆使用完毕后将及时返回单位停放。车辆使用都能自觉在公司OA系统提出申请,经领导批准,车辆管理人员派车后方可出车。

4是节假日公车封存制度。节假日期间公司车辆统一封

存并安排值班车辆。驾驶员要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服从车辆管理员调派,安全驾驶,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任务。

5是车辆自查情况。公司总部现有车辆五台,其中七座别克商务两台车、红旗牌小轿车一台、一汽奥迪2.4一台均车况良好行驶正常,未发现异常情况。一汽奥迪1.8(浙FU3019)小轿车的登记日期为2004年5月已使用12年,为核电分公司2009年购置的二手车,设备各部件严重老化,维修成本较高,(2014年维修费为15660.00元),行驶费用大(2014年共行驶2.8万公里、油料过道费用3.8万元、百公里耗油11升)车辆行驶中噪音大,车辆安全行驶得不到保障,领导及客人多次提出换车意见,该车已不适合作为接待及公务用车。建议处置更换车辆。

赵宏

2015年5月15日

篇3:关于公务用车管理使用情况自查报告 关于公务用车管理使用情况自查报告 州公务用车管理使用办公室: 根据公车办通〔2014〕3号文件精神和要求,现将我单位公务用车管理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现有公务用车及管理使用情况

我单位现有公务用车情况4辆,分为管委会用车(2辆)和项目办公室用车(2辆)。

(一)管委会用车

根据州编发〔2010〕1号文件,我单位内设机构13个,核定事业编制27名,核定正处级领导职数2名(书记、主任各1名),副处级领导职数3名(副书记兼纪委书记1名,副主任2名),核定正科级领导职数13名,副科级领导职数5名。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2辆,分别为购置于2010年12月的长安牌SC6443B3型排量1298ML微型车(车牌号云EA3779,购车款4.98万元,单位事业支出),购置于2013年11月的别克牌SGM6531ATA型排量2997ML7座商务车(车牌号云EH6060,购车款34.98万元,财政拨付),用于管委会公务活动。

(二)项目办公室用车

项目办工作具体负责园区项目规划、建设、管理等日常工作。

现有公务用车2辆,分别是州人民政府2007年1月划拨别克牌JL8SGM6510GLB型排量3T 7座商务车,购置于2009年4月的斯巴鲁森林人JFISH94T型排量为2.5T越野车,用于园区项目建设。

二、自查情况

(一)管委会共有车辆4辆,其中云两辆为原中心建设园区时用车,均未列入车编。园区项目工程建设尚未全面结束,且车辆使用年限较长、费用高,基本能保证项目建设工程使用。另外两辆分别为微型车和7座商务车,未超标准配置,符合使用规定。

(二)经自查,我单位未出现违规借用、换用企业和下属单位车辆的问题。 特此报告

关于我市公务用车改革的实践与思考

2005年以来,我市按照省纪委关于开展车改试点的要求,积极采取“先行试点,稳步推进”的方式,大力推进机关公务用车改革,初步探索出了一条符合实际并富有成效的公车改革路子。近日,我室会同市纪委党风室对我市车改工作进行了调研,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公车改革成效初显

我市于2005年9月1日,正式启动了公务用车改革试点工作。截至目前,全市市直单位共有68家单位参加车改,未实施车改的单位有7家,拟实施车改的单位1家,涉改人员1683人。从车改前后费用情况看,按照目前已实行车改的68家单位、涉改车辆209辆计算,车改前车辆运行费用1965万元,车改后车贴费用约1400万元,节支率28.7%以上。从目前车改整体效果看,车改范围进一步扩大、车改运行基本平稳、车改效果达到预期、社会各界基本认同。

(一)大胆实践,推行公车分配货币化。

1、先行先试,大胆实践。我市被确定为全省公车改革试点城市后,在广泛开展调研、征求有关单位或部门意见,进行总体评估分析、经费测算、出台政策等一系列前期准备工作的基础上,率先在全省启动公务用车改革。一是开展广泛宣传。早在1999年,我市就着手研究公务用车改革,及时了解各地车改动态,广泛宣传车改意义,使广

1 大公务员从“为什么要车改”、“怎么样搞车改”到“什么时候车改”的转变,统一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长任组长、常务副市长和市纪委书记任副组长、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铜陵市公务用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设立日常办事机构,协调处理车改日常事务,确保车改工作稳步推进。三是制定改革方案。在对车改以前三年全市党政群机关人员状况、车辆状况、公务用车的实际运行成本全面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先后赴大庆、齐齐哈尔、威海、无锡、南京、惠州、东莞等地考察调研,市车改办着手修改、制定车改政策文件和相关配套措施,经过反复研究、讨论和征求不同单位、不同类别人员意见,先后对全市各县区、市直各部门印发《铜陵市市直机关公务用车货币化改革办法》等8个文件,并印制成《铜陵市公务用车货币化改革文件汇编》。去年年初,又制定了《市直机关服务车队组建方案》、《关于执法车辆保留、使用和管理的意见》等后续文件,以进一步完善相关保障制度,保证车改工作顺利推进。

2、先易后难,稳妥推进。2005年9月,我市首批选择市卫生局、统计局开展试点,后又陆续增加了市港口局(原省管单位)、文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扩大试点。根据我市经济发展水平、财政状况和社会承受能力,参照私人养车和乘坐出租车、公交车等方面的费用,以职级确定了每人每月200至2400元不等的补贴标准。一是划定车改范围对象。为财政供给的党政群机关以及参照公务

