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违规操作整改措施

银行违规操作检讨书

1、银行违规操作检讨书

尊敬的XXX:

xx月xx日办理客户网银时,由于我的大意,在操作时将机内手机号码输入与客户填写的不一致。我已进行了深刻的自我反思,给支行、团队造成了不利影响,在这里,请大家接受我深深地歉意。

这个事件也为我后期的成长发展烙下了深刻教训,并深深地鞭策我作为一名柜员新手,要有责任感,团队精神,这个差错的发生,不仅影响了自己,还影响了团队、支行的荣誉,一损俱损、一荣俱荣,要牢固树立敬业精神;在以后的柜面业务操作中,要不断学习和自我学习,深刻领会行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结算操作规章制度,我已深刻认识到柜员尤其是一线操作员的重要性和风险性,操作风险无时无刻都存在,只要有点点操作不当,将埋下较大隐患,造成巨大的影响,所以凡事要认认真真、小心翼翼、仔仔细细,对待每个环节都不能掉已轻心,尤其要注重小环节的核查,要再三地核对,细节决定成败,杜绝不良事情的发生;要不停地多向师傅们虚心请教,对于不懂或没有把握的业务,要不耻下问,直到搞懂搞熟,多与师傅们研讨业务,举一反三,不断反思钻研来提升自己,熟练掌握业务,在保质基础上加快业务操作时间。规章制度是航灯,在他的严格指引下,认真学习,理论结合实践,我才能快速地从一名新手转换为一名称职熟练的柜员,为单位的快速发展贡献力量。

以此为鉴,我要时时自照,刻刻自省,踏踏实实做好自己本职工作,要保质保量,在日常工作中在领导和师傅们的关心和帮助下,努力锻炼自己的业务水平,成为一名银行与客户都放心的员工。

检讨人:XXXX

年月日

2、银行柜员违规检讨书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事们:

大家好,由于日前我误用自己的操作码为自己办理业务,违反了我行柜员操作的基本规章制度,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在此我向大家做出深刻的自我反省!

XX月XX日,由于我的马虎大意和精神不集中,我错将自己户名的借记卡当作同事的借记卡,用自己的柜员操作码存入500元。当我发现时便立刻进行了冲账,但为时已晚,违规操作既成事实。对此,我深表歉意。经过多日的自我反省和深刻自剖,今天,我在此写下我的检讨.这篇检讨,绝对不是敷衍塞责,也绝非无奈之举,更不是阳奉阴违.而是我非常诚恳,态度极为端正地检讨自己在思想上的懈怠与行动上的谬误!

经过深刻的自我检讨与分析,我认为我所犯的错误为以下两点:

一,将私人物品带入柜台;

二,用自己的柜员码为自己办理业务。

造成这两点错误的主要原因是对基本规章制度的不够重视和思想上的漫不经心,麻痹大意。由于平时疏忽了对自我行为的规范约束,和对自身素质修养的锻炼,时至今日,祸起萧墙!我行曾三令五申,禁止柜员为自己办理业务。支行各级领导在平日的工作中也常常提醒我们,要严格按照规范进行操作,一定要细心谨慎,避免失误。而身为储蓄组组长的我,不仅没有为各位同志做出表率,反而身先士卒,以身试法!给支行声誉带来了及恶劣的影响。

作为一个工龄将近20年的老员工,对自己工作水平的过分自信是造成本次事故的罪魁祸首!长期从事储蓄工作的我,在增长专业知识的业务能力经验的同时,也滋生了自大自满的不良心态!由于过分的自信,轻视了对我行规章制度的学习,习惯了用自己所谓丰富的经验来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回忆往昔,我也时常在工作中打出擦边球,所以今日铸成大错也并非机缘巧合。巴尔扎克曾经说过:“自满、自高自大和轻信,是人生的三大暗礁。”通过此次事故,让我明白了谦逊和不断学习的重要性!也明白了触犯组织纪律的严重后果!

