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

 XX局党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

 为全面落实省、市委关于进一步完善意识形态工作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明确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原则,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导权,现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XXXX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系列重要论述,充分认识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建立健全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把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牢牢握在手中,切实抓好我局意识形态工作。

 二、组织领导

 成立了XX局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XXX同志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XXX同志任副组长,其他党组成员和部门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XXX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协调全局意识形态工作,对意识形态总体态势进行分析研判,并及时向局党组报告分析研判情况,负责本局意识形态工作的组织、督导、资料收集等日常工作。

 三、明晰职责

 领导班子对全局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必须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

 党组书记对全局意识形态工作负第一责任,必须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的第一线,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

 分管领导对全局意识形态工作负直接责任,必须协助党组书记抓好意识形态工作的统筹协调指导工作。

 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必须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部门的意识形态工作。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意识形态工作负直接责任,接受局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与管理,确保意识形态工作环环相扣、不留死角。

 四、工作安排

 (一)、把意识形态工作摆在极端重要的位置

 站在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高度,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做到“五个纳入”:

 1、纳入党组会议重要议事日程。党组每年至少两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要将意识形态工作与XX行政工作和党的建设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

 2、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将中央和省、市局以及区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作为党组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每年至少两次安排专题学习。

 3、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按照全面从严治党和党的建设要求,建立涵盖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的党建工作指标体系。

 4、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目标管理。在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述职述廉述学报告和部门负责人工作报告中,增加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内容。

 5、纳入干部考核。把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纳入“德能勤绩廉”的干部考核标准中,并作为评价使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二)、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

 1、党组成员、部门负责人以及党员同志要带头阅读中央和上级党组织要求的党报(党刊)、理论学习读本,带头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不断深化对党的创新成果的理解和把握,带头关注省、市主流媒体,带头登录“学习强国”平台学习,率先站在意识形态领域前沿,增强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动性、坚定性。

 2、党组成员、部门负责人以及党员同志要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带头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三)、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

 1、加强意识形态领域情况日常监控,安排专人负责收集、整理并反馈社情民意和关于XX业务方面的重要舆情信息。

 2、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社情民意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进行引导,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汇报、早安排、早处理。

 3、对重要时间节点、法定节假日、传统节日、宗教节日、重大节庆活动需注意问题,进行前瞻性专题分析研判。

 4、定期指导和督促检查各部门意识形态工作,加强对全局干部职工意识形态工作的教育培训,增强责任意识,提高政治鉴别力。

 (四)、强化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

 1、着力推进理论学习再创新。持续开展“党员活动日”、“核心价值观活动日”学习活动,每月采用轮流讲学的方式,督促教育全局干部职工去学去悟;全面系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互谈心得体会,相互交流学习。

 2、营造导向鲜明的舆论氛围。突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显示屏终端、微信、微博、QQ群、手机短信等发布正面信息,全方位立体式营造导向鲜明的舆论氛围,牢牢把握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引导全局干部职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完善我局信息发布机制,提升舆情处置能力,加强对通过网络发布的涉及意识形态工作的信息审核把关,切实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牢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

 3、文化育人,涵养向上向善力量。坚持和完善党组中心组学习、相关同志定期讲党课等制度,大力推进廉政文化建设。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活动,营造风清气正良好风气。

 (五)、加强履行意识形态工作队伍管理

 党组要把意识形态工作队伍建设摆在重要位置,提升队伍的思想政治素养和业务工作能力,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发挥好干部工作的“指挥棒”作用,确保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牢牢掌握在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马克思主义的人手里。

 1、选优、配强宣传岗位人员,确保宣传人员队伍坚强有力。

 2、对敢抓敢管、敢于同错误倾向作斗争的同志,应当公开支持、大胆使用,对不适合、不适应宣传岗位人员,应当及时作出调整。

 五、监督考核

 局党组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干部考核,作为评价使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每年开展一次专题督查,采取听取汇报、检查台账、资料等方式进行督查。

 六、责任追究

 (一)、全局党员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视情节轻重,给予提醒、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进行通报批评,给予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

 1、对党中央、省委、市委和上级党组织安排部署的重大宣传教育任务、重大思想舆论斗争组织开展不力的;

 2、在处置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上,没有站在第一线、没有带头与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作斗争的;

 3、对党员干部公开发表违背党章、党的决定决议和政策的言论放任不管、处置不力的;

 4、发生由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的;

 5、公开发表的论文等在意识形态方面有严重错误导向的;

 6、丧失对本单位各类媒体、网站、信息平台等宣传思想文化阵地的领导权、实际控制权,出现有严重错误导向的;

 7、举办的培训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有发表否定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言论,造成严重影响的;

 8、其他未能切实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实施责任追究应当实事求是,分清集体责任和个人责任,主要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对错误决策提出明确反对意见而没有被采纳的,不承担领导责任。错误决策由领导干部个人决定或者批准的,追究该领导干部个人的责任。

 (三)、实施责任工作制问责制度,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XXXXXXXXXXXXXX局党组

  2020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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