2 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在编在职在岗的公务员(含工勤人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工作人员)纳入车改范围;
对副地级领导按照自愿的原则参加车改;
公安等执法单位暂不列入车改范围。二是制定车改补贴标准。以工作职务、工作职责、车辆消耗、公务活动量为基数,结合是否购车等因素确定补贴标准,并随公务员津补贴的调整而同步调整。对经批准购车的人员,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加1.5系数执行。三是确定车贴支付形式。不购车人员以现金方式按月发放;
经批准购车人员,其享受不购车人员补贴标准部分,以现金方式按月发放,对增加系数的补贴通过公务卡结算,专项用于车辆加油、保险和维修。设立了公共交通费用,弥补同一职级不同岗位、同一岗位不同工作量差异的矛盾,对不同职级人员补贴标准,根据岗位职能和工作需要进行确定。

(二)围绕保障,实现公车服务市场化。

1、组建机关服务车队,实行市场运作。根据《关于执法车辆保留、使用及管理办法》,车改后,不再保留临时性执法用车,对确需保留的,严格履行批准程序,由车改单位提出书面申请,说明保留的政策依据,报市车改领导小组批准。为保证车改后特殊公务用车活动需要,在车改过度期内,组建机关服务车队,实行市场化运作,主要承担重大活动、重要接待、突发应急事件、必要执法用车及涉改单位特殊公务租赁等。执法车辆在单位现有车辆中留用或由市车改办调剂解决,加喷执法标志,实行统一管理。

2、设立公共交通费用,倡导私车公用。根据《铜陵市车改单位公共交通费管理办法》,按个人车贴总额的10—30%安排公共交通费,专项用于特殊公务活动,具体比例由各单位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提出申请,市财政按所在单位全年车改补贴总额的10%核定,对超过10%的部分,一半从个人车贴中调剂。在确保降低车改费用的前提下,鼓励购置“私车”,对“私车”用于特殊公务活动和下基层调研给予适当补贴。鼓励私车用于重大接待、重大活动及边远地区的特殊公务活动,对市区内私车公用超过15公里行程的,原则上按每公里给予0.4—0.6元补贴,一天最高不超过50元。

(三)转停并退,凸显公车改革人性化。

1、坚持以人为本,实施多渠道分流。按照“灵活多样、保证稳定”的原则,采取多种形式做好驾驶员的分流安置工作。鼓励具备条件的机关驾驶员报考公务员或其它岗位;
愿意退位后自谋职业的,按有关政策办理并给予相应的优惠条件;
不愿意提前退休和自谋职业的,就地转岗,由所在单位安排适当工作,原身份不变,自愿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及时办理有关调动手续;
对聘用驾驶人员按照《劳动法》有关规定办理解聘手续;
成立过渡时期机关服务车队,解决部分人员的安置问题。

2、鼓励提前退休,实现自然性递减。已到或接近退休年龄的,按政策办理退休或提前退休手续;
凡经批准,实行公车改革的单位中在编在册的驾驶人员,工作年限满

4 25年,可办理提前退休手续,并按照有关政策调整和增加岗位工资。

(四)建章立制,促进公车管理规范化。

1、阳光操作,规范公务用车处置。对参改单位车辆收缴严把“申报、登记、公示、确认”四关,逐辆核实,防止瞒报漏报、弄虚作假、转移国有资产。委托有资质的拍卖行在规定时间、规定地点带原牌照统一面向社会公开竞价拍卖。各涉改单位共上缴原公务车辆254辆,其中,已分批通过拍卖公司组织公开拍卖195辆,拍卖总成交价905.6万元,扣除评估费和拍卖佣金,拍卖收入全部上缴市财政。

2、优化机制,加强公车改革管理。一是严肃纪律。根据《铜陵市直机关公务用车货币化改革纪律规定》,实行车改后,所有车改单位及公务员不准利用职务和工作之便,借用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的车辆供本单位或个人使用,不准到下属单位和服务对象单位报销个人用车费用等五项纪律,违规者将视不同情况分别给予扣发个人全年交通补贴、通报批评等方式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二是强化监督。对所有确需留用的执法执勤车辆,统一制作、悬挂识别标志,面向社会公布投诉电话,方便群众识别和监督。经群众举报查实的,按查处收缴金额及扣发个人货币化补贴的20%奖励举报者。三是建立机制。市纪检监察、组织人事、财政、行管等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参改单位执行车改政策情况组织开展检查,检查结

5 果在一定的范围内予以通报。

二、公车改革问题尚存

从这几年公车改革的运行情况看,我市车改达到了“有利于节约、有利于廉政、有利于工作、有利于稳定”的目的,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但从总体看,这项改革尚处在摸索过程中,远未达到成功的阶段。

(一)交通补贴制度不尽合理。一是统一的交通补贴欠缺激励机制。领取的交通补贴,节余归已,超支自付,未能做到“奖勤罚懒”,却形成“多做多吃亏,少做少吃亏”的情形。二是单纯以职级作发放交通补贴标准依据不够全面。单位内部各个部门由于分工不同,一些用车较多部门存在交通补贴不够用的情况,一些用车较少的部门则存在节余过多的情况。三是交通补贴的弹性机制尚未建立。2009年以来,随着国际石油价格的不断变化,国内油价经过几次大的调整,涨幅己达20%以上,但车改人员的交通补贴没有作相应调整。