对于以上的错误,我已经深深的认识到了它们的严重性,为了更好的向领导以及同事们检讨自己,我特提出以下几点改正意见,望大家在日后的工作中督促自己改正错误:

1、诚恳的向全体人员认错,写检查书。既然自己已经犯了错,我就应该去面对,要认识到自己的错误,避免以后犯同样的错误。所以,我写下这篇深刻的检讨,向大家表明我认错的决心。

2、提高纪律性。我要做到时刻牢记我行的各项制度纪律,并且做到自觉遵守和督促他人遵守,做好带头典范作用。

3、提高自己的思想觉悟。对平日办理业务的每一流程都应该重视以对,并且要养成良好的工作习惯,增强自身和集体的荣誉感。

4、加强学习。我在作为一名银行从业人员的同时,也是一名有着强烈求知欲的学生,我要敦促自己不断学习行内的各项精神和规程,还应该努力培养自己的职业素养。

5、学会谦虚。在今后的工作中凡事要三思而后行,多角度的权衡利弊,不能再像以前一样草草了事,这一点对于自己无论是做人,还是做事都是很重要的。

世间凡事,一分为二,通过此次事故,我也收获不少,最重要的是让我学会了自我反省!反省是一面镜子,它能将我们的错误清清楚楚地照出来,使我们有改正的机会。犯错之后的反省叫作检讨,而真正的自省是在平日中无时无刻都要做的!不要到错误被人发现才明白事情的重要性,孔子曰:吾日三省吾身。圣人的高度我们虽无法匹及,但流传千年的警句必定有它的道理!也请大家以我为戒,在日后的工作中要自我约束,自我反省,防微杜渐!以上所说,我会严格执行,望大家监督批评!

XXXX

年月日

3、银行违章操作的检讨书

尊敬的上级部门:

10月30日——11月3日,我没有按照中心的规章制度,规定程序请假,严重违反了中心的规章制度。今天,我认真反思,深刻自剖,为自己的行为感到了深深地愧疚和不安,在此,我谨向各位领导做出深刻检讨,并将我的思想反思结果向领导汇报如下:

通过这件事,我感到这虽然是一件偶然发生的事情,但同时也是长期以来对自己放松要求,工作做风涣散的必然结果。经过几天的反思,我对自己这段时间的工作成长经历进行了详细回忆和分析。记得刚上班的时候,我对自己的要求还是比较高的,遵守相关规章制度,从而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但近段时间以来,由于工作也比较熟悉了,尤其是领导对我的关怀和帮助使我感到温暖的同时,也慢慢开始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反而认为自己已经做得很好了。因此,这次发生的事使我不仅感到是自己的耻辱,更为重要的是我感到对不起领导对我的信任,愧对领导的关心

同时,在这件事中,我还感到,自己在工作责任心上仍就非常欠缺。众所周知,员工一定要有规范的行为准则,工作时间我却XXXX,这充分说明,我从思想上没有把单位的规章制度,处事的方式方法重视起来,这也说明,我对自己的工作没有足够的责任心,也没有把自己的工作做得更好,也没给自己注入走上新台阶的思想动力。在自己的思想中,仍就存在得过且过,应付思想。现在,我深深感到后悔莫及,这是一个非常危险的倾向,也是一个极其不好的苗头,如果不是领导及时发现,并要求自己深刻反省,而放任自己继续放纵和发展,那么,后果是极其严重的,甚至都无法想象会发生怎样的工作失误。

因此,通过这件事,在深感痛心的同时,我也感到了幸运,感到了自己觉醒的及时,这在我今后的人生成长道路上,无疑是一次关键的转折。所以,在此,我在向领导做出检讨的同时,也向你们表示发自内心的感谢。

此外,我也看到了这件事的恶劣影响,如果在我们这个集体中形成了这种目无组织纪律观念,不良风气,我们工作的提高将无从谈起。因此,这件事的后果是严重的,影响是恶劣的。

发生这件事后,我知道无论怎样都不足以弥补自己的过错。因此,我忠心的恳求中心领导能够接受我真诚的歉意,并能来监督我,指正我。我也衷心的感谢领导给我重新工作、学习的机会,我会更加珍惜这来之不易的工作,以后将会更加努力,更加认真的学习和工作。请领导相信我。

XXX

4、银行员工工作违规检讨书

尊敬的经理:

您好,本人在此向您递交此篇工作违规的检讨书,进而表达我本人对于自身工作态度不端、违反单位规章制度极为愧疚的心情。

就本人工作上的失误,我感觉很大程度上是由于个人的态度不端、对工作懈怠,我未能够很好的遵守单位的规章制度,未能够对个人工作严格要求,未能够切实的履行个人职责义务。

本人的工作违规,亦是最让我感到心痛的错误。此次错误的出现,充分的暴露出来本人在思想、工作意识方面存有严重的不足,在工作操守方面存有严重的懈怠与疏忽。

本人主观缺乏足够的认识,是我犯下此次的错误埋下了隐患。而站在发展的角度上来说的话,我这样的工作违规的错误倘若不予以改正的话,不断发展下去的话,会对于我以后的工作形成非常大的不利因素。

