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南京公积金贷款政策_南京公积金贷款条件

  2017关于南京公积金贷款的政策有哪些,南京公积金贷款的条件是什么。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2017南京公积金贷款政策,给大家作为参考,欢迎阅读!

2017南京公积金贷款政策

  2017南京公积金贷款政策

  1、据南京日报报道,今年南京共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3.9万笔,147亿元;共发放“公转商”贷款1.85万笔,69.25亿元。

  2、住房公积金支持购买90平方米(含)以下刚性需求住房22628户,占当年贷款发放户数的58.02%;支持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低于月平均标准的中低收入职工购房贷款22735户,占当年贷款发放户数的58.29%;支持首套房贷款30694户,占当年贷款发放户数的78.7%。

  3、今年公积金贷款数量与去年相比有所减少,公积金放贷总金额也下降37.4%。《南京住房公积金2015年年度报告》显示,2015年发放公积金贷款5.45万笔,同放贷202.32亿元。

  4、面对购房需求持续上升,公积金可贷资金持续减少的问题,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推出了“公转商”业务,不仅成功缓解了住房公积金的资金困难,也大大减少了职工排队等待放贷的时间。此业务在2016年南京市社会建设创新优秀案例评选活动中被评为优秀案例。

  “公转商”即由购房职工按照正常程序向贷款银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然后按住房公积金贷款规则向中心还款,再由中心按商业性个人贷款规则向贷款银行还款的模式,职工每月不增加还款负担。当公积金资金有结余时,中心只需对贴息贷款商贷部分做提前还款,即可回购贴息贷款为公积金贷款,操作简便。

  5、“公转商贴息贷款”一次贷款两笔记录

  《南京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转商业贴息贷款暂行办法》中,规定可以由商业银行向市民发放执行公积金利率的贷款,目前只有建设银行一家参与其中。申贷人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自愿选择。

  业内人士指出,之所以采取自愿原则,主要是由于贷款人虽然只办理了一次公积金贷款,但是商业银行仍会记录为一次商业贷款,也就是说,一次贷款两笔记录,对于一些买房人来说,可能会对其今后再次购房时的首付比例、利率优惠产生影响。

  6、今年9月29日,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出“关于暂停受理公转商贴息贷款申请”的文件,这意味着实施了一年多的南京公转商贴息贷款政策结束。文件中明确指出,2016年10月1日起,暂停受理公转商贴息贷款申请。凡是9月30日24时以后录入系统的公转商贴息贷款申请一律不再审批。

  根据此前《扬子晚报》报道,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资金供需的实际情况,开展公转商贴息贷款业务,当公积金个贷率高于90%时,将启动该项贷款业务。

  7、今年全市共归集住房公积金220亿元,新增5人以上缴存单位2751家,新增缴存职工26.02万人。其中月归集额首次突破20亿元,年新增缴存人数连续五年超过20万人。

  8、此前《扬子晚报》报道,今年南京公积金个贷率已超100%。据该中心相关人士介绍,公积金个贷率的警戒线是80%,超过的话公积金“水池”资金便开始紧张,2013年南京楼市异常火爆,导致2014年南京的公积金个贷率达到100%以上,最高时达到110%,随着行情的持续火热,今年以来南京公积金个贷率始终维持高位,目前仍高于100%。

  9、《南京住房公积金2015年年度报告》显示,2015年南京公积金缴存总额1689.44亿元,提取总额933.72亿元,缴存余额755.72亿元。截至2015年底,全市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52.69万笔、1309.86亿元,贷款余额790.36亿元。个贷率为104.58%,比上年同期增加3.97个百分点,已经严重超过85%的警戒线。今年的南京公积金具体情况可以等南京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官方报告。

  10、今年有楼盘拒绝公积金贷款。今年限购限贷前,南京新房供不应求,很多楼盘以公积金额度紧张为由,要求买房人纯商贷、甚至全额付款,但拒绝公积金贷款的楼盘不在少数。

  对此,公积金管理中心方面表示,“公积金放贷的条件是楼盘必须封顶,但现在卖房都采用预售制,开发商单方面拒绝公积金贷款,暂时对其也没有查处办法。”

  据介绍,对于已经封顶的楼盘,买房人可自行在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方网站查到与中心签订协议的“可贷楼盘”。有了这个协议,那就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如果是“可贷楼盘”但人为不让使用公积金贷款的,购房人可以拨打中心热线电话12329进行投诉。