(二)车改政策保障仍有缺失。一方面,我市车改范围确定为市财政全额供给的市直党政群机关以及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一些省市直部门二级单位、尚未进行车改的单位仍未纳入车改范围。由于自上而下推动机制和车改政策保障的缺失,出现了有的单位实行了车改,还使用下属单位的公车,未车改单位,若一个地区或一个系统上下没有同时进行车改,就会出现车改地区或部门向未车改地区或部门借车、摊派车辆、转嫁交通费用开支等情况,

6 甚至出现一边领交通补贴,一边使用公车的现象。一方面,车改财力保障不足较为突出。从长期看,车改符合改革方向,减轻财政负担,但车改“暗补”改“明补”,短期内将会给地方财政带来较大压力,而一味降低补贴标准,既不利于保证工作需要,又无法顺利推进车改。同时,实行车改后,私车公用在所难免。虽然有相应的补贴,但一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其损失可能是车改人员所难以承受的。

三、公车改革亟待完善

公务用车货币化改革是一项牵涉面广、政策性强的系统工程,针对实际运作中遇到一些新情况、新问题,需要我们不断进行思考,研究对策,使我市的公务用车货币化改革与建立廉洁高效政府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相适应。

(一)以货币化改革为主体,规范“双轨制”改革模式。公车分配货币化、公车服务市场化是推动公车改革的基本方向。借鉴国外公务用车模式,进一步规范“双轨制”公车改革模式,是全面推进我市公车改革的重要举措。一是全面推进货币化公车改革。认真总结车改试点工作经验,进一步完善车改保障制度。根据不同部门、岗位、工作需要的特点,合理确定车改范围、车改对象和交通补贴标准。建立健全与公务员绩效考核相配套的规章制度。细化对公务员勤政廉政表现的日常考核指标,避免车改后公务人员因吝惜交通包干费而不愿意外出执行公务等现象发生。二是坚持公车服务市场化运行模式。通过机关服务车队、定

7 点联系出租车公司、租车等市场化运作办法,解决机关公务用车的需求。

(二)以市场化油价为基础,建立车贴随调机制。车改交通补贴,关系到公务员的切身利益,是公务用车货币化改革的核心环节。2009年以来,国内油价涨幅较大,而车贴标准却未作相应调整。建立交通补贴标准与油价随调机制,做到交通补贴与油价涨幅相适应,并同步调整,是保证公车改革顺利进行的重要手段。建议以现行的补贴标准为基础,以2009年底油价为基准,以年度为单位,根据油价的调整幅度,一次性的对车贴进行调增或调减。

(三)以目标化管理为抓手,加强公务用车管理。推动未纳入公车改革范围的机要、执法等特殊部门公车的规范管理,通过推行“四定”、“四统一”的节约型公车管理模式,提高公务用车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四定”:一是严格车辆定编管理,明确定编依据,实行归口管理,执行不打折扣。二是实行经费定额管理,对车辆配备、更新、加油、维修、保险等环节实行全程统一管理。三是实行加油定点定量管理,制定合理的公务用车燃油使用及消耗标准。四是实行维修定点定额管理,按不同型号车辆和维修等级选择不同资质或类别的维修企业。“四统一”:一是统一车辆保险管理。对车辆实行统一保险,费率一般可优惠50%左右。二是统一车辆政府采购。通过政府采购将车辆采购、定点加油、定点维修、统一保险等业务集中于政府采购管理平台,实行“网上报价、网上结算、网上监管、统

8 一支付”的网络化管理工作机制。三是统一特殊业务用车管理。特殊部门的业务用车做到定位准确,标准统一。四是统一开展有偿服务。将部分编制外车辆进行集中,由机关汽车服务中心管理,建立机关公务车辆有偿服务机制,统一保障各单位的接待用车、会议保障用车等。

(四)以多元化担责为方向,保障私车公用的安全。随着私车拥有率的提高,公务员利用私家车履行公务活动的情况较为普遍。如何化解私车公用给执行公务带来的风险,己成为公车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建议依据新的交通管理条例规定,进一步界定私车公用带来的事故风险理赔责任和义务,实现私车公用风险责任多元化。通过鼓励私车购买全保、建立公务员交通事故补偿资金、签订私车公用事故赔偿合同等方式,保护公务员的合法权益,减少事故风险给财政和公务员个人带来的压力;
还可以通过加强驾驶技能培训、定期检测车辆等方式,尽量避免和减少私车公用交通事故的发生。

关于我区公务用车改革的调研报告

公务用车,既是一种行政资源,也是一种公共资源,理应发挥其必要的社会功用。中国公车消费现象其实是‚公地悲剧‛的写照,即在一个由众多牧民共同行使产权的草原上,每个牧民的最优选择就是最大限度地增加牲畜数量,而不去考虑草原承受能力。那么,我们可以考虑通过减少牲畜(公车)的数量,可以较低成本的实现这项改革。公车改革是经济改革、制度改革,公务用车制度的改革,就是要最大限度发挥公车的社会功用,节约行政成本,避免浪费,减少社会开支。改革的最终目的是发挥公车的最大经济效益。