首先本人作为一名单位柜员,我的职责就是为客户办理业务。而我全部工作的顺利进行均是要建立于严格遵守单位有与政策和规定的前提之下。而我却在这样的一段时间之内放松了对于个人的要求,未锁柜就开了个人的座位,工作违规。我如此的工作违规,对于单位的平常业务秩序和规范管理导致了一定程度的不良影响。

在此,我向经理表示深刻的道歉。同时郑重的向您说句:非常抱歉。

XXX

检讨书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事们:

首先,由于我工作不严谨的原因,没有严格把控风险点,出现了不应该的错误,我的心情非常沉重和羞愧,在此我做出深刻的检讨。

当时由于正值季度末,支行的时点存款还未达任务目标,作为支行负责人我确实很着急,正好一家企业户负责人前来咨询质押贷款事宜,但该企业负责人表示是否需要做这笔质押要下个季度才能知道,此次前来只是咨询。我便向其请求如果在季度末前做这笔业务可变相为我支行增加对私存款,若之后确定不需要该笔资金,我们可以马上还款。该负责人一方面是我行的老客户,对我们的服务还是非常肯定,另一方面也考虑到用资金的可能性大,当即拍板作质押,我便立刻安排相关人员进行办理。结果第二天该负责人表示之前的项目取消这笔资金用不上了,就这样我们又很快结束了质押合同。

整个过程期间我考虑的主要还是存款能否达标的问题,严重忽略了这里面所存在的风险隐患。此次错误的出现,充分的暴露出来本人业务合规方面存有严重的不足,在工作的完成进度方面急于求成。作为支行的负责人,我的职责除了完成业绩指标还有保证支行业务安全平稳运行,杜绝一切不安全因素。众所周知,银行业一定要有规范的行为准则,支行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均是要建立于严格遵守银行政策和规定的前提之下,以贷款增加存款本身就不符合规定,这充分说明,我从思想上没有将这些规定准则重视起来,另一方面说明,我对自己的工作没有足够的责任心,没有将各种将会出现的风险考虑清楚,我深深的感觉到,这是一个非常危险的倾向,幸亏行领导及时发现并制止,若站在发展的角度上来说的话,我这样工作违规的错误倘若不及时改正,不断发展下去的话,后果是极其严重的,甚至都无法想象会发生怎样的风险。

然而,我的工作错误已是不争的事实,通过这件事,在深感愧疚的同时,我也感到了幸运,感到自己醒悟的及时,这在我今后工作的道路上,无疑是一次深刻的教训,也将是我对将来工作作风的一种警示。在此,我向平时关心我工作的领导和同事作出深刻检讨,也向你们表示发自内心的感谢。人非圣贤,孰能无过,从过去的错误中学到智慧,不再单纯地懊悔,我也会努力成长为一个理智的人。经师易得,人师难求,我真心感谢领导的教诲,希望在今后的成长过程中,能得到你们的更多的教诲和帮助,我倍感幸运和不胜感激!

最后,我向各位领导保证,在以后的工作中,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断成长进步,以加倍努力的工作为交行做出积极的贡献,请领导相信我,给我一次改过的机会。同时,也恳请领导和同事能继续加强对我的监督,关心我帮助我改正错误,取得更大的进步。一叶可知秋 一事可成镜、我将以此事作为一面明镜,以明镜为鉴,时时自照,日日面对,在以后的工作中,脚踏实地,严格要求自己,为员工做出正确的表率。

整改措施

一)全面整治城市客运交通和道路运输市场秩序。由市交通局牵头,市公安局、市安监局、市工商局配合,于2006年10月20日前,制订我市整治城市客运交通和道路运输市场秩序整治实施方案,报市政府审批实施。

1.强化城市客运交通秩序的清理整治。我市城市客运交通交通违法行为突出,严重威胁交通安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整治客运交通秩序已经成为当务之急。公安交警部门、交通行政执法部门、运管部门要联合行动,加强对城市客运交通客运企业和运输秩序的清理整顿,停业整顿一批违规企业,处理一批违法违规人员,切实改变某客运形象。加强对城市客运交通客运班车的始发站和终点站的监督管理,对还未纳入车站发班的近郊区乡客车,要加强巡查抽查,有条件的要督促其纳入车站发班。重点查处城市客运交通客运班车、定线小客车的违规跨线经营行为。

