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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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 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为在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建立科学的管理制度,客观评

价员工的工作绩效,充分发挥每位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员工薪酬、晋级、升迁、

奖惩等提供依据,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原则

(一) 考核尽可能支持战略和文化;

(二) 通过考核促使员工发现不足,找出原因,提高绩效;

(三) 客观公正,及时承认员工的贡献,考核与薪酬挂钩;

(四) 以正激励为主,负激励为辅;

第三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中层及一般员工的考核。

(注:中层是指各部门经理、副经理,主任、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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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考核的对象、维度和周期

第四条 考核对象为公司中层及一般员工。

第五条 考核维度是对考核对象考核的不同角度和不同方面,包括绩效维度、态度

维度、能力维度。

每一个考核维度由相应的测评指标组成,对不同的考核对象、不同考核期间采用不

同的考核维度、不同的测评指标。

(一) 绩效维度:

绩效是指被考核人员所取得的工作成果,从以下三个方面考核:

1.任务绩效:考核员工本职工作任务完成的情况。包括每个岗位日常工作和每个阶

段的工作重点。

2.周边绩效:考核同相关部门的业务协作精神,以促进工作流程在部门间的顺利推

进。

3.管理绩效:考核管理人员对下属的管理和工作指导的绩效。

(二) 态度维度

指被考核人员对待工作的态度。态度考核包括:

1.积极性

2.协作性

3.责任心

4.纪律性

(三) 能力维度:

指被考核人完成各项专业性活动所具备的特殊能力和岗位所需要的专业能力。主要

包括以下几类:

能力考核指标:

1.领导能力

2.沟通能力

3.判断和决策能力

4.计划和执行能力

5.学习知识能力

第六条 月度考核过程采用上级、同级直接评价,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的方

式进行;所有员工都有年终考核,年终考核是直接上下级同时考核。

第七条 考核周期

公司中层及一般员工的考核周期为月度考核,每月1 日至月底最后一天为当月考核

期,年终考核为对全年的综合考核。

第八条 考核的组织管理

考核工作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实施。考核结果由各部门汇总后交至人力资源部存

档,考核打分不公开。

集团公司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一、考核目的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分配管理制度,强化公司员工的责任意识与成果意识,并运用该评价的方式,指导、帮助、约束和激励广大员工,真正实现收入靠贡献的分配原则。

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所有员工。控股、参股公司下属企业、下属关联企业或公司参照执行。

三、考核依据及内容

考核依据为员工的岗位,共分为五类人员,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基本生产人员、辅助生产人员、服务人员、由各部门的二级工资管理委员会负责本部门的具体考核办法,公司工资管理委员会负责监督管理,各部门可以结合单位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考核细则并实施。

对管理人员以岗位工作职责为依据,认真核定每个岗位的工作量,具体到每一项工作的分值,从工作目标,质量、方法、进展、反馈等方面,在创新、执行、决策、应变能力及廉洁奉公、团结互助,责任心等要素上,实行量化考核。对工程技术人员按技术项目,以技术的领先程度、难易程度、完成时间、完成制裁 等因素,核定工作量,制定出易于操作的量化标准,量化分值,实行考核。

对基本生产人员的量化考核,以每个岗位的工时定额、质量、物耗、安全、劳动纪律等为主要依据,结合考核要素,实行量化考核。

对辅助生产人员的量化考核,以工作任务、质量、物耗、安全、劳动纪律等为主要依据,结合考核要素,实行量化考核。对服务人员的量化考核,以岗位工作目标和责任为主要依据,在工作任务、质量、廉洁奉公、团结互助,责任心等方面,结合考核要素,实行量化考核。

实施员工的考核必须怀本人所从事的岗位相对应,严禁员工拿岗位的报酬而从事低岗位的工作,凡发现此违章行为将对部门和员工进行处罚。

四、考核管理

(一)个人月度业绩综合考核

1. 月度考核根据考核者当月工作计划完成情况、工作质量、工作态度、工作协作等四个方面、十六个考核要素等因素综合评分,考核指标应尽可能合理量化,易于操作,考核力求客观、真实、公正、公开。

2. 个人考核由所在单位(部门)自行组织,考核结果上报公司人事劳动部,确定认后,在单位(部门)张榜公布。

3. 当个人考核得分小于50分时,M3=0,即岗位业绩工资为零。

4. 岗位业绩工资按月发放,由单位(部门)根据个人考核结果进行二次分配,余额作为单位(部门)奖励基金。

5. 考核基本生产工人时,如果当月完成工时数超过定额部分,可由各单位(部门)制定相应的奖励条例。

(二)单位(部门)月度综合考核

1. 单位(部位)月度综合考核由公司综合管理部责成有关部门制定具体考核细则并负责实施。

2. 分厂管理项目综合考核分数满分为100分,其中生产管理40分,成本管理30分,质量管理15分,质量控制15分。

3. 部室管理项目综合考核分数满分为100分。其中分厂对相关工作作风考核20分,管理费用30分,工作效率20分,质量体系(工作质量)30分。

4. 考核结查由综合管理部负责评审确认,金额由人事劳动部负责计算,财务部负责发放。

5. 当单位(部门)综合考核分数小于60分时,N2=0,即单位所有人员的岗位业绩工资为零。

五、考核及调薪管理

(一)员工实行考核晋档制度,每年调整一次,考核方式与考核标准见《公司员工年度考核制度》。

(二)根据岗位靠竞争、收入靠贡献的原则,实行考核晋级、降级制度和末尾淘汰制度。

(三)本年度年终考核成绩为“优”的员工,可在本岗位上晋升一档工资。

(四)连续两年考核成绩为“良”的员工,可在本岗位上晋升 一档工资。

(五)连续两年考核成绩为“中”或本年底年终考核成绩为“差“的员工,在本岗位降低一档工资。

(六)对于已达到岗位最高档次工资的员工,年度考核时不再晋档。

(七)本年度年终考核成绩为“差”并进入末尾淘汰的员工,按公司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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