从概念上来看,公务用车,一般是指党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企事业单位组织和个人用于工作、业务、接待等公务活动的各类汽车。作为职务消费的重要组成部分,公车使用过程中出现的不规范行为和腐败现象,不仅是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而且已经引起中央的高度重视。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超标配臵小汽车、公车私用等问题做出过不少规定,也进行了有益的尝试,但都未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我区也曾出台过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相关政策,对全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起到明显的推动作用。为了加快我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步伐,我们对全区机关近年来公车购买、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了调查研究,并深入分析了现行公务用车制度存在的弊端,在认真借鉴成功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进一步细化我区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具体办法和政策建议,供领导完善决策和部门实施公车改革时参考。

一、我区公务用车的现状情况

我区现行的公务用车制度基本上沿用了供给制,以行政配臵为手段,靠计划审批来控制,从买车、管车、养车到用车各个环节,一切费用都由区财政来支付。据调研统计,我区目前在用车辆共有908辆:其中,公务用车420辆,执法用车139辆,工具用车296辆,校车53辆;
2011年总的公务用车消费为1523.78万元,其中,汽油835.56万元,保险173.38万元,维修509.09万元,年检5.76万元。

近几年来,我区对公务用车配备和使用加强了管理;
制定了一些政策,对党政机关的公务用车的编制、标准配备、购臵更新等进行规范化管理、阳光操作;
也加大了对违纪使用公车案件的处臵力度;
对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作了一些探索,在规范公车使用、降低财政支出等方面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现有公务用车制度的弊端仍然十分突出,公车使用中出现的问题依然存在。

二、我区公务用车存在的主要问题

由于制度的不规范,所造成公务用车问题,全国各地区各部门也大同小异,就我们南关区而言,主要存在以下五方面的突出问题:

1、公务用车的费用过高,财政负担沉重。公车理应用于执行公务,但在使用过程中很多单位和个人往往不计成本,不管办事的距离远近,能用公车的一律用公车,有时到一个地方开会,会出现四个人驾驶四辆公车的现状。再加上用公车办私事个人不必付任何费用,上班时间外出办理个人事件,午休时间外出会亲访友,结伴用餐,只要是外出,还有可利用之公车,大都存在着同一种心里,就是不用白不用,用了也白用,何乐而不用?同时监督管理制度有漏洞,公车消费中存在腐败行为。公车维修的‚猫腻‛最多,吃回扣已是公开的秘密。有的汽车修理厂为了留住客户,以不正当手段吸引公车司机经常上门修车,按修理费用的一定比例返还司机,甚至扣掉税点全额返还,有的司机需要什么就给什么,不管是不是公车配套所需,只要司机开口就给,有的则按司机的要求开发票,单位能报多少,发票就开到多少,反正是‚羊毛出在羊身上‛,有公家负担,其结果是公车修理费用大大增加,甚至出现新购买的公车,一年之内的维修费用竟然达到数万元。公车加油也有不小的‚黑洞‛,偶尔会出现,多开、虚开发票现象。这样一来,公车的运行成本远远高于其他车辆也就不足为怪了。

2、公车私用现象严重,公车成为权力象征。由于制度缺乏约束力,导致公车私用现象屡禁不止。公务车早已成为主人身份、地位、权力的象征,不少领导干部都是一人包一辆车,到了无车不出门的地步,严重脱离了群众。单位或部门的公车使用虽有相应的制度,但是这些制度形同虚设,因为公车费用不仅全部由财政承担,而且驾驶员有时还享受出车费、加班费等补助。正因为如此,政府虽然三令五申,公车不公、公车私用等不正之风愈演愈烈,公车迎亲、公车旅游、公车扫墓、公车钓鱼、公车练习驾驶、公车接送子女上学等现象早已司空见惯。少数人更是凭借手中的权力或职务上的便利,使得公务车几乎成了他们家的‚私家车‛,上下班哪怕几分钟的路要用公车、下班后赴宴要用公车、节假日走亲访友要用公车,甚至家属子女、七姑八姨办私事也要用公车。据调查,在我区公务车公用占三分之

一、干部私用占三分之

一、司机私用占三分之一,公车不‚公‛日益严重。有的领导干部上班时间由司机驾车、下班后和节假日自己开车,更有部分领导干部干脆自己驾车,让在编司机‚休息‛。

3、公车使用效率低下,浪费惊人。资料表明,社会其他运营车辆每万公里运行成本为8215元左右,党政机关的公务用车运行成本则高达数万元,每辆出租车的使用效率至少为公车的5倍以上,而运营成本仅为公车的13%左右。效率的低下,造成自然资源的极大浪费。另一方面,由于现任领导都有相对固定用车,有的则成了专车。由于是领导的专车,其他需要用车的业务科室却很难用到车,造成了公车的闲臵浪费。

4、公车超编制、超标准配备使用情况严重。2011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联合下发了中办发【2011】2号文件,《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文件第五条明确规定,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实行编制管理。车辆编制根据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和工作需要等因素确定,中央和国家机关一般公务用车编制按每20人不超过1辆确定,地方各级党政机关一般公务用车编制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中央和国家机关标准,结合工作需要和当地实际情况确定;
第七条规定一般公务用车配备排气量1.8升(含)以下、价格18万元以内的轿车。

但纵观我区实际情况,各部门、各单位超编制、超标准配臵使用公车情况严重,有的部门不仅领导每人配备一辆公车,就连科级干部也配备了公车,有的部门配备了排气量2.0以上的轿车或是吉普车,这些都在无形之中大大增加了我区的财政支出。