公安交警部门要组织力量,强化道路管控,对超速、抢客、赖站、随意上下客等违法违章行为进行严厉打击,重点查处客运班车超速、超载和疲劳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

交通部门要会同公安部门,对下线出租汽车、假冒和"克隆"出租汽车等非法从事客运经营行为,开展严厉打击。利用路桥收费卡进行电子识别,在加油(气)站、武装检查站、出租车驾驶员定点用餐地等出租车相对集中的地点,加大执法力度。

对农村和城郊结合部等地租赁小轿车违规从事出租客运,长安面包车违法从事客运经营的,市政府牵头,公安、交通、工商等部门参加,实施联合整治。

2.清理整顿挂靠经营等违法行为。2006年10月8日-31日,对主城区客运交通客运班车、农村客运车辆的挂靠经营进行清理。各道路运输企业要开展自查自纠,对挂靠车辆予以清理整顿;
未经整顿的不允许上路营运;
在规定时间内未达到整改要求的坚决予以取缔。运管部门要对经营者的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整顿期间,交通、公安、安监等部门要组织力量,对主城区道路运输企业进行检查,经查出仍有挂靠车上路营运的企业,运管部门要对其停办一切运政业务,交通行政执法部门要采取强制措施,依法处理,直至取消经营许可。整顿期间,对清理挂靠车不力的,要严肃追究企业领导和行政主管部门领导的责任。

3.加大农村客运市场整治力度。各有关单位要充分汲取石柱县2004年"9•25"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教训,全面排查农村短途客运班线的通行条件,优化农村运力结构,确保运力有效调配,全面推行"经营公司化,调度科学化",采取开设赶集班车、学生专车和学校错时放假等具体措施,妥善解决农村客运高峰和学校放假期间运力和运量的矛盾,切实解决农村群众出行难问题。

4.严格路面管控执法。

(一)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市公安局和交通局要密切配合,在高速公路主要出入口和重点公路、重点路段设置检查服务站,实行24小时勤务制度,切实加大路面管控和查纠力度。对9座以上客运车辆逐车检查登记,对超员的客运车辆一律卸客转运;
客运车辆超员20或违反规定客货混载的,一律依法按上限进行处理;
超速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一律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对无证驾驶或醉酒驾驶的,一律依法行政拘留;
对违法载人、违法超车、违法会车、占道行驶,以及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违法运输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必须做到发现一起查纠一起,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按上限处罚。

整治行动期间,集中处理曝光一批严重交通违法的驾驶人员,形成从严查处交通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客车超员50以上或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除按有关规定对当事人进行处罚外,对客运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驾驶人员进行集中学习、整顿,并及时在新闻媒体上曝光。

(二)全面清理整顿客运企业。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要严格参加主城区公交客运线路特许经营权竞标企业的条件。根据城市客运发展情况,逐步提高对竞标企业营运车辆、固定资产和营运资金标准的基本要求。

交通、公安交警、安监部门要加强客运企业的监管,加大检查力度,督促客运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具有交通违法行为和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运输企业和责任人进行查处,依法追究其安全管理责任。凡今年内发生过一次死亡3人以上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对客运企业负责人、管理人员及驾驶人员分批集中进行3天学习整顿。客运企业安全监督管理机构不健全,人员、经费不到位,安全规章制度和教育学习制度不落实的,要限期整改。交通运管部门要督促道路运输企业严格按照《市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指导意见》的要求,完善制度和措施。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客运企业交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增加抗御事故风险能力。

(三)严格客运驾驶人员安全管理。驾驶人员违法肇事已经成为道路交通事故的首要原因,强化对客运驾驶人员的监管是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关键。各道路运输企业要建立严格的驾驶人员聘用制度根据违法记录、事故记录、驾驶年限等因素,对驾驶人员的聘用制定严格的制度;
建立驾驶人员安全管理档案,会同公安交警部门建立驾驶人员违法记录定期查询制度,每月定期上网查询本企业驾驶人员的违法记录,及时发现和查处驾驶人员的违法行为。近3年内有重大同等责任以上事故记录的驾驶人员不得驾驶客运车辆;
一个记分周期内记满12分的客运驾驶人员在违法记分未消除之前不得从事客运;
1年内有2次超员20以上或1次超员50以上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客运驾驶人员,当年内不得从事客运。对有严重交通违法、私拉乱运、违反安全管理制度行为的驾驶人员,坚决调离或予以解聘。

