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防疫监管岗位职责

1.对本市生产、经营动物及其产品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动物防疫监督检查。2.对动物检疫员检疫工作进行监督检查。3.对违法单位和个人进行调查处理。

万子湖乡村级动物防疫员岗位职责

1、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食品安全法》等有关畜牧水产业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推行动物疫病综合防治技术,科学养殖技术,协助指导养殖户发展畜牧水产业生产。

2、负责本责任区域的动物防疫工作,做好动物常年防疫、计划免疫、强制免疫,并佩戴免疫标识、发放并张贴免疫卡、建立免疫档案、能繁母猪保险等工作。

3、协助做好本责任区内重大动物疫情的普查、控制、扑灭等工作。本责任区内发现疑似动物疫情后,应在1小时内按有关规定上报所在乡镇动物防疫站。

4、负责本责任区域的畜禽生产统计工作,建立养殖信息档案,掌握辖区内畜禽水产业动态。

5、协助做好产地检疫、疫病监测和畜禽水产品安全监管等工作。

6、完成当地政府和上级畜牧兽医部门布置的其它工作。

1.对从事经营动物及其产品的公共卫生进行检测监督。2.对从事动物饲养、经营、屠宰、加工、运输动物及动物产品实施检疫、监督、监测和消毒工作。3.审检动物饲养场、屠宰厂、肉类联合加工厂和其他定点屠宰加工厂(点)经营动物及动物产品的场所、动物诊疗场所的设计和动物防疫条件,并实施逆向监督管理。4.对染疫或疑似染疫的动物进行扑杀和无害化处理,对病害动物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5.划定疫点、疫区和受威胁区,并实施封锁。6.查处违法经营、生产、加工、仓储、运输动物及动物产品案件。7.对引进动物、精液、胚胎、幼嵐实施检疫,办理审批手续。8.对谎报、瞒报和阻碍他人报告疫情的单位和个人实施处罚等。

村级动物防疫员工作职责

1.动物卫生和畜牧方面法律法规、政策、方针等宣传工作。

2.动物免疫具体实施工作。按业务部门规定实施计划免疫或强制免疫注射,佩带耳标,填写、发放免疫卡,填写、报送免疫档案等。

3.动物产地检疫具体实施工作。按业务部门规定实施临栏产地检疫具体操作,验看免疫情况,以委托单位及检疫员的名义出具产地检疫证明等。

4.动物疫情报告工作。发现动物疫情,按业务部门规定及时上报,并应采取相应的防控措施,调查相关情况,实施全面普查等。

5.消毒具体实施工作。按业务部门规定对运输车辆实施消毒,以委托单位等名义出具相关消毒凭证;
对相关畜禽经营场所、饲养场所、因病死亡畜禽及其污染场所等实施消毒,按要求填写、报送消毒记录等。

6.死亡畜禽收集和统计工作。按业务管理部门要求定期实施畜禽死亡情况调查、死亡原因分类统计、死亡畜禽流向调查、相关资料报送,发现的死亡畜禽及时报告、收集、按规定要求无害化处理等。

7.畜禽饲养统计工作。按业务管理部门要求定期实施本行政村(涉农社区)畜禽饲养情况调查、按场(户)分类统计、报送,动物卫生和畜牧行业其他有关信息情况调查、统计、报送等。

8.畜牧兽医技术推广具体实施工作。按业务管理部门要求,依法开展饲养管理、良种推广、疾病防治咨询、一般性动物疾病诊疗等有关畜牧兽医技术推广、服务工作。

9.日常巡查工作。按业务管理部门及乡镇动物防疫监督所的要求定期对本行政村(涉农社区)等进行日常性全面巡查,发现违法行为、问题等应及时上报乡镇动物防疫监督所等业务管理部门,并协助动物卫生监督管理部门、行政执法机构及有关执法人员实施监督执法工作。

10.动物卫生监督管理部门委托的其他工作职责。

县镇动物防疫职责

县级:

1.制定本县动物疫病防治规划、相关技术培训指导,动物防疫计划的制定,防疫物资采购发放,防疫技术培训指导,防疫考核及验收。

2.动物疫病监测、汇总、上报,样品采集及按要求数量送市动物疾控中心,各镇样品检测及结果公布。

3.动物流行病学调查,动物疫病诊断,防制措施制定及技术培训指导,撰写调查报告。

镇级:

1.本辖区内动物防疫组织实施,防疫技术培训,免疫反应处理及死亡处置,动物防疫档案填写、汇总上报。

2.动物疫病监测和报告(月报、急报),样品采集及送检。 3.初步调查动物疫病发生原因及范围,及时上报,防控措施具体的组织和实施。

镇动物防疫工作清单

一、动物防疫 1.春秋二季集中防疫

1) 做好猪瘟、猪蓝耳病、(猪牛羊)口蹄疫、禽流感免疫工作 2) 防疫档案:散养户防疫档案、汇总表、防疫物资管理、疫苗管理(按要求储存、实物与记录相符)。

3) 防疫密度、挂表率(现场调查) 防疫密度100%,挂标率98%以上。

2.小反刍兽疫、狂犬病免疫工作

3.重大动物疫病处置:储备防控物质(防护服、防护帽、乳胶手套、消毒剂、口罩、扑杀器、水靴、手电);
动物死亡调查,按业务部门要求对死亡畜禽进行无害化处理。

4.每月补防及报表。

5.做好养殖场常见病防控技术指导工作和配合上级业务部门相关技术工作。

二、动物疫病监测及流行学调查

1.每月固定相关动物疫情报告人联系制度及上报

2.对动物疫情报告人报告的动物疫病现场进行初步调查(主要调查发病进程、畜禽种类、范围、数量、可能原因,一般不解剖),填写调查报告并立刻上报县兽医站或农业局并按业务部门要求处理。

三、抗体监测

1.按技术部门要求及任务(数量)每年至少一个畜禽品种免疫和血清送检,抗体合格率70%以上。

加强规模场防疫监管

扎实推进禽畜标准化养殖

平昌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2011年6月)

尊敬的各位领导,与会同仁:

平昌位于四川东北部,系典型的山区农业县,是全省首批扩权强县试点县,也是全省培育现代畜牧业重点县,全县幅员2229平方公里,总人口106万人。近年来,我县部分畜禽规模养殖场引种不规范、疫苗来源复杂、免疫程序混乱、投入品使用不安全等现象严重影响了畜牧业产的健康发展。为此,县委、县政府和县畜牧食品局高度重视,要求全县各级干部和养殖业主牢固树立畜牧业发展“效益在规模,成败在防疫”理念,以抓实规模场畜禽疫病防控示范带动散养户自觉接受免疫,确立了专业技术人员对规模养殖场实行“一对一”重点监管。至目前,全县年出栏生猪500头以上的316户、1000头以上的110户,肉牛100头以上的9个,家禽2000只以上的521户规模场全面监管到位,无一起重大疫情发生,增加了规模养殖场效益,保障了畜牧业生产健康发展。现将我们在畜禽规模养殖场防疫监管工作中的主要做法汇报如下:

一、落实动物防疫监管责任制

动物防疫是一项专业技术性较强的工作,但防疫监管更离不 —1—

开专业技术支撑,县畜牧食品局安排畜牧系统专业技术人员全力参与规模场防疫监管,做到责任明确,人员到位。一是分级负责。实行“局党组成员挂片包乡镇、县疫控中心人员联乡镇包示范场、乡镇畜牧兽医站人员联村社驻场(户)”的监督包干责任制,使全县监管工作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二是明确职责。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包场人员认真落实辖区内养殖场防疫监管制度,并签定防疫监管指导责任书。三是严格问责。对工作失职的防疫责任人、监管责任人,按县防疫指挥部制定的“四制一书”(即防疫挂包责任制度、防疫工作督查制度、防疫工作目标考核实施办法、免疫核查追究实施办法和防疫监督工作目标责任书)的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

二、加强动物防疫技术指导和法律法规宣传

县行政审批股认真组织县动监所、疫控中心按照《动物防疫法》和《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的要求,对规模饲养场、养殖小区进行严格的动物防疫条件审查,提高规模养殖场管理水平,建立健全畜禽规模养殖场“一对一”监管制度,明确规模养殖场防疫责任人、监管责任人。建立监管人员工作记录制度,要求“一对一”监管责任人每周到场巡查一次,指导场内防检疫工作,并认真做好监管记录。

一是严把“引种”关,杜绝外来病源入场。在引种上严格要求场主执行“引种前向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引种中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人员全程跟踪,引入后隔离观察、确保无疫病后方可进