5、公车管理不规范。我区一直未制定切实可行的公车管理制度,现行的公车管理相当混乱。在公车管理上如加强制约,也会减少相当大的一部分财政支出,在这一点上,我们可以借鉴司法局的做法,每到周末或者是法定假期,司法局都会将所属公车统一停放到后楼停车场,不允许任何个人以任何名义将公车开回家中,这种管理在一定程度上大大制约了公车私用,也有效控制了财政支出。

三、公车制度改革的主要做法与建议

改革公务用车制度不仅是当今社会的热门话题,也是各级机关一直在努力解决的现实问题。从1998年起,我国公车改革进入‚快车道‛,许多城市都在积极探索改革现行公车制度弊端的有效方法。连续十年呼吁公车改革的全国人大代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博导、湖北省统计局副局长叶青在接受《南方日报》采访时表示,公车改革已经到了深水区。公车改革要真刀真枪的做,建议按以‚货币化为主、社会化为辅‛,改革配车制,给官员发车补。

从现行改革的地方情况分析,改革的思路和举措大体分为以下三种模式:

(一)公车服务市场化。一是实行‚公车租用‛、即部门、单位相对集中的区域将车辆集中管理,成立车辆管理服务中心,将党政机关现有公车整建制转为经营性实体、模拟市场经营实行有偿服务。按市场租车计价方式,向部门、单位和个人提供有偿用车服务。公务人员按照级别、岗位发放交通补贴或实行费用包干,需用公车时按里程、车型缴纳费用。这种改革方式的最大好处是积极稳妥,既在很大程度上降级了原有公车制度的弊端,又照顾到目前驾驶、后勤人员无法安臵的现状。二是实行‚私车公用‛。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私有车辆越来越多,其中不乏机关工作人员,私车公用就是指当公务需要时,由单位指派干部驾驶自备车招待公务,补助标准以二人乘坐公交车及三轮车计算。其优点就是能有效解决派车难、节约经费开支、提高工作效率等问题。也能达到减少公车数量、方便工作的要求,针对目前的公务用车制度也能解决一些实际问题。

(二)公车分配货币化。取消或保留少量公务用车,发给一定交通补贴。公车分配货币化,即实行‚岗位补贴‛,就是公务人员(有些地方是主要领导除外)彻底取消公车待遇,按级别、岗位发放交通补贴,从而变过去的‚暗补‛为‚明补‛。与‚公车租用‛相比,‚岗位补贴‛更符合职务消费货币化的市场经济法则,也与国际惯例相接轨,是一项从根本上杜绝公车弊端的改革举措。从目前情况看,已进行车改以及将要进行车改的城市,大多数采取了此类方法。

(三)公车管理规范化。完善现有的公务用车制度,控制车辆的购臵、使用和维修,堵塞公车管理中的漏洞。在完全取消公车条件尚不成熟的情况下,一些地区通过严格控制公车购买,规范公车使用、维修制度等,加强对公务用车的监督和管理,为下一步公车改革做好准备。

如上所述,总体来看,各地车改试点归纳为三类模式,即:一为公车货币化,二为公车集中管理,三是两者模式的结合。公车货币化模式以广东珠三角、辽阳弓长岭区为代表,曾长期被认为是公车改革的方向。其措施是公车全部收回,公务人员按照行政级别给予补贴。公车集中管理则以昆明为代表,其措施是党政机关的所有公车全部停用,或上缴至各区组建的机关公务交通服务车队,或拍卖收回部分财政经费。第三类模式则以杭州为代表,取消单位的公务车,所有公务用车集中至杭州市机关公务用车服务中心,单位公务用车可向中心提前预约租用,同时按级别给公务员发放车贴。不同的是,杭州车改没有采取“货币化”现金补贴的模式,而是将车贴全部打入“市民卡”IC卡中。

无论目前车贴有多么不合理,也比车改前的花费要小得多。就以杭州地区最高补贴2600元为例,一年也就3.02万元。而一辆单价20万的公车,每年仅保险费、油费、维修费就远远不止3万元。也有人担心,在现有体制下,一些公务员尤其是掌握实权的官员一边拿着财政发放的车贴,一边以私人名义向下属单位或所辖企业长期‚借车‛或转嫁费用。

针对这种疑虑和担心,我们在车改过程中有必要用制度、规章制约。对此,杭州市已配套出台了相关的《市级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纪律规定》,对可能发生的不正之风进行提前廉政预警,并对车改单位和人员的公务用车、车贴发放、财务结算及廉洁要求做出具体规定。纪委监察部门全程参与车改过程,监督车改单位和人员的行为。凡违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有关规定的,一旦发现将给予相应的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扣发车贴;
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以上做法确实具有可借鉴之处,但不可完全效仿,应结合我区实际,有条不紊、循序渐进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

四、公车制度改革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公车改革已是势在必行,具体采取什么样的改革方式,应根据本地区、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来确定。我们可以在对上述各种改革方案的综合分析和比较重,取其精华,为我所用,并结合我区的实际,提出一个既切实可行又有所创新的车改方案。但在改革中,要注意:

1、公车货币化改革,标准制定要科学。公务交通补贴标准以工作岗位所承担的任务、性质和公务活动量为依据确定。补助标准制定一定要合理、科学,要切合当地实际,严禁借改革之名滥发奖金、津贴。如果不顾当地经济的发展水平、不顾财政的承受能力,将补贴标准定得很高,那么改革的意义就会大打折扣。公务交通费补贴的发放范围要适当。