公安交警部门要建立驾驶人员违法信息通报制度,对客运驾驶员违法信息及时通过媒体予以通报;
各道路运输企业对被通报的客运驾驶员按照以上规定进行处理。公安交警部门对交通违法记满12分的机动车驾驶人员,一律集中学习考试。对违法驾驶员较多的道路运输企业,公安交警部门要及时抄告运管部门,纳入道路运输企业信誉考核。

(四)加强客运车辆的安全技术检验。对全市客运车辆进行全面清理检验。客运企业必须对每一辆客运车辆建立技术档案,严格按照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的要求,逐车全面检验检测。尤其是城市交通客运车辆,必须按照客车的安全技术标准进行检验。对于安全技术条件达不到标准的客运车辆必须予以清除下线,不得从事客运。严格落实车辆例保检验制度和二级维护保养,确保车辆良好的技术状况。

对9座以上的客车,属客运企业的,由公安交警部门督促落实车辆的安全检验;
单位自用的,由车辆所属单位督促落实车辆的安全检验;
属学校接送学生和教职工的,由教育部门和学校督促落实车辆的安全检验。

(五)进一步加大危险路段安全整治力度。交通部门要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6年全市安全生产重点任务及措施的通知》(渝发办〔2006〕39号)对道路危险路段整治工作的要求,确保今年内完成10处危险路段(省道4处,县乡道6处)整治、积极推进县道"安保工程"和县乡道路危险路段100设置警示标志、重点危险路段和部位安装防撞护栏的目标任务。由市交通局、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组织调查摸底,并发动驾驶人员提供线索情况,全面排查县乡道路重大危险路段,于2006年11月底前,列出清单,制定整治计划,下达安装防撞护栏任务。对客流量大、事故多发,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县乡重大危险路段,要及时报告政府制订实施方案,安排财力,优先实施整治。

公路管理部门要再一次对正在进行施工的路段、容易出现地质灾害的路段进行全面排查,增设交通安全警示标志,提示驾驶员注意安全通过。公安交警、交通执法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对施工和易出现地质灾害等路段,加强交通组织和巡查巡检,对重要路段要指派专人值守,防止事故发生。

(六)进一步强化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由市委宣传部牵头,公安、教育、司法、安监等有关部门配合,认真组织实施"保护生命、平安出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程活动,把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引向深入。电视台、广播电台要每天播放交通安全公益广告和交通安全宣传片;
电视台、广播电台、主要报刊要开设交通违法肇事曝光台和交通安全警示专栏。

强化驾驶人员的管理教育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落实有车单位和车主的交通安全管理教育责任,强化对驾驶人员的管理和教育。在车辆年检、驾驶人员检审和组织对违法肇事驾驶人员学习考试工作中,公安交警部门要强化对驾驶人员的交通安全法制教育。安全整治行动期间,客运企业要对客运车辆驾驶人员分批集中开展一个时期的交通安全教育。交通、公安交警、安监部门要督促企业开展驾驶人员教育培训,做到逐人登记检查。

五、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落实政府和有关部门的交通安全责任。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领导是本地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必须亲自抓,负总责;
分管领导是本地区交通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要按照"政府领导,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综合管理"的要求,明确部门分工,细化工作方案,做到领导重视、认识到位、措施具体、责任明确,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整治行动目标任务的落实。公安、安监、交通、教育、农机、宣传等部门要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依据所担负的职责任务,制订本部门的实施方案,切实把责任落实到单位,落实到基层,落实到人。

(二)加强督促检查工作。2006年10月30日前,市政府将组织公安、交通、安监等部门组成联合工作组,对各地开展道路整治行动的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市政府也将组织检查组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部门的督查指导,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对组织认真、责任落实、成效明显的,给予表彰奖励;
对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行政区域内交通秩序混乱、道路交通事故突出的,给予通报批评;
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有关法律和党纪政纪规定从严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严格落实事故责任倒查和追究制度。市政府将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令第302号)、《市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的实施意见》(渝府发〔2001〕64号)、《市政府部门行政首长问责暂行办法》(市人民政府令第105号)和《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认真组织开展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按照"四不放过"(责任未查清、安全防范措施未制定、职工未受安全教育、事故责任人未受到处分不放过)原则,查明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责任,查处有关责任人,制定切实有效的事故预防措施。监察、安监等部门必须及时开展事故原因调查,严肃纪律,依法依纪从严追究道路交通重特大事故责任。

(四)实行工作报告制度。各镇、街道办事处,有关单位要于每月25日向市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道路交通安全整治行动工作情况,有重要情况要及时上报;
同时,于2006年12月25日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阶段性整治工作情况的书面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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