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社的经营方式]店铺的经营方式

  在经历前期的质量战、价格战之后,旅行社的竞争最后又归结为品牌的竞争,品牌形象成为旅行社保持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抓手。下面小编就为大家解开旅行社的经营方式,希望能帮到你。

  旅行社的经营方式

  目前国际旅游产品的销售部门的构成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直接供应商

  主要包括旅游目的地提供客车和出租车服务的当地运输商,旅游点住所提供者,文艺演出和消遣娱乐服务项目组织者,还有提供参观、服务的博物馆、夜总会、酒馆、公园、海滩、各类旅游商店(从杂货店到纪念品专卖店),乃至药店、银行、外汇兑换处和保险公司等。

  2、旅游中间商

  旅游产品供给企业(如旅馆饭店、航空运输公司等)通常都采用直销方式,但是这种直销方式不能或者不能完全肩负推销旅游产品的各项职能,任何运输公司、任何旅游景点都不可能仅仅用直销体系去覆盖全球所有市场,于是,推销任务便交给了专营中间商。这些中间商由于其专营化的优势,能够更好地覆盖各个旅游市场,甚至是很小或者很特殊的市场,因此在旅游业中正是旅游中间商扮演了重要的角色,旅行社正是以旅游中间商的地位而成为旅游业中的主体部门。从现代意义上来说,第一家旅行社当属19世纪中叶由托马斯.库克创办的旅行社,随着旅游业的发展,旅行社也得以发展壮大起来,例如美国1945年指定旅行社只有600家,而目前已经超过了三万家。

  通常旅行社是以持久盈利为目标、为旅客和游客提供有关旅行和逗留服务的企业,这些服务主要是出售或发放运输票证;租用公共车辆,如出租车、公共汽车等;办理行李托运和车辆托运;提供旅馆服务、预订房间、发放旅馆凭证或牌证;组织参观游览、提供导游、翻译和陪同服务以及提供邮递服务。旅行社还提供租用剧场、影院服务;出售体育盛会、商业集会、艺术表演等活动的入场券;提供游客在旅行逗留期间的保险服务;代表其他驻国外旅行社或者旅游组织提供服务。虽然旅行社的定义在每个国家远非统一化和确切化,但是旅行社在整个旅游行业中地位是举足轻重的。

  旅行社的经营分类

  根据旅行社的不同业务,一般来说分为三类:

  1、旅游批发商(Tour Wholesaler)

  从事大批量购买旅游产品,通过代理商转销旅游产品,包括印制各种宣传小册子,进行推销。

  2、旅游经营商(Tour Operator)

  从事旅游产品的生产和推销,主要是安排旅行业务,比如制定日程、路线、预订机票、旅馆,确定包价,对外联络、旅行费用的支付、与对方签订合同等。然后通过自己零售网或代理商,直接把产品出售给顾客。

  3、旅游代理商(Travel Agent)

  即从事零售业务的旅行社,既是旅游批发经营商的代理商,又是旅游者的代理商。作为前者,主要是代理上述企业向顾客销售其各自产品,从中获取一定的佣金;作为后者,主要代理顾客向上述企业以及交通、住宿、游览、娱乐等方面企业购买旅游产品及服务,从中获取手续费。

  1985年5月11日国务院颁布的《旅行社管理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旅行社(旅游公司或其他同类性质的组织,下同)是指依法设立并具有法人资格,从事招徕、接待旅行者,组织旅游活动,实行独立核算的企业”。

  另外该条例也根据经营业务范围的不同,将我国旅行社划分为一、二、三类。划分标准是:一类社:经营对外招徕并接待外国人、华侨、港澳同胞、台湾同胞来中国、归国或回内地旅游业务的旅行社;二类社:不对外招徕,只经营接待第一类旅行社或其他涉外部门组织的外国人、华侨、港澳同胞、台湾同胞来中国、归国或回内地旅游业务的旅行社;三类社:经营中国公民国内旅游业务的旅行社。以上三类旅行社均是经营旅游业务的企业,既有批发也有零售,但在经营范围上却有分工,其主要区别是:一、二类社主要经营国际旅游业务,其中一类社有对外招徕业务,有外联权,有一部分还可以从事出境旅游业务;二类社则没有外联权,主要从事接待业务;三类社则主要经营国内旅游业务,顾客面向国内旅游者。截止到1997年底,我国一类社368家,二类旅行社623家,三类旅行社3995家。

  1996年颁布的《旅行社管理条例》重新划分了旅行社类别,由原来的一、二、三类旅行社变为国际旅行社和国内旅行社,其中,国际旅行社经营入境旅游和国内旅游业务,有一部分经批准特许经营出境旅游业务,国内旅行社只能经营国内旅游业务。根据《2006年度全国旅行社业务年检情况通报》,截至2006年底,全国共有旅行社18475家,其中国际旅行社1688家,国内旅行社16787家。

  旅行社的产品分析

  旅行社通过服务向旅游者收取一定的手续费,从旅游产品的各类供应商(如航空公司、饭店等)获得一定的佣金和折扣,从中获取基本的收入。按照旅游者的不同需求,大多数旅行社的产品主要有二类:

  1、散客旅游

  这种服务就是客户所订的所有旅游服务都是独立分开的,客户只委托旅行社购买单项旅游服务或旅游中的部分产品,例如机票、房间、交通工具等,抵达目的地以后,或者结伴自己安排旅游活动,或委托当地旅行社安排部分旅游活动,因此在旅游活动中具有较大的选择余地,不会受到团体旅游固定安排的限制,散客旅游适应了旅客满足不同需求的愿望。

  2、包价旅游

  一般旅游团(15人以上)多采用包价旅游,实行综合服务,按照旅游产品及相应提供的服务,把日程、目的地、交通、食宿、参观旅游的具体地点、服务等级、活动内容等统筹安排,提出综合性包价一次性收费。一般来说,一方面因为包价旅游可以为旅游者减少麻烦,另外购买旅馆房间以及使用交通工具等也都因有批量的因素,价格相对较为便宜,因此包价旅游,特别是团体旅游多为旅游者所接受。

  包价旅游有全包价旅游和半包价旅游之分,全包价旅游几乎包括所有的旅行费用:交通、住宿、餐饮、娱乐以及导游的讲解等,半包价旅游则对旅游产品及其相应服务中部分包价,如城市间交通、住宿、地面交通、导游服务、主要参观点门票等。

  美国Plot Research研究机构通过调查美国旅游者,并进行统计,发现几乎每个旅游者在未来还是愿意进行独立的旅游,因此散客旅游形式将继续是旅游形式的主流,但比率将比目前有所下降。对于包价旅游,不管是全包价还是半包价,都将会在未来几年呈现较快的增长势头,由于旅游人数的增多,这两种形式的包价旅游业务都可以获得更多的收入,相比较来说,虽然全包价旅游意向人数没有半包价那么多,但由于全价旅游包括更多可获取佣金的项目,因此收益可能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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