2、公车改革要防止‚一刀切‛。公车改革是一个复杂的工程,绝不是简单的‚取消公车、代之补贴‛的‚彻底革命‛。各地方各单位各部门要区别对待。某些特殊公务的用车要有保障。车改后,可视情况建立机关出租车队或保留少量用车,保障执行机要交通、接待、老干生活等方面的特殊公务的需要。对保留的公车要建立完善严格的管理制度,防止出现‚公车照用,补贴照拿‛的现象。

3、谨防特权现象,避免‚虚改实捞‛。因为‚不搞‘一刀切’‛,给公务用车改革留下了诸多自我掌控的空间。对于没有费用列支审批权的一般公务员来说,落实起来不仅没什么可难的,而且也肯定‚虚‛不到哪里去。可是对于大权在握的领导来说,人们最担心的,正是这些人可以利用职权,让自己或小集团既享受诸如‚交通费用补贴‛这样的实惠,又可以通过虚列开支等手段,不花自己一分钱地继续享受公费用车,而变为‚虚改实捞‛。

4、公务用车改革是一个系统工程,要注意均衡推进。如果不从行政体制上进行改革,包括公车改革在内的职务消费改革,就不能彻底成功。首先实行财政法制化。财政预算理发后,必须严格执行,违反预算,就是违法。职务消费的各个要素的改革要同步进行,平衡开展,不能把公车改革单独拿出来。改革必须在全市范围和整个行业内同时进行。改革必须从上级开始,至少也是上下级同步。

公车改革是精细化管理、科学管理的系统工程,技术核心方向是合理压缩公务车全流程的各项开支,政策核心方向则是以公车改革促进政府职能转变、作风转变,公车数量和支出费用公开则是改革深入进行的大前提。公车制度的改革,其基本方向应是尽量减少公车使用的总量,提高公车使用的有效性,用发放交通补贴的发放逐步取代目前公车私人专用的现象,使公共交通工具也成为领导干部、行政管理机关主要的交通工具。其核心思想就是限制领导干部和政府机构利用职权,超越工作需要在公车使用上的特权,是‚执政为民‛的具体表现,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好事。当特权思想包袱被抛弃之时,就是公车制度彻底改革成功之日。

综上,作为一名公务员,人民公仆,我们应该明确,公务用车改革的宗旨就是提高公务用车的效益,明确公务用车的费用使用程序,避免浪费;
杜绝或减少不必要的公务用车行为;
规范公务用车的使用范围(使用人、费用大小、责任明确、用车用途等);
明确公务用车的使用、保养和维护及其费用承担;
明确公务用车的封停与启用程序。这是对现有公务用车制度的一种补救和完善措施,务必落到实处。

广西公车改革-广西公车改革

广西公车改革正式实施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以及《自治区本级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正式印发实施,我区将在12月底前完成自治区本级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车改取消一般公务用车,公务出行方式由公务人员自行选择,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自治区本级机关公务交通补贴分为四个档次,具体标准为:厅级每人每月1950元,处级每人每月1200元,科级每人每月750元,科员及以下每人每月650元。车改将按照先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后企业和事业单位的顺序,分级分类推进,改革后全区总体和

自治区本级节支率要达到7%,市县总体要有节支。

取消一般公务用车

据了解,我区车改将按照先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后企业和事业单位的顺序,分级分类推进。12月底前,完成自治区本级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完成各市、县(市、区)、乡(镇)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审批工作。

这意味着,自治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审判、检察机关,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民团体、群众团体、事业单位全部要在12月底前完成车改。

此外,非参公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国有金融企业的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待国家出台有关政策后按规定执行。

车改取消一般公务用车,保留必要的应急、机要通信、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符合规定的一线执法执勤岗位车辆及

其他车辆。自治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机关保留必要的应急和调研用车。其他单位应急和机要车辆按部门行政、参公单位人员编制数的一定比例保留。原则上,30人以下1辆、31~50人2辆、51~100人3辆、101~200人4辆、201人以上5辆。

老干部服务用车暂不纳入改革范围,仍按有关规定执行。

车改补贴分4档

参改的人员范围包括:在编在岗厅(局)级以下符合条件的工作人员原则上均参加车改,鼓励区直各部门正职参加车改。确因环境所限和工作需要不便取消公务用车的,允许以适当集中形式提供工作用车,并应严格规范管理,但不得领取公务交通补贴。

改革后,城区或规定区域内,普通公务出行方式由公务人员自行选择,实行社会化提供,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在南宁城区范围内从事公务活动,不再报销公务交通费用。范围外的按现行差

旅费管理办法执行。

据了解,我区按国家关于边疆民族地区交通补贴标准不得高于中央和国家机关补贴标准的150%的规定,自治区本级机关公务交通补贴分为四个档次,具体标准为:厅级每人每月1950元,处级每人每月1200元,科级每人每月750元,科员及以下每人每月650元。

各市、县(市、区)公务交通补贴标准层次,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细化,适度拉开档次,层次划分不得少于4级。同一市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各市与自治区本级的补贴标准差距不得超过20%。各参改单位车辆封存停驶并验收合格后,可以发放公务交通补贴。

严禁“既坐车又拿钱”