  1、据南京日报报道,今年南京共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3.9万笔,147亿元;共发放“公转商”贷款1.85万笔,69.25亿元。

  2、住房公积金支持购买90平方米(含)以下刚性需求住房22628户,占当年贷款发放户数的58.02%;支持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低于月平均标准的中低收入职工购房贷款22735户,占当年贷款发放户数的58.29%;支持首套房贷款30694户,占当年贷款发放户数的78.7%。

  3、今年公积金贷款数量与去年相比有所减少,公积金放贷总金额也下降37.4%。《南京住房公积金2015年年度报告》显示,2015年发放公积金贷款5.45万笔,同放贷202.32亿元。

  4、面对购房需求持续上升,公积金可贷资金持续减少的问题,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推出了“公转商”业务,不仅成功缓解了住房公积金的资金困难,也大大减少了职工排队等待放贷的时间。此业务在2016年南京市社会建设创新优秀案例评选活动中被评为优秀案例。

  “公转商”即由购房职工按照正常程序向贷款银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然后按住房公积金贷款规则向中心还款,再由中心按商业性个人贷款规则向贷款银行还款的模式,职工每月不增加还款负担。当公积金资金有结余时,中心只需对贴息贷款商贷部分做提前还款,即可回购贴息贷款为公积金贷款,操作简便。

  5、“公转商贴息贷款”一次贷款两笔记录

  《南京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转商业贴息贷款暂行办法》中,规定可以由商业银行向市民发放执行公积金利率的贷款,目前只有建设银行一家参与其中。申贷人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自愿选择。

  业内人士指出,之所以采取自愿原则,主要是由于贷款人虽然只办理了一次公积金贷款,但是商业银行仍会记录为一次商业贷款,也就是说,一次贷款两笔记录,对于一些买房人来说,可能会对其今后再次购房时的首付比例、利率优惠产生影响。

  6、今年9月29日,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出“关于暂停受理公转商贴息贷款申请”的文件,这意味着实施了一年多的南京公转商贴息贷款政策结束。文件中明确指出,2016年10月1日起,暂停受理公转商贴息贷款申请。凡是9月30日24时以后录入系统的公转商贴息贷款申请一律不再审批。

  根据此前《扬子晚报》报道,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资金供需的实际情况,开展公转商贴息贷款业务,当公积金个贷率高于90%时,将启动该项贷款业务。

  7、今年全市共归集住房公积金220亿元,新增5人以上缴存单位2751家,新增缴存职工26.02万人。其中月归集额首次突破20亿元,年新增缴存人数连续五年超过20万人。

  8、此前《扬子晚报》报道,今年南京公积金个贷率已超100%。据该中心相关人士介绍,公积金个贷率的警戒线是80%,超过的话公积金“水池”资金便开始紧张,2013年南京楼市异常火爆,导致2014年南京的公积金个贷率达到100%以上,最高时达到110%,随着行情的持续火热,今年以来南京公积金个贷率始终维持高位,目前仍高于100%。

  9、《南京住房公积金2015年年度报告》显示,2015年南京公积金缴存总额1689.44亿元,提取总额933.72亿元,缴存余额755.72亿元。截至2015年底,全市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52.69万笔、1309.86亿元,贷款余额790.36亿元。个贷率为104.58%,比上年同期增加3.97个百分点,已经严重超过85%的警戒线。今年的南京公积金具体情况可以等南京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官方报告。

  10、今年有楼盘拒绝公积金贷款。今年限购限贷前,南京新房供不应求,很多楼盘以公积金额度紧张为由,要求买房人纯商贷、甚至全额付款,但拒绝公积金贷款的楼盘不在少数。

  对此,公积金管理中心方面表示,“公积金放贷的条件是楼盘必须封顶,但现在卖房都采用预售制,开发商单方面拒绝公积金贷款,暂时对其也没有查处办法。”

  据介绍,对于已经封顶的楼盘,买房人可自行在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方网站查到与中心签订协议的“可贷楼盘”。有了这个协议,那就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如果是“可贷楼盘”但人为不让使用公积金贷款的,购房人可以拨打中心热线电话12329进行投诉。