场饲养”的引种三原则。监管责任人随时掌握畜禽引种、配种、分娩、出栏等详细情况,做到心中有数,以便合理安排、适时给以指导。

二是指导做好消毒灭源工作。监管责任人定期到养殖场进行督查,查看消毒设施、消毒记录,对未定期消毒或消毒方式不正确的给予指导,并督促整改。同时协助指导养殖场制定定期清洗消毒制度、外来人员消毒制度及饲养管理人员进出场消毒制度等相关制度。

三是指导制定合理的免疫程序。责任人指导场内兽医人员按本场实际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的免疫程序,并督促养殖场严格按照程序做好免疫工作,确保免疫密度和免疫标识佩戴率均达100%。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动物防疫生物药品由疫控中心统一管理;
动物防疫疫苗特别是国家强制免疫疫苗必须坚决注射到位。监管人员督促所包养殖场做好动物免疫档案填写,要求记录齐全、完整。

四是加强规模场投入品监管。监管责任人必须规范规模养殖场投入品的使用,严格按使用剂量、休药期规定规范使用,严禁滥用、超剂量用药、使用过期药物等情况发生。县动监所、饲草站定期、不定期地对规模场进行抽样检测,对违规使用“瘦肉精、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等违禁药物和不按规定执行休药期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以确保动物食品的安全。

五是做好法律法规的宣传。监管责任人负责及时将《动物防

疫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主管部门文件精神、扶持政策传达给养殖场主,进一步提高养殖户的防疫意识、法制观念和养殖积极性,使养殖业主知法、懂法、守法,充分利用当地有利条件,发展养殖业,为山区畜牧业的规模化、现代化发展添砖加瓦。

三、强化规模养殖场免疫抗体及病原监测

加强免疫抗体水平监测,定期对规模养殖场开展免疫抗体监测。组织人员认真查看疫苗使用记录和免疫档案,抽检免疫抗体水平,确保免疫效果,当动物群体免疫抗体合格率低于70%时,监管责任人将及时督促养殖场开展补免补防工作。对不按规定实施强制免疫、抽检不合格、不配合开展监督抽检及不接受免疫监管的养殖场,依据法律法规追究养殖业主的责任。同时,按照技术要求对病死猪只进行采样,及时送县上保存,并送省动物疫控中心检测,为掌握养殖场疫病动态和科学防疫打下基础。

四、严格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的监管

为强化和规范病死及死因不明畜禽的无害化处理,防止动物疫病传播,保护畜牧业健康发展和公共卫生安全,监管人员严格要求动物养殖场(户)增加无害化处理设施,建立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制度,健全无害化处理档案制度、报送制度和动物免疫标识及疫病可追溯制度。对病害动物要求按照无害化处理规范及时实施无害化处理,防止动物疫病在养殖场之间传播,坚决执行病死畜禽“四不一处理”的规定(不准宰杀、不准食用、不准出售、不准转运、按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无害化处理率要达到100%。

五、做好养殖场兽医培训工作

每年春秋两季集中防疫工作开始前,县上都要组织各乡(镇)兽医人员及养殖场技术人员开展技术培训,聘请川农大动科院教授讲解目前川内动物流行病的诊断治疗,以及养殖场的防疫注射、用药等方面的知识,使养殖场兽医技术人员业务水平不断提高,进而减少因疫病造成的损失,为我县养殖业发展提供保障。

六、加强养殖场周边散养户的动物疫病防控工作

要切断病原微生物的传播,首先要优化养殖场周边环境。因此,做好养殖场周边散养户的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也是保证养殖场安全无疫的重要举措。我们每年都将养殖场周围村社的防疫注射和消毒工作作为乡镇防疫工作考核的重点,确保应免尽免,进而创造一个清净无疫的大环境。

尊敬的各位领导,我县在畜禽规模养殖场监管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和兄弟市县区比还存在不小差距。为此,我们将虚心学习借鉴各市(州)和兄弟县(市、区)的经验,以这次会议为新的起点,进一步强化疫病防控职能,细划工作措施,做好监管服务,为现代畜牧业跨越发展做出应有贡献!

动物防疫工作岗位职责

动物防疫站岗位职责(共7篇)

疫情防疫小组岗位职责

安防监控管理岗位职责

物业安防技防主管岗位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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