方案要求取消的公务车辆要规范处置。对于黄标车,全部作报废处理;对于其他列入取消的车辆通过公开拍卖等方式公开处置,不得针对公务人员搞特殊照顾,防止甩卖和贱卖,避免国有资产流失。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处置收入,

扣除有关税费后全部上缴国库。

改革后,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未能及时处置的车辆,采取设立过渡性车辆服务中心或者社会化租赁公司的方式,进行市场化运营,减少车辆闲置浪费。

据了解,方案要求不留口子不留后门,坚决避免出现车改后公务交通支出不减反增、补贴标准过高和“既坐车又拿钱”现象。

各单位不得以特殊用途等理由变相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不得以任何方式换用、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者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车辆,不得接受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赠送的车辆,不得以任何理由挪用或者固定个人使用执法执勤、应急、机要通信等公务用车,不得以公务交通补贴名义变相发放福利。公务人员不得既领公务交通补贴,又违规乘坐公务用车。

审计机关将对保留车辆的配备使用、运行维护费用、取消的公务用车处

置、交通补贴发放等情况纳入审计监督。

有人欢喜有人愁

公务用车改革的消息在机关单位里引起了强烈关注,有人欢喜有人愁。

一位在某区直单位上班的李先生表示,车改对自己来说是好事,他告诉记者:“平时在单位里用车的机会很少,改革对我影响不大。实在需要用车的时候,就开电动车去,能多点补贴总归是好的。”

李先生所在单位原先的公务车超过10辆,车改后,只可以保留两辆机要交换车。按规定,李先生单位的“一把手”可以选择保留用车或者参加车改领取补贴,“最后我们领导选择了与大家一样参加车改”。

公务员张先生也表示极力支持,“尽管没有车用了,但下乡有差旅费和补贴。在市区办事、开会可以选择坐公交,而且现在有各种打车软件,真是赶时间的话叫车也方便”。

不过对于有些需要经常外出办事

的职工来说,尤其是办公室岗位这样的“用车大户”,“很怕补贴不够,还要倒贴”。

张先生也表示,在以后的工作中可能会产生接待上级来访用车困难,还需要逐步解决各种问题。

湖南公车司机调查:灰色收入不复存在现辞职潮

近几年,一些机关单位专车司机凭借其为领导服务的特殊身份,逐渐分享部分权力资源,并将其转化为“灰色收入”。而随着公车改革和中央多项禁令的颁布,他们的“灰色收入”已不复存在

“趁现在还年轻,出去闯一闯!”

2014年2月8日,家住湖南省茶陵县的孙睿整理好行装,开始准备远赴广东东莞打工。而此前的两年时间里,孙睿是湖南省某厅级机关的一名聘用制公车司机。

孙睿的辞职并不是个别现象,有知情人士向法治周末记者透露,去年年底,在长沙韶山路某机关大院内,机关车队已有5名司机提交了辞职报告。同样在八一路、东风路等多家机关事业单位的车队,也出现了一些公车司机辞职现象。

一份曾经让人艳羡的职业,缘何不再具有吸引力? 小活暗藏“大学问”

“别看只是开车„小活‟,里面暗藏„大学问‟!”

张阳是湖南省某厅机关办公室工作人员,因为工作原因,他经常和厅机关车队司机打交道。

张阳介绍,公车司机有多种分类。按照是否有编制来分,可分为带有正式编制的司机和临时聘用的司机。前者因有编制且在机关单位人数较少,一般都被安排做了车队队长,而后者一般专职从事公车司机工作;
按照服务对象不同,公车司机又可以分为三类,即厅领导专职司机、处长专职司机和普通机动性的专职司机。

“给厅长、处长开车的司机平时开车都有规律,工作比较轻松,最苦的是机动性的专职司机,要求随叫随到。”张阳对记者说。

在张阳看来,会开车、开好车是做好公车司机的首要条件,但仅做到这点,距离领导喜欢的“公车司机”还相差甚远。“有丰富应酬经验的公车司机,才会是领导喜欢的公车司机。”

已辞职的公车司机孙睿对张阳的说法深表赞同。孙睿向记者透露,两年前,他到某省级机关给一名处长开车,到车队报到后,他首先向老司机请教的并不是如何提高驾驶技术,而是如何提高自己的应酬能力。

孙睿认为,作为常接近领导的人,首先要做到“四不”,即不该问的不问,不该看的不看,不该说的不说,不该传的不传。同时,作为领导的司机还要保持头脑清醒,时时刻刻为领导考虑。“如果领导经常参加应酬,有些司机喜欢把车停在酒店门口,这是不对的,应该把车子停在其他地方,然后守着领导。如果车子经常停在酒店门口,这对领导的形象影响不好!”