  2017年南京公积金提取条件

  住建部、财政部、央行三部门下发通知,对无房职工租房提取公积金条件予以放宽。

  根据通知要求:职工连续足额缴存满三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自住房且正在租房的,可提取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租住公租房,可按照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租住商品房,各地根据当地租金水平和住房面积确定提取额度。

  另据微博消息,今后无房(在公积金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房的)职工,只要连续缴存公积金满3个月,无需租金发票、税票,也可以支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南京:租房提取公积金无连续缴存要求

  三部门最新通知和南京当前公积金提取政策有何不同?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齐处长介绍,首先,南京职工租房时提取公积金,没有“连续足额缴存满三个月”的限制,也就是说,有租房需求的职工,只要名下无房,且实际发生房租,都可以凭相关材料申请提取公积金支付。其次,南京对职工租房提取公积金额度要求是,提取额度不得超过当年实际发生的房屋租金。房租按实际承租房屋的建筑面积计算,超过下列标准的,按下列标准计算租金:一人户40㎡,二人户50㎡,三人及三人以上户60㎡。

  此外,针对微博中提到的“无需租金发票便可提取公积金”的情况,齐处长特别提醒,目前,南京无房职工租房提取公积金,需要提供当年的全部租金发票。

  齐处长表示,三部门最新通知和南京当前执行的政策并不冲突,但是目前的所有消息来源都是网络,还没有收到正式的通知。等收到正式通知之后,公积金中心会研究如何执行并出台相关细则。

  无房职工一年可提两次公积金支付房租 但需提供发票

  在三部门最新通知出台之前,南京市已经放宽了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条件并简化了办理手续。去年12月30号,南京发布公积金新政,只要职工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额度未超过当年实际发生的房屋租金,便可用住房公积金,取消其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10%的规定;同时增加了办理时间,每年6月份、12月份集中办理。也就是说,南京无房职工一年可提取两次公积金用来支付房租。此外,南京特困职工还可提取公积金支付物业费。

  但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提供房屋租赁发票最让租房者头疼。南京市规定,租房申请提取公积金时,需提供房屋租赁合同、房租发票或房租完税凭证及家庭收入证明等,其中,房租发票可由地税部门开具,但是需要缴纳5%的税。这些税额由房东缴纳,但多数房东并不愿缴纳,这也成为房屋租赁发票难以开具的重要原因。

  所以,此次三部门最新通知,“取消提供租房发票”被认为是其中最关键的举措,将大大减少无房职工租房的成本。

  公积金提取条件有望进一步放宽 用途将多元化

  实际上,在2015年,除了用来缴纳房租之外,住房公积金的用途有望多元化,提取条件也有望进一步放宽。据了解,住建部近期已基本完成《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修订工作,并形成《条例》修订草案稿于近期上报国务院法制办。此次修订将对住房公积金的使用、监管等进行完善。其中在用途方面,既包括允许住房公积金用于发放保障性安居工程长期建设贷款,也包括个人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用途多元化等内容。此外,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范围有望进一步放宽,之前不同地方尝试的用于支付房租、装修款项和异地缴存等问题,也将有原则性的规定。

  南京公积金购房提取条件

  1、购买商品房;

  2、购买二手房(含开发单位转为自管产的商品房);

  3、购买公有住房;

  4、购买经济适用房;

  南京公积金租房提取条件

  2015公积金提取新政:不需要租房发票

  1、租住单位或房管部门公房;

  2、租住公共租赁房;

  3、租住私房;

  4、在校研究生住在学校宿舍。

  南京公积金还贷提取条件

  1、申请人应为在管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及住房补贴的职工;

  2、偿还贷款应为在各商业银行办理且贷款本息尚未结清的个人住房贷款。

  南京不可提取公积金条件

  1、职工与父母(或子女)购买同一住房的,均可以提取;职工与父母、子女以外人员购买同一住房的,仅其中一方可以提取。

  2、仅购买住房部分产权且该住房剩余产权未变动的,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

  南京公积金新政策内容简介

  南京市公积金新政策热点解读

  推荐阅读:南京租房提取公积金新政策关注热点:

  第一,职工连续足额缴存满三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房的,可提取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第二,租住公租房,可按照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

