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规定婚丧嫁娶假期

  劳动法规定婚丧嫁娶的假期婚假:

  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 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3、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4、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

  5、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6、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婚假期间工资待遇:在婚假和路程假期间,工资照发。

 丧假:

 1.根据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80)劳总薪字29号、规定,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以及死亡后,职工可请丧假料理丧事。

 (一)假期: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1—3天的丧假。

 (二)路程假:去外地料理丧事的,可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三)工资待遇:工资照发,车船费自理。

 2.因为上述规定包含了“岳父母或公婆”。2011国家法定假日安排

 中国2011年放假安排已经确定,具体的2011年放假计划如下:

 一、元旦节:

 1月1日~1月3日放3天假。1月1日(星期六、新年)为法定节假日,1月2日(星期日)为公休日,1月1日(星期六)公休日调至1月3日(星期一);

 二、春节:

 2月2日~2月8日放7天假。2月2日(星期三、农历除夕)、2月3日(星期四、农历正月初一)、2月4日(星期五、农历正月初二)为法定节假日,2月5日(星期六)、2月6日(星期日)照常公休.1月29日(星期六)、1月30日(星期日)两个公休日调至2月7日(星期一)、2月8日(星期二),1月29日、1月30日上班;

 三、清明节:

 4月3日~4月5日放3天假。4月5日(星期二、清明节当日)为法定节假日,4月3日(星期日)为公休日,4月2日(星期六)公休日调至4月4日(星期一),4月2日上班;

  四、劳动节:

 5月1日~5月3日放3天假。5月1日(星期日、

 “五一”国际劳动节)为法定节假日,4月30日(星期六)、5月1日(星期日)两个公休日调至5月2日(星期一)、5月3日(星期二),4月30日上班;

 五、端午节:

 6月4日~6月6日放3天假。6月6日(星期一、农历端午当日)为法定节假日,6月4日(星期六)、6月5日(星期日)照常公休;

 六、中秋节:

 9月10日~9月12日放3天假。9月12日(星期一、农历中秋当日)为法定节假日,9月10日(星期六)、9月11日(星期日)照常公休;

 七、国庆节:

 10月1日~10月7日放7天假。10月1日(星期六)、10月2日(星期日)、10月3日(星期一)为法定国庆节假日,10月1日(星期六)、10月2日(星期日)两个公休日调至10月4日(星期二)、10月5日(星期三),10月8日(星期六)、10月9日(星期日)两个公休日调至10月6日(星期四)、10月7日(星期五),10月8日、10月9日上班。备注:国家法定节假日共29天《劳动法》规定了劳动者有合法休假的权利,具体来说,有以下几点:

 1,每日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4小时。

 2,保证劳动者每周最少休息一天。

 3,法定假日应当休假。

 4,休假日工作报酬:

  (一)安排加班的,支付不少于150%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不休息又不补休的,支付不少于200%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不休息的,支付不少于300%的工资报酬。

 5,工作时间延长的,需要经过与工会和劳动者的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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