孙睿坦言,因为司机有时还要承担领导私人秘书的工作,这就要考验他的社交应酬能力。

“地方基层一般不会直接将礼物送给领导,而是委托公车司机转交,什么人送的什么东西该收,什么人送的什么东西不该收,心里要有数,不能见什么东西都不假思索地替领导代收。”孙睿坦言,作为领导的司机,一般都是通过领导多年筛选留下来的,深受领导信任。“领导特别欣赏的公车司机,有时候还有被转正提拔的可能。”

孙睿的说法并非空穴来风,据媒体披露,已落马的广东省东莞市委原副秘书长吴湛辉就被曝出,他原为东莞市政府的一名公车司机,给领导开车,后来被慢慢提拔做了领导。

湖南省道县工业园区原党工委书记夏志凌,高中毕业后在道县氮肥厂做了一名司机,后经过20年的摸爬滚打和不懈努力,终于成长为手握实权的副县级领导干部,但最后也因为受贿被判刑。

灰色收入曾为“潜规则”

虽然位置不显赫、工资也不高,但对于机关公车司机这一职业,许多待业青年曾经趋之若鹜,为了谋得这份差事,他们不惜四处托关系、走后门。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目前长沙市和湖南省一些机关专职司机的基本工资,每月只比湖南省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最高档高出400元左右。

2014年1月13日,长沙市卫生局发布的驾驶员招聘启事显示,该局公车司机除有出车补助,单位缴纳“五险一金”外,基本工资为1600元/月。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透露,2013年12月1日至2014年1月30日,湖南省月最低工资标准最高档为1265元/月。而在湖南省级机关开车的司机基本工资则还要低一些。

知情人士向记者透露,公车司机的收入除了固定工资部分,还有其他灰色收入。有分析指出,现有公务用车基本是领导用三分之一,家属用三分之一,司机用三分之一。给公家开车,等于端上铁饭碗。公车私用是其一,随领导出行,收受“车马费”是其二,从车辆维护保养中吃回扣是其三。

“有的机关单位由于监管缺位,汽车维护费往往会成为公车司机的„摇钱树‟。”这位知情人士对记者说。

现年31岁的徐明辉曾十分“钟爱”自己公车司机职业,“钟爱”开公车的理由不是他喜欢开车,而是他在维修公车过程中悟出了一条“生财之道”。

2010年,徐明辉由岳阳劝业劳务代理有限公司派遣,到岳阳市国土资源局云溪区分局任临时工,负责驾驶该局的一辆“湘F23947”黑色帕萨特 小汽车。

按照云溪区国土分局的规定,该局聘请的司机工作职责除了负责驾驶车辆外,还要负责所驾驶车辆的日常管理、保养、修理,并有权经手报销保养、修理费用。

一次偶然的机会,徐明辉在报账过程中发现单位财务报销单据存有漏洞,报销单上大、小写金额栏是空白的。随即,他开始萌发了利用报账漏洞骗取公款的大胆想法。即利用其经手报销车辆保养、修理费用的便利,通过采取多报费用的手段骗取国有财产。

之后,徐明辉开始把骗钱想法付诸于行动。在报账时,他先用平时实际修车发生的小额发票为附件,在填写报销单时故意把大、小写金额栏前面部分预留一些空白,待财务人员及相关领导在报销单上签完字后,再分别在大、小写金额栏自己事先预留的空白处加上自己想填写的数字:“420元的报销单改成27420元、550元的报销单改为253550元……”在短短两年时间里,他以报销公车“维修费”等名义,轻松骗取单位公款百万余元,而云溪区国土分局在两年的时间里都未察觉。案发后,徐明辉被法院认定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10万元。

张阳透露,一些在机关为领导开车的专职司机,每月工资加上灰色收入,总额往往能超过普通公务员的工资,这在公车司机群体里面曾是“潜规则”。

收入锐减 司机请辞

然而,就在去年年底开始,湖南省和长沙市一些机关事业单位,陆续出现公车司机辞职现象。

“公车改革和多项禁令实施后,一些公车司机以往的„灰色收入‟已不复存在,光靠单位发给的裸工资,有些司机很难养家糊口,所以不得不选择了辞职。”有知情人士向法治周末记者分析了公车司机辞职现象缘由。

2013年1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近日印发《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其中“取消一般公务车”备受关注。

而在《条例》下发前,湖南岳阳市两次对公务用超标车进行清理,近百辆公车被拍卖,其他地方也对清理公车作了部署。

据记者了解,按《条例》规定,有资格配备专车的领导很少,而有特殊需求的车辆也是在公安、气象等特殊部门。这意味着,除省部级领导专车以及用于执勤、紧急通信的非一般公务车外,其他大部分都将进行招标、拍卖。而大规模削减公车,势必也会让一些公车司机丢掉“饭碗”。

“与其到时候被端掉„饭碗‟,还不如趁早另寻出路。”公车司机孙睿在去年年底辞职后,今年准备远赴广东东莞打工。“准备去广东一些企业寻找司机职位,虽然辛苦一点,但至少待遇相对会高一些。”

而一些暂未辞职的公车司机内心也很纠结,如今完全靠工资度日的他们,感受到了巨大的经济压力。在中央禁令出台后,基层单位一般不敢再给送土特产和红包,司机下基层收小利益的机会也不再有了,这种状况无疑给一些公车司机收入带来了巨大的影响。

“车改后,公务员有车贴,我们即使不被辞退,收入就只能靠工资了。”长沙市某机关单位司机刘茗说。

刘茗给记者算了一笔账,他现在每月工资是1500元,加上出车补贴,每月正常收入不到1800元。而他每月在长沙租房的租金要800元,生活费和其他开支加起来,每月下来,其工资基本上要花得精光。

“我现在是典型的„月光族‟,每月都存不下钱,以后结婚用钱都是个问题。”今年春节后,刘茗也开始一边上班,一边另外寻找新工作。

公务员张阳认为,以前领导专职司机靠工资和灰色收入,除了养家外,在长沙买车买房都不稀奇,但现在公车司机的收入能保障家庭的正常开支已经不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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