  第三,租住商品房,各地根据当地租金水平和住房面积确定提取额度。

  PS:南京职工租房时提取公积金,没有“连续足额缴存满三个月”的限制,也就是说,有租房需求的职工,只要名下无房,且实际发生房租,都可以凭相关材料申请提取公积金支付。

  南京租房提取公积金热点解读

  住房公积金提取不再需要完税证明

  2015公积金提取不需要租房发票

  提取流程

  1、单位经办人到银行服务网点领购《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现金(转账)支票;

  2、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当按照规定向单位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单位核实后填写《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现金(转账)支票,并加盖预留印鉴,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在管理中心集中户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携带相关证明材料直接到管理中心业务大厅或区县分中心管理部柜台申请;

  3、职工按照规定携带《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相关证明材料到银行服务网点(区县分中心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4、工作人员审核职工提供的资料合格后,为职工办理提取审核,打印《受理回执》交职工确认,将《受理回执》的一联和证明材料原件交给员工;

  5、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入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储蓄账户。

  提取材料

  南京公积金购买一手房提取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2、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3、市房产交易管理部门登记的《商品房预售合同》正本;

  4、首付款发票;

  5、其配偶符合同时提取条件的,还应当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6、其家庭成员符合同时提取条件的,还应当提供家庭关系证明。

  购房时间以买卖契约登记时间为准。

  南京购买二手房公积金提取材料

  购买二手房(含开发单位转为自管产的商品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提供如下资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现金完税证》;

  3、《存量房买卖合同》(《商品房现售合同》、《存量房交易合同》);

  4、《房屋所有权证》;

  5、其配偶符合同时提取条件的,还应当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6、其家庭成员符合同时提取条件的,还应当提供家庭关系证明。

  购房时间以交纳契税时间为准。

  南京异地购房公积金提取材料

  在外地购买自住住房需要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需提交的材料与本市购房一致。

  南京公积金租房提取材料

  租住私房需要提取公积金的,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2、与出租人签订的租房合同;

  3、房地产管理部门发放的《房屋租赁登记证明》;

  4、职工夫妻双方收入证明;

  5、当年全部租金发票;

  6、婚姻状况证明和户口簿;

  7、无房产登记证明;

  南京公积金租住公租房等其他租房提取材料

  南京公积金还贷提取材料

  南京公积金购买公有住房提取材料

  南京公积金购买经济适用房提取材料

  南京公积金建造大修房屋提取材料

  南京退休等非住房类公积金提取材料

  提取额度

  部分提取

  南京公积金购房提取额度

  职工在购买住房时,提取人合计提取总额不应当超过实际发生的购房支出;

  南京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

  1、对于职工租住单位(房管部门)公房或私房时,或者在校研究生住在学校宿舍时,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10%,提取人合计提取总额不应当超过当年实际发生的超额房租。

  2、职工租住公租房时,可按当年实际发生的房租额提取住房公积金。

  3、职工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至少应当保留人民币1元。

  房租按实际承租房屋的建筑面积计算,超过下列标准的,按下列标准计算租金:一人户40平方米,二人户50平方米,三人及三人以上户60平方米;

  南京其非住房类别提取公积金额度

  1、患重大疾病的,其提取额度不超过医保核定的“个人支付”与“个人自理”金额之和。

  2、家庭重大财产损失的,应当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文件和相关证明材料,其提取额度由管理中心根据其实际情况确定。

  3、公积金账户多缴的,由单位申请,经管理中心(分中心或管理部)审核后,办理提取手续,划回单位帐户。

  全额提取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全部余额,账户销户处理:

  1、离休、退休的;

  2、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3、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或户口不在本市的;

  4、出境定居的;

  5、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其法定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

  6、连续失业两年以上,且男职工年满45周岁、女职工年满40周岁,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

  提取时间

  南京公积金租房提取时限

  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租房时,于当年十二月份办理提取手续。

  南京公积金购房提取时限

  职工(配偶)购房、建房和修房时,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应当从购房、建房和修房的有效证明文件生效之日起一年内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若购买的房产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金完税证》开具之日前一年内发生产权变动并已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

  南京公积金重大疾病提取时限

  职工本人、配偶、父母及子女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应当提供病人的医保卡、当年医保中心医药费专用发票、与职工身份关系证明。每年办理一次;

  南京公积金提取到账时间

  办结时间:15工作日

  资金到账时